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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城:读《道德经》的乐趣之三——不尚贤

 养生丸子 2014-07-13
摘要:    上一篇说过,当我们带着《道德经》第一篇的总问题看第二篇的时候充分领略到了老子的阴阳相对论,知道了美之所以美、善之所以善,全都在于有对立面的存在作为依托,并因此了解到了老子的思想是一种以辩证法为核 ...

   上一篇说过,当我们带着《道德经》第一篇的总问题看第二篇的时候充分领略到了老子的阴阳相对论,知道了美之所以美、善之所以善,全都在于有对立面的存在作为依托,并因此了解到了老子的思想是一种以辩证法为核心的思想。而且就此了解了三个大哲学主题:“真、善、美”中的美和善从何而来,又随着老子的解释认清了一些事物的真相,就此似乎同时也触碰到了真。

   不过对于是否老子的思想就是真理了的认定来说,我们尚不能因为刚刚读过两篇《道德经》就下了定论。事实上,关于“什么才是真理”的争论古今中外从没有停止过,如果我们就此认定了老子的思想是真理,老子当然高兴,但是与老子思想明显迥异的别家别派就不高兴了!就这一篇中老子提出的“不尚贤”来说,就跟墨子提出的“尚贤”看上去截然相反,有关于此的争议也就这样“不经意”之间形成了。

   很显然,有关“尚贤”的问题争论来争论去,老子这一派自然是要在口头上吃亏的。首先,老子提出“不尚贤”的初衷就在于止争,如果为此反而引来了争持那就是违背了初衷,等于自己给自己划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为此吃了嘴上的亏是难免的;其次,老子的“不尚贤”中所说的“贤”,根本与墨子“尚贤”的“贤”不是一回事,那又为此争什么呢?

   不能不说,尚贤还是不尚贤,争来争去的重点——“贤”字的含义才是关键,不管有些人如何掩饰,甚至连许慎的《说文解字》也闭口不谈“贤”字的本意,但是从“贤”字的构成中有“贝”字这一点来看,古人在造出“贤”字时,一定赋予了它跟钱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就像繁体字的“賢 ”那样,“贤”字从“臣”、从“手”、从“贝”,一看就像一个有了钱财作为基础的臣子把手伸了出去。这自然跟如今我们所说的“贤”大相径庭,但是一句“家贫思贤妻”道出了其中千古不变的真义,“不贫”的话思什么妻呢?孔子说:饱暖思淫欲。不管怎么思,恐怕就不止是善于理财的妻啦!

   故而对于“尚贤”的争论来说,老子说的“贤”结合他所处的时代来看反而更像是各个诸侯国君,他们既是巨大财富和土地的拥有者,又是周王之下的臣子,但却把手伸了出去。他们伸出去的手要抓什么呢?显而易见,是最高的权力!因此说老子还是高明的,后世人们心目中的老子成了神仙中的神仙,墨子成了大侠中的大侠,孔子成了文人中的圣人……当然,也有一些人对老子始终咬牙切齿!

   自古以来,老子的思想被有些人称之为“阴谋”,因为这些人自认是君子,认为自己的这一派思想堂堂正正的,而老子的思想则是见不得光的,不是“阴谋”又是什么?这跟孔子对老子的评价显然是大不相同的。我们虽然不知道这一说法是从何时开始的,但从司马迁的《史记》中把老子跟韩非子二人合为一篇而成《老子韩非子列传》来看,至少在司马迁的时代里就是这样了。

   从纯粹理论的角度上说,法家的许多思想的确是从道家中吸取了相当多精髓的,以至于法家的核心思想“势、法、术”跟道家的思想总是脱不开关系,这就导致了秦汉政权交替的过程结束后,因为秦朝暴政的灭亡而使得其政权的理论核心法家思想受到了空前的声讨,道家也跟着深受牵连。可是道家毕竟不是法家,它自身生命力的强大也不是什么人把它称之为“阴谋”就可以打垮的。

   对此熟悉历史的人,在对比西汉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前后的道家发展状况或许会有所领悟,从汉武帝的爸爸和爷爷依靠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开创了“文景之治”来看,董仲舒和其背后主使汉武帝这样的行为,的确是有着“卸磨杀驴”和“大逆不道”的浓重嫌疑!汉朝的历史也因此开始转向穷兵黩武,有关于道家的各种争议也从此而开始了新的篇章。

   当然,历史上“卸磨杀驴”的事情比比皆是,非但老子不能幸免,孔子也不能幸免。到了宋代朱熹的时候,孔子一手开创的儒学在之前经过董仲舒的“弘扬”之后又经历了一次“理化”,从而更加面目全非、一家独大,再也容不下百家争鸣式的思想竞发了,这个时候所达到的境界的确是“不争”的,但从晚清的“不争”又被外国列强的“争”所打得落花流水来看,虽然做神仙的可以不争,但剩下的既然不是神仙,那就难免为此付出重大的代价,这不也等于是秦末“势法术”的又一次自作孽不可活么?

   之所以啰嗦了这么多,是为了要大家在读《老子》的时候认清,他所说的道理不是依靠“势法术”式的狡诈诡辩才建立起来的,而且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正是“夫唯不争,则天下莫能与之争”的。

   好了,闲话暂告一段落,继续上一篇的问题。我们质疑老子提出的“处无为”、“行不言”真的可以达到良好的效果么?对此,老子在第三篇里继续阐明自己的观点,而且一上来就触及到了人类社会至今都仍然没有能够有效解决的三个大问题。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这一段落中,老子所触及的三大人类社会问题都是至今仍然十分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比如:以战争为代表的人与人之间的争斗问题;以抢劫为代笔的人类社会不分国家都统一存在的犯罪问题;以学术争论为掩护的人类社会自古至今都存在的思想混乱问题。这三大问题的关键词“争”、“盗”、“乱”正因为有着这样千古难解的巨大难度,因此说老子所想的远比我们所能够想象的要深远,而他所想的解决之道则又触及到了人类各种社会问题的根本——人类自身的私欲。

   今天看来,对这三大问题千古最大争议的恐怕都集中于“争”的方面,也就是因应着的“尚贤”或者“不尚贤”是否真的能够有效解决“使民不争”方面的争论。看起来,老子本来是想提出一个想法“使民不争”的,反倒因此引来了争议,绝非其所愿。对此,由于我们之前了解到了“贤”的本意绝对不是后来的含义,那也就很容易理解老子对此究竟是如何看待的了。他的想法很有意思的是触及到了当时社会问题的根本,也同时触及到了当时的时代里相当一批人的根本利益,并因此而遭到了他们激烈地反对,反对他“不尚贤”的理论,甚至反对他的整个思想。

  前面说过,老子“不尚贤”中的一个“贤”字,代表了老子对有了钱财作为基础的臣子把手伸了出去抓更大的权力这种人和事的反感。但这话说得很隐晦,是没有明确指出来的。因此后世把这里的“贤”当做贤者看,认为老子是不赞成崇尚贤者的,否则必然引来“民”的争夺而纳污藏奸、良莠不齐。事实如何呢?

  我们知道,老子再怎么说都是周王室的官员,他眼中的“民”可不是今天的小民这么简单,而是自周王之下的阶层都可视之为“民”的,因此这里的“使民不争”则大有所指。历史上,老子是春秋中期稍早时代的人,当时各诸侯国的鹊起使得周王室日渐衰微已不可避免。老子不主张推崇手中掌握着巨大财富的权臣,但周王室的奢华生活恰恰离不开那些富有的诸侯国奉养,而又因此周王室必然大力褒奖这些富有的诸侯国以获得自身的好处,就像管仲相齐桓公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大肆称霸那样,周王室的衰微,全在于它的正统地位受到由掌握了巨大财富开始进而觊觎权位的诸侯国极大地挑战,正是纷争开始的根源。

  因此说,老子的“不尚贤”是他所处的时代里,那些诸侯国君看来绝对不能容忍的。而后来的墨子或者孔子难免有跟老子不一样的想法,则又是看同样一件事情的出发点不同所致。

  从立场上说,老子是站在周王室的正统地位上思考问题的,而墨子和孔子则是站在他们处于诸侯国内的角度上看问题的。墨子和孔子所看到的,恐怕正是周王室及他们所任命的官员极度腐化和堕落才导致了天下的纷争,因此更加倾向于“尚贤”以取代那些不配在其位的官员。可以说,墨子和孔子的观点虽然没错,但是跟老子所说的不在一个层面。

  而墨子和孔子这样的观点,无意中契合了觊觎周王室正统地位各诸侯国君的内心所想,虽然二者终极的目标是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的,但在反对“不尚贤”方面又是可以加以利用的。这样的一种结合到最后的演变趋势不可避免地带动了整个“贤”字的含义演变,以至于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贤”字几乎完全脱离了铜臭气,正是跟钱没有一毛关系的!

  论证完“不尚贤,使民不争”后再看“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对此我们知道,从古至今的“贵难得之货”有两种,且都能够因应出现“民为盗”的情况。

  第一种,也是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如像犀牛角这样的珍稀野生动物身上才有的稀罕物,所导致的恶果就是有些人为了获取暴利从事了针对性的偷猎行为。大家或许知道成龙做过一个提倡大家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犀牛的公益广告,姚明也做过一个提倡大家保护鲨鱼的公益广告,所倡导的都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理念。对此我们要看到,“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理念核心就是从老子的“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中来的。因此说老子不光是道家的鼻祖,而且还是绿色和平主义的鼻祖,虽然他本人没有想过去摘得这个头衔,但从今天的事实来看,这个头衔非他莫属!

  另外一个方面,“贵难得之货”又是由于人为的限制而产生的,例如发生在美国上个世纪 1920 年的《禁酒法案》,其结果不仅没有彻底根绝国民中的酗酒行为,还由于限制导致了酒价大涨,从而催生出了大量的私酒贩子,一些美国后来臭名昭著的黑帮很多都是其中的“受益者”,他们从小打小闹制售贩运私酒起家,进而有钱购置武器扩大势力武力抗法和拿钱贿赂相应的执法官员,然后把黑手伸向了更多的通过违法手段获取暴利的领域,最终成为了美国相当一段时期内的社会毒瘤,不能不说跟这个本身内容偏颇而又执行不力的《禁酒法案》是有着直接关系的。

  因此结合这两个方面的“使民为盗”恶果来看,在“贵难得之货”的不当举措前面加一个“不”字,实属釜底抽薪的正着,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角度出发的高论。我们很清楚,偷猎珍稀野生动物者明知有着严峻的法律在,而依然还要不惜代价地以身试法,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一个“贵”字!因此如果要从源头上掐灭这种恶劣行为,那真的就需要“没有买卖”,没有人把犀牛角、象牙、鱼翅……这些“难得之货”当回事儿,让这些都一文不值,则偷猎珍稀野生动物的行为也就会越来越少直至彻底消失了。当然,这是跟“物以稀为贵”的经济学原理背道而驰的,但却正是老子“不贵难得之货”办法的高妙之处。以财富而论,多少是多呢?以贪婪的物欲来说,何时可到尽头呢?因此说,老子所触及到的不仅仅是社会问题,更是人性问题,又因为人性贪婪自私的问题始终都存在,才使得他提出的三个问题解决之道穿越古今,时至今日仍有着巨大的参考价值。

  反过来再结合“不尚贤,使不民争”来看,这里老子指出的“民为盗”跟庄子所说的“窃国者侯”是不是很像呢?不错!不仅这里的意思很像,就连对于“贤”字的理解方面也惊人的相似,《庄子·徐无鬼》中说:“以财分人谓之贤”。从中可见老子的衣钵传到庄子这里的时候所看到的时代社会问题本质仍是没有改变的,诸侯国以财富分人而收取人心仍是对于周王室最大的挑战,以齐国从姜齐变为田齐为例,岂不妙哉?!

  从尊重历史客观的角度看,这一段的老子高论深刻道出了周王室最终无可避免地走向灭亡的根源。之所以当时的社会被称之为“封建社会”,就是因为同时有着分封制和宗法制结合在一起的权利分配机制在。宗法制即所谓的:嫡长子传家法;分封制即所谓的:裂土封侯。整个周朝上至周王下至庶民,无不由此构成了基本的权利传承体系。父传子传的是嫡长子,子传孙则传的是嫡长孙,如嫡长子和嫡长孙都没有则顺位传给老二、老三……因此对于封建社会来说,“国”就是家,“家”就是国。“国家”一词的最早含义的的确确跟封建制度本身有着最为直接和紧密的关系。就像《大宅门》里表现的那样,大家长在传家的时候将一把既象征着“权”又象征着“利”的钥匙这么一交就算完成了。这也就是老子在这里指出的“贤”的实质——权和利之间在封建社会里不能割舍的直接关系,所依据的则是祖宗定下的宗法。

  但老子当时的社会现实是:祖宗定下的宗法不可避免地由于人心的贪婪而废弛,觊觎权位者的争夺是不会考虑自己是老几的!周平王迁都是东周开始的标志,更是这个宗法可以被人为改变的标志,正是上行下效,乱从此始!

  今天我们都知道了,要杜绝权钱交易,要把权利关进笼子里,则必须要有一个至高无上不容侵犯的法度作为依托。否则的话,轻则会引来家庭之中的争吵,重则整个世界都会因此战乱不休。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法度来处理好“权”和“利”之间的关系,明确界定权就是权,利就是利,不可以掺和到一起,又必须相互之间有所制衡。不然私人财富的无限膨胀必然导致公权力受到巨大挑战,反之公权力的无限扩张则又会造成专制而侵害到了整体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不客气地说,正是这个问题时至今日人类社会都没有能够有效加以解决,则使得霸权主义横行于世,引来世界范围内的战乱纷争,美国就是代表中的代表!

  但这是今天人们的见识,而且即便见识到了也没办法一下子对此加以解决。故而是漫长的封建社会包括老子所处的时代里,所有的人都不可能自己加以解决的,但他提出的建议是值得历朝历代的人们均加以深思的——“不可见欲,使民心不乱”。

  “克制欲望”一词古今中外不可否认具有着很大的宗教思想成分在,因此有人从这个角度出发把老子的道家思想也视为宗教的一派,中国人自己更是把三教九流中的一教分支授予了道家。我们是人,是人就难免有着各种各样的欲望,而老子在此所说的,导致自周王室之下的所有“民心”开始混乱的“欲”,应该是“尚贤”和“贵难得之货”的“争”和“盗”的根源——私欲膨胀!

  解读到此处我们其实已经很清楚了,老子的思想在看待社会大问题和提出自己的解决之道时,实在不是什么阴柔为主的阴谋学问,而是堂堂正正的道德文章。如若不信,请再往下看……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在这里,有了之前我们对老子提出的“不尚贤”作为阅读理解这一句的基础,就可以把此处的“圣人”正式定义为周王了。我们今天重读《老子》的直接受益之一也就是:其实我们自己也是“圣人”,因为小到为人父母,中间包括或大或小的企业或者机构的领导,上至从政者,总归为一点是“领导者”。从这个角度出发,《老子》给我们提供的管理方面的借鉴精髓是非常多的。比如这一句“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这一段别的都好理解,最不好解释的地方就是“其”指的是谁?封建时代里几乎众口一词地说“圣人”就是帝王是皇帝老儿,“其”指的是老百姓。于是有人就说了,老子就是在赤裸裸地教给统治者行愚民之策。实则大谬不然!

  正因为我们知道了老子这里所指的“圣人”是周王,“民”则是各路诸侯,那么“其”则就是双向的。一方面,老子认为以诸侯国君为首的臣民“志向”太大,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周王室的正统地位;另一方面,老子又深知周王室的“筋骨”的确太弱了,急需加强。故而对于那些筋骨强健而又贪心灼盛的人,很有必要虚其心、弱其志,而对于当时的周王室来说则要实其腹、强其骨,正是因应相对的。

  进而至“常使民无知、无欲”则又是另外的一个办法,凭良心说,这里的“民”指的仍然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而且这个“无知、无欲”也不是什么有些人批评老子迎合统治者而提出的愚民政策的确凿证据。我们对此不妨想想今天有句耳熟能详的话——“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结合老子前面阴阳因应的逻辑,这句话真是要给统治者献上的方策的话,这个能让老百姓“无知、无欲”的办法就得是统治者本身“己莫为”才能收到的效果啦!您说对不对?

  因此说,这里的“民”还是欲望太过灼盛的诸侯国君之流,而结合之前的“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来说,又需要周王室自身采取“处不为、行不言”之道,以身作则,抑制因应相对的整体社会私欲的膨胀。

  回头想一想上一篇的话,老子认为“处无为”才能够“之事”,“行不言”才能“之教”,按这个逻辑的话,要想“常使民无知、无欲”,那怎么的都需要周王室自身先做到“处无为”、“行不言”、“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才可以。因此说,这里的“圣人之治”固然被后世统治者认为是自己治理国家时所达到的最理想效果,但因为“其”所指的本质,使得很多无法以身作则做到的人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因此说,后世封建时代的很多学者要么不清楚“贤”字已经严重变身脱离了本意,要么他们中的一些人是需要站在所处封建时代统治者的立场上去解读这句话的意思,就此才能对上帝王心思的,那结果自然不问可知——严重跑偏啦!

  对此,从老子的思想出发这两句话的字面直接解释也就是:是以高人如果达到治世的目的,先要虚自己的心,饱百姓的腹,弱自己的志,强百姓的骨。这样的话就是高人的“处无为”、“行不言”之道,表现为:老百姓既不知道你在作为,又不知道你有什么明显的干预“欲望”,正是“万物作焉而不辞”的效果。引申下去的话,则直指周王要尽快收拾人心,则必须要先从自己做起,或许才可以制止天下纷争混乱的隐晦建议。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这里继上面“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的办法后,又提出“使夫智者不敢为也”。其实道理说穿了很简单,前面的办法或许对性格比较敦厚的人可行,但对“聪明人”就不可行,因此就要想办法使之“不敢为也”。而做到“使夫智者不敢为也”,则需要“弱其志,虚其心”。

  在此举出来一个例子:隋炀帝。像隋炀帝那样自恃聪明而又志向远大的帝王,今天想着开疆拓土,明天想着贯通南北挖一条大运河,奢华无度滥用民力,老百姓怎么样?大受其苦!其结果就是直接导致了隋朝的败亡。因此,“弱其志,强其骨。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这个里面的所指又是双向的,是两个方面因应相伴的。既便这一段话算作是一种对统治者献上的方策,但却是在告诫统治者不要耍聪明乱作为,因为百姓中同样也是有着智者的,你乱作为就给了他们胆子也跟着乱作为,那还谈什么“大治”?同时也在告诫“民”中有些饱了腹、强了骨的自认聪明者,别以为高层貌似不聪明,而且好像也没什么大志向就胆子大了,其实那叫“为无为”,所能达到的效果是:天下无不治。

  这个例子还没完,后来推翻了隋炀帝的唐太宗李世民读懂了其中的深意。客观地说,李世民可算是推翻隋炀帝的“智者”中“志向”最大、“筋骨”最强的代表,他深刻领悟到了自身的志向和“强健筋骨”是怎么来的,一句话:隋炀帝乱作为后给引出来的。因此他吸取了前朝隋炀帝败亡的教训,在他一手主持下出现了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所恪守的就是老子的“为无为,则无不治”理念。

  完整解读完这一篇后不免又生感慨:放着美食美女在眼前而要虚其心,弱其志,这是不是也一种折磨?呵呵,老子啊,您的办法真的能够保证让高人们或者想做高人的人们真心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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