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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诗经》——来新夏

 智周万物 2013-10-09

《诗经》是我国古代一部乐歌总集,它是由于配歌的需要而出现,并渐渐因乐师的选用而编在一起的。由传说中的三千余篇,到目前所见的三百零五篇。这些诗的来源,昔人曾有采诗和献诗的说法。说有采诗之官主持其事,或诸侯献诗规过。但此种完备制度,恐系后人臆度:一、记采诗献诗之说为汉人所记,其言采诗制度颇为完整,实为儒家理想之夸张;二、现存诗中前后年代及地区分布之数量不平衡,如有完备的采诗制度,何以前少后多或偏于某些诸侯国;三、现存其他书中,尚有未采入之逸诗。观其内容,实可采入。故采诗之说不可信。

三百篇纯为乐歌,那么乐歌为何能如此大量地聚集起来?

周以礼、乐为教化之本,故伴随音乐发展之诗亦为人所重。这些诗伴着乐曲,经乐工之手,并在民间流行。既有民间歌谣入乐,亦有因乐而作词者。这些诗为人们口传心诵,逐渐许多佳篇固定下来,大致形成三百篇。这三百篇,一说定于孔子,一说孔子之际已为三百。

言孔子定诗三百者,见《史记?孔子世家》,有影响,但亦有否认者。其理由是:一、其说仅见于《史记》,无佐证;二、三千与三百之比,较悬殊,未免删诗太多,不近情理;三、孔子讲礼教,不能留郑、卫之音;四、先秦诸子称诗,均言三百,未论三千。故孔子删诗之说不可信。

孔子自述,一再言三百之数,诸子亦然。孔子书中亦未提删诗,且在孔子前之人言国风情况,已为三百篇,然则又因何而有逸诗?三百篇为有谱可歌之篇,逸诗则否。三百篇为人所重,则因孔子之推重。

《诗经》既在孔子推重下而成经典,于是便有人来为它归纳体例,如《周礼》和伪毛诗序中便提出六诗、六义之说,即风雅颂、赋比兴。前者为体,是乐章之名。后者为言,是修辞技巧。《诗经》之体,应为“南、风、雅、颂”(有称四诗的,有的将“南”并入“风”中)。“南”为南方音乐之名,“风”是乡土乐歌,“雅”是和南对立者,是西周之声,“颂”是兼舞之乐。

赋比兴是《诗经》的写作技巧,试释如下:

先说赋。刘勰《文心雕龙》云:“赋者,铺也,铺采文,体物写志也。”朱熹《诗集传》云:“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所谓赋者,不过是用素朴的文字表现内心感怀。

再说比。刘勰云:“比者,附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朱熹云:“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比是以一物比一物,而所指之事常在言外,把本事同比喻作平行的比。如“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妇如何?匪媒不得”即是一例。

兴的歧义最多。刘勰:“兴者,起也。起情者依微以拟议。”朱熹:“兴者,先言他物,以引其所咏之辞也。”兴是一种象征,触景生情,触物起兴,对一种物象,有了感情,因而引起别的情绪。二者可能有关联,但也有无关联而诗人由此引起诗思的。例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这是诗经的六义。如按今日看来,《诗经》内容大体可分为民间歌谣诗人创作及贵族歌曲。民谣为最主要部分,它的两大题材是农歌和恋歌。其农歌部分尤具史料价值,主要写农民们的劳动生产,所受的压迫与剥削、苦难的生活等。例如:《魏风?七月》描写农民全年农业生产过程、贡物剥削及徭役的沉重,反映农民遭受的人格侮辱及其苦难生活。《魏风?伐檀》反映劳役、实物地租的剥削及农民的不满和反抗情绪。

总之,《诗经》是古代遗留典籍中窜乱较少的一种,因易于上口背诵,故存留较全。其涉及问题较广,故为研究古史的重要史料之一。历代研究诗经者亦多,清学者陈奂的《诗毛氏传疏》和马瑞辰的《毛诗传笺通释》,可供初修《诗经》参读。(《今晚报》201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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