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增壹阿含经》学记(十二)

 自问心如何 2014-02-08
卷十
  劝请品第十九
  
第一经
  世尊得道未久便生此念:我今甚深之法,难晓难了,难可觉知,不可思惟,(惟)休息微妙,智者之所觉知,能分别义理,习之不厌即得欢喜,设吾与人说妙法者,人不信受,亦不奉行,唐有其劳,则有所损,我今宜可默然,何须说法。
  尔时梵天劝请唯愿如来,普为众生广说深法,乃至如华出地,在水出水,水所不著者,此类众生诸根应熟,然不闻法,今正是时,愿佛说法。
  佛受请已,观众生机,而为说法。
  若修行成就、所得、修要,应当守护深妙,不可逢人便说。观佛说法,必要有请,及有因缘,无请自说当有别故。次者有请而说必先观机而说法相义理词味易知。(味者乐闻趣向久久不舍),随机乐说无碍,及总示重要为先。
  第二经
  此经所说,离二边,契中道,中道者至要之道,即八正道,以此得成正觉,究竟涅槃。
  佛在鹿苑,告诸比丘,出家学道,有二事不应亲近,凡夫乐欲五享受法及外道诸苦众恼百端,应舍此二法。我有至要之道得成正觉,眼生智生,意得休息,得诸神通,成沙门果,至于涅槃,所谓贤圣八品道,等见乃至等定,佛由此成正等觉。诸比丘当如是学。所谓等者,平等如如,同于诸佛贤圣所证之道。比丘应于二事(于或作舍),学贤圣处中之道,佛教之大纲也。
  第三经
  释提桓因问佛,云何比丘断于爱欲,心得解脱乃至究竟安稳之处,无有诸患,天人所敬。佛告比丘,闻此空法,解无所有,则得了解一切诸法如实知之,身所觉知,苦乐之法不苦不乐之法,即于此身观悉无常,皆归于空。彼以观此不苦不乐之变,亦不起想,已无有想,则无恐怖,已无恐怖,则般涅槃,乃至断于爱欲,心得解脱。
  帝释闻已而退。
  尊者大目犍连,念彼帝释是否已得道迹,随至三十三天问云,汝所问佛说断欲爱之法,我欲闻之。天帝报言我以天事猥多,闻已即忘,引尊者观诸天上楼阁街巷庄严。尊者谓云此皆前生作福所致,又诸玉女见尊者来各各驰走莫知所凑。尊者目连,以足指按地,地大震动,诸天恐怖。尊者复问如来所说断爱欲经。天帝言世尊告我,诸比丘闻法已,都无所著,亦不著色,尽解一切诸法了无所有,知一切诸法已,若苦若乐,不苦不乐,观了无常灭尽无余,亦无断坏彼观此已,不起世间想复无恐怖,便般涅槃。时尊者复以深法之语具分别之(凑、趣也,所也)。
  尊者目连请佛重说者,亲耳证闻故。
  天帝在乐欲中闻法不解而复忘失,无慧在无常事变中得复正念,是故佛教比丘远诸爱欲乐境,净静自居,痛念无常坏变之苦,便能开慧。
  对机缘境施教,当如尊者目连,此皆显示佛教人天之大方便也。
  第四经
  佛说世间有二人,若见雷电霹雳,诸可怖事卒然而来,无有恐怖,当学漏尽,具悲智力,行教化时,离诸怖畏。
  第五经
  不知求知,不安愚昧;无知言知,是更愚昧。成就智慧有二法,1,善问胜人,2,不贪睡眠,有精进力,即是亲近善知识善友,具勤勇无间之力,睡眠安卧,障智之大害也。
  第六经
  令人贫贱无有财货,有二因缘,一阻人布施,二自不肯施,反此可知。令人贫法,因于无知,因果亦尔,智者善识。
  第七经
  佛告比丘,有二法令人生贫贱家(如占陀罗等),一、不孝父母、诸师尊长,二、不承侍胜己者。有二法生豪族家,一、恭敬父母,二、兄弟宗族将至己家惠施所有。
  此上七六两经,身居卑贱,贫法贫财,皆是修行二利之障。堕在障中,苦不能自知其因相所在,多生怨尤,佛经明显告知,智者从因上补救,勿自弃也。
  第八经
  有梵志须深女白尊者大拘絺罗曰,优蹋蓝弗罗勒迦蓝,此深法中,竟不受化,各取命终,世尊记此二人,一生不用处,一生有想无想处,各复命终,一人当为边地国王,伤害人民不可称计,一人当为著翅恶狸飞行走兽,无能脱者,命终之后,各生地狱中,然复世尊不记彼人何时当尽苦际(未闻正法难尽苦边)。
  尊者言,当时无问,故佛不说,女云佛已过去,佛甚难逢,今问尊者,尊者偈云
  种种果不同  众生趣亦然
  此言世间花果草木以各各种子及因缘时会不同而有种种显现性相差别,六道众生亦各各心意种子善恶不同及其前后因缘境时差别各异,如诸果树草木之不同也。
  自觉觉人者  我无此辩说
  此言若各各能分别者,大觉世尊为能,我无能辩说也(问云今欲求知云何能知)。
  禅智解脱辩  忆本天眼通
  能尽苦元本  我无此辩说
  若欲了知者,须从根本禅修乃至百千三昧,及得诸智各各解脱,四无碍辩,宿命忆本,天眼无碍,尽智无生智了其本元,我今无此辩说。
  须深女偈云
  善游有此智  质直无瑕秽
  勇猛有所伏  求于大乘行
  颂云,佛有此智,我今质直一心无瑕无秽,意欲勇猛迅速调伏无知惑业,求于大乘佛之所行,愿祈教我。尊者偈云:
  是意甚难得  能获异法要
  难为能辩之  向于奇特事(奇特事者,应有婆拘庐事在后经卷十三第十页)
  发起大乘利他成佛之意,甚为难得,以此能得异乎平常世间见闻之法。
  奇特事者,希有法,谓佛及弟子共不共功德,及余最胜殊特惊异甚深之法,异于世间者。
  第九经
  上色婆罗门,问尊者迦遮延,云何少年比丘,不向我等高德婆罗门作礼。尊者云,正使婆罗门年在八十、九十,彼人不止淫欲,作诸恶行,虽在年老,今在壮地,若有比丘,年在二十,惑三四五十,不习淫欲作诸恶行,身虽年壮,而在老地。婆罗门曰颇有比丘,不行淫欲,不作恶行乎。尊者对曰,我大众中,无有比丘习欲作恶者,彼老婆罗门欲皈依尊者,尊者令归如来,此显拟义直说法要,不好为师,是为希有。
  第十经
  佛云有二人难得,一能说法人,二能闻能行,是故比丘当学说法,当学闻法。正释比丘名义者,善法传演相续人之意。是故此经总结以上诸经意,教令善学教化及闻法受得之要,别余大经般若华严等及菩提道次第,广开其义应学。
  复次比丘教化之道有增益其所不能之事每多忽略其因相所在,以致教化生难,应当体会此上二品诸经所示之事次第修养之。
  第十一经
  此明因闻得益,必当反复,亦赞流通功德,令正法久住故。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