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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农产品补助政策有什么新的变化?

 善行666 2014-09-01

[ 摘要] 在我国,由于保存不当等原因,每年收获上来的农产品损失惊人。据相关数据显示,仅以粮食为例,我国每年产后损失率超过8%。在我国,由于保

 

  在我国,由于保存不当等原因,每年收获上来的农产品损失惊人。据相关数据显示,仅以粮食为例,我国每年产后损失率超过8%。

 在我国,由于保存不当等原因,每年收获上来的农产品损失惊人。据相关数据显示,仅以粮食为例,我国每年产后损失率超过8%。
 

    从2012年起,为改善我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同时也为均衡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我国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今年4月,农业部和财政部更是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施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好国家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
 
一问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自2012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具体来说,补助项目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补助范围:每年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保鲜库和烘干设施等三大类19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补助对象:承担项目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数量不超过5座,每个农户补助数量不超过2座。
 
   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目前比例为30%。
 
   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经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实施对象兑现补助资金。
 
    补助区域: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和的197个县(市、区、旗、团场)。
 
二问 补助政策实施以来取得哪些效果? 
 
   答:2012~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0亿元资金,补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建设5万座初加工设施,新增马铃薯贮藏能力100万吨、果蔬贮藏能力60万吨、果蔬烘干能力60万吨。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效果:
 
    一是均衡上市、促进销售。实现马铃薯的错季择机销售,调节了市场供求。果蔬经预冷后运输,市场销售范围从邻近地区扩大到全国各地或周边国家。
 
    二是减损增供、促进增收。马铃薯、水果、蔬菜产后损失率分别从15%~20%、15%~20%、20%~25%降低到6%、4%和6%以下,错季销售提高售价30%~50%,农民由此多增收18亿元。
 
    三是提高质量、促进加工。实施科学贮藏后,马铃薯存放3~4月不长芽、不皱缩,苹果、胡萝卜等果蔬存放5~6月不腐烂、不萎蔫,保持了入库(窖)时的品质和外观。同时,延长了原料供应期,拉长了加工企业生产周期,提高了加工企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四是增强预期、引导生产。农民有了贮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种什么作物都不再担心卖难、价格不好等问题。
 
三问 与过去相比,2014年补助政策有什么新的变化? 
 
    答:一是国家加大了初加工设施补助力度。2012~2013年,中央资金规模均为5亿元,今年增加到6亿元,新增了1亿元,增幅20%。
 
    二是补助重点更加突出。扶持政策重点向现代农业示范区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三是对2014年补助政策的实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主要有四点:
 
   1.坚持农民自主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主要是通过资金补助、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措施,鼓励、引导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出劳,自主建设初加工设施,不搞包办代替。
 
   2.坚持先审批后建设程序。县级农业、财政部门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方式确定当年享受补助政策的专业合作社或农户后,填写申请表。农民以批准后的申请表为凭证,开始施工建设。严禁口头同意农户和合作社建设补助设施,设施通过验收后,再补填审批信息和验收信息等违规做法,避免出现寻租行为。
 
    3.坚持两次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初步确定后,要在项目所在村公示;补助设施通过验收后,要在项目所在村公示。通过两次公示的方式接受群众监督,把好事办好。
 
    4.坚持两次信息录入制度。审核同意农民建什么设施、补多少钱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把审核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补助设施验收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把验收信息录入系统。通过该系统,部、省两级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各县项目进展情况,掌握审核程序的规范程度。
 
四问 农民应该怎么来申请这项补助?具体有哪些步骤? 
 
   答:农产品初加工补助项目主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具体的实施程序分为两步:
 
   第一步:补助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自愿提出补助设施建设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后,开始施工建设。
 
   第二步:工程竣工后并经当地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验收工作需实地见物,确认当年新建,并符合工程验收标准,方可认定为合格),在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由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助资金。
 
【关于农产品初加工】 
 
   农产品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即对收获的各种农新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新产品的初加工活动。
 
    具体来说,农产品初加工包括轧棉花、羊毛去杂质、其他类似的纤维初加工等活动;其他与农新产品收获有关的初加工服务活动,包括对农新产品的净化、修整、晒干、剥皮、冷却或批量包装等加工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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