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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书法本质和当今书法的一些思考

 率我真 2014-01-20

“夫书肇于自然,阴阳既立而形势出,形势出而变化生焉。”书法本源于自然。古人见自然物象之奇、万物变化之状,“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并对自然加以描摹,形成了文字。最初为象形,后逐渐发展出象意、象声。虽然最终形成了形音义复合文字,可是汉字源于自然物象这一点却始终没有改变。(国外有些人认为汉字是纯象形文字,这是对汉字属性的极大误解。)因此,书法之美一定要“妙合自然”才是高水平。可是,对于“妙合自然”的理解不能片面,汉字中的各种书体都并非绝对具象,而是一种抽象的意象。每个书家处理这种意象的方法不同,导致其书法风格也是千差万别。比如颜真卿的楷书雄强开阔、笔力十足,有人喻以田间叉手的大汉;而赵孟頫的字却柔媚多姿、华美多变,后人喻以插花美女。这两种意象就是由书家的风格所引发出的,如果硬要指出二者之点画究竟哪里像大汉、哪里像美女,则无异缘木求鱼、舍本逐末。历史上很多书家的字能够让人产生丰富的联想,比如米芾《蜀素帖》中之“羞”,看起来活像一位飘飘欲仙的神女;黄庭坚之“笔意”二字非常像两个引弓搭剑的将军,很有力度……这种例子太多了,不胜枚举。那么,是不是书家在写字之初就开始有意如此安排呢?并不是这样。每个书写者的审美取向都是不同的,他们对汉字的处理也会千差万别,但是最终的结果都是为了美观,为了给人以美的享受。同样,审美客体对书家字体的感受与领悟也是各个不同的,其在欣赏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象也是不一样的。但必须说清楚,这种意象并非古人之故意,而是自然带出的,一旦故意,便入俗道。有很多爱好书法的朋友爱搞一些“花活”,写个“佛”字故意弄成一位僧人模样、写个“马”,也将马头、马身、马尾一一画出……我只能说这是一种非常浅薄的做法,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而且作者对于书法意象美的认识也是很底层次的。

明白了书法的本质,就不能不说说书法与艺术之关系。书界开始争论这个问题是最近二十几年的事情,而且愈演愈烈。先不说谁对谁错,我觉得只要开始争论这个问题,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这个时代的书法已经在走下坡路。为什么这么讲?因为我们已经在迷茫、已经开始怀疑,已经在试图用西方的理论来解释我们本土的东西。我承认,书法有他的艺术性,也符合某些美学原理,但是单纯的艺术是不能涵盖书法的。一切艺术都是美的,可并非一切美的都得是艺术。唐代孙过庭曾讲道,书法是“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的,书法要妙合自然,要得天地自然之大美。历史上最伟大的书帖都并非用意在字上,而是以自然出之,完全靠平时的水平自然发挥,因而达到的效果往往令人惊叹,甚至连本人都会“再书而不可得”。因此,书法并不是“创作”出来的,而是书家天真自然地流露,这与艺术创作中的心态是完全不同的。

另外,汉字之美永远与其实用性紧密相连,书法是实用性与汉字字形美相调和的结果。篆隶字形庄重,手法则较单一,少变化,他的美是富于装饰性的。相对于“高雅”的篆隶,楷书几乎都是“错别字”,但是楷书变化丰富,技法多样,书写速度也变快,字形也相当美观。现今很多人好讲这句话:“书法已经完全脱离实用性,成为了单纯的艺术。”殊不知,离开实用性去谈书法就等于在花瓶中看花,固然一时美丽,但不久即会凋谢,完全脱离实用性书法就不存在了。书法的存在就是要让人们能够感受到他随时可用。

因此之故,认为书法就是一门艺术的人在认识上很容易犯以下几个错误:

一、不讲单字,片面强调“总体效果”、“整体感”。由于将书法作为艺术来进行创作,现今很多学书者都愿意将注意力放在章法上,而忽视了对单字的突破。临帖时往往大篇大篇地作业,不讲求细部;自运时又讲“展厅效应”,点画粗疏、千篇一律、味同嚼蜡。如果我们仔细看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书论,就会发现绝大部分都是讲如何写好点画及单字的,几乎不涉及章法问题。其实并非章法不重要,而是古人认为单字写好后章法自然就会水到渠成,没必要设硬性规定,无法而万法该备。古人作书之时并不刻意安排字,一切都要随着自己的心性和当时的情境自由发挥,字的大小、疏密、粗细等等完全不是预想的,尤其是自由的行草书,只是顺笔流下、一气呵成。如果下笔时还在想着哪里大些、哪里小些等等,必定会显得局促做作,怎么会有好字出现呢?

二、“线条”说盛行。“线条”本是西方美术用语,用来形容书法本就方枘圆凿、格格不入,很多人还偏偏用它来诠释书法,认为书法的本质就是线条的艺术。其代表人物往往以美术学院出身者为主,因其早年学西洋画,对素描、光影等有所领悟,后附庸风雅提笔练字,用功不深却好为异端。将汉字涂抹得丑陋不堪,却逢人便宣扬其书“线条”功力极深,非一般人所能及,实在是为害不浅。中国书法有类似“线条”的词汇,即“点画”。点画与线条之最大的不同在于所强调的重点不同。点画强调的是笔触,每笔的起行收不单要交待得清清楚楚,还要写出一种汉字的姿态美;而线条则强调的是积点以成线,以及线的轨迹所呈现出的美感。书法的基础是汉字,没有汉字的字形美一切都无从谈起。比如将古人的好字按点画剪断,随意扔到桌面上重新组合,点画没有变化,但是字已经没法看。这说明,同样一个线条,在不同的位置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书法中点画概念的内涵是线条无法替代的,强调线条的恶果只能是产生一批“鬼画符”似的“书法”:行笔随意,点画乱如枯枝,作者却不以为丑,反倒说要写出线条的“质感”。最让人感到痛心的是很多书法教师受此影响,在教孩子写字之初,不将授课重点放到识字练字上,反而让其满纸大练“线条”,真是滑稽至极!

三、不继承法,反而盲目追求创新。书法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早已形成了他成熟而完备的技法,只要后人用心学习继承,每个人在数年内最起码都能够将汉字写得漂漂亮亮。而现今有些人却不然,他们要大力提倡书法“创新”。提出这一说法的原始动机各有不同,不必细说,但是想要书法创新却是贻害后学。艺术上讲点创新,有些自己独特的东西无可非议,可书法毕竟要以汉字为基础,想创新书法先要创新汉字,诸位朋友请扪心自问:我们有这个能力吗?受时代的影响,现在什么都讲创新,“创新就是生命!”、“创新是灵魂!”、“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一件东西不管价值高低,只要先挂上“创新”这一标志就能有市场。这一思维定势也毫不例外地影响到了书法。一件书法作品只要写得与众不同,具备了“创新”点,就能够在大展上获奖。试问,有这一思想作指导,“鬼画符”怎么能不出现呢?有人不同意我的说法,讲道:“书法史上划时代的大家哪个不是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欧颜柳赵四大家难道不是各个不同吗?”的确,书法史上划时代的大师无一不是有自己独到的风格,但是这种风格的形成并非是其刻意标新立异的结果,而是在长期的临习中按照自己的气质、学养进行取舍后所自然形成的一种个人特色,这种过程是不得不然而非刻意而然。这些大家在点画结构上所产生的差异,往往是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只不过他们融而化之,稍加改变而已。从根本上讲,他们都是在继承古人优秀传统上用功最深的人,所形成的风格面貌也大同小异。苏轼所说的水到渠成、渐老渐熟就是此意。

因此,书法没有终极追求,斤斤于个人的独特风格实在是等而下之。欧颜柳赵其早年和晚年的字也大不相同,那么请问到底哪一种可以代表他们所谓的“风格”呢?所以说,在对待书法上,最好不要去谈创新,尤其是在现今这个时代,书法处于数千年之最低谷,我们最应该面临的是如何继承发扬古人的好传统,而不是整天想着如何去做所谓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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