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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沐浴文化与传统道德的关系

 “六一”居士 2014-08-01

乔拯克

(北京新东方学校)

【摘要】中国古代儒家创始人非常讲究沐浴,并把沐浴提升到文明高度,把它看成是一种礼节。在儒家文化思想视为正统思想的时期,沐浴被确定为礼仪规则:“沐浴而朝,斋戒沐浴以祀上帝”。儒家把沐浴与礼节、法律等融为一体,把沐浴看成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儒家沐浴文化的历史内涵深厚。儒家对沐浴的认识极其深刻,“浴德”的内涵高深,既是一种重视道德的高级价值观,也是一种追求儒礼完美的上乘审美观。儒家沐浴文化史有2000 多年,积蓄了丰厚的文化遗产,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宁静、柔顺、和谐、儒雅的沐浴文化模式。礼(儒行云):“儒有澡身而浴德。”本文试就沐浴文化与古代传统道德关系进行说明。

【关键词】沐浴,礼仪,传统道德

 

水是万物的本原。世界四大文明古国都有水的信仰。古埃及和巴比伦神话都认为:泰初之世,—切皆水,水为原始的混沌状态,万物皆由水生。古印度典籍《梨惧吠陀》中认为“水为一切之母,邃古之初,唯水而已”。古希腊神话中海洋之神奥克安创造了世界万物,生活在公元前600年前后的泰勒就提出了水是万物本原的命题,女神阿芙洛狄忒就是从水中诞生的。中国各民族的创世神话认为水孕育了人类,彝族典籍《六祖史诗》就说“人祖来自水,我祖水中生”。春秋时期的管仲在《管子·水地篇》中亦指出“故曰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诸过之宗室也”。在古神话哲学意识的表述上,水是一种具有生殖力、生命力的物质,可以形成天地、孕育人类,水之所以被视作万物的始原、创世的圣物、生命的本质,是因为水与植物的生长、水生动物的存活有直接关系,原始初民由此而推想到水与一切事物的生命息息相关,水是生命之源,天地万物及人类皆由水生。所以远古人类普遍都有水是生命的源泉、人来源于水的认识。

为了更好的适应环境而与自然抗争,生存下来,初民在炎热的夏天,常在水中将身体降温,这是原始的出于生存本能为目的的沐浴活动,而且只是少部分人这样尝试过。因而基本上没有道德成分在其中,如同动物中的河马有在夏天将身体泡在水中以形成的动物生理上的需求。商周始,沐浴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当时已经出现用以沐浴的器皿。商周时期的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有“沐浴”的记载。《庄子·则阳》:“灵公有妻三人,同鉴而浴。”其中的“鉴”就是作为洗浴的器具。古汉语词典中的“鉴”的解释有一条“古代青铜容器名。形似大盆。用以盛水或冰,大的还可用做浴器。盛行于东周”。西周时期,沐浴礼仪遂成定制。这时的沐浴已经不再被简单的认为其只有洁身净体的作用,而且被作为传统道德礼仪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凡是重大事件之前都要进行沐浴,如在祀神祭祖中进行的斋戒时,前三日或一日,与祭者必须禁食腥荤,沐浴净身,以示对神灵肃敬。这在《周礼》中有记载。

先秦思想家荀子对水作了概括,并且赋予它道德的属性。《荀子·宥坐》在对水的多种属性和功能进行赞美时写道:“以出以入,以就鲜洁。”这说明水具有洗涤功能,它可以使物体变得纯净鲜洁。“在中国,3000多年前就有用药物浸泡的溶液洗澡的习俗,尤其在唐朝以后,香水药浴成了后妃嫔娥和闺阁千金保护皮肤的美容方法。”《九歌·少司命》写道:“与女沐兮咸池,晞女发兮阳之阿。”是大司命和少司命两个对偶神在咸池洗沐的表达。这些神灵在太阳升起或降落的地方洗头是他们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人们将在洗发与长生长寿联系在一起,将其视为超越个体有限生命的象征。《楚辞·远游》:“仍羽人于丹丘兮,留不死之旧乡。朝濯发于汤谷兮,夕晞余身兮九阳。”也有同样的表达。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沐,濯(洗)发也。浴,洒(洗)身也。洗,洒足也。澡,洒手也。”从这看出沐浴在古代开始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而是一个完整而且详细的生活内容。“沐”在象形文字里像双手掬水洗发状,会意为沐,从字的组合来讲又寓意原来洗澡所使用的工具为木桶,“浴”像人置身于器皿之中,并在人的两边加上水滴会意为“浴”。从字义上来讲“沐”代表了礼节、宗仰,“浴”赋予洗澡更深层内涵,这应该是中国最古老的沐浴文化的解释。

《史记·屈原列传》:“新沐者,必弹冠。”《楚辞·渔父》:“新浴者,必振衣。”中国古代贵族作为上层社会的代表者,需要整洁的外表仪容与其赫赫声威相匹配。《南史·梁本纪下》记载南朝梁简文帝萧纲对沐浴格外钟爱,还专门撰写了三卷《沐浴经》大力倡导沐浴,可称足中国最早的沐浴专著。为此在当时洗头洗澡成为人们日常清洁卫生的生活环节。自先秦以来就已形成三日—洗头、五日一沐浴的生活习俗,古人洗头如此之勤是有原因的,因为古代无论男女均束发覆巾,容易积累尘腻,所以必须勤洗头。南期梁人殷芸《殷芸小说》记载了一则洗头的故事:晋明帝为太子时,闻元帝泳,上启云:“臣绍言,伏蒙百日沐头,老寿多宜,谨拜表驾。”答云:“春正月泳头,至今大垢臭,故力沐耳;得启,知汝孝爱.当如今言,父子享禄长生也。”又启云:“伏闻沐久,想劳极,不审尊体何如?”答云:“去垢甚佳,身不极劳也。”说明了沐浴的重要性。

    在家庭夫妻的礼仪中也同样包含了一定的沐浴礼节。《礼记·内则第十二》:男女未成年时,“男女未冠笄礼者,”“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室)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P389)当男女结为夫妻以后,“不敢共湢(浴室)浴,”“礼始于谨夫妇。”生子后“…男女夙兴,沐浴衣服,具视朔食。”(P395)[①]详细的说明了沐浴活动的进行并不随意而发,而是有一定的讲究,这便是婚前应互相尊重对方。男女婚前在沐浴上同样授受不亲,应遵照礼节。

沐浴中的尊老礼节固定很是详细与具体,充分体现了古代人伦理道,《礼记·内则》:“…五日则  (tan)汤请浴,三日具浴。其间面垢,  潘请靧(洗脸);足垢,火覃 汤请洗。”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做晚辈的每五天烧一次温水为父母洗澡一次,每三天烧一次温水为父母洗一次头。期间如果父母脸脏了,要烧淘米水为父母洗干净;脚脏了,则用温水为父母洗干净。所以在古代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为老人沐浴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情,而且早已经被写入中国古代的道德文化。

少数民族信仰中的包含的沐浴成分包含的意义十分重要,“每年夏末秋初,在中国拉萨的东南方上空出现“弃山星”时,藏民们便开始七天的沐浴节.沐浴节期间,男女老少,成群结队来到江河洗澡,每天黎明而出,日落而归,同时还进行各种各样的歌舞娱乐活动,欢度这一年一度的沐浴节。”[②]藏族的沐浴节来历的传说中有这样的记载:“一面黄肌瘦、遍身创痍的姑娘,跳进一条清澈的河水中沐浴之后,病态全消,而且变得容光焕发,成为一个非常健康美丽的姑娘”,以示教化。[③]说明沐浴是一种少数民族的精神信仰内容,逐渐成为其民族特色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古代传统道德中的追求美好事物,自我塑造的文化内涵。

在中国古代的市井文化中,沐浴也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与寓意,我国扬州在明清时代由于盐商富集。休闲享乐的饮食文化和沐浴文化都相当发达。当地风俗称之为:“早上皮包水(指扬州人吃早茶的习惯),晚上水包皮(泡澡)”,形成淮扬的一大地方特色。

在人们日常的生活中,通过沐浴而洁净其身同样体现的是对他人的尊重、热爱。《周礼·仪礼聘礼第八》:“管人为客,三日具沐,五日具浴。”“飧不致,宾不拜,沐浴而食之。[④](P207)管人接待来客,要满足客人三天洗一次头,五天洗澡一次的要求。主人用飧礼招待来宾时,来宾不用拜谢,但是要沐浴之后再就食,以表示对主人赐食的尊重。《周礼·仪礼士虞礼第十四》:“虞,沐浴,不栉。”(P248)[⑤]这样的做法既显示了主人的热情大方对客人的尊重,有遵照了礼法而不失身份。

丧礼中的沐浴礼规定纷繁,《礼记·士丧礼》第十二:“沐巾一,浴巾二,皆用浴,于笲(古代一种圆形竹器)。栉,于簟。浴衣,于箧(小箱子)。”(P230)具体规定了死者沐浴的器物。“外御受沐入,主人皆出,户外北面。乃沐,…”(P230)[⑥]具体了死者沐浴的程序。《仪礼·既文礼》:“御者四人,抗衾而浴,…。其母之丧,则内御者浴。”具体的说明了为死者沐浴的细节。《周礼·礼记曲礼上》:“居丧之礼:头创则沐,身有疡则浴;”(P285)[⑦]由此看出,当时人们将沐浴作为礼仪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古人相信“灵魂不灭”、“灵魂转世”之说,在此观念的支配下,传统丧礼往往包含祈愿死者“再生”或“转世”的内容,以水举行的丧礼仪式,就包含了祈愿死者再生的意义,借水来“实现”死者的“再生”。正如向柏松在《中国水崇拜》中所说:“水的再生信仰,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由原始水祟拜所包含的水生殖信仰引申而来的。……因为生殖与再生都是生命产生的现象。”中国古代十分重视治丧,很早就形成了一整套丧葬礼仪。为死者沐浴,以便让死者洁净返本,称作“洗尸”,是丧礼中重要仪式之一,从周朝开始,历代均有严格法式。《礼记 檀弓上》在谈到为死者沐浴时云:“掘中霤而浴。”据唐人孔颖达疏解释,就是掘室中之地作坎。架床于坎上,移尸队上而浴,让浴尸之水流入坎中。“故云掘中霤而浴也。”为了避免死者裸露,还须四人举起布幅为死者遮挡,即为《仪礼 既夕礼》所云:“御各四入.抗衾而浴。”又据《礼记·丧人记》、《仪礼·士丧礼》等书记成,人死之后,在小敛之前受沫浴。 洗尸仪式,后代承周制而略有所变,唐代《开元礼 四品以下至庶人礼》云:“沐浴,掌事者掘于阶间,近西南。其广尺,长二月,深二尺。南取壤为块灶于西墙下,以俟煮汁,新盆、盘、瓶、六翮皆濯之。陈于西阶下。……沐巾一,浴巾二,用絺成紘、实于笄,栉实于箱若簟,浴于实于箧,皆具于西序下。……主人以下既出,乃沐栉,束发问组, 用巾。浴则四人抗衾,二人浴。拭用巾, 用浴衣。……”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买水沽水》云:“钦人始死,孝子披发顶竹笠,携瓶甕,持纸钱,往水滨号恸,掷钱于水而汲归浴尸,谓之买水,否则邻里以为不孝。”因此这里的沐浴的意义是对死者的尊重与怀念。

沐浴是人神交往过程中的重要准备,表达的是对神灵的崇敬。沐浴又是两性交往的契机和纽带,表达的是爱的需要。《孟子·离娄下》写道:“西子蒙不洁,则人掩鼻而过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可以祀上帝。”这里的恶人,指的是形貌丑陋者,先民在祭祀神灵之前要进行沐浴,通过洁净其身来表达对神灵的虔诚和尊敬。《九歌·云中君》等也有相关的描写:“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王逸注:“言已将修飨祭以事云神,乃使灵巫先浴兰汤,沐香芷,衣五采,华衣饰以杜若之英,以自洁清也。”[⑧] (P57) 从王逸的注可以看出,巫师在祭神之前要进行沐浴,不过这种沐浴不是用一般的水濯头洗身,而是用香草水进行沐浴,使身上散发着芳香。在古人观念中,芳香和洁净是相通的,芳香的物品必然洁净,并且是极端的洁净,这是一种通感。用香草水进行沐浴之后祭祀神灵,这就把祭神活动和人的日常生活中的沐浴区别开来。由此可见,这种特殊的沐浴方式,是为祭神所作的准备,是人神交往的重要方式。对此,古人举行重大祭祀前,与祭者为表示对神灵的敬惧,都要沐浴净身,否则就会亵渎神灵,据《益都耆旧传》载,有一年,汉武帝到甘泉宫去祭祀,时任侍中的蜀人张宽随同前往。一行人马走到渭桥时,汉武帝突然发现在桥下有个女人在洗澡,奇怪的是,那女人的乳房非常之大,足有七尺长。汉武帝十分诧异,便派人去询问。那女人说:“皇帝后面第七辆车上的人,知道我的来历。”当时,张宽坐在第七辆车上,汉武帝又让人去问。张宽回答说:“她是天星,主管祭祀,祭祀者如果斋戒不洁净,长乳女人就会出现。”很显然,主管缉私的天星是负责监督祭祀者斋戒的,《太平广记》卷六十六引《集仙录》云:

  东岳夫人并来劝令沐浴,兼用香汤,不得令有乳头香。又云:“天上自有神,非鬼神之神。上界无削发之人,若得道后,悉皆戴冠.功德则一。凡斋食切忌尝之,尤宜洁净器皿。亦尔上天诸神,每斋即降而视之,深恶不精洁,不唯无福,亦当获罪。

天神深恶斋戒不清洁,“每斋即降而视之”。按张宽的解释,天上主管祭祀的天星肯定是发现祭祀者斋戒不洁净,才幻形长乳女人在渭河水中洗澡,以告诫祭祀者要认真地沐浴净身,否则不仅不能免灾获福,恐怕还要获罪。经历此事后,想必汉武帝再参加祭祀活动,一定会认认真真地沐浴净身了。此事亦常见晋人常  《华阳国志》、晋人干宝《搜种记》。[⑨]《周礼·仪礼士虞礼第十四》:“虞,沐浴,不栉。”虞即虞礼,以安死者魂魄的祭祀礼。先秦沐浴礼仪的形成并臻完备.正是沐浴深入到社会、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的总结,作为定制为世人所遵循,这在世界沐浴史上也是独—无二的,注重沐浴也是中国人的古老传统。

周制中的“汤沐邑”是诸侯朝见天子以后天子为表其忠,赐以王畿以内的供沐浴的封邑。可以看出沐浴在天子朝封中的重要性,天子用可供沐浴的封邑来宠信朝臣是很荣耀的事。《礼记·王制第五》:“方伯为朝天子,皆有汤沐之邑于天子之县内。”“孔子沐浴而朝”,诸侯在专门的供以沐浴的封邑先洗头洗澡,然后才能去朝见天子,以表对天子的尊重与忠心。汉代时期,沐浴已经以“休沐”的形式被法律固定下来。所谓“休沐”,是汉代朝廷官员法定的假期。《汉官仪》云:“五日一假洗沐,亦曰休沐。”《初学记》云:“汉律:吏五日一假洗沐。亦曰休沐。”《初学记》云:“汉律:吏五日一下沐,言休息以洗沐也。”《汉书·霍光传》载:“光时休沐出。”王光谦补注云:“《通鉴》胡注:汉制,中朝官五日—下里舍休沐。”汉代皇帝每五天给官吏放假一天让他们回家去洗澡浣衣,并作为法定的假日被固定下来,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沐浴为理由而制定的假日,足见汉代非常重视仪容和体肤的整洁,朝廷内外,上上下下都有着经常沐浴的良好习惯。到了唐代,“五日—下沐”才改为官吏每十天休息洗浴一次,叫作“休浣”。俗以每月上旬、中旬、下旬为上  、小  、下  ,  即浣的异体字,本意是洗濯,大概因为十天一浣的缘故,浣又有了计时的意义,—浣为十天,所以,唐代制度十天一休沐有休浣之名。《新唐书·刘晏传》云:”质明视事,至夜后止,虽休浣不废。”

    清人王初桐《奁史》卷五十七引《坤舆回说》云:“勿搦祭亚有温泉,女子不育者浴之即育。”女子不育,只要在这温泉水中沐浴之后便可怀孕生育。云南哀牢山的彝族妇女在求子时必须到河里沐浴一番。四川木里县俄亚乡卞瓦村的摩梭人在举行“内考姑”(即钻山洞)的祈子仪式时,求子的妇女也必须要在水池中沐浴。事实上沐浴是无法令人怀孕的,怀孕的秘密全在作为沐浴祈子活动组成部分的夫妻在外的野合。沐浴祈子习俗由来已久,《楚辞·九歌·少司命》中的少司命一般认为是主掌人之子嗣的女神,屈原说:“与女休兮咸池,晞女发兮阳之阿  ”显然就是沐浴祈子习俗的流露。沐浴祁子,在古代社会世界各民族中是常见的民俗事象。法国让·谢瓦埃利和阿兰·海尔布兰合著的《世界文化象征辞典·沐浴》中说:“除了涤罪和使人新生以外,水还能起受精的作用。由此产止了未婚夫妇例行的沐浴仪式。不孕妇女去某个湖泊或圣水池浸泡身体等习俗。这都是在三四千年的历史长流中,从地中海直到远东所常见的做法。”女子水中沐浴蕴藏着祁子的信息,正是水生殖信仰的—种表现。远古人类普通认为女子水中沐浴,将身休浸在水中、通过身体接触水,从而获得水的生殖力量。这种神秘信仰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思想意识中普遍存在,并且深信不疑。女儿国曾出现在世界各民族的神话传说中,保存了中华民族大量原始神话传说的《山诲经》就最早记载了女儿国。《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水周之。一曰居一门中。”此女子国即《淮南子·地形训》所记海外三十六国之一,其民曰女子民。清人郝懿行《山海经笺琉》解释说:“《淮南子·地形训》有女子民。高诱注云:‘其貌无有须,皆如女子也’。此说非也,经言丈夫、女子国,并真有其人,非但貌似之也。”清人郭璞在《山海经》中注“女子国”时云:“有黄池,妇人入浴,出即怀妊矣。若生男子,三岁辄死。周犹绕也。《离骚》曰:水周于堂下也。”传说女子国在海中,四面环水,国中没有男子,妇人在黄池沐浴即可怀孕生子。如果生男孩,到了三岁就死,所以女子国纯女无男。《山海纤·大荒西经》云:“有女子之国。”郭璞注:“王欣至沃诅国,尽东界问,其耆老曰:国人常乘船捕鱼,遭风见吹十日,东一国在大海中纯女无男。即此国也。”《三国志·魏七·东夷传》云:“沃沮耆老言:有一国亦在海中,纯女无男。”说的就是女子国,《后汉书·东夷传》亦云:“或传其国有神井,窥之则生子。”《梁书·东大健》则说得更为具体:

扶桑东千余里有女国,容貌端正,色甚洁白,身体有毛,发长委地。至二三月,竞入水则妊娠,六七月产子。女人胸前无乳,项后生毛,根白,毛中有汁,以乳子,一百日能行,三四年则成人矣。

再有《太平御览》卷三百九十万引《外国图》云:“方丘之上,暑湿,生男子三岁而死。有潢水,妇人入浴,出则乳(即怀孕)矣。”另外《异域志》也记东南海上有女人国,“乃纯阴之地。”《诗经·商颂·玄鸟》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殷商民族自称上天派遣燕子下凡,诞生了殷商民族的始祖契。契是怎样诞生的呢?《史记·殷本纪》有这样的记载:

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汉人刘向《古列女传·契母简狄》亦云:“契母简狄者,有娀氏之长女也。当尧之时,与其妹娣浴于玄丘之水,有玄鸟衔卵过而坠之,五色甚好,简狄与其妹娣竞往取之,简狄得而含之,误而吞之,遂生契焉。”诞生礼中“洗三”仪式最为隆重。“洗三”礼俗自古以来影响广泛,婴儿出生后第三日,要举行沐浴仪式,会集亲友为婴儿祝吉。谓之“洗三”,又称“三朝洗儿”。“洗三”的用意,一是洗涤污秽,消灾免祸;二是祈祥求福、图个吉利。清人石成金云:“儿至三日之后,俗例洗三”,是一种“三朝古礼”。洗三习俗历史悠久,寻根溯源的话,来源于先秦时期“悬弧”风俗中的“三日姑负子,男射女否”。《礼记·内则子生》云:“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了设帆于门右。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洗三是指在婴儿诞生的第三天里为其洗澡。旧时婴儿在头七天里的死亡率很高,过了这一阶段就比较安全。在洗三的程中,水要用艾草、菖蒲、布荆叶、槐枝、花椒等中草药煎沸,浴盆中要放入一个鸡蛋及铜钱(后改为硬币)、金银饰物。等水温适宜后,祖母或接生婆等人将将婴儿抱到澡盆中洗沐,…。一边洗,一边还要念诵“长命百岁”之类的祝词。…婴儿洗澡盆中的鸡蛋经常送给祈子的妇女,传说吃下之后可生男孩。[⑩]

婴儿涎生后,为了祈求婴儿健康生长,人们借水来为婴儿举行沐浴仪式,希望通过沐浴把水生力量传到婴儿身上,使婴儿健康生长,犹如以水浇灌植物,促其生长一样。于是形成了涎生礼中的浴婴礼仪。宋代〈小儿卫生总微论方》对初生婴儿这样说道:“须先洗浴,以荡涤污秽,然后乃可断脐。”《周礼·礼记内则第十二》:“妻将生子,……是日也,妻以子见子父,贵人则为衣服,由命士以下皆漱浣。男女夙兴,沐浴衣服,具视朔食(P395)”[11]“世子生,则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此,”(P396)“妾将生子,及月辰,夫使人日一问之。子生三月之末,漱浣夙齐,见于内寝,礼之如始入室。”敦煌石窟遗书《诸杂略得要抄子》亦曾云:“小儿初生时,煮虎头骨,取汤洗,至老无病,吉。”清康熙年间扬州人石成金《全婴心法·洗儿法》云:

    儿出胎浴洗.用益母草、苦草煎汤,入盐少许。汤要调匀冷热,若太冷、太热,俱不相宜。必预煎收贮,俟温取浴,勿入生水。洗毕拭干。以腻粉研之极细,摩其遍身及两胁下,然后绷裹,既不畏寒,又辟诸气。今执三朝古礼,将绷裹之儿复洗,若儿之体怯,多致感冒、惊风。变通在人,只依此出胎便洗,甚为稳当。

    《小儿卫生总微论方》和《全婴心法·洗儿法》说到初生儿洗浴多是出于清洁卫生方面的需要,而民间浴婴礼仪并非仅仅是一般的清洁卫生洗浴行力,而是包含着神秘信仰的祈求祝福新生儿健康成长的礼仪活动,洗浴的所有仪式都有严格的规定。洗浴还有一定的程序,先洗双眼,叫“开天门”;次洗鼻子,叫“点龙鼻”;再洗嘴,叫“开龙口”;最后由头部洗到胸腹及手足。俗信婴儿经过这个洗浴仪式,就能顺利长大,康乐幸福。

沐浴也象征与代表着消灾去病,祈福求祉的意思。两汉魏晋时代,每年三月初三的上巳节,是一个遍及朝野官民的盛大的岁时节令。三月暮春,百草始盛,香花袭人。人们结伴成群来到水滨泽畔,用清冷的川江之水,洗去身上的积垢,《周礼·春官·女巫》:“女巫:掌岁时祓除、畔浴。(P70)[12]郑玄注:“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类,衅浴谓以香熏草药沐浴。”应劭《风俗通·禊》云:“按周礼,女巫掌岁时以祓除疾病,禊者,洁也,故于水上衅洁之也。巳者,祉也,邪疾已去,祈分祉也。”汉代,不仅是士民百姓,就是进入西汉,汉武帝刘彻在历史上亦留下与沐浴相关的记载,曾经常亲临河祓禊。如古书中记载,汉武帝参加祓禊活动,在霸水上中洗浴,以去不祥祈子。《汉书·外戚传》:“帝祓霸上,还过平阳主。”《汉书》中注引孟康的话:“祓,除,于霸水上自祓除,今三月上巳祓禊也。”“引自先秦以来,有临河祓禊的习俗,即暮春三月到郊外河中以祓除不祥,去病消灾。此俗在汉代十分流行,《后汉书·礼仪志上》:“是月上巳,官民皆洁水东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痰,为大洁。”《西京杂记》载:“高祖与戚夫人,……出百子池,灌濯一祓妖邪”。所以晋司马彪叙述汉代上巳节风俗时说:“三日上巳,官民并禊于东流水上,自洗濯祓除为大洁也。”[13]东汉张衡《南都赋》云:“暮春之禊,元巳之辰,方轨齐轸,祓于阳滨。”东汉蔡邕《禊文》云:“洋洋暮春,厥日除巳,尊卑烟鹜,维士与女,自求百福,在洛之涘。”《南齐书·礼志》云:“三月三日曲水会,占禊祭也。”

在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关于沐浴有这样的记载,传说中帝俊的三个妻子之一娥皇,《山海经·大荒南经》云:

大荒之中,有不庭之山,荥水穷焉。有人三身,帝俊妻娥皇,生此三身之国,姚姓,黍食,使四鸟。有渊四方,四隅皆达,北属黑水,南属大荒。北旁名曰少和之渊,南旁名曰从渊,舜之所浴也。

晋人郭璞注:“言舜尝在此澡浴也。”这就是说娥皇(传说中帝俊的三个妻子之一)生了下方的—个国家叫三身国,一国的人都长着一头三个身,姓姚,吃五谷,役使四鸟做他们的仆人。三身国有一个四四方方的大水池,舜常常到这里来沐浴。帝俊常在从渊澡浴乃上古神话中关于沐浴的最早记载之一,当看出人类沐浴历史十分悠久。喜欢沐浴的帝俊不仅生了下方许多国家,更生了太阳和月亮,沐浴遗风亦传给了太阳和月亮。義和,是伟大的太阳女神,她生了十个太阳儿子。《山海经·大荒南经》云:

东南海之外,甘水之间,有義和之国 。有女子名曰義和,方浴日于甘渊。義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

義和是东方人天帝帝俊的妻子,是十个太阳的母亲。十个太阳住在汤谷,汤谷又称饧谷、甘渊,这里的水滚烫滚热,是義和为十个太阳儿子洗澡的地力。据《淮南子·天文篇》载:“日山于 谷,浴于咸汤,拂于扶桑,是谓晨明,登于扶桑,爰始将行……”郭璞在“方浴日于甘渊”下注云:“ 義和盖天地始生,主日月者也,故《启筮》曰:‘空桑之苍苍,八极之既张,乃有夫義和,是主日月,职出入,以为晦明。’又曰:‘瞻彼上天,一明一晦,有夫義和之子,出于 谷。’故尧因此而立義和之官,以主四时.其后世遂为此国,作日月之象,而掌之沐浴,运转之于甘水中,以效其出入 谷、虞渊也。所谓世不失职耳。”義和浴日实为后世沐浴礼仪的滥觞。《山海经“大荒西经》云:“有女子方浴月.帝俊妻常義,生月十二,此始浴之。”常義生育的十二个月亮轮流在夜晚天空值班,每个月亮值班回来,常義又总是为月亮用清泉洗澡,放松身体。或许常義海水浴月的缘故,人们认为月亮是从海中升起又是从海中落下的,唐代张儿龄“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名句几乎家喻户晓。后世洗婴民俗事象的源头,当追溯義和浴日、常義浴月。母亲为新生婴儿沐浴,其原始之义与義和浴日、常義浴月差不多。俗信经过洗浴的新生婴儿能获得生长的力量。健康成长。而義和浴日、常義浴月也蕴含了这样的观念:浴日浴月的意义在于使新生的太阳月亮获得生长的力量,用于浴日浴月的水则是生命力的象征。沐浴在这种神人结合关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里沐浴,其实质上根源于人们对水的生殖力、生命力的信,只不过通过这类神话传说来形象地阐释这一信仰。沐浴正是这类神话传说的内核,如果撇开了这—内核,也就没有天女与凡人结合繁殖后代的传奇故事了。这也是人世间新娘沐浴习俗在神话传说中的反映,民间有女儿将嫁之日先入水沐浴的婚俗礼仪,沐浴洁身,实在是象征着一个具有很强生育力的出水芙蓉般的新人诞生。

婚姻是人生大事,在人生礼仪中,婚礼的内容最丰富,也最引人关注。中国传统的婚姻六礼被历代人们奉为金科律令,每一礼都有其特定的内容和含义,宋代理学家程颢、程颐的《二程集·礼·婚礼》,对每一礼都作有具体的解释。在婚礼中也包含有沐浴的内容,新娘出嫁前要沐浴,就是婚礼中常见的习俗。《水经注·浊漳水》云:“沐浴脂粉如嫁状”可见新娘出嫁前要沐浴打扮一番。元人熊梦橡《折津志》记载士庶之家“聘女将嫁之明日,家人送女儿入堂中澡浴”,而男方之家“一应都散汤钱”。足可见沐浴已经融合进婚俗礼仪。《金陵杂志》载:“男家欲迎娶,先将男女儿字,送星家诹吉,必使无冲犯无刑勊之良辰。以红全柬上记新人沐浴宜何时,水倾何方,上轿何时,合卺何时,避忌何人,皆历历书之.送女家,谓之送日子。”在金陵婚俗礼仪中新人沐浴是与新人上轿、新人合卺一样十分重要的仪式,沐浴的时间要由男方家请星家卜时,然后将时辰表送至女家。如果不卜时,则以为不吉。传统的婚礼,新郎新娘都要沐浴,以示新人新生活的开始,此俗甚古。《仪礼·士婚礼》云:“夙兴,妇沐浴,  笄,宵衣以俟见。质明,赞见妇于舅姑。”意思是说:“新婚之夜过后,天还未亮,新娘就要起来,沐浴更衣,梳妆打扮,做好拜见公婆的淮备。天亮时,由赞礼人引去拜见公婆,拜见公婆是新娘由外人过渡到家庭成员必须履行的礼仪.这也是表示承认新娘成为家庭成员的一个标志。在拜见公婆的礼仪中,新娘必须沐浴,大概是洁其身心以做新人罢。在传统的婚礼的拜华堂礼仪中,新人先拜奠神祖必须沐浴:“引赞:新郎就位,新娘亦就位,迎神。通赞:新郎沐浴,进香烛。引赞:着水,沐面,净巾。诣香烛所,捧香烛,诣神位前。跪,献香烛。明烛,燃香,上香,伏俯,兴,平身复位,参神。”这里“新郎沐浴”显然是象征性的,表示洁身净心,拜奠神祖。古人祭祖必须沐浴,体现其洁,惟其洁方显出虔诚敬意。

沐浴作为古代文化的一种,在一定程度上以它独有形式展现其与传统道德的联系,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而进行的沐浴行为,都是积极的伦理道德的一部分。因此,沐浴是中含有传统道德的社会生活行为,与古代传统道德的联系紧密,是对水的崇拜、对人的尊重等思想的表现。因此在古代文化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参考文献】

《周礼·仪礼·礼记》    岳麓书社出版发行,1989年7月第一次印刷

《中华文化通志·宗教与民俗典(9-090)》    汤一介主编  《民俗风俗志》高丙中 撰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1998年10月第一版

《中国沐浴文化》   殷伟 任玫  著    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2003年1月第1版

 


 

[①] 《周礼·仪礼·礼记》岳麓书社出版发行,1989年7月第一次印刷

[②] 《世界沐浴大观》张华 林芸(论文)

[③] 《藏族“沐浴节”》中央民族大学藏学系 孙雨志

[④] 《周礼·仪礼·礼记》岳麓书社出版发行,1989年7月第一次印刷

[⑤] 《周礼·仪礼·礼记》岳麓书社出版发行,1989年7月第一次印刷

[⑥] 《周礼·仪礼·礼记》岳麓书社出版发行,1989年7月第一次印刷

[⑦] 《周礼·仪礼·礼记》岳麓书社出版发行,1989年7月第一次印刷

[⑧]  《列子译注》  严北溟,严捷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⑨] 《中国沐浴文化》殷伟 任玫    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2003年1月第1版

[⑩] 《中华文化通志·宗教与民俗典(9-090)》汤一介主编  《民俗风俗志》高丙中 撰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1998年10月第一版

[11] 《周礼·仪礼·礼记》岳麓书社出版发行,1989年7月第一次印刷

[12] 《周礼·仪礼·礼记》岳麓书社出版发行,1989年7月第一次印刷

[13] 晋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引《荆楚岁时记》P27:岳麓书社,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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