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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基础知识——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配伍

 神医图书馆318 2014-05-24

中药基础知识——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配伍

【【【第一节 四气】】】
1、含义
   四气又称四性,即寒热温凉四种药性,它反映药物在影响人体阴阳盛衰,寒热变化方面的作用倾向,用以说明药物作用性质。寒凉和温热是对立的两种药性;寒和凉之间、热和温之间,是程度上的不同,也就是说药性相同,但在程度上有差别,温次于热、凉次于寒。
   此外,在寒热温凉之外,还有“平性”,“平性”的含义是指药性平和,寒热之性不甚明显,但实际上仍有偏温、偏凉之不同。
2、确定依据
   药性的寒热温凉,是从药物作用于机体所发生的反应概括出来的,是与所治疾病的寒热性质相对应的,即药性的确定是以用药反应为依据,病证寒热为基础。
   凡能够减轻或消除热证的药物,属于寒性或凉性,也称寒凉药,多具清热降火、凉血解毒、滋阴退热、泄热通便、利尿、清化热痰、清心开窍、凉肝止痉、提高机体免疫力等作用。
   凡能够减轻或消除寒证的药物,属于温性或热性,也称温热药,多具温中散寒、温肺化饮、暖肝散寒、补火助阳、温阳利水、温通经络、引火归原、回阳救逆等作用。
3、所示效用
   四气,从本质上而言,只有寒热二性。
   寒凉药如黄芩、黄连、黄柏、大黄等;常用来治疗热性病症(高热烦渴、面红目赤、咽喉肿痛、温毒发斑、血热吐衄、火毒疮疡、热结便秘、热淋涩痛、黄疸水肿、痰火咳嗽、高热神昏、热极生风、脉洪而数等阳热证)
   温热药如附子、干姜、肉桂等;常用来治疗寒性病症(四肢厥冷、脘腹冷痛、面色苍白、中寒腹痛、肺寒喘咳、寒疝作痛、阳痿早泄、宫冷不孕、阴寒水肿、风寒痹痛、血寒经闭、虚阳上越、亡阳厥脱等阴寒证)。
注意:应用药物必须对证,如不对证,药物的偏性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4、具体表述
   寒、热、温、凉、平是对药物四气的概括性表述,通常标以大热、大寒、微温、微寒等予以区别,这是对中药四气程度的进一步区分。
5、阴阳属性
   四气中温热与寒凉属于两类不同的性质,温热属阳,寒凉属阴。
6、临床应用
   据病证的寒热选择相应的药物:寒证—热药;热证—寒药
   据病证的寒热程度的差别选择相应的药物。如:大寒证(亡阳证),须选大热药(附子、肉桂)等;微寒证(脾胃虚寒证),选温性药(煨姜)
   寒热温凉还有程度上的差别,如当用热药而用温药,当用寒药而用凉药,则病重药轻,达不到治愈疾病的目的。反之,当用温药而用热药反伤其阴,当用凉药而用寒药易伤其阳。如治疗寒热错综的复杂病证,则又当寒热药并用。如治疗真寒假热证,则当用热药,真热假寒证,又当用寒药。
    感受风寒、怕冷发热、流清涕、小便清长、舌苔白,这是寒的症状,这时用紫苏、生姜煎了汤饮服后,可以使病员发一些汗,就能消除上列症状,说明紫苏、生姜的药性是温热的。如果生了疗疮、热疗、局部红肿疼痛,甚至小便黄色、舌苔发黄,或有发热,这就是热的症状,这时用金银花、菊花来治疗,可以得到治愈,说明金银花、菊花的药性是寒凉的。

【【【第二节 五味】】】
1、含义
   五味是指药物因功效不同而具有的辛、甘、酸、苦、咸五种药味,它既是药物作用规律的高度概括,又是部分药物真实滋味的具体表示。此外还有淡味和涩味,但长期以来将涩附于酸,淡附于甘以合五行配属关系,故习称五味。
2、确定依据
① 五味的确定最初是依据药物的真实滋味。 如黄连、黄柏之苦,甘草、枸杞之甘,桂枝、川芎之辛,乌梅、木
   瓜之酸,芒硝、食盐之咸等。
② 后来由于将药物的滋味与作用相联系,并以味解释和归纳药物的作用。 如葛根、石膏均能透热解肌,即云其
   味辛,但实际口尝却并无辛味。    
③ 随着用药实践的发展,一些药物的作用很难用其滋味来解释,因而采用了以作用推定其味的方法。
     例如,葛根、皂角刺并无辛味,但前者有解表散邪作用,常用于治疗表证;后者有消痈散结作用,常用于
   痈疽疮毒初起或脓成不溃之证。二者的作用皆与“辛能散、能行”有关,故皆标以辛味。磁石并无咸味,因
   其能入肾潜镇浮阳,而肾在五行属水与咸相应,磁石因之而标以咸味。
      由此可知,确定味的主要依据,一是药物的滋味,二是药物的作用。
      由于药物滋味和作用并无本质联系,两者之间并无严密的对应关系,因而从古至今,五味学说在理论上和
   实际运用中出现不少分歧和混乱也就在所难免了。 
3、所示效用及临床应用
   五味的基本作用: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过食、偏嗜五味对五脏系统都有损害。
*** 辛:
    能散、能行,有发散、行气、活血等作用。一般治疗表证的药物如麻黄、薄荷;治疗气血阻滞的药物如木香、红花,都有辛味。一些具有芳香气味的药物,往往也标上“辛”,亦称辛香之气,除有能散、能行的特点外,还包含了芳香辟秽,芳香化湿,芳香开窍等作用。辛味药多辛散燥烈,易耗伤气阴(津),故气虚、阴(津)亏,表虚多汗等不宜用。
*** 甘:
    能补、能缓、能和,即有补虚、和中、缓急、调和药性的作用。如人参大补元气,熟地滋补精血,饴糖缓急止痛,甘草调和诸药等。某些甘味还具有解药食中毒的作用,故又有甘能解毒之说,如甘草、绿豆等。换言之,一般滋补性的药物及调和药性的药物,大多数有甘味。
   “淡味”附于甘,能渗、能利,有渗湿利水的作用,多用于水肿、小便不利等证,如猪苓、茯苓、薏苡仁等。甘味多腻滞,易助湿碍脾,脾虚湿滞勿用甘味滋补,古人有“中满忌甘”之说。
*** 酸:
    能收、能涩,有收敛固涩作用,多用于体虚多汗,久泻久痢,肺虚久咳,遗精滑精,尿频遗尿等正虚无邪之滑脱不禁所致诸证。如五味子涩精、敛汗,乌梅敛肺止咳、涩肠止泻等。换言之,一般带有酸味的药物,大都具有止汗、止渴等作用。
  “涩味”附属于酸,亦具有收敛固涩作用,如龙骨、牡蛎涩精,赤石脂涩肠止泻,乌贼骨收敛止血、固精止带等,但酸味与涩味相似而不尽相同,如酸能生津开胃、酸甘化阴等,皆是涩味所不具备的。酸能敛邪,故有实邪者勿用。
*** 苦:
    能泄、能燥、能坚。泄即通泄、降泄和清泄,如大黄通下泻火为通泄,杏仁降气平喘为降泄,栀子清热泻火为清泄;燥即燥湿,用于湿证,湿证有寒湿、湿热的不同,故苦味药相应地分为苦寒燥湿和苦温燥湿二类,如黄连苦寒用于湿热证,苍术苦温用于寒湿证。坚阴含义有二,一是通过泻火而达到存阴的目的,如黄柏、知母用于肾阴亏而相火亢盛之证。二上指坚厚肠胃,如投用少量苦味的黄边有厚肠止泄作用。换言之,一般具有清热、燥湿、泻下和降逆作用的药物,大多数有苦味。
    此外,药理研究表明,少量苦药有开胃进食的作用,但服用过量,反能伤胃,临床上对芦荟、穿心莲等极苦的药物,多采取入丸、装胶囊吞服等用法,以减少对胃的刺激,避免恶心、呕吐等副作用。因苦能燥,易伤阴津,阴津不足者不宜用。
*** 咸:
    能软、能下,有软坚散结和泻下通肠作用,多用于瘰疬、瘿瘤、痰核等病证。如海藻、昆布消散瘰疬,鳖甲软坚散结,芒硝泻下通便等。此外,咸味还能入肾补肾,如紫河车、鹿茸、蛤蚧等能补肾壮阳益精。咸又入血,如犀角、玄参味咸入血分而有凉血的作用。但咸味药不宜多食,尤其是高血压动脉硬化者更是如此,另有的咸味药有伤脾胃,如芒硝,脾虚便溏者慎用。总之,一般能消散结块的药物和一部分泻下通便的药物,带有咸味。
4、阴阳属性
   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
5、气味配合
   四气和五味分别从不同角度说明药物的作用,气偏于定性,味偏于定能,二者合参才能较全面地认识药物的作用和性能。
   气味配合原则有二:一为任何气与任何味均可组配,二为一药中气只能有一,而味可以有一个,也可以有二个或更多。味越多,说明其作用越广泛。
   气味配合规律有二:一为气味均一,二为一气二味或多味。
   气味配合与疗效的关系:气味相同,作用相近,如麻黄、紫苏均味辛性温而发散风寒;气同味异,功能不同,如浮萍辛寒能发汗清热,芦根甘寒能清热生津,黄连苦寒能清热泻火,牡蛎咸寒能育阴潜阳;味同气异,功效有别,如石膏甘寒能清火生津,石斛甘凉清热生津,黄芪甘温能补气升阳,山药甘平能平补脾肺肾;一气多味,作用广泛,如白术苦甘,苦能燥湿,甘能补脾。
 6、关于四气五味
    四气指药物有寒、热、温、凉四种不同的药性,又称四性;五味指药物有酸、苦、甘、辛、咸五种不同的药味。每味中药的四气五味不同,因而有不同的治疗作用。四气五味理论最早载于《神农本草经》,其序录云:“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书中以四气配合五味,共同标明每味药的药性特征,开创了先标明药性,后论述药物功效及主治病证的本草编写体例,奠定了以四气五味理论指导临床用药的基础。
 ① 性和味分别从不同角度说明药物的作用,二者合参才能较全面地认识药物的作用和性能。一般说,性味相同
    的药物,其主要作用也大致相同;性味不同的药物,功效也就有所区别
 ② 味同气异者,作用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例如,紫苏、薄荷皆有辛味,能发散表邪,但紫苏辛温,能发散风寒;薄荷辛凉,能发散风热。麦冬、
    黄芪皆有甘味,前者甘凉,有养阴生津作用;后者甘温,有温养中焦,补中益气作用。
 ③ 气同味异者,作用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例如,黄连、生地黄均性寒,皆能清热,用治热证。但黄连苦寒,清热燥湿,主治湿热证。生地黄甘
    寒,能清热养阴,用治虚热证。
       气和味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每一种药物既有一定的气,又具有一定的味。某些药物还具有两种或两种
    以上的味。气和味构成药物的性味,而从药物的性味又可反映出药物的一定的功能。例如,紫苏性味辛温,
    辛能发散,温能散寒,所以可知紫苏的主要作用是发散风寒;芦根性味甘寒,甘能生津,寒能清热,所以可
    知芦根的主要作用是清热生津等。
       在治疗表症的时候,都选用辛味发散的药物,再根据表寒症及表热症之分来选用辛温药和辛凉药。在遇
    到热性病引起津液缺少,口渴喜饮等症状时,就从甘寒清热生津的药物中来选用,如鲜芦根、天花粉等,而
    不宜用苦温燥湿类的苍术、厚朴等,性味相同的药物,其主要作用也大致相同;性同味不同或味同性不同的
    药物在功用上也都有相同和相异之处。如,黄连苦寒,可以清热燥湿;浮萍辛寒,可以疏散风热。党参甘
    温,可以补中益气,而芦根甘寒,能够清热生津。我们不能把药物的气和味孤立看待,应该有机地联系应用

【【【第三节 升降浮沉】】】
1、含义
   升降浮沉即指药品物在人体的作用趋向,这种趋向与所疗疾患的病势趋向相反,与所疗疾患的病位相同,用于说明药物的作用性,以指导临床用药。升指升提举陷,降指下降平逆,浮指上行发散,沉指下行泄利。《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提出气味阴阳归属及其升降浮沉的不同作用,根据机体升降出入障碍的不同病位病势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为中药升降浮沉理论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2、确定依据
*** 药物的质地 
    药物所具有的升降浮沉特性与药物的质地有关,花、叶、皮、枝等质轻的药物大多是升浮的,如苏叶、菊
    花、桂枝、蝉衣等,分别有解表散邪、透发麻疹等升浮作用;而种子、果实、矿物、贝壳等质重者大多是沉
    降的,如葶苈子、枳实、牡蛎、代赭石等,分别有降气平喘、消积导滞、潜阳熄风等沉降作用。 
    亦有少数例外:如“诸花皆升,旋覆独降”,“诸子皆降,蔓荆独升”等。  
*** 药物的气味厚薄 
    凡气味薄者多主升浮,如苏叶、银花,气味厚者多主沉降,如熟地、大黄等。
*** 药物的性味 
    药物的性味,凡性温热、味辛甘的药品为阳性,多主升浮,如桂枝,而性寒凉,味酸、苦、涩、咸的药为阴
    性,多主沉降,如天花粉。 
*** 药物的效用 
    药物的临床疗效是确定其升降浮沉的主要依据。
    凡味属辛甘,气属温热,具有升阳举陷、祛风散寒、涌吐、开窍等功效的药物,都能上行向外,药性是升浮
    的;如麻黄、桂枝、黄芪等,
    凡味属苦酸咸,气属寒凉,而具有泻下通便、清热、利尿渗湿、重镇安神、潜阳熄风、消积导滞、降逆、收
    敛及止咳平喘等功效的药物,则下行向内,药性都是沉降的。如大黄、芒硝、山楂等。
    但有少数药物,升降浮沉的性能不明显,或存在着既升浮又沉降的“双向性”,如川芎能“上行头目”(升浮)以祛风止痛,又可“下行血海”(沉降)以活血调经。掌握药物升降浮沉性能,可以更好地指导临床用药,以纠正机体功能的失调,使之恢复正常。
4、阴阳属性
   升浮属阳,沉降属阴
5、影响因素
   药物的升降浮沉作用可受四气五味、质地轻重、炮制方法、配伍应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每一味药物的升降浮沉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影响其转化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即1)炮制和2)配伍,如酒炒则升,姜汁炒则散,醋炒则收敛,盐水炒则下行;如大黄泻热通便主治下焦热结便秘,若用酒炒,可治疗目赤肿痛上焦热证;知母主清肺胃之火,盐炒知母则主泻下焦肾火。
   在复方配伍中,性属升浮的药物在同较多沉降药物配伍时,其升浮之性可受到一定的制约,反之,性属沉降的药物同较多的升浮药同用,其沉降之性亦能减弱。故李时珍说:“升降在物,亦在人也。”
   配伍的不同也可改变药物的升降浮沉作用,如升浮药在一批沉降药中也能随之下降,反之沉降药在一批升浮药中也能随之上升。此外,脏腑气机的升降出入与春夏秋冬四时之气也有关,即春夏宜加辛温升浮药,秋冬宜加酸苦沉降药,以顺应春升、夏浮、秋降、冬沉的时气特点,说明药物的升降浮沉特性还会在各种条件下发生相应的变化。
6、临床应用
   各种疾病常表现出不同的病势:向上如呕吐、呃逆、喘息,向下如泻痢、崩漏、脱肛,向外如盗汗、自汗,向内如病邪内传等。在病位上则有:在表如外感表证,在里如里实便秘,在上如目赤头痛,在下如腹水尿闭等。消除或改善这些病证的药物,相对来说需要分别具有升降或浮沉等作用趋向。
   升浮与沉降是两种对立的作用趋向。一般来说,升浮药能上行向外,有升阳举陷、解散表邪、透发麻疹、托毒排脓、涌吐、开窍、散寒等作用,病变部位在上在表、病势下陷的宜用升浮药;沉降药能下行向里,有泻下通便、清热降火、利水消肿、重镇安神、潜阳熄风、消积导滞、降逆止呕、止呃、平喘、收敛固涩等作用,病变部位在下在里、病势上逆的宜用沉降药。 
   有少数药物的作用趋向表现为“双向性”,即既能升浮,又可沉降,如麻黄既能发汗解表,亦可平喘利尿。

【【【第四节 归经】】】
1、含义
   归经是药物作用的定位概念,表示药物作用的部位,归是药物作用的归属,经是指人体的脏腑经络。归经就是把药物的作用与人体的脏腑经络联系起来,用以说明药物功效的适应范围,从而为临床辨证论治提供选择用药的依据。
   如酸枣仁能安神治心悸失眠,归心经;麻黄止咳平喘,归肺经;肝经病变每见胁痛、抽搐等,全蝎能解痉止痛,归肝经。有一些药物,可以同时归人数经,说明该药对数经病变均有治疗作用。如山药能补肾固精、健脾止泻、养肺益阴,归肾、脾、肺经。因此,归经指明了药物治病的应用范围,药物的归经不同,治疗的范围也就不同。
2、理论基础
   药物的归经是以藏象学说和经络学说为基础,以所治病证为依据而确定的。
3、确定依据
*** 药物的特性
   药物归经与“五味”的联系:
   味酸 —— 能入肝;味苦 —— 能入心;味辛 —— 能入肺;味甘 —— 能入脾; 味咸 —— 能入肾。
   这种归纳,虽然对一部分药物是符合的,但不能作为规律性来认识。
*** 药物的疗效
   如肺有病变时,常出现咳嗽、气喘等症;肝有病变时,常出现胁痛、抽搐等症;心有病变时,常出现心悸、神志昏迷等……。在临床上,用贝母、杏仁能止咳,说明它们能归入肺经;用青皮、香附能治胁痛,说明它们能归入肝经;用麝香、菖蒲能苏醒神志,说明它们能归人心经……。由此可见,药物的归经也是人们长期从临床疗效观察中总结出来的。
4、表述方法
   一般采用十二脏腑经络法表述,常直接书为归心、肺、脾、肝、肾等脏腑的名称,或不提脏腑之名而用经络的阴阳属性表述,如少阴、太阴等,有时也将二者结合起来,如少阴心经等。
5、临床应用
   掌握归经,有助于提高用药的准确性,使临床用药更加合理。如头痛的原因很多,疼痛的性质和部位亦各有不同,羌活善治太阳经头痛,葛根、白芷善治阳明经头痛,柴胡善治少阳经头痛,吴茱萸善治厥阴经头痛,细辛善治少阴经头痛,治疗时必须考虑到药物的归经特点方可提高疗效。
  归经学说主要阐明药物作用的定位,与气味的定性,升降浮沉的定向,构成了中药“三位一体”的药性基础,对于完整地解释药物的作用原理有着重要意义。另外还须注意,归经所依据的是用药后的机体效应所在,而不是指药物成分在体内的分布,勿将中医脏腑经络定位与现代医学的解剖部位混为一谈。

【【【第五节 有毒与无毒】】】
1、含义
   毒性是指药物对机体的损害性。毒性反应与副作用不同,它对人体的危害性较大,甚至可危及生命,为了确保用药安全,必须认识中药的毒性,了解毒性反应产生的原因,掌握中药中毒的解救方法和预防措施。
2、确定依据
   含不含有毒成分:如砒石、马钱子等含有毒成分。
   用量是否适当:使用剂量是否适当,是确定药物有毒无毒的关键,未超过人体对药物的最大承受量,即为无毒,超过则为有毒。有毒药物的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比较接近或相当,因而治疗用药时安全度小,易引起中毒反应。无毒药物安全度较大,但并非绝对不会引起中毒反应,如人参、知母等皆有产生中毒反应的报道,这与剂量过大或服用时间过长等有密切关系。
3、影响有毒无毒的因素
   药物的毒性与品种、入药的部位、产地、采集时间、贮存、加工炮制、配伍、剂型、给药途径、用量、使用时间的长短、在皮肤粘膜施用面积大小以及病人的体质、年龄、性别、种属、证候性质等都有密切关系,因此,使用有毒药物时,应从上述环节进行控制,避免中毒的发生。
4、引起中药中毒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
   品种混乱、误服毒药、用量过大、炮制失度、剂型失宜、管理不善、疗程过长、配伍不当、辨证不准、个体差异……
5、使用有毒药的注意事项
     用量要适当,采用小量渐增法投药,要忌初用即给足量,以免中毒。
     采制要严格,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严格把住采制的各个环节,杜绝伪品。
     用药要合理,杜绝乱用滥投,孕妇、老幼及体弱者忌用或慎用毒烈之品。
     识别过敏者,及早予以防治。

【【【第六节 中药的应用】】】
1、配伍含义与目的 
   配伍,就是按照病情需要、治法和药物性能,有选择地将两种以上的药物合在一起应用的方法。其目的是增强治疗效果、扩大治疗范围、适应复杂病情、减少不良反应。
2、七情配伍:
   七情配伍,除单行外,论述的是单味中药通过简单配伍后的七种性效变化规律,故叫做药性“七情”:
1)单行  
   单行就是指用单味药治病。病情比较单纯,选用一种针对性强的药物即能获得疗效,如清金散单用一味黄芩
   治轻度的肺热咳血等。
2)相须
  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其原有疗效。如石膏与知母配合,能明显地增强清热泻火的
   疗效果;大黄与芒硝配合,能明显地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
3)相使
  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种共性的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能提高主药物的疗
   效。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清热泻火的黄芩与
   攻下泻热的大黄配合时,大黄能提高黄芩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
4)相畏
  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和消
   除,所以说生半夏和生南星畏生姜。
5)相杀
  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
   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
   间相互对待而言的。
6)相恶
  即两种药物合用,一种药物与另一药物相作用而致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药效。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
   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7)相反
  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若干药物。
****  变化关系     
 (1)有些药物因产生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是临床用药时要充分利用的;   
 (2)有些药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削弱原有功效,用药时应加以注意;   
 (3)有些药物则由于相互作用,而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在应用毒性药或剧烈药时必须考虑选用
 (4)另一些本来单用无害的药物,却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毒性反应或强烈的副作用,则属于配伍禁忌,原则上应
      避免配用。  
      基于上述,可知从单味药到配伍应用,是通过很长的实践与认识过程,逐渐积累丰富起来的。药物的配伍
      应用是中医用药的主要形式。药物按一定法度加以组合,并确定一定的分量比例,制成适当剂型,即为方
      剂。方剂是药物配伍的发展,也是药物配伍应用的较高形式。
3、君臣佐使
   君臣佐使是从多元用药的角度,论述各药在方中地位及配伍后的性效变化规律。它高度概括了中医组方原则,是七情配伍的发展。
 1)君药:是针对主病或主证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又称主药。
 2)臣药:是协助主药以加强治疗作用的药物,又称辅药。其意义有二:一是辅助君药加强治疗主病和主证的药
          物,二是针对兼病或兼证起治疗作用的药物。
 3)佐药:有三个意义。
        一是佐助药,治疗兼证或次要症状的药物;
        二是佐制药,用于主药有毒,或药性峻烈须加以制约者,即“因主药之偏而为监制之用”之义。这两种
            一般称为“正佐”法;
        三是反佐药,用于因病势拒药而加以从治者,如温热剂中加入少量寒凉药,或于寒凉剂中加入少量温热
            药以消除寒热相拒,药不能进的现象。
  4)使药:有两种意义。
   一是引经药,即引导它药直达病所的药物,如治上部疾患用桔梗为引,治下部疾病以牛膝为引等;
   二是调和药性的药物,如方剂中常用甘草、大枣以调和药性等。
4、用药禁忌
   用药禁忌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用药禁忌、用药禁忌和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1)配伍禁忌:
    是对一般情况下不宜相互配合使用的药物,若在一起配伍应用很可能会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包括:
***十八反诸药:
    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
    乌头反贝母、栝蒌、半夏、白蔹、白芨;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歌:
    本草明言十八反——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 ;
    半蒌贝蔹芨攻乌——半(半夏)蒌(瓜蒌)贝(贝母)蔹(白蔹)芨(白芨)攻击或与乌(乌头)相对,也就是说,半夏、瓜篓、贝母、白蔹、白及不能与川乌、草乌一起配伍应用;
    藻戟遂芫俱战草——藻(海藻)戟(大戟)遂(甘遂)芫(芫花)都与草(甘草)不和;也就是说,海藻、大戟、甘遂、芫花不能与甘草一起配伍使用;
    诸参辛芍叛藜芦——诸参(人参、丹参、沙参、元参等所有的参)辛(细辛)芍(赤芍白芍)与藜芦相背叛;也就是说,人参、党参、元参、沙参、苦参、太子参、西洋参、丹参及细辛、芍药(包括赤芍、白芍)不能与藜芦一起配伍应用。
***十九畏歌: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 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槛炙膊莫相依。
   即:硫磺不可与朴硝配伍;
       水银不可与砒霜配伍;
       狼毒不能与密陀僧配伍;
       巴豆不能与牵牛配伍;
       丁香不能与郁金配伍;
       牙硝不可与京三棱配伍;
       川乌、草乌不可与犀牛角相配伍;
       人参不能与五灵脂配伍应用;
       肉桂不能与赤石脂配伍。
   换言之,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这十九种药物虽然在配伍应用时会产生药物效价降低、失效或相反的作用等。但在治疗某些疾病时,为了治疗的需要,或为了消弱某些药物的作用,有时医生根据自己的治疗经验还要选择十九畏的药物相互配伍,从而达到特殊的治疗目的。
 2)妊娠用药禁忌
      凡能损害胎儿或可引起流产的药物,均属妊娠禁忌。
      根据药物对于胎儿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服药时的饮食禁忌是指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又称食忌,俗称忌口。一般忌食生冷、辛热、油腻、腥膻、粘滑及有刺激性的食物,以免引起消化不良,胃肠刺激,或助热,助升散,以及敛邪等不良作用。具体病症具体应用。如胸痹患者,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烈性酒;肝阳上亢,忌食胡椒、辣椒、大蒜、酒等辛热助阳之品,脾胃虚弱者,忌食油炸、粘腻、寒冷固硬等不易消化之物;疮疡、皮肤病,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和辛辣刺激之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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