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威海市物价局内部会议组织规则

 指间飞歌 2014-04-22

威海市物价局内部会议组织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切实增强内部事务决策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组成
     (一)党组会。 局党组全体成员为党组会固定参加人员,定期邀请市委第一纪检组负责人列席会议,其他人员根据讨论议题的需要,由党组会主持人确定。党组会由党组书记确定召开并主持,也可以委托党组副书记主持。党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
     (二)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副书记、副局长、价检局局长组成。办公室主任和政工科长列席会议,其他科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列席相关议题。一般情况下,局长办公会每星期召开一次,由局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主持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局务会议。由局长、副书记、副局长、价检局局长,以及各科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价检局副局长组成。必要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提议,局长决定是否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
     (四)审价委员会会议。由全体党组成员以及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价格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收费管理科负责人、价检局副局长组成。其他科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审价委员会主任委员决定邀请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审价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会议,遇到重大紧急事项,主任委员可临时召集。
     (五)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由全体党组成员、综合法规科科长、价检局副局长、检查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指定人员组成。其他科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检查组成员列席会议。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由价检局在案件调查终结后10日提请,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由案审会主任主持。
     二、会议议题
     (一)党组会议题。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决定、指示,讨论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2、讨论审议物价工作规划、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3、讨论决定加强局党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4、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干部的培养、选拔事项;5、讨论解决关系到职工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6、审议本部门纪检工作的重要事项;7、需要党组讨论决定其他问题。
     (二)局长办公会议题。1、根据上级部门的批示,研究制定工作意见和落实措施;2、研究决定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专题事务;3、研究决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重大活动安排等工作;4、研究决定全局重大开支事项和基建维修项目;5、研究决定人事安排和机构调整初步意见;6、研究决定人员奖惩和年度考核;7、研究安排干部职工福利待遇;8、需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局务会议议题。1、传达学习上级部门的重要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2、研究决定全局年度工作意见和工作重点,安排全局性工作;3、研究提请上级部门审议的重大事项和文件;4、研究决定各科室和所属单位提报的重大事项;5、听取各科室和所属单位阶段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通报各项目标责任完成进度,研究进一步落实的措施;6、研究部署重大活动组织安排;7、其他需要局务会研究的事项。
     (四)审价委员会会议议题。审议制定或调整列入《山东省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事项。
     (五)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议题。主要研究决定价格违法案件的具体处理意见。
     三、会议程序
     (一)议题提报。党组会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报;局长办公会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其他局负责人提报;局务会、审价委员会会议议题由相关科室或单位提报,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议题由价检局提报。
除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外,提报议题必须填写《会议议题提报单》,报分管领导同意后,送交办公室。
     (二)议题审查。凡送交的提报议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审查,不符合提报要求的,一律予以退回。会议议题审查后,由办公室报局长进行最后审定。
     (三)会议提请。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决定,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决定,局务会议、审价委员会会议、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由办公室与相关科室或单位共同提请。提请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填写《提请会议提报单》,并报局长审定。
     四、会议服务
     会议时间和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将会议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通知与会人员。议题提请科室或单位应按与会人数提交会议材料。
     会议开始前,办公室负责检查人员是否到齐,并报会议主持人。
     会议期间,应做好会议记录。案审会记录由价检局负责,涉及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由政工科负责,其他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记录人要详细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准确无误记录好会议决定事项。会议记录应在2天内完成,同时送交与会人员审阅签字,并报党组书记(局长)签发存档。
     会议议题提报单、提请会议提报单、汇报材料、会议记录由办公室或相关科室整理归档。
     五、会议制度
     (一)实行预期备会制度。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一般安排在周一召开,审价委员会会议、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一般定在每周五召开。《会议议题提报单》应于每周四送交办公室。
     (二)实行会前会商制度。凡提报的会议议题,事先必须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征求科室和单位意见;涉及物价部门以外其他单位的,应主动进行协商,力求取得一致意见。凡协商不一致的,应报分管领导重新予以审定。经协商仍有极少数不同意见的,应在《会议议题提报单》外进行附属说明,并与《会议议题提报单》一起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报局长进行审定。凡提报的议题半数以上人员具有不同意见的,不列入会议议题。
     (三)实行汇报限时制度。汇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表达准确,汇报人要言简意赅,力戒篇外长论,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重大议题除外。
     (四)实行主导发言制度。议题讨论时,分管领导就所讨论的议题作出主导性发言,发言应围绕议题抓住重点进行解释说明,其他与会人员则就议题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发言。
     (五)实行决议督办制度。对于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政工科负责督办。承办科室或单位要按照限定日期如期办理,并定期报告进展情况。
     六、会议纪律
     1、会议的内容,除经会议决定可对外传达外,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规定。
     2、对于会议的决定,必须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已通过的决议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
     3、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与会的请假人员有权查阅会议记录,了解会议内容。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