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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心得(第七十七集) 罗国正 - 龙快子 - 文化博客

 兰亭道侣 2015-01-27
美学心得(第七十七集)
罗国正
2012年3月
 
1408、很多人对很多事情已经是疑神疑鬼了,你们还要搞得神乎其神,对人类有益吗?还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可能有些人认为,你说真话人们不信,你骗他,他就信了。这也是不少人的人性的弱点之一。我还是坚信,讲真话,去神圣化,坚持人格的资格平等,鼓励追求高尚的人格,于己于人、于社会都是有益的。
1409、安身是安心的基础,安心是安身的关键。身安心安则可立命。立出什么命?如何才能长久地安心、安身呢?我以为核心问题是:是否有人格?有人格者,可长久立“仁德之命”。
1410、狄尔泰这个观点,无论是从美学的角度,或单从人格的角度去看,都是具有先见之明的。狄尔泰认为,生命和生命的客观化二者都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人的生命在实现自身变化中,不仅包含纯粹生物学意义的存在,也包含创造、表现,实现自身活动的产物,即“生命客观化”。
其实“生命客观化”,不单是人将部分自然变成了“人化了的自然”,其实任何主体,对自身进行审美,都将“生命客观化”,即将主体变为客体来审视。人的“人格”存在,就既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格既可是主体,也可以是客体,既可以是自己的主体,也可以是自己的审美客体,也可以是其他主体的审美客体。人们对具体人的审美,既可以对具体人本身进行审美,又可以对具体人所产生的一切进行审美。如果 是对具体人的人格进行审美,通常是须要进行这两个方面,方可达到较正确的认识。当然,我们不能站在今天的高度,去要求狄尔泰,在他的那个年代,能有他的认识已是非常不简单了。
1411、人格与生命的质量有密切的关系。什么是生命的质量呢?生命的质量是指生命本体的自然存在和精神状态的质、特征、或性质的根本状态,也反映出生命的历史、现在和未来的发展态势。生命的质量是可以纳入四十二维时空分析的。对生命的质量的理解,由于不同年代、地域、民族、集团、信仰等不同,有不同的具体标准,所以有不同的规范性和评价性的表达。
目前比较公认的看法有如下:生命质量分三大类:(1)主要质量,即身体和智力状况;(2)根本质量,即生命的意义、目的,与其他人在社会上、道德上、情感上的互相作用;(3)操作质量,包括知识、智商、操作能力等方面的质量。
评判生命的质量大小可以有三个方法:(1)主体自己判定生理、心理、能力、社会、道德等状况;属自我价值判断;(2)代理主体判断,是社会生命价值判断的一种形式,这是必须要符合严格的法律程序和科学的、综合的测试手段配合,主要是由代表对无行为能力者的作出判断;(3)第三种判定,即家属和医生的判定,是目前社会生命价值判定的主要形式,这也常因巨大的利益关系出现了大量的问题和案件,这里涉及到有缺陷的新生儿、临终病人、精神病人的处理和原则,还涉及到死亡的定义、安乐死的技术、伦理道德和宗教信仰等问题。以上每一种现象的出现,也涉及到审美的态度和人格的问题。这也是对人格的定性和定量研究的重要内容。
我们不可想象出完全没有生命的质量的人格。任何人格的存在,都具有特定的生命的质量。不同的人格审美标准,会对生命的质量中所包含的物质部分和精神部分的比例是区别很大的。我们同样不可想象脱离物质和精神去谈生活的质量和人格。我主张,谈人格的核心还是精神,物质是基础,生命是前提。只有具有人格的精神状态、运动,才将人与一般的物质,与其它的生命在本质上区分开来,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生命的质量所在。
1412、人格与生命的价值密不可分。什么是生命的价值呢?人的价值是全方位的,从绝对意义上讲,人一旦存在,就有价值;人的价值不只局限于生命的长短,人的价值不是以生命的长短来计算的,但又常常要参考生命的长短来作一定的评估。具体人的生命消失了,不等于具体人的价值已消失(当然也有些人随着生命消失而价值就消失),尤其是具有崇高人格的人,他们所创造的业绩、精神财富、留下美好的形象等,具有永恒的价值。从生命伦理学的角度看生命的价值,人的生命价值的大小取决于生命本身的质量及对他人、社会的意义。学术界有这样的提法:“规范性陈述是生命质量的高低意味着我们应保护或结束这个生命。”由此也充分地提醒我们,人格的特别重要性了。
1413、如何对待病人,这涉及到我们的人格和尊重病人的人格的问题。这几乎是每个人都会遇到、并有深切感受的问题。处在困苦中的病人,既是考验病人的人格,也在考验着每个面对病人、患者的人的人格。常言道:久病床前无孝子。这时能坚守着人格的资格平等的理念,这时能孝与敬之心不动摇,就是成全产生伟大人格的时刻!对于这类问题,美国学者琼森提出了一个令我印象很深的观点:把病人的最大利益优于病人的偏好。我理解这里所说的“利益”,当然是包括物质和精神两大部分。问题是病人的“偏好”如果不涉及到道德、法律、影响身心健康的问题时,则这种“偏好”本身就是“利益”。克莱门则提出这样解决问题的想法:设计一个“适应、功能和最大利益”为基础的模型。这模型对新技术的使用和符合社会公德的控制,既鼓励最优的利用,又防止滥用,这“最优的利用”当然包括人们耗费和使用纳税人提供给政府的财政支出。由此也产生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并据此有人监督等。以上所讲的那一个环节不涉及到人格问题呢?只有无数具有高尚人格的人,才能完成好事情。不然的话,所有美好的思路、设计、方案、理想,都全部落空。这时,落空是丑,实现是美。有人格是美,没有人格是丑。能善待病者的人,一切灵性都有感觉,将有福报,否则,会有恶报。如影随形。这是美与丑的辩证关系、现实逻辑。一念之间,成就人格或丧失人格,一善念起即可回机,去掉兽性,返还人性。
1414、事实与价值,“是”与应该之间的相关性和所组成的系统结构,这涉及到积极与消极、主动与被动、自觉与不自觉、道德与不道德等等和人格相关的问题。充满着审美的学问。以经验为基础的西方主流的生命伦理学,非常看重:事实与价值,“是”与应该的相关性,因为他们认为这是能增进人类有机体的“适应功能”。具体人的人格的结构和反应同样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是”与应该的问题,这对“人格”的美学的研究很有意义,人们可以从生命伦理学中吸取养分,从而感悟和理解人性的美,减少人性的丑。
1415、人格和生命意识有密切关系。我认为,“生命意识”有几层意思:一,是人们对生命涵义、意义的理解;二,人们对一切事物的认识、理解、反应等;将生命的排位放在什么位置上,第一时间的意识反应是什么,有没有将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是以人为本,还是以其它为本;三,人格的资格平等、尊严、礼让、诚信、公平、公道,这都是生命意识的具体反应;四,生态文明的意识的建立是生命意识的深化;五,反映出主体的历史方位感;……。
所以,有人格的人,一定自觉或不自觉地有很强的生命意识。
1416、生命价值可分为感性生命价值(生理角度)和理性生命价值(精神和道义角度)。人格既具有感性生命价值,又有理性生命价值。人格的应有之义,更强调理性生命的价值。
1417、判断一个人是否有人格,或他的人格进入什么境界,其中一个办法就是了解他的“生死观”,而真正的试金石,往往是在生死关头上的表现。这一点,历史事件以及文学、艺术有太多事实和创作例子,产生了很多悲剧、喜剧、美剧的故事,不少成为了历史、宗教、美学、文学、艺术的典型教材,人格在这里得到了生动感人的阐释。生死观是指人们对生和死这两种现象的总的看法,其中包括对其本质和意义的认识。由于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具体的生死观,并有与自己生死观相配套的信仰,这些都在灵魂深处不断地作用或引导着人们的思想言行,影响着人们生活、学习、工作。所以,对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不可忽视的力量。
              (待续)
美学心得(第七十六集) 罗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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