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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西平:关于集团化办学的思考

 laoxuesheng 2014-11-12

陶西平:关于集团化办学的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集团化办学大致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首先出现的是职业教育集团:20多年前,为了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紧密结合,一些地区开始出现由行业、企业和学校共同组建的职业教育集团。而后,民办教育集团开始出现:一种是同一举办者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举办多所学校,以集团形式进行管理;另一种是同一举办者举办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的学校,如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或者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也采取集团形式进行管理。再后,一些地区为了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开始进行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的探索。现在,集团化办学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不少地区开始将其作为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缓解择校热的一种办学体制改革。

试行学区制与进行集团化办学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但两者又是有区别的两种模式。试行学区制是地区内教育行政治理结构改革的一种探索,而集团化办学则是地区内或跨地区的学校之间的一种合作形式。

从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已有的类型看,一种是同一地区内学校服务范围的划定与学校之间的校际联合,另一种是跨地区的学校之间的联合。上述联合大多是各校保持独立的法人地位,但也有的是两所或几所学校共有一个法人代表。

当前基础教育领域集团化办学的特点是:(1)通过集团形式,使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得以固化,有利于基础薄弱学校的教育水平的提升。(2)使集团内的招生范围相对稳定,在就近入学的前提下,学生可以在集团内的学校适度流动,有利于缓解择校矛盾。(3)拓宽学校的教育视野,促进学校的优势互补,通过加强集团内的校际沟通,使信息交流渠道更加畅通,大家相互激励、相互促进。因此,集团化办学是在新形势下促进我国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有益探索。

根据已有的经验,我认为,当前应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目标、方式以及文化问题的研究。

集团化办学的目标在于促进学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要处理好集团内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与本集团和其他集团及其他地区之间均衡发展的关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是集团化办学的首要目标。集团化不是将集团内的优质教育资源稀释,而是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使集团内的优质学校在充分发挥辐射作用的同时,能够向新的高度攀升,并使集团的整体教育水平都能达到甚至超过原有优质学校的水平,进而实现不低于或高于其他集团和其他地区办学水平的目标,做到内外两个优质均衡发展。集团化办学是一个着眼于均衡发展而立足于提升质量的教育模式,高质量是集团化办学的生命。

集团化办学重在校际的联合,但这种联合绝不是将集团内的所有学校都冠以优质学校的名称或者都戴上优质学校的光环,造成所有成员校都已优质的假象,成为给群众的一种精神安慰。优质学校是集团化校际联合的核心,需要承担更多的组织协调的责任。因此,形成相对稳定的合作领域和工作程序,以使集团活动制度化,进而取得整体优化的实效,是集团化办学既不流于形式,又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制度保证。一方面,集团不是一所大学校,不能事无巨细,都由集团统管。如果名校校长变成了一位大校校长,那么,既不利于发挥其他成员校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其自身领导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集团的合作领域应当突出重点,应把促进各校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资源共享和开展教学研究作为主要任务,紧抓不放,不能有丝毫懈怠。

集团化办学需要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这种引领首先体现在教育理念上。要把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培养目标、服务于集团覆盖地区的群众,作为指导思想,务必取得共识;同时,又不能让集团内的所有学校都完全按照优质学校的模式去办,要尊重各校的发展历史、周边环境和已形成的办学特色,从而使集团内的所有学校都实现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结合,最终达到“大家不同,大家都好”的目标。我们必须看到,帮助基础薄弱学校形成办学特色是使其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应当形成一种集团文化,其核心是尊重──尊重每一所学校,尊重每一位校长,尊重每一位师生,尊重每一种教育创新,使集团成为和谐共生的大家庭。

办学模式的多样化为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带来了生机与活力,也为教育创新搭建了新的平台。我们相信,这项改革一定能取得令人振奋的成果。返回腾讯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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