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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挚:积极探索党政正职监督新模式

 徐徐读书 2014-03-18

李挚:积极探索党政正职监督新模式

编辑:朱爱莲   发表时间:2014年02月20日 15:12    来源:三湘风纪网   浏览数:202

    针对党政正职监督实效不佳、违纪违法现象易发多发的现实,常德市积极探索,创造性地构建巡视、审计、述廉“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强化对党政正职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党政正职腐败案件占案件总量的比例由高峰时期的43.8%下降到目前的18.6%。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在制度设计上实行巡视、审计、述廉“三位一体”。前些年,为加强对党政正职的教育和监督,常德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如大力实施党政正职讲廉政党课、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组织“一把手”谈监督“一把手”、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这些制度对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党政正职违纪违法现象仍然居高不下。在分析查找原因时,我们感到,党政正职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关键在于监督乏力,而监督乏力关键在于监督机制和监督方式存在缺陷,比如,在监督主体上大多为上级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大多为事后监督,在监督效力上大多为软性监督,导致出现对党政正职“虚监、漏监、弱监、失监”现象。为进一步强化对党政正职的监督,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对现有监督方式进行整合,建立巡视、审计、述廉“三位一体”、有机融合的监督平台。市纪委明确每年召开两次全会,每次全会对10名党政正职进行述廉测评,确保一届之内对所有市管党政正职全部进行一次巡视审计述廉。配套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工作制度》、《县处级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工作制度》等规定,市纪委向被巡视单位派出巡视组和审计组,巡视、审计结束后组织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进行专题述廉,接受市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质询和评议,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网格化的党政正职监督体系。

     2、在具体操作上突出全面、互动、广泛三大特点。一是巡视审计注重全面性。集中巡视期为2个月,采取个别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以个别谈话为主,巡视组至少要与被巡视单位70%以上的干部群众谈话,然后形成巡视工作报告,在述廉大会上通报。在巡视的同时,由审计部门组成专项审计小组,同步进驻被巡视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审计报告,也在述廉大会上通报,与巡视组掌握的情况互为补充,为述廉大会测评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在巡视、审计中,既全面了解被巡视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又重点掌握党政正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政准则情况,并以查找和指出问题为主。二是述廉评议注重互动性。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述廉是“三位一体”监督机制的中心环节和关键步骤,为了确保述廉不走过场,增强针对性与实效性,我们对此进行了精心的制度安排:述廉会上,先由述廉对象口头述廉,然后审计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巡视组组长进行点评,接着市纪委委员、列席人员提问质询,述廉对象当场作答,最后全体纪委委员进行书面测评,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在现场质询中,我们鼓励和引导纪委委员踊跃提问发言,要求述廉对象必须对提出的问题现场作答,作答情况作为随后进行的满意度测评的一项重要指标,从而增强了针对性、互动性和监督的刚性。三是参与群体注重广泛性。在巡视人员的组成上,每个巡视组安排3名市纪委委员,并由1名市纪委常委联系督导。在组织专题述廉时,除全体市纪委委员、巡视组成员参加外,还特别邀请3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参加。这些特邀代表由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员组成,既有民主党派人士和一般公职人员,又有企业主和普通市民,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特邀代表与市纪委委员具有同等的质询评议权。另外,在召开专题述廉会议时,我们还广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其他人员经申请后也可参加,从而进一步扩大了监督的参与面与公开度,为公众参与监督党政正职开辟了一条新渠道。

    3、在结果运用上实行教育、整改、任用“三个结合”。一是与教育干部相结合。对巡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及时向单位党政正职进行反馈和提醒,在述廉质询评议中也是从教育干部的目的出发,真心诚意帮助干部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解决问题,起到了教育保护干部的作用。二是与整改问题相结合。针对巡视审计述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纪委委员严肃提出整改意见,并由市纪委监察局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述廉对象必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结果报告市纪委巡视组,由巡视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述廉对象整改情况及巡视组回访情况在下一轮述廉大会上进行通报。三是与干部任用相结合。将测评结果作为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述廉对象述廉测评结果满意票超过90%的,由市纪委向市委推荐;不满意票超过30%的,由市委领导对其诫勉谈话;不满意票超过50%的,建议市委对其免职。自2008年组织开展巡视审计述廉监督以来,市纪委已分8批对60多位党政正职开展了巡视、审计、述廉,基本覆盖了区县(市)和市政府组成局等重要党政正职,对9名评价较高、满意率在90%以上的党政正职积极向市委推荐重用,对于在巡视调查中反映问题较多、述廉会议上测评情况较差的,建议市委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先后有7名干部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2名干部因反映问题突出被暂缓提拔,对24名干部给予了诫勉谈话、免职等组织处理,对1名处级领导进行了立案检查和纪律处分。 

     作为一项创新性举措,常德的巡视、审计、述廉“三位一体”监督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初步效果。

    一是打造了一个统一、有效的监督平台。现有体制下,我们对党政正职有纪检监督、人大监督、班子内部监督,还有群众监督,都发挥了各自的作用,但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督平台,导致监督的整体合力不强,监督实效不佳。改革后,我们将巡视、审计、述廉等多种监督手段整合到一个统一的平台内,并由市纪委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做到步调一致、协调互通、整体联动,打出了监督组合拳,增强了监督的合力,提高了监督的组织化程度。

    二是监督内容更加全面。我们过去对党政正职实施监督,往往只针对某一个方面、某一类问题,哪一个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就监督哪一个方面,实际上是一种单一性、应急式监督。改革后,我们将巡视、审计、述廉等多种监督方式统筹运用,对党政正职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廉政扫描”,有利于全面评估党政正职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增强了监督的全面性。比如,全委会述廉前,巡视组进行为期2个月的巡视,接触70%以上的党员干部,这一细节正好体现了制度安排上的科学性,一位巡视组长深有感触地说:“时间长,接触面广是确保掌握全面真实情况的根本保证,通过巡视,百分之八九十的情况我们都能准确掌握。”

    三是监督手段更有刚性。现行的很多监督制度,一般性要求多,对“不准”和“禁止”的规定多,而对违反这些规定,采取的具体处理措施不够有力,导致监督缺乏刚性,制度执行力差。为此,我们十分注重增强监督的刚性,如在专题述廉中由市纪委委员和列席代表对述廉的党政正职进行面对面的质询和点评,这种质询不同于一般的民主生活会,不留情面,不回避矛盾,一些参加全会述廉的“一把手”反映,委员质询、点评是“真刀实枪”的监督,有的“一把手”当场急得直擦汗。再比如,我们规定对述廉会上反映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这一规定得到很好的落实。2009年12月,市纪委全会向汉寿县党政正职指出了该县招商引资奖励不规范、政府收费行为不规范、预算编制与管理不规范、预算外资金支出不规范等四大问题,汉寿县随即进行了认真整改,整章立制,建立了长效机制。

    四是监督过程更加透明。当前对党政正职的监督,更多的还是一种权力系统内部的监督、封闭式监督,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不高。我们推行巡视、审计、述廉“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十分注重吸纳群众参与,并增强监督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如在巡视环节最大程度地走访座谈当地干部群众,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在述廉环节要求党政正职事前将述廉报告在其工作区域内公示,接受单位干部职工的评议和监督;在述廉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并实行公开述廉、公开质询评议,等等,真正体现了监督工作公开、透明、民主的本质要求。

    (作者:湖南省常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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