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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认知疗法与艾利斯合理情绪疗法的区别 张博

 pinganwxj 2015-02-24

公司内部培训目前正在集中学习贝克的认知心理治疗。大家感觉贝克的认知治疗法与理性行为治疗法有许多相似处。二者都情调强调认知,试图通过及改变负面的思考与不适当的信念改变情绪和行为,均为主动的、指导的、有时间限制及有结构性的治疗法,那么他们的不同在哪里?为什么把贝克作为认知治疗的开创者而不是艾利斯(后者理论提出要略早于前者)?

贝克认知疗法与理性行为疗法的不同

   一、对非理性思维/信念的认识不同 

     贝克认为功能不良的思维/信念之所以有问题,是因为它们干扰了正常的认知过程,而不是因为它们是非理性的。他以较正面的角度来看待偏差的信念,贝克强调,「不正确的结论」(inaccurate conclusions)比「非理性信念」贴切,不是因为某些观念是“非理性的”而错误,而是它们往往太绝对、太广义、太极端了。艾利斯的理论则强调了非理性信念在哲学上与现实的不相容。

    二、治疗风格上的差异

    在风格上,贝克强调苏格拉底式的对话,强调协助当事人自己去发现错误观念,而理性行为疗法则具有指导性、说理性与面质性。

  埃利斯致力于说服当事人认定自己的某些信念是非理性的,贝克认为告诉当事人自己正在做「非理性的思考」可能会有害,因为许多人相信他们是「根据真相来了解事情」的。在治疗中贝克致力于与当事人建立起合作气氛,认清当事人的价值观,并在咨询中持续地要求对方对自己的信念提出证据。「你认为……的证据在那里?」是常向对方询问的问题。当事人通过收集到矛盾的证据,进而对自己的错误信念产生理解和领悟,因而咨询师不须去教导、训诲对方。

    三、对治疗关系的认识

    艾里斯视治疗者扮演教师的角色,不认为温暖的治疗关系是必要的,即使温暖的关系可能有其益处;相反的,贝克(1987)强调治疗关系的品质是认知治疗法的基础,成功的咨询要靠治疗者某些令人喜爱的人格特点,例如,真诚温暖、正确的同理心、不批判地接纳,以及与当事人建立信任与支持的关系,罗杰斯在个人中心治疗法中所提出的「治疗的核心条件」,在认知治疗法中也视为是必要的,但是若要产生最佳的治疗效果,单有这些还是够的。咨询员也必须对于认知有清楚的要领、积极、有创意、能够通过苏格拉底式的对话引导当事人,以及拥有足够的知识与技能,能使用各种认知技术与行为技术,引导当事人自我发掘,进而产生改变。咨询员担任催化剂与向导的角色,协助当事人了解其信念与力度会影响其感受与行为。咨询员促使当事人去体验矫正的经验,使对方在认知上产生改变,并能学会一些新技能。贝克的认知理论强调,治疗技术作用在治疗者与当事人之间已建立起「治疗的合作关系」时最为有效。

为什么把贝克作为认知治疗的开创者而不是艾利斯?

   认知疗法是如今心理治疗界循证实践风潮的宠儿,支持认知疗法的有效的科学证据远远超过其他疗法,这一切是同贝克的贡献是分不开的。正是贝克,让认知疗法走出艾利斯的那种草根风格,登堂入室,进入“心理科学”的圣殿。他以众多的实验研究验证了认知疗法的有效性,并且让这种疗法具有了食谱一般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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