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积:
1.1清一 A.具有清解在里之热邪,以达到清热泻火,或凉血解毒作用的方药,根据“热者寒之”的原则,以治理热证的—种治法,亦即“八法”中的“清法”。 B.里垫证分两类:外感、内生。有因外感六淫之邪内传化热入里者;有因热邪直中于里者;有因五志过极,或脏腑偏胜而化火者。 故本治法又有清气分热、清营血热、清热解毒、清热解暑、清虚热和清脏腑热的不同。 1.2消一 A.具有助消化、导积滞作用,以消除食积停滞、消化不良等病证的一种治法,亦即“八 法”中的“消法”。 B.通过消散的作用,对气、血、痰、食、水 、虫等所结成的有形实邪,使其渐消缓散的 一种治法。祛痰法、祛湿法、驱虫法、理气 法和理血法等都属于消法。 1.3下一 A.凡是能刺激肠道或润滑肠壁而促进排便, 或刺激肠道引起剧烈腹泻,达到以通下大便 ,或攻逐水饮,以消除胸腹积水的一种治法 ,亦即是“八法”中的“下法”。 B.本法又分为攻下、润下和逐水三法。 1.4汗一 A.凡是具有发汗作用,能使皮肤肌表之邪从汗而解,根据“其在皮者,汗而发之”的原则 ,运用解表方药以促使身体发汗,达到祛除 表邪的一种治法,亦即“八法”中的“汗法”。 B.用治表证以及某些传染病初期有表证者; 同时,借其发散表邪的作用,还有透发麻疹 、消散疮疡、消退水肿的功效;并且某些解表药亦可借其发汗祛风之效,使在表之风湿 随汗而去,起到祛风湿、止痹痛的作用,以 治头风头痛,或风湿在表,周身疼痛等症。 1.5吐一 A.使用催吐方药或其它能引起呕吐的物理刺激(如羽毛探喉引吐),使停痰、宿食或毒物随呕吐排出的方法。亦即“八法”中的“吐 法”。 B.用于诸如痰涎阻塞咽喉,妨碍呼吸;或食物停滞胃脘,胀滿疼痛;或误食毒物时间不久,尚在胃中等急证。 C.催吐用药物:实证用瓜蒂、藜芦、胆矾等 ;虚证用参芦饮。 二.和中: 和一 A.运用和解方药,通过和解少阳或调和脏腑作用,以达到消除病邪,使脏腑气血功能归于平复为目的的一种治法,亦即“八法”中的“和法"。 B.用于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肠胃和治 疟等四法。 三.养元气: 3.1温一 A.凡具药性温热,具有祛除在里之寒邪,以恢复人体阳气,根据“寒者热之”的原则,运用祛寒方药以治里寒证的一种治法,亦即是 “八法”中的“温法”。 B.里寒证的成因,有因外寒深入脏腑经络者 ,有因素体阳虚,或误治伤阳,寒从内生者 。寒为阴邪,易伤阳气,故寒邪直中,亦多导致阳气不足,故本法的方剂除以温热性的药物为主以祛里寒外,每多配合补阳药同用,尤其是阴寒内盛,阳气欲脱,证属危急者,又须加入补气固脱的药物,才能收效。 C.里寒证由于所在脏腑的部位不同,有中寒、肺寒、肝寒、肾寒以及经脉受寒等不同 表现,本法可分为温中祛寒和温肾回阳两法。 3.2补一 A.凡是能够补益人体气血阴阳不足,以强壮身体的方药,根据“虚则补之”、“损者益之” 的原则,以治疗人体气血阴阳不足或某一脏腑虚损的一种治法,亦即是“八法”中的“补法"。 B.人体的气血阴阳不足叫做虚,由此而产生的病证,就叫虚证。虚证产生的病因,不外是先天不足(如孕妇怀孕期间,营养不足, 胎儿发育不全)与后天失调(包括饮食不节、 营养失调、劳倦过度、情志内伤、病后调养 不善等)两个方面。根据气血同源、阴阳互 根的生理特点,采用补气、补血、补阴、补 阳,以及补五脏。 四.通过清积、和中、养元气三种治法,来实现一个目的:阴阳平衡(调和致中,纠偏中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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