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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爪

 梓博书馆 2014-10-21
(汕晚2014年9月19日 星期)
□ 沈宏非

  凤爪是对鸡爪子所作的一种麻雀变凤凰式的美化修辞,不过,据说“凤”这种传说中神圣而高贵的飞禽,其实上不过就是野鸡。

  无论是什么名份,凤爪即使在粤式茶点里面,味道上也不能与虾饺相提并论。然而,茶点里之所以少不了凤爪的插足,首先是因为它独一无二的口感。除了骨头,就是皮肤里的胶质,凤爪实在没有甚么肉可吃,更谈不上甚么美味。因此,点心师在凤爪的烹饪上是十分舍得重手落料的。茶楼里的凤爪通常是先以油炸,再经豉汁、蚝油、柱侯酱及红辣椒、八角、葱、蒜、姜等等香料调味腌制,最后一蒸了之。因此,茶楼里粉墨登场的凤爪看上去全都是浓妆艳抹,已全然无法使人回想起它们生前的模样。

  其实,由于凤爪属于容易“入味”之物,因而味道上也并无一定之规。只要蒸得够软(广州话称为“淋”)、嚼起来够香,就可以收货了。

  由此观之,除了附会的美名之外,凤爪其实并没有甚么好吃的。不过茶客们好的就是这一口。做为这场点心大戏里一个插科打诨的角色,凤爪无肉可食,亦谈不上美味,却甚有嚼头。你张牙,它舞爪,吞吞吐吐之间,一根根纤骨落地无声,唇齿间端的有一番好玩。

  在修辞学的意义上,凤爪其实是个动词。

  凤爪不仅是粤式茶楼里必不可少的传统的茶点,在家常粤菜的烹饪中也有它的立足之地,例如,广东人喜欢在煲老火汤时加入适量的凤爪,意在取其胶质来增加汤的醇厚。不过,我一直没有弄懂的是,何以同样的东西在茶楼里统称“凤爪”,到了煲汤时却一律还原为“鸡脚”(例如常见的“花生眉豆煲鸡脚”从来都不会读成“花生眉豆煲凤爪”)。难道鸡脚只有在做为茶点时才配叫“凤爪”吗?

  外省人吃起鸡来虽然从里到外也所余无几,不过,对于广州人的爱吃“凤爪”却多少有些看法。首先,这东西非但无肉,吃起来也有点麻烦,崇尚〝大气〞的北方人尤为不屑。此外还有一种文化上的禁忌。我很小的时候就听大人说,吃了鸡爪子会写不好字。后来我读到吴倩莲在一则访问中说,她自幼就不敢吃鸡脚,因为母亲说鸡爪会撕破书本,并且〝很容易忘记从书本上所学的东西。〞到了香港之后,每上茶楼,见到美味的豉汁凤爪与白云凤爪都垂涎不已,却从未尝过凤爪的滋味。

  至于外国人的友邦惊诧,就更是不在话下了。TVB明珠台曾经播出过一套英国人制作的游戏节目,内容全都是挖空心思设计出来的惊险冒险游戏,例如要怕蜘蛛的人在一个封闭的狭小空间里与一大堆蜘蛛共处,要畏高的人从空中飞跃而下,等等。其中有一个例行的环节,是由现场观众上台品尝各种“极度惊栗”的食品,而这些食品中就出现过凤爪和蚕蛹。 美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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