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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城镇化的几点建议

 mlg997 2014-05-16
      2013年12月,党中央首次召开的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等六大任务,以及内涵阐释、路径设计、制度保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明晰的思路,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来塑造未来中国的面貌。而各地城镇化进程中普遍存在:小城镇建设“千镇一面”,乡镇建设建筑景观普遍无特色。作为以工农业为主产业的乡镇,在建设规划时普遍只考虑到工业园区、集镇建设的配套,对其他方面尤其是乡村记忆、文化传承等考虑甚少。村镇常驻居民显著减少,乡村吸引力严重减退。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打工潮的兴起,年轻人思维的转变,大批量的农村人移居城市,乡镇的常驻居民大多以老弱妇孺为主。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植被在减少,清水在变浑,土不土、洋不洋、大同小异的水泥楼,让人不小心就迷失了家的方向。建议:
         一、提升推进城镇化的理念。城镇化是一个长期、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同样, 城镇化不是去乡村化,也不是灭农村,没有农村文明的城镇化是单调的。建议各级政府在加强城镇布局规划的同时,也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本着方便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合理调整社区和村庄布局;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园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重视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升集约节约化水平,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防止城镇化过程中“乱举债、摊大饼”。
        二、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新型城镇化不是“拆旧立新”,也不是搞“千城一面”。各地应根据各自资源秉赋、特色优势、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和城镇风貌,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水则水,着力塑造各具特色的城镇形象,避免处处雷同、低水平重复。充分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的关键节点作用,因地制宜促进特色工业、现代农业、生态旅游、商贸服务等产业发展,不断扩大规模,以经济发展推动城镇化建设。
         三、重视农村特色村庄保护。按照“能进城不入镇、能进镇不住村、能集中不散居”的原则,推进“三进一调”,加快建设新镇区,科学规则新社区。建议在新社区选址时,应尽量以以现有交通便利、初翼规模、特色鲜明的村庄为基础,慎砍村、不填河、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加强对特色自然村庄的保护,存留其独特的自然风貌与人文景观、世代积淀的民俗信仰与文化习惯、与生俱来的劳作方式与天人关系,给人们留下“乡愁”的美好记忆。
        四、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农村城镇化相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使政策到组到户到人,科学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后用农村承包土地换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用宅基地和房屋换城镇住房。按照事权财权对等的原则,加大各级财政转移交付各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税收、规费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统筹使用,集中力量确保重点工程项目。
        五、强化市场主体作用。按照“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的中央会议精神,放开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企业、银行等各类资本进入小城镇和居民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等行业和领域。加大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把一些适用于市场化运作的事项,如集镇的市政、环卫、绿化、亮化等公用事业推向市场。综合运用集中成片开发、贴息、政府补贴、项目代建制等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六、把农民就业放在重要位置。没有就业的城镇化,就是赶农民上楼。建议确立就业优先的推进思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促进充分就业。在完善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同时,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按照“10公里工作生活圈”规律,在城镇社区周边加快产业集聚,为农民就业提供载体。大力开展全民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促进农民稳定就业,稳定生活。
        七、探索可接转的社会保障体系。与城镇居民享受同样的社会保障,是农民真正融入城镇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居民的基础上,完善参保政策,建立健全可接转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使新市民能够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养老医疗两大保险外,还应加快失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等向新市民覆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鼓励进城农民采取出租、入股、托管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实现身份转换的农民继续享有附着在土地上的集体财产收益权。
        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开户籍管理,使农民可以像选职业一样,自主选择进入城镇。改变“二元制”管理模式,推行按实际居住地进行登记的户籍管理制度,为农民进城创造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基本条件。
        九、提供优质普遍的公共服务。政府应加大城镇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特别是优质教育的配置,在城镇规划时优先做好教育资源的规化,保证集中居住的农民子女“能上学”,“上好学”。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标准建设力度,健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城乡一体的医卫服务网络。加大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共享产权”住房建设,解决“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问题。加快推进镇区党群服务中心、绿地公园、文化馆、图书馆、健身馆的达标建设并常态投入使用,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对新建的农村社区要加强管理和服务,改变村级管理中的散、慢、软、促进农民向市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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