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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两截论:读红黑书琐记(之一)

 金品之文集 2014-06-20

还是两截论:读红黑书琐记(之一)

By金品之

 

元旦前,一位在异地大学教书的朋友,从网购送我一套《新批校注红楼梦》(商务版的这套书排印,评批用红色,本文用黑色,余姑称“红黑书”)。当时把第一册包了书皮,放到床头柜上,暗下决心,今年一定要把全书读完。如今,一年的三分之一过去了,书却只读了四回,是三十分之一。何以读书的速度这么慢,是精心钻研吗?非也,是读不下去,懒得读。宋人方岳诗曰:“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我自然有我的苦衷,个中隐情,难以言表。以下是可与语人者。

首先是真实地体认到自己老了。懒得行动,懒得思考,懒得读书,懒得码字。头脑似乎麻木了,冻结了,痴呆了;睡得不好,总在做一些醒来记不得的梦魇,睡多少脑子也不清爽。有时候,联想起秋天柞丛枝上的蚕,不吃不喝不动弹,昂首静观天宇,准备作茧自缚,像汉字隶书的横。

其次是对所谓红学的厌倦感,无聊感。无奈感。(这也属于不可语人者,打住。)毛说红书要读五遍,这几年我一直在读红楼梦,而且是只读红楼梦,五遍应当是够了。这“够了”二字,不光是遍数,还指厌腻了,腻味了,絮烦了。应当拔出身来透透气。尽管这红书的确很耐读,但总不能天天顿顿吃红薯,何况世间还有那么多比这红书还要好的书要读。

回到《新批校注红楼梦》。这书是北师大教授张俊先生带领他一批博士弟子,对程乙本的全新评批和校注。评批校注文字近百万言,比百二十回红楼梦本文还多些,四大册,前言+正文=48+2118=2166页。工程之浩大之艰难,可想而知,令人感叹敬畏,所以不可不读。由于红色评批字数多且眩目,对于我这种连本文都有点读得腻烦且目力不济的人,翻开近乎一片红的书页,心里怎能不打怵!何况,我本就是好读书不求甚解,甚至不看注解,又不是十几岁的青少年。这书好自然是好,然而咀嚼得太烂,觉得了无余味。因此我想,牙口稍好的人乐读此书,怕是不会很多;研究者,自然另当别类。其实,只要不是硬要附会索隐,非得无中生有地挖掘什么宫廷秘事或隐喻密码,红楼梦还是很好读的,人物生动活现,细节丰富多彩,语言通俗流畅,即便是中学生,读不加评批的白文本,应当也读得通。不像乔伊斯的《芬尼根的守灵夜》,故意生造词语,不用常规语法写作,非经专家评批注解,谁也读不懂的。

读红黑书琐记(之一)

闲话少叙。书只读了四回,印象深刻处有二。其一,封面署名:

 

新批校注红楼梦

(清)曹雪芹       原著

(清)程伟元 高鹗  整理

张俊 沈治钧  评批

 

其二,前言作者简介: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名霑,谱名天祐,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康熙五十四年(1715)乙未夏,他出生在南京的江宁织造府;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病逝于北京,享年四十八岁。他身后萧条,葬礼凄凉,……幸运的是,《红楼梦》有八十回流传了下来,这就足可令曹雪芹万古流芳了。

 

把著作权单给了曹雪芹,而且是原著不是改编,这很对,很重要。说程、高只是整理,不是窜改和续写,也还公允。问题是,既然用的是百二十回的本子,又标上了曹雪芹原著,再在前言中说什么“《红楼梦》有八十回流传了下来,这就足可令曹雪芹万古流芳了”,这就很矛盾,很纠结。说了半天,还是认为后四十回为“无名氏”所作,还是两截论,曹雪芹没有完整的著作权,这样处理不可思议。

前言中的曹雪芹简介,虽未明说,但实际上是把曹雪芹认定为马氏所生的曹颙遗腹子,而不是曹頫的儿子。这无疑很正确,在下举双手赞同(参见此前我从血统上的论证)。关于卒年,仍固执地袭用主流旧说“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1763年2月12日)病逝”,我以为这是硬伤。我曾反复论证过,从1584至1881年共297年(无论你认为作者是谁,这都是《红楼梦》成书过程和作者生存活动最大的可能区间),有1642、1702、1762、1822四个壬午年,全都没有除夕(自然也没有春节)。这是不需要争论的,任何人只要翻翻万年历就会发现:

 

1763/2/4立春

乾隆28年

农历癸未年(羊年)

 

1763/2/12除夕

乾隆28年

农历癸未年(羊年)

 

1764/2/1除夕

乾隆29年

农历癸未年(羊年)

 

显然,曹雪芹只能卒于癸未年两个除夕中的一个,因为壬午年没有除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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