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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黄散

 猴小妹小姐 2013-10-29
出处:《小儿药证直诀》
     藿香叶(21克) 山栀仁(3克) 石膏(15克) 甘草(90克) 防风(120克)
    主治:治脾胃伏火,口燥唇干,口疮口臭,烦渴易饥,热在肌肉。
    归经:此足太阴阳明药也。
    方义:1.山栀:清心肺之火,使屈曲下行,从小便出。
          2.藿香:理脾肺之气,去上焦壅热,辟恶调中。
          3.石膏:大寒泻热,兼能解肌。
          4.甘草:甘平和中,又能泻火。
          5.重用防风者:取其升阳,能发脾中伏火,又能于土中泻木也。
    又附方:钱乙泻黄散:白芷、防风、升麻、枳壳、黄芩、石斛、半夏、甘草。治同前证,或唇口皱润燥裂

    本方由藿香叶、山栀子仁、石膏、甘草、防风诸药组成。用于脾胃伏火所致之口疮口臭,烦渴易饥,口燥唇干,舌红脉数;以及小儿脾热弄舌等。有清泻脾热之功。
    脾属中土,其色为黄,开窍于口,其华在唇、四白,脾火亢盛,则口疮、烦渴诸证由生。本方“为脾胃蕴热而设”(张山雷),既清泻脾中伏热,又振复脾胃气机,虽名“泻黄”,而独以风药为重,是散火即所以泻火。立此方者,可谓深得《内经》“火郁发之”之微旨。服本方可使脾火清泻而正气无伤,诸证得愈。“泻黄”,即泻脾经之热,故名“泻黄散”。


读方与用方(25)
泻黄散中防风的作用
□ 高建忠 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方歌中有“泻黄散中用防风”一句。防风,在原方中用量独重。王旭高说:“重用防风者,能发脾中之伏火,又能于土中泻木也。”

  脾热,治以泻脾,重用防风(约占全方总量的二分之一稍弱),无论如何作解,似乎并不符合临床。尽管“伏火”需散,但伏火毕竟是火,与“伏寒”不同,治以辛温为主,确有以热增热之弊。

  张山雷在《小儿药证直诀笺正》泻黄散方下对方中使用防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方为脾胃蕴热而设,山栀、石膏,是其主宰;佐以藿香,芳香快脾,所以振动其生机。甘草大甘,已非实热者必用之药,而防风实不可解,又且独重,其义云何,是恐有误。乃望文生义者,且曰取其升阳,又曰以散伏火。须知病是火热,安有升散以煽其焰之理,汪讱庵书,最是误人。且诸药分量,各本皆异,轻重太不相称,盖沿误久矣!”又说:“后人更有所谓泻黄饮者,云治风热在于脾经,口唇热裂。药则防风之外,更有白芷、升麻,燥烈温升,大可骇咤。则即因钱氏方有防风而更进一层。东坡所谓李斯师荀卿而尤甚者也。”

  论中提到两个观点:一是方中防风独重,恐有误;二是治热不该用防风升散。

  关于治热用升散,实为临床常用之法。一方面,治疗伏热、郁热,在清热药中佐用升散药,能明显提高疗效;另一方面,治疗火热证症状表现在头面部者,即使邪热没有明显的伏与郁,在清热的同时佐用升散药,也能明显提高疗效。这两种用法,升散药都为佐用。如以升散药为主,则有“升散以煽其焰”之弊。

  关于防风独重,笔者认同传抄有误。《小儿药证直诀》是由“宣教郎大梁闫孝忠”整理而成,阎并非以医为业,而其成书过程是:“余家所传者,才十余方……于亲旧间,始得说证数十条。后六年,又得杂方……比于京师,复见别本。然旋著旋传,皆杂乱。初无纪律,互有得失,因得参校焉。其先后则次之,重复则削之,讹谬则正之,俚语则易之。”(见“闫孝忠序”)可见本书并非钱乙本人按次第写成,而是由他人辗转传抄、杂乱组合又经校正而成。成书已然如此,而在其流传过程中,“自元以还,多亡失窜易,既得《玉函经》刻之,二此又求之三十年,近始获焉。手自厘正,还其旧贯,次第开行。”(见“重刻钱氏小儿药证直诀序”)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我们现在所见到的书中的泻黄散,与钱乙笔下的泻黄散是可以不同的,包括药物,包括剂量。何况张山雷也提到“诸药分量,各本皆异。”

  另,《汤液本草》在防风条下言:“足阳明胃经、足太阴脾经,乃二经之行经药。”把泻黄散中的防风理解为治脾之引经药,似无不可。当然,这绝非钱乙制方之本意,钱乙尚不知药物有归经之说


读方与用方(26)&5
    泻黄散方中,用到藿香,没用黄连

    关于方中藿香,方书多谓其“醒脾”。《汤液本草》中言其“入手足太阴经。……《心》云:芳馨之气,助脾开胃,止呕。”小儿“脾常不足”,脾胃娇嫩,用药稍有不慎即可影响其胃纳脾运。在泻脾方中佐用一味“助脾开胃”之品,实为高明之作。笔者临证治疗中、上焦热证时,常喜在清热药中佐用一味藿香,往往收热去胃开之效。值得注意的是,此处藿香与常用消食开胃之“焦三仙”有升降之别,不可混同。

    后世医家注意到泻黄散方中没用黄连。吴昆在《医方考》中指出:“或问何以不用黄连?余曰:黄连苦而燥,此有唇口干燥,则非黄连所宜,故惟栀子之苦而润者为当耳。”王旭高在《退思集类方歌注》中指出:“脾中伏火,何以不用黄连?吴鹤皋谓恶其燥也,非也,乃恶其遏也。”

    笔者认为,黄连未尝不可用。凡可清泻中焦之苦寒之品似都可择用。此处唇口干燥为邪热所致,并非阴津不足所致,泻其热则干燥当愈,谈不上恶黄连之燥。事实上,藿香、防风较黄连更燥。至于恶黄连之遏,于理更是不通。有藿香、防风之辛、之温,何惧黄连之遏?何况临证可以在剂量上调整辛温与苦寒之比例。

    如果黄连确有不宜于该方者,笔者认为当“恶其苦”。俗语说“苦不过黄连”,患者为小儿,大苦之品确当慎用。(高建忠 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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