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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

 江南画苑 2014-07-24
今年以来,盘山县纪委、监察局通过不断创新形式,选准对象、领域、契机,推动宣教工作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盘山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选准对象,坚持因人施教。针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开展廉政教育,包括党的纯洁性教育、警示教育、典型示范教育等;针对机关一般党员干部重点开展遵规守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机关作风教育;针对农村基层干部重点开展廉洁履职教育,组织廉政党课、观看廉政话剧。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受教育的党员干部达3000余人次。

  选准领域,坚持因地施教。将宣教工作重点放在农村、机关、学校、企业、家庭几大条块上,并结合各自特点,开展宣教工作和廉政文化建设。在农村,积极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建立示范村10家;在机关,积极开展党政主要领导讲授廉政党课活动,累计授课50余次,组织廉政知识竞赛,廉政书画作品展,组织部分县直单位有关人员120人参观盘锦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在学校,积极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廉政课堂、师风师德教育等活动;在企业,积极开展职业美德教育、党纪法规教育等活动;在家庭,积极开展家庭美德、构建和谐家庭教育等活动。通过各领域的宣传教育,在全县逐步形成了廉政文化的氛围。

  选准契机,坚持因时施教。针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考试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真正做到“三必”、“四谈”,即新录用人员必谈,新提任人员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谈思想、谈学习、谈工作、谈生活;针对重要节日、关键时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及时给予前期提示,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前夕,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电视等载体,提前向公职人员发送廉政提醒信息,起到了预防作用;另外,在换届选举前、中考高考学子入学前、特殊重要工作实施前等,都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有关人员进行超前教育,有效预防了各类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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