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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红楼批书人(一)

 闲野之家 2014-03-27

作者:墨殇

 

    自从现代红学开始后,脂评便成为《红楼梦》研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笔者现以冯其庸先生校对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彙校》为底本,并甲戌、己卯、庚辰三个版本的影印本为参考,阅读分析了甲戌、己卯、庚辰、靖藏四个版本的全部脂评,对脂砚斋及脂批作出一些看法。(在此文中,若选取批语出处不止一个版本,或其它版本有类似批语,一般只署其中一个版本的名称,否则会另外说明)

一、名字

脂砚斋是一个名字,脂评并非由他一人完成,此结论已公认。所以在探究脂砚斋的时候,是不能抛开与他一同批书的其它人的。在甲戌、己卯、庚辰三个早期抄本中,在脂评出现的署名一共四个:脂砚斋,畸笏叟,松斋,梅溪。这四个名字显然都不可能是真名,只是一个号而已,今天的说法是笔名,但往往笔名就是表达着很重要的意思。

脂砚斋,从字面上解释,也很好理解。脂,胭脂;砚,文房四宝之一;斋,书斋,连起来一读,就是用胭脂磨墨写字的书斋,也不能理解。甲戌本每张书页的边上面写着“石头记”,这无疑就是书名,但下面写着的“脂砚斋”,按照题书斋名于书上的传统习惯,这个名字也很显然是书斋名。推深一层,将“脂砚”作为书斋名,跟《红楼梦》这本书及相关评论联系起来,就相当的值得玩味。笔者每次看到这个名字,都会联系起《红楼梦》第一回所提到的“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一句话。而事实上也很容易从字面上看出,“脂砚斋”是与“悼红轩”遥遥相对的。

 

悼红轩,也不难理解其隐藏的含义。悼,悼念,悼念的对象是“红”从书本上的内容去推测,很容易理解到“红”便是隐寓在“脂评凡例”中提到的“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那些当日的女子。第五回《红楼梦引子》所说到的“怀金悼玉”便是非常明显例子了,而且这些例子在书中也非常的多,举不胜举。

《红楼梦》原书中说曹雪芹在悼红轩里面“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哭成此书”。《红楼梦》的原作者是曹雪芹了,这已经是公认的事实上,笔者在此也不多费口舌。而作为书斋名,脂砚斋与悼红轩是等同的,并且从这个名字很容易让人进一步想象到,曹氏砚脂为墨,撰成此书。为什么这样说?胭脂是红色的,并且在甲戌本第一回中的两个脂批这样提到:(1)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2)细思“绛珠”二字岂非血泪乎。这两个脂批都提到了泪,第二个更是非常明白地提出了“血泪”二字再结合“脂评凡例”中那首诗中的两句:“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两点联系到便马上可得出结论,脂砚斋说曹雪芹以血泪写成此书,而以红色的胭脂砚成墨写书所代表的意义,就是以红色的血泪撰成此书!下面所引批语假如为诸本共有,只注明所出的其中一个版本)

若有人说这本身并不代表什么,而且硬要解释为胭脂色的砚台,似也无可厚非,但其显示的“红色”是不会变的,隐寓的意思依然应是“血泪”二字。

脂砚斋既然因为曹雪芹的撰书,或者说为了批书,为自己起一个如此沉痛的名字,而曹雪芹又接受一个以血泪寓意的书斋名,唯一能够解释的就是脂砚斋本人与书中的所有一切关系都相当密切。

畸笏叟理解起来复杂一点,“畸”在古汉语中有三义:(一)零星,剩余。(二)不整齐。(三)单数;“笏”是古代官员所执的手板,用以记事,本书中提到一出戏的名字叫做《满床笏》,即是此意;“叟”不用说了,老头子,老家伙,从这一点及脂批上推断,脂批中自称“老朽”一类自称的应出于此人之手。这个名字从字面上去解释很拗口,很难令人满意。但“笏”字所代表的含义,令笔者有了一种想法,就是畸笏叟曾为官。而“畸笏”的意思就是宦场不但失意、而且现在很落泊的小官,第三节再详细说。另外,笔者按字面意思将其寓意解为“孤单零落的记事老人”,或“记取一些零散的旧事”。从其批语同样沉痛的语气中可感受到,他对这些往事有着一种不堪回首,刻骨铬心的痛。这位记事人的年纪在他署名出现的时候,年纪已经不少了。并且从所有其署名的批语中可知,这位记事人和脂砚斋一样,与书中所道一切也非常密切。

松斋,在甲戌本第十三回有一其署名的批语:

“语语见道,句句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为何物矣。松斋。”

并且庚辰本在接着后面又有一条批语提到他的名字:“松斋云好笔力,此方是文字佳处”。梅溪,同样是庚辰本和甲戌本的第十三回有一条其署名的批语:

“不必看完,见此二句,即欲堕泪。梅溪。”

并且在所有版本的第一回中都有一句“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的话。除此之外,甲戌、己卯、庚辰三个版本都再也不见其名字出现了(其它的版本笔者没有详细查过)。仅仅依靠这片言碎语,去猜度此两人的来由,是相当的困难。但出于直觉,笔者很快便与其他人的号联系了起来。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名曹沾(雨沾),雪芹,芹溪,芹圃都是他的号。在甲戌本第一回中,还有一条脂批说出了他的弟弟叫做“棠村”,靖藏本中也提到另外一位“杏斋”。综合几个名号的规律,都与花木有关,并从他们都曾参与过《红楼梦》一书的评批,由此可推,他们是与雪芹“物以类聚”的一群人是无疑的。 

笔者不甘于对着这几个支离破碎的批语无可奈何,故又仔细阅读了第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 贾天祥正照风月鉴”,结果有一点小小的发现令笔者惊喜不已。笔者将原文及批语引下:

“代儒夫妇哭的死去活来,大骂道士,“是何妖镜!己夹:此书不免腐儒一谤。若不早毁此物,己夹:凡野史俱可毁,独此书不可毁。遗害于世不小。””

 此批语出于己卯本,因为书中曾明言“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而在此处明显是将“风月宝鉴”作为书名处理,故此这两条批语很可能是出自于梅溪之手。而这两条批语是夹批,而夹批是在批书人一边整理一边批书完成的,因此可推测梅溪亦为本书的传抄、整理人之一,并且梅溪在整理书稿时也加入了自己的部分批语。翻查己卯本,可轻易已发现很多语气跟甲戌、庚辰大部分批语不同语气的批语,可能就是梅溪所加也不定。笔者估计假如再仔细地观察下去,现应该还会发现其它证据,但此非一时半刻功夫,故不再深究。至于松斋,笔者到目前还没有什么发现,并且因为名字问题,有点怀疑与蒙府本所署的“立松轩”有关,但苦于没有找到相关证据,不敢下结论。

松斋和梅溪署名批语仅仅出现在第十三回,并且两批都是在同一页内,是否会存在着什么深意?此回的两条署名批语并没有很特殊的意义,并且很可能在其它没有署名的批语中,还存在着两人的批语,故笔者认为这仅仅是一种巧合,存在其它意思的可能性不大。

 

二、脂砚

笔者一直都极为重视观点自创,认为即使自已创立的观点在别人眼中是非常错误、低级可笑的,也只能在往后改正,但决不能将别人已取得之成果据为己有。因此,为避免剽窃之嫌,笔者很少去阅读红楼专著。但在撰写此文时,笔者阅读了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的第九章《脂砚斋批》的第一、二节。笔者此次亦非想参考周先生的观点,而是在网络中道听途说地知道了周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中提出脂砚斋是女性,而且是书中湘云的原型,而笔者是一直都不同意这个说法的。

周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中提出脂砚斋是女性的是重要的依据是脂批中那些“女子声口”,“ 女性感触会心之语”。语气本身就带有非常虚渺,主观性非常之强的味道,不同的人读起来就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本也无可厚非,个人观点不管正确与否或者别人认同与否,总是允许存在的。但周先生论证这个问题接下来的一个证据就非常的令人感到有些不是味道了,现按原文引出:

“第二十七回《葬花吟》上眉批云: 余读《葬花吟》至三、四,其凄楚感慨,令人身世两忘。 …… 凡此,都分明是女性体会女性的感情,不然便很可怪了。”

周先生引此批语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认为这几句话表达了一种女性体会女性的感情。对这一点,基于“各人观点”的问题,笔者不作评价,但笔者将此批语周先生省略的部分引全时,问题就出现了:

“……举笔再四不能加批。有客曰:“先生身非宝玉,何能下笔?即字字双圈,批词通仙,料难遂颦儿之意。俟看过玉兄后文再批。”噫嘻!阻余者想亦《石头记》来的?故掷笔以待。”

此批出自于甲戌侧批和庚辰眉批,对照其它脂砚斋所作的批语,按照周先生所提到的“语气”来看,这条批语应是出于脂砚斋之手。而在接下来的批语中这位“客”所说的“先生”应该就是脂砚斋无疑。很奇怪,假如脂砚斋是女性,为何这位“客”称“她”为先生?从这位“客”的说话可知,此人应该读过《红楼梦》,或者说至少对此书有了解,更何况接下来同样是甲戌庚辰的第二十八回中马上对“客”作了如下的批语:

“不言炼句炼字辞藻工拙,只想景想情想事想理,反复推求悲伤感慨,乃玉兄一生之天性。真颦儿之知己,玉兄外实无一人。想昨阻批《葬花吟》之客,嫡是玉兄之化身无疑。余几作点金为铁之人,笨甚笨甚!”

在庚辰本第二十一回的回前诗中更是有“茜纱公已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的句子,而这一位又是无名的“客”作的,并且这位客更是“深知拟书底里”,第二个批语更是说到“想昨阻批《葬花吟》之客,嫡是玉兄之化身无疑”。因此,此人甚至为雪芹也不奇怪。在那个时候能读《红》一书,并且能说这样说话的,必定就是作者身边非常熟悉的人,“深知拟书底里”甚至更就是脂批的本身的参加者也说不定。当然,“先生”也不一定是用于男性,也可以用于女性,如冰心先生,杨绛先生等。但这是对这些知识渊博的女性的尊称,其中隐含着“老师”之意。但脂砚斋假如作为女性,能够取得这样地位?可以说完全不可能。并且从上面的分析可知这位“客”与脂研斋的关系相当的熟悉密切,这样有必要这样对作为女性的脂研斋称先生吗?以这样的关系,对于女生,如果出于尊重,称呼为“君”岂不更妥?若关系亲密些,更可称“卿”,而称“先生”是令人感到很奇怪的。

笔者在此再引一段原文和批语:

“宝玉听了,带着奶娘小厮们,一溜烟就出园来。庚辰本有侧批: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信笔书之,供诸大众同一发笑。”

此段文字及批语出在第十七回写宝玉知道贾琏带贾政一干人到园中游玩时的情景,从批语中可知,脂砚斋看到此“大怒”,因他在幼年时亦曾学宝玉一样的纨绔子弟,曾做过如书中所写的事情。这儿最关键的是写到“带着奶娘小厮们”,请试想想,古代的一位大家小姐有哪一位是带着小厮的?更何况是到自己家里的园子浏览?笔者在此再摘两条批语:

“《水浒》文法用的恰,当是芸哥眼中也。(甲戌本第二十六回侧批)”

“这一节对《水浒记》杨志卖刀遇设毛大虫一回看,觉好看多矣。己卯冬夜,脂砚。(庚辰本第二十四回眉批)”

“近之拳谱中有坐马势,便似螂之蹲立。昔人爱轻捷便俏,闲取一螂,观其仰头叠胸之势。今四字无出处,却写尽矣。脂砚斋评。(庚辰本第四十九回夹批)”

请各位细思一下,那时的女子去看《水浒传》已相当的出奇,居然还会知道几招花拳绣腿,本身令人感到滑稽。而作为“她”这样出身大家的人,在这儿居然还要对一个招式不怎么雅观的“坐马势”去评论,更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此两个批语都有署名是出自脂砚斋之手,其可信程度是非常高的。书中类似的例子并不少见,也不多列。

还有一点,在《红楼梦新证》的第九章中,周先生在前一节推测畸笏叟和脂砚斋同一个人。当时靖藏本还没出现,出现这个观点并不出奇。但是,接下来周先生对于脂砚斋是女性的论证中,周先生主要的依据是脂批中的女性语气,但畸笏叟的批语更可明显看出是男子语气,为何他在此又对畸笏叟不再提起?把脂砚斋和畸笏叟当作同一人处理,确实很省事,并且各人持各人观点也很平常,但自打嘴巴却应该不怎么是滋味吧?而周先生引《葬花吟》批语,只引前面一部分不把整个批语引全,更加分明是只取对自己观点有利的证据,是典型的断章取义。笔者一直认为,阐述自己的观点时,不但应该把支持的证据摆出来,同时也应该对存在矛盾的方面提出解释。对于这样明显的反方证据,周先生显然不会没有注意到,显然是刻意避开。周汝昌先生作为一位大红学家,笔者对他是尊重的,并且也对他为红学研究所作出的巨大贡献表示敬意。但笔者在此也毫不客气地说,周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中关于脂砚斋所作的结论,是片面取证,属于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除周汝昌先生外,霍国玲也是持类似观点的,并且她在周的观点上作了进一步的发展。笔者的戚序底本《红楼梦》就是霍国玲校对的,她在此校本的序中不但明确提出脂砚斋是书中的史湘云,而且是曹雪芹的第二、第三任妻子的合称。霍国玲在此序文中并没有具体提出她的证据,笔者对曹氏家族研究亦甚浅,故不敢妄评。但笔者认为,脂砚斋即使真的是女性,她在书中也只能是两个人:黛玉和宝钗,而决不会是湘云,下面就此问题作一个分析。

笔者在此文第一节“名字”中已说明,脂砚,隐寓的是“血泪”二字。黛玉的前身是绛珠仙草,而脂批而明确写出,“绛珠”二字本身代表的也是“血泪”。还有上面举到的“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的诗句中,“茜纱公子”是“脂砚先生”相提并论的。而一看到“茜纱”二字,很容易便想到第五十八回回目“杏子阴假凤泣虚凰 茜纱窗真情揆痴理”。同时第七十九回中宝玉与黛玉关于“茜纱”的对话。“茜纱公子”无疑是指宝玉,如果脂砚斋真的为女性,那么这位“脂砚先生”自然也是指黛玉了。因此,假如脂砚为女性,且为书中的一个人物原型(这一点是必然是,下面再论),除了黛玉,还有谁适合?但黛玉后来死了,而根据甲戌本第一回的一条批语可明确知道,脂砚斋是在曹氏“泪尽而逝”后才“泪亦将尽”的。因此,女性脂砚斋的另一个书中形象——宝钗出来了。

这有点奇谈怪论的味道,但亦并非是空穴来风。甲戌本第二十六回有一个侧批:

“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若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经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这儿脂砚斋已明说“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钗黛在书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宝玉的眼中,自然是黛玉排在第一位,但在作者曹氏的心中,黛玉和宝钗是并列的。书中第五回《红楼梦引子》明确地写“怀金悼玉”就是最明显的例证,类似的例子还可以在书中和脂评中找到多处,如第一回雨村所吟的对联“玉在匮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及脂评中多次将“钗黛、薛林”相提并论,也是证据。也因钗黛是并列的,故黛玉逝后,宝钗便接替了她的地位,此时的脂砚斋便变成了宝钗这个角色。

因此,霍国玲认为脂砚斋是曹雪芹第二、三任妻子的合称是存在着可能性的,但笔者认为不可能是湘云。对于脂砚斋可能是女性,并且其女性的书中原型为黛玉、宝钗这一点,还有另外一点证据,在说完下一下问题后再补充上去。

但笔者是不认同脂砚斋是女性这个观点的,证据在上面已经提到了,在此不重复。但笔者是认同脂砚斋是书中人物的其中一个原型这个观点的,并且认为这个人就是甄宝玉。

甄和贾是全书的关键字,都是谐音取义《红楼梦》一书就是以作者亲身所历而写的,回首过去,他感到很沉痛。他非常渴望能够有人去倾听,理解他心中的这一痛苦,但同时又因为一些难言之隐,不敢将这些事情说出来。这与今天有些人心中有事,希望找人倾诉,而又害怕暴露自己的隐私那种感情是一模一样的。所以作者在全书中一直玩弄“真假”二字的谐音,并且作为他知己和知情人的脂砚斋,在多处提示读者注意其隐含的情感和事件。作者在第一回和许多脂评都说明了一件事,就是《红楼梦》一书其本义是以假说真,由此可知,在书中“真假”二字是并列等同的。就如书中的甄家,虽然在书中直接出场甚少,但其在书中的地位是和贾家并列的,现引几条批语作证:

“又一真正之家,特与假家遥对,故写假则知真。(甲戌本第二回眉批)”

第十六回赵嬷嬷的一段说话:“还有如今现在江南的甄家,甲戌侧批: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头语看。嗳哟哟,庚辰侧批:口气如闻。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庚辰侧批:点正题正文。”

从书中可非常的明显看出,借贾家写甄家,并且甄家“接驾四次”,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曹寅时代曹家得宠兴盛时,接驾四次。而《红楼梦》一书,本身就是一部家族的衰落史,因此甄家在书中地位不言而喻,其重要性显然可与贾家并列。这两家各有一位“宝玉”,“甄贾”意思无疑也是谐“真假”二字。下面再引一条批语:

第二回甲戌侧批:甄家之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故此处极力表明,以遥照贾家之宝玉,凡写贾家之宝玉,则正为真宝玉传影。

并且由于同样的理由,甄宝玉虽在全书中出场远少于贾宝玉,但有一点是相当明显的,就是在书中甄玉和贾玉的地位和两家的地位是一致的,是可相提并论的。把所有的这些串起来想一下,在撰写《红楼梦》一书时,作者已说明“真亦假,假亦真”(第五回太虚幻境对联)。且在书的撰写中,可与雪芹并列相提并论者,唯脂砚一人矣。故贾玉为雪芹,甄玉为脂砚。

笔者也解释一下前面引用《葬花词》批语的其中一句话:“先生非宝玉”这句话。这里的“玉兄”指贾玉,这是无疑的。虽然甄玉假玉极为相似,但还是有区别的,他们不是同一个人。还有这条批语提到的“客”,所对的只是这一本书,而并非书中所提到的现实,因而他说“先生非宝玉”是指先生并非身在书中,更不是贾宝玉。因此,这一句话并非是否定脂砚斋是“宝玉”。

到此,再回过头来看一看女性的脂砚斋,笔者在此再引两条批语,皆出于庚辰本: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第二十二回眉批”

“钗、玉名虽两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第四十二回回前)”

对第一条批语千万不要误解,畸笏叟告诉读者执笔人的本旨是要看宝钗和黛玉要象看甄玉和贾玉一样,她们的关系也与两玉一样。假如误理解成为作者本旨是要将宝钗看作甄玉,黛玉看作贾玉,那可真是差之毫离,失之千里了。当然这样解释几乎是没有可能的,因为此两个宝玉本来就有“假为真传”及两者之传合一之意,而这两点若套于黛玉及宝钗之间是无论如何都说不清的。同时他在这儿说“人却一身”并不是指只有一个人,否则就不会说“怀金悼玉”。下面的这条批语可以说是上一条批语的补充,再一次说明了甄玉与贾玉,宝钗与黛玉的地位并列关系。因而,假如脂砚斋是女性,其书中形象必然是黛玉与宝钗;而假如脂砚斋是男性的,其书中的形象为甄宝玉。在此再次表明,因为表明脂砚斋是女性的证据太过于无力,故笔者支持的是后一结论。

 

三、            畸笏

畸笏叟,其名字含义在上面已解释过,是一位“记取零散往事的老人”。在甲戌、己卯、庚辰、靖藏几个版本的批语中,其批语是脂批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署其名的批语数量仅次于脂砚斋。

笔者首先将甲戌、己卯、庚辰、靖藏几个版本中有他署名、署有“朽物、老朽”等类似称呼及时间全部为丁亥的批语查了一下,的所有批语批语全部作了反复仔细的阅读判断。丁亥年时脂砚已逝,批语应全部出于畸笏之手(下一节细说)。看完这些批语,第一感觉就是他比脂砚斋更象一位纯粹的批书人,他虽然也是对《红楼梦》一书极尽赞美,但并非和脂研斋一样认为此书完美无缺不同。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关于贾琏与多姑娘儿偷情处有一个夹批:

“趣闻!相契作如此用,相契扫地矣。”

同是庚辰本的这一部分,同一页的页眉有三个连续的批语:

“一部书中,只有此一段丑极太露之文,写于贾琏身上,恰极当极!己卯冬夜。”

“看官熟思:写珍、琏辈当以何等文方妥方恰也?壬午孟夏。”

“此段系书中情之瑕疵,写为阿凤生日泼醋回及一大风流宝玉悄看晴雯回作引,伏线千里外之笔也。丁亥夏,畸笏。”

此三个批语中,第二条批语明显是针对第一条的,而第三条批语所言“此段系书中情之瑕疵”亦很显然就是第二个批语的解释与补充,其余是对下面平儿捡到多姑娘送给贾琏头发的文字而言。此类批语非常的多,不多举证。

笔者又将找出了两个批语,作为其可能曾经为官的一些证据:

“纸团送迭,系应童生秘诀,代卿何处学得,一笑。丁亥春。”

此批出自庚辰本第十八回页眉,所指文字为黛玉传诗,此处尚有一意思类似夹批,因不能确凿判断为畸笏所作,故不引。根据此批语判断,畸笏似曾入科场,否则如何想到童生应试?

“丁亥春间,偶识一浙省发其白描美人,真神品物,甚合余意。奈彼因宦缘所缠无暇,且不能久留都下,未几南行矣。余至今耿耿,怅然之至。恨与阿颦结一笔墨缘之难若此,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此批出于庚辰本第二十三回。此时的畸笏,应已是潦倒落泊之人,如其不曾入官场,难以结交宦缘人,更何况欲求其字画?在此那位“浙省人”是因为宦缘所缠才不能答应的。当然,以这两个批语及对其名字含义的猜测就作为其曾做官的证据,显得很有些无力。笔者亦苦于暂无找到进一步证据,本文中对此问题的讨论也只好暂到此为止。

笔者在上一节提到脂砚斋是书中的人物原型,作为脂批系统中出现次数仅次于脂砚斋的畸笏叟是否亦会被曹氏写进书中呢?笔者认为,也是有的。或许有人会有人对此嗤之以鼻,会质问是否按这样推下去,是否要将梅溪、松斋、棠村、杏斋等其他脂批系统的人在书中一一对上号?

假如有人读《水浒传》,声称要将从宋江开始的一百零八将全部历史面目考证出来,这肯定是缘木求鱼,刻舟求剑,笔者也会捧腹大笑。因为在正史中除了宋江有一点零星的记载外,其他的根本找不到半个字。但《红楼梦》不同,它是一部自传性质的书,这一点已是公认。而脂批系统的撰写人都是与作者关系非常密切的人,甚至是亲历者。就这一点说来,他们本身就是书中故事的人物原型,作者完全有可能将他们写进书中。因此,笔者在此肯定地回答,会继续做这方面的探究,并且希望能够找到相关的证据。

畸笏何人?首先,他的辈分应高于脂砚和雪芹,对于书中所说到的很多事情,他曾亲历。这是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意见,是现成的结论,笔者不再对此累赘求证。其次,从本文前面分析可知,其名字寓孤单零落的记事老人,甚至可能做过官。再次,他比脂砚、雪芹更刻意去隐瞒书中所暗中透露的事实,命曹氏修改第十三回关于秦可卿自杀部分就是最明显的例证,甚至曾为隐瞒事实修改脂批。根据此三点,笔者开始将书中可能的人物开始一一对比和排除。

首先贾珍、贾琏可立刻排除,此两人与宝玉同辈,虽为兄长,庚辰本第二十一回指明珍、琏两人之名的一条眉批中可看到(此批在上面已引,不重复),他对此两人非常的鄙视,显然就不合适。其次到贾敬、赦、政三人。贾敬在第六十三回就完蛋了,那时贾府还没败落,所以可立刻排除。贾政更不用说了,其原型为雪芹之父。贾赦好象有些可能,但细想一下,其行事为人如珍、琏辈无异,甚至更有不堪之处,以此等劣迹,又何以斥珍、琏辈?笔者因此将眼光放出了贾府之外,很快便锁定了一个人,就是第一回出场,在前八十回中也仅直接出场一次的甄士隐。

这看起来简直不可思议,但这绝对不是牵强附会,而是存在着证据的。此结论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甄士隐只是在第一回出场了一次,那时连贾府的影子也没出来,更别说甄士隐和贾府沾边了,这似乎跟上面提到的畸笏叟等与作者关系非常密切这一说法相悖。但笔者从来都是不会让自己的证据去打自己结论的嘴巴,更不会强词夺理地以甄英莲后来与贾府相熟来解说这一段关系。

请再看第一回,甲戌本在在“此方人家多用竹篱木壁者,大抵也因劫数……”这两行上面有眉批道:“写出南直召祸之实病”。“南直召祸”具体指的事情,在全书都找不到,除此之外也找不到任何提示,而甄士隐家更是到第二回就全部交代完毕了。因此,此眉批所指的事情无疑不是指书中的事情,而是指现实中曹氏家族所遭遇的事情。

接下来,甄士隐在注解《好了歌》时更是惊人之作,将全书主要人物的结局隐说出来。书中贾府影射曹家,这是无疑的,而知道所有人物的结局的人,还会是局外人吗?从此可判断,现实中的甄士隐与现实的曹家关系非常密切,甚至就是曹家之人,而且书中所寓事情他都知道,甚至是亲眼所见。并且能总全书之人,此人亦应辈分高于作者,而书中甄士隐明显是与贾敬、贾赦、贾政辈同一辈的。作者除了出于文学作品的安排外,估计也有出于某种隐讳(这种隐讳可能就是对尊者的隐讳),让他在第一回就结束了出场(佚稿及高本续作的情节此处不论)。

在甲戌本脂评凡例中便说到“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接着在一番解释之后又说“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 甲戌本在第一回中关于甄士隐名字有侧批:“托言将真事隐去也。”在贾雨村的名字又连续有几个批语:

“姓贾名化,甲侧:假话。妙!表字时飞,甲侧:实非。妙!别号雨村甲侧:雨村者,村言粗语也。言以村粗之言演出一段假话也。”

接下来就是甄士隐家中遭受横受横祸,落泊潦倒,最后出家。贾雨村则得甄士隐资助,则踏上宦途。从此甄士隐退到幕后,贾雨村走到前台,这就是“真事隐去,贾语存”。再考深一层意思,就是用表面上是假的说话演绎出一段真事,从这一点分析,甄士隐其实一直都是存在,只不过不露面而已。因此,以“孤单零落的记事老人”的名字之解释,及在书中比脂砚斋及作者更加深地隐瞒事实,除了甄士隐,还有更合适的吗?有都只能是贾雨村,但按作者、批者对雨村的厌恶,无疑也是不可能的。而甄士隐为“一家乡宦”,这与畸笏叟可能做过官也前相吻合。根据上面的种各判断,畸笏叟的书中形象笔者认定为甄士隐无疑。

因为笔者对曹氏家族的情况并不熟悉,且手头上除《红楼梦》诸校本及几个影印本外,并无其它资料,因此对脂砚及畸笏二人在曹氏家族中为何人不予探究。

 

四      年份

此次重新判读脂批,笔者将甲戌、己卯、庚辰、靖藏所有有关年月的批语全部找出来重新整理分析(附此节之后)。

署有明确时间最早的一条是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前的批语:

 “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

此是署有确切年份最早的一条脂批,但非常明显这不是脂批的开始时间。乾隆二十一年为丙子年,西元1756年,此时距第一个明确的年分甲戌(乾隆十九年)已相差两年。此批语透露了在乾隆二十一年已对清书稿,并且可从这点推测,此时的《红楼梦》不但已大致完成,且基本完整,佚失书稿的事情应该还没有发生。在此顺便根据此回内容推测一下这三首首缺的中秋诗,一首是宝玉作,一首是贾兰作,还有一首是贾环的。虽然不见此三首诗的面目,但贾政对这三首诗的态度无异于“制灯迷贾政悲谶语”,无疑是暗示三人后面故事的。书中关于贾政态度的描写比较长,故不引。但贾政说宝玉以温庭筠自拟,应暗示宝玉后半生潦倒。贾环被贾政说是“曹唐”,是暗指贾环以后屡举不第,后面贾赦的话可以为证。至于有人据此认为以后贾环被贾赦指定为世袭之人,袭了贾赦的官,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非常容易证明,贾府是在贾赦任上败落的,还谈什么世袭?故此这几句话是烟雾而已。至于“佳谶”之说,对于宝玉、贾环二人,只不过是因为贾政因年纪逐渐上来,思想有所改变(请参看第七十八回),对两人此次的表现较为满意而已。真正是“得佳谶”无疑是只有一个人,就是贾兰。这些内容已超出此节范围,所以也不详细讨论。

按年份接下来的是靖藏本第四十一回的一条批语:

“尚记丁巳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妙玉泡茶一段眉批)”

此批语与其它有年份的批语相比,可说为非常的难得。它不但将作批语的时间——丁丑年,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写了出来,而且将这件事发生的年份也写得非常的明白。丁丑年往后推二十年正是丁巳年,为乾隆二年。从批语看似乎所写的事件价值不大,但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对事件发生的年代有明确交代,我们可从这条批语中知道曹家在遭遇雍正朝的打击之后,开始试图重新兴起。在此说明一下,笔者撰此拙文,是建立在完全信任上述四版本批语的基础上的,至于对任意一版本的疑问,笔者在此都不作解释。

丁丑后署的明确年份便是己卯(乾隆二十四年),因为《红楼梦》有个版本叫做“己卯本”,所以这一年很多人都知道。己卯本注明“脂砚斋凡四阅评过”,其它在此不累赘。此年的批语对于批书提示并无太多可点可考之处,大多都是纯粹的批书说话。

笔者搜遍所有署年份批语,并无找到一条署庚辰(乾隆二十五年)年的批。庚辰本亦有“脂砚斋凡四阅评过”字样,并注明“庚辰秋定本”。

壬午年,乾隆二十七年,署此年批语甚我,亦极为重要。很多人认为雪芹即逝于此年除夕,书中的证据估计是来自于甲戌本第一回的两个眉批: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

此两条批语分于两页,紧紧相连,第一条批语笔者在此把校本的标点删去。因为笔者发现有几个版本在校第一条批语时将“壬午除夕”几个字作为“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这条批语的年份,笔者查过影印本,发觉这显然是有问题的。笔者在甲戌影印本中看到,“壬午”两字跟在“书”的后面,接着另起一行“除夕”两字起头,接着才是下面的内容。因此单单按四字所处位置来看,“壬午除夕”四字是跟着它后面的那些批语的开始,而不是前面文字的年份。因此,很多人根据这条批语说曹雪芹逝于壬午除夕。

第二个批语的所署的年份显然是错误的,因为“甲午”年是清高宗乾隆三十九年,此时的脂砚斋应早已逝世(下面会提到)。而这条批语前面说到“一芹一脂”,后面又说“余二人”,故此批语出自脂砚斋手应无疑。并且从批语的语气看,这很有点“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样的味道,估计脂砚斋的逝世时间跟作此批的时间相差不远。现在一般认为“甲午”是“甲申”的笔讹,按敦诚作挽曹雪芹诗的时间及脂砚斋逝世的大概年代来推算,此条批语出于甲申年是可信的。此批语是虽无署名,但可完全确定脂砚斋身份。此批语是甲戌、己卯、庚辰、靖藏四版本中完全确定出于脂砚斋手(相当于已署名)、署时间最后的一条批语。

但即使雪芹不是逝于壬午年,但《红楼梦》的撰写及完善、流传显然在此年遭受重大打击,笔者引庚辰本二十一回的两个眉批:

“赵香梗先生《秋树根偶谭》内,兖州少陵台有子美词,为郡守毁为己词。先生叹子美生遭丧乱,奔走无家,孰料千百年后,数椽片瓦,犹遭贪吏之毒手,甚矣,才人之厄也。固改公《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数句,为少陆解嘲:少陵遗像太守欺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折克非己祠,傍人有口呼不得,梦归来兮闻叹息,日日无光天地黑。安得旷宅千万官,太守取之不尽生钦颜,公祠免毁安如山。渎之令人感慨悲愤,心常耿耿。壬午九月,因索书甚迫,姑志于此,非批《石头记》也。”

“壬午九月因索书甚迫,姑志于此,非批《石头记》也。为续《庄子因》数句,真是打破胭脂阵,坐透红粉关,另开生面之文,无可评处”

第一个批语因为比较长,占了两页页眉还多出了两行。第二个批语在接着第一个批语后另起一行,用较小的字体抄写,后面“为续《庄子因》”几句话,估计是抄的时候接着抄了下去,因为从内容上看与前面几句话显然没有关系。第二条批语显然是对第一条批语的解释,其原因就是被人“索书甚迫”。至于为何人索书,似无可考处,但其以杜甫草堂千百年后遭受贪吏毒手而喻雪芹(脂砚)在如此潦倒落泊的情况下,还被迫害,所著书本遭到收缴这一点是无疑的。

继壬午年出现较多署年份批语后,接着批语中署有的年份是乙酉年,即乾隆三十年(1765),其批语见于庚辰本第二十五回眉批:

“二宝答言是补出诸艳俱领过之文。乙酉冬,雪窗。畸笏”

此批是对宝玉、宝钗答凤姐的说话作一个解释,纯粹的因批书而批书,从字面上看不出太大的意义,但其重要之处在于署了年份。

在所有署年份的批语中,壬午年的批语是最多的,其次是丁亥年,即乾隆三十二年(1767)。此年的批语与壬午年或之前的相比,很多批语的语气显得非常悲凉,同时也透露了很多重要的事情。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有一眉批: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

“前批“知者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悲乎!”

靖藏本同样有两条类似的批语: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矣不怨夫(朱眉)前批知者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

庚辰本两条批语分开两页,第一条批语的最后一字与第二条批语同一页内。从文字可看出,第二条批语显然就是第一条批语的补充,原来说是“寥寥”,到丁亥夏就只剩下畸笏叟一人了,而靖藏批语更是指出了批者的名字。从这几条批语判断,此时的脂砚斋已经逝世了,所以此前引甲戌本的所署的年份为甲午年,显然是错误的。靖批还提出了一个杏斋的名字,然对此人找不到任何可考证其身份的证据。

庚辰本第二十回有一眉批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庚辰本第二十六回:

“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此两批语说明了在雪芹和脂砚斋及大部分批书人逝世后的丁亥年,畸笏叟还在进行《红楼梦》的誊清批书工作,并且说明有相当部分文稿到此时已迷失,无法追寻。

庚辰本第二十五回:

“通灵玉听癞和尚二偈即刻灵应,抵却前回若干《庄子》及语录机锋偈子。正所谓物各有所主也。叹不得见玉兄“悬崖撒手”文字为恨。丁亥夏。畸笏叟”

多批语中提到有“悬崖撒手”文字,庚辰本二十二回更是有“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由此推测,雪芹在著书时,是已经完成“悬崖撒手”这一回的。但崎笏叟居然说“不得见玉兄悬崖撒手”,而且到丁亥年,雪芹已逝,莫非连他也没有读完《红楼梦》全本?这应该不可能,笔者在此再引一个批语,此批出于庚辰本十八回眉批:

“树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此批说明,在壬午季春,畸笏已读完全书,说明类似情况的批语还有不少。故此“不得见”可能是“不见”的传抄之误,上一批语依然是说书稿的迷失情况。

接着的下一年戊子年,即乾隆三十三年(1767)还有一条署戊子孟夏的批语,仅出于已佚的靖藏本第十八回。此批语文字非常的混乱,在下面《靖批》一节笔者会作详细评论。

署有明确年份,并且年份最迟的批语出于靖藏本的第四十二回:

“应了这话由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辛卯冬日”

因为靖藏本死无对证,故按此批语内容估计,应该是对刘姥姥为巧姐起名字部分所作的批语。辛卯年是乾隆三十六年(1771),此时距第一条有确切年份批语所署的“乾隆二十一年”,相差了足足十五年!从此往下推,即使按甲戌年书稿初成为计算,那么批书已有年份可完全确认的已延续了十七年。但非常明显,这个年代还应该向前,如果按一般认为的乾隆十七年计算,那么批书至少延续了十九年。因在丁亥夏已有批语证明当时的批书只剩畸笏叟一人,故此推测此批语应是他批的,按此估计畸笏叟大概应逝于辛卯年后的乾隆三十七年壬辰年或乾隆三十八年癸巳年左右。此批语还透露了佚稿的一些内容,不细说。

脂批中还有一部分没有确切年份,但也涉及到时间问题的批语,这些对于探究有关红楼事件的时间也很重要,下面对此类批语作一个分析。

甲戌本第十三回有一眉批:““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

有人根据曹寅曾说过相同的话(笔者引用现成的观点),而认为这是畸笏叟回忆曹寅原话。但即使曹寅在其逝世的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说这句话,但向下再推三十五年,也是乾隆十年(1745年)。若此说成立,岂不意味《红楼梦》一书在乾隆十年已初具规模,而批书更是从那个时候已经开始?

类似的批语还有:

甲戌第十三回眉批: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余悲痛血泪盈面。

庚辰第十三回眉批: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第一个批语可理解为凤姐提出“五病”的实际中事,也可指因“五病”而导致发生的其它事。第二个批语中,笔者怀疑此“三十年前事”是指曹家败落之事。当时曹家败落,其重要一个原因是就是“受五病者颇多”,而批书人在此提到“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可以理解为“当年为何不提出”这样的意思,且语气显得非常沉痛。按比较多人认可的曹家败落于清世宗雍正五年(1727),此两批语应是乾隆二十二年(1757,丁丑)年左右的事情。

己卯本第三十八回有一条夹批:伤哉!作者犹记矮[幽页]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此处又出现了“二十年”这个时间,参考前面引的靖藏本第四十一回批语“尚记丁巳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估计此批亦成于丁丑年左右。

关于脂批产生的年代,笔者还听说过一种“程前脂后”的说法,但从来没有读过有关的文章。庚辰本第二十五回有一眉批,估计是这种说法的一个证据:

“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何得再言?僧道踪迹虚实,幻笔幻想,写幻人于幻文也。壬午孟夏,雨窗。”

从其它写着“雨窗”的全部批语所署名字为畸笏叟来看,估计此批也出于他手。读此批内容,很容易让人想到高续本。由于高鄂在续写中让通灵宝玉再来除了一次邪,所以乍一看起来,这条批语简直是专门质问高氏“你为什么还要加多一次”似的。但仔细分析下去,这显然是不成立的。此批语明确指出了“全部百回只此一见”,这个“百回”不论是实指还是概数都不重要,但“全部”是指整本书,程本是有两次的,所以这儿“全部”显然不是指程本。 “只此一见”,说明这儿才有这个情节,其它地方就没有了。此批的下半部分,是解释《红楼梦》这本书的,很显然是引导别人去读书的语气。故此,这是对一位没有读完《红楼梦》的读者的话,而且好象显示了对这位读者不会读书的一点点不满,但绝对不会是对高氏续书中让通灵宝玉再除一次邪的不满。

 

 

(作者:墨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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