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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27期】关于台湾农业发展情况的考察报告 | 湖南农村网

 鲁帕橡树 2014-09-09

关于台湾农业发展情况的考察报告

省农业系统工程学会赴台农业考察团

 

中华两岸农业交流发展协会、台湾云林县农会的邀请,8月27日至9月3日,以省农业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彭秀琍为团长的省农业系统工程学会赴台农业考察团一行13人,赴台湾地区考察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现代农业发展情况。考察团先后参观访问了台一生态农庄、云林县农会、台湾屏东科技大学农企业管理系、台湾休闲农业学会、花莲县农业处、花莲县农会等单位;拜会了台湾著名农业专家、台湾休闲农业学会理事长、中华两岸农业交流发展协会理事长段兆麟教授。与其签署了《湘台农业交流培训合作协议》,并聘请段教授为湖南省农业系统工程学会顾问。考察期间,双方介绍了各自农业发展情况,就农业发展经验、农业相关讯息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和有益的探索。现将考察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主要印象和体会

本次考察团成员大都是首次踏访宝岛,心情十分喜悦,在考察台湾农业,通过“走、访、看、问”的形式,特别是与官员、农协、农会、企业、农民等多个层次人士的接触,台湾农业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主要是“三高”。

一是台湾岛内城镇化水平高。农业基础设施完善,交通通讯发达,基本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

二是农产品的商品化处理程度高。绝大部分农产品都要经过当地农会组织进行加工处理,运到批发市场或超市销售,大大提高了农业附加值,实现了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

三是农业的市场敏感度高。各地都很注重发展竞争优势较强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随时跟踪市场需求,努力向市场提供终结消费品,注重追求农业的外部效应。

二、台湾农业的主要特点和经验

台湾属于亚热带地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适合农作物生长,农业资源丰富。主要农作物有稻米、杂粮(玉米、落花生、大豆、高粱、油菜等)、特用作物(甘蔗、烟草)、蔬菜(西红柿、豆类、西瓜、洋菇等约40种)、果品(凤梨、释迦、香蕉、柑、葡萄、芒果等约50种)、花卉、牧草、绿肥作物等。

台湾农业的发展,经历了由低到高三个阶段,即由原来的数量增长到质量提高阶段,再到产业经营和效益农业阶段,目前已进入现代农业发展阶段。九十年代初提出发展“精致农业”,近年来又提出发展休闲农业,农业正逐步向更高层次发展。

(一)台湾农业生机勃勃,有效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台湾地少山多,耕地面积占23.6%,受自然灾害影响特别大,农业发展受制约因素多,但台湾现代农业发展迅速,组织功能齐全且运行规范,农业科技创新和运用能力较强,农产品加工业尤其是食品加工业较为发达,农产品运销体系健全且运行高效,精致农业颇具特色并日益发达,休闲农业正发展成为新兴产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农业产销体系,提升产业竞争力,提供卫生、安全、新鲜且精致化、高品质的农产品,满足大众消费需求;并应用生物技术、农业自动化与资讯科技,发展农业知识经济产业,创造台湾农业新的绿色革命。

2、充满活力的农村生活。以农民与农村生活为核心,提高农民健康生活、经济生活及精神生活水准,从整体的角度改造农民体质,丰富农村人文素养,提升农村人力资源,增强农村社区活力;并以农(渔)村的持续发展为目标,共同营造农村新前景,通过农村住宅整建及环境美化,打造优雅舒适的农(渔)村新风貌。

3、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推动符合环保标准的绿色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培植森林资源,发展森林旅游,充分发挥森林的环境与经济价值;确保本土生物物种及其栖息地完整,维护本地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平衡,促进农业在经济、社会及生态建设中的均衡发展。

(二)农会职能发挥明显,有力推动了市场农业发展

台湾农会是法人团体,属于公益组织,由农民与非农民组成,以行政区域为组织。农会的设计理念是以农民为基础,以谋求农民最大的福利为目标。其宗旨是为保障农民的权益,提高农民知识技能,增加生产收益,改善生活条件,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各县市、乡镇都设立了农会组织。其组织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总干事→秘书→下设:会务课、会计课、辅导课、推广课、供销部、保险部、旅游部、农产品加工厂。其主要任务是保障农民权益、传播农事法令、调解农事纠纷;农业推广;推进共同经营、委托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及代耕业务;农(畜)产品的运销及经营;金融及保险服务;促进休闲旅游事业发展等。

(三)休闲农业方兴未艾,有力促进了生态休闲健康发展

目前,台湾休闲农业正发展成为新兴产业,撑起旅游与农村发展的桥梁。台湾的休闲农业从60年代开始萌芽。1980年,台北市在木栅推行[观光茶园]计划,有关部门正式开始辅导休闲农业。1992年,制定休闲农业法规。此后,台湾休闲农业蓬勃发展。2001年公布促进旅游发展的新战略,使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发展受到重视。台湾休闲农场2004年的1102家,到2007的1244家,呈现出台湾休闲农业发展的繁荣。2011年6月经划定公告的休闲农业区达71处。根据对台湾休闲农业发展现及影响发展因素的分析,归纳并预测台湾休闲农业未来发展的12个方向:主要发展为特色化(善用资源,结合农村文化,塑造农场特色)、体验化(重视游客参与,设计体验活动)、知识化(知性探索,结合导览解说,提供自然教育的机会)、生态化(维护自然环境,提供生态旅游)、健康化(发挥养生功能,促进健康)、合法化(遵守法令规章,合法营运)、区域化(以地区为范围,发挥集聚经济的优势)、精致化(提高服务质量,精致化经营)、效率化(导入现代化管理系统,提高经营绩效)、度假化(开发长宿休闲市场,提供深沉的农村体验)、融合化(秉持乡村的主体性,促进城乡交流)、国际化(扩大视野,迈向国际旅游市场)。新世纪已进入体验经济的时代,体验经济为消费者创造经验与回忆,使消费者拥有独特的心理感受,充实心灵的满足。

三、台湾农业的几点启示

台湾的农业发展其可贵之处在于政策的正确引导、农会的配合和农民较高的素质,让农村完成阶段性的建设。

一是正确的土地政策引导。台湾农地使用的经验首要为保护耕地,其次实施农地农有农用,最后开放农地农用容许休闲农业的发展。为发展经济配合农业发展,制定土地改革措施,实施第二阶段农地改革,放宽农地自由买卖,让农村循序渐进发展,保存农村传统文化,使农村成为失业回流的收容所,降低结构性失业的冲击。

二是农会成为农业发展的平台。强力辅导农会,让其集信用业务、供销业务、保险业务、推广业务于一体,使农民有钱存农会,没钱农会借;有货卖农会,没货农会买;有险找农会,没险农会买;有事找农会,没事农会坐,使农会变成农民生活的一部分,这使农会成为农村发展必须的工具,让农会成为政策实施的“白手套”。

三是成功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充分配合农村劳力输出与输入,当农村劳动力输出造成人口老化与妇孺化后,适时的发展农业机械与土地流转,同时开始考虑农村整建工作;当农村劳动力回流先行建立生产基地,让其平稳“软着陆”,安于农业生产;当第二次农村劳动力回流就树立“吾爱吾村”的理念,以留村留农为主要诉求;当第三次农村劳力回流就建立“特色农村”,以节庆和博物馆提升农村的凝聚力;当第四次农村劳动力回流就“招商引资”培育新农民。

四是建立农民亦师亦友关系。一般农民的知识水平较低,接受新观念的能力比较弱。台湾农会利用农业推广工作与农民建立亦师亦友的关系,使农民接受新的知识、新的观念,并且在地方选举中提高农民的民主素养,履行自己的权利,按农民愿意建设新农村,提升农村社会地位。

四、对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八天的考察,由于事先作了充分准备,与对岸在网上有过多次交流,几天时间的实地考察,我们有了一个大致了解。虽然发展水平不同,我省农业与台湾农业有许多不同之处,如台湾农村是完全的私有化、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大等,但作为农业经营则是基本相同的。台湾在发展农业上的许多成功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加快体制创新,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台湾的农会既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又是农民与政府之间、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与纽带。台湾农业经济之所以发达,关键在台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达。农民问题说到底是组织问题。一些农民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稳定土地家庭经营的前提下,依据共同协商制订的章程,按照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等原则,自发组建对外参与竞争、对内提供服务的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均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但是,我省的农民合作社仍处于零星分散、无统一组织、效益不高的低层次。各级政府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引导农民自发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合作社,从法律上确认、从政策上扶持,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政府职能应定位于“提倡而不干预,支持而不包办,扶持而不代替”。

(二)要注重转换政府的农业管理职能。台湾农业管理部门是农委会、农业局,其职能是执法和服务,而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主要依靠农会等农民团体执行。鉴于此,我们应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强化农业综合管理部门,弱化行业管理部门,尽快从直接管理、行业管理、行政管理过多中解脱出来,摆脱微观事务,加强对农业的宏观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农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加大耕地流转的力度,充分发挥农民的市场主体作用。台湾的“小地主大佃农”政策能促进农地流及活化农地利用,以协助年轻农民扩大农场经营规模。让农地经营能规模化、集中化、效率化,改善农业劳动结构使其年轻化,并能扩大农场经营规模、推动企业化的经营,使农业更具有竞争力。我们也可以在个别地方进行试点,坚持“产业兴村、生态立村、开放活村、文明育村、民主管村”的发展理念,强化办点示范,坚持点面结合,组织实施“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

(三)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处于优先保护的地位。在台湾,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和保护是全方位的。如农业和农村的基础设施乃至田间地头的道路硬化等,全部是公共财政投入;农会及会员兴办加工企业或市场,最少补助50%,风险较大的行业达到80%;粮食生产不仅实行保护价收购,还实行休耕补贴;金融机构不仅允许乡农会开设金融服务项目,还允许乡农会兴办农业保险业务;加入农会的农民在65岁退休后享受退休金等。我省农业和农村为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已经做出了很大贡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应适当逐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对农业加大反哺和支持。同时,要调整对农业的支出和补贴方式,从暗补改明补,从主要支持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从主要支持农业向支持农村延伸,从主要支持农民向对各种农业从业者一视同仁。在大力增加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在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产生的大量民营经济实体作为政府的主要扶持对象,促进其经营水平、经济实力迅速提高,使其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带动千家万户农民进入市场、融入市场、利用市场,由封闭经营、自给自足转向开放经营、商业经营,并以此为主要形式,实现全省农村的全面小康。

(四)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湖南是发展休闲农业起步较早的省份之一,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基础,在全国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建议省政府要制定鼓励休闲农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休闲农业具体要实现三个目标:一是要做大做强产业。经过五年努力,在全省打造30 个具有较大规模的休闲农业园区,建设200个精品休闲农庄,休闲农业产值每年递增25%以上,到“十二五”末形成年产值过200 亿元的农业新型产业。二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在确保大宗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不断拓展农业的休闲、教育、示范、环保功能,达到建设一个休闲农庄,就能致富一方农民、建设一个新农村示范点、保持一方青山绿水的要求。三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目标。

(五)落实《湘台农业交流培训合作协议》的后续工作。在台湾屏东科技大学考察时与其签署了《湘台农业交流培训合作协议》。《协议》以加快推进湖南“三农”发展为宗旨,通过组织湖南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骨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等开展培训和考察活动,学习借鉴台湾先进的有机农业理论、现代农业、生态式休闲农业及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现代营销、“三农”信息平台等知识,考察了解台湾农产品流通情况和营销方式、农业合作组织的运作模式,提高湖南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综合素质,为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做出贡献。双方同意通过不定期形式,在台湾和湖南合作举办现代农业、有机农业、休闲农业、合作社农产品信息平台知识培训,每期具体培训内容依据不同培训对象而确定。建议:由省农办具体负责落实《协议》的后续工作并与台方合作共同建立试点区,探索我省“三农”体制创新、政府职能转换、合作社和休闲精品农业发展以及政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信息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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