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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罪”与“受辱”

 金陵晨光人 201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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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建峰

  《资治通鉴》里有一个“唐太宗赐绢惩顺德”的故事。说的是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给人办事,收了20匹绢绸。这事被唐太宗知道了,但他没有让监察部门去查办,而是通知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到大殿里开会。

  人到齐了,唐太宗没讲别的,直接通报了长孙顺德的受贿情况。所有的官员,都觉得下边,很快就要宣布对长孙顺德的处罚决定。但唐太宗话锋一转,说:“长孙顺德收受别人的绢绸,说明什么呢?说明他的家里,很缺这种东西。所以我宣布,奖励顺德将军绢绸50匹,让他背回家去。”接着,唐太宗让人搬出50匹绢绸,一匹一匹地往长孙顺德身上放。一边放,一边问:“背得动吗?”长孙顺德欲卸不敢,欲背不能,僵在那里,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周围的文武大臣,则都止不住笑出声来。

  散朝后,大理少卿胡演问唐太宗:“顺德枉法受财,罪不可赦,奈何复赐之绢?”唐太宗说:“彼有人性,得绢之辱,甚于受刑。如不知愧,一禽兽耳,杀之何益?”意思是说,每个人都有人性,获得绢绸的侮辱,超过了刑事处罚。如果他还不知惭愧,就好比一个禽兽,在众人面前,已经无法立足,杀不杀都无所谓。后来,长孙顺德还真的改邪归正。不仅自己没有贪贿,在任泽州刺史期间,还查办了几个贪官。

  给贪官“发奖”,这事听起来新鲜。但仔细想想,“发奖”只是一种形式,唐太宗真正的目的,是让贪官“受辱”。这也让我们知道,对于贪官,可以有两种处罚方式,一种是“受罪”,一种是“受辱”。

  “受罪”就是判其有罪,然后送入监狱,一方面限制人身自由,一方面劳动改造。进去过的人都知道,监狱里边的规矩特别多。说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床;说什么时候睡觉,就什么时候睡觉。不能打手机,不能玩电脑,也不能随便看电视。你再爱漂亮,也得穿统一号服,你馋得流哈喇子,也不给你吃肉。倒是里边的劳动任务,必须按时完成。

  “受辱”是让其感觉到耻辱。“受辱”最有效的形式,就是把贪官的罪行公开。让每个人都知道,平日里道貌岸然的他,背地里都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你不是说效忠皇帝吗,怎么营私舞弊?你不是说造福百姓吗,怎么中饱私囊?你不是说正人君子吗,怎么情妇一大堆?贪官都是活跃在台上的公众人物,他们最怕的不是监狱,而是公众。一个前呼后拥、一手遮天的“土皇帝”,突然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那滋味,比蹲监狱更难受。

  当然,我们的目的,不仅是让贪官“受辱”,更重要的是让所有的官员“受戒”。看到长孙顺德当着大家的面背绢绸,其他的王公大臣,心里会是什么滋味?其一是嗤之以鼻,其二是不寒而栗。孟子说:“无耻之耻,无耻矣。”无论是谁,从不知羞耻到知道羞耻,就可以免于羞耻了。

  纵观现在对贪官的处理,“受罪”的不少,“受辱”却远远不够。一个贪官暴露出来之后,往往只是上边一条简短的消息,接着就杳无音信。直到过了很长时间,才简单公布一下处理结果。

  无论按照什么法律,贪官贪污受贿的案情,都构不成个人隐私。应该公之于众,必须公之于众。唐太宗说的好:“得绢之辱,甚于受刑。”把贪官钉在耻辱柱上,一可以让本人知耻,二可以让他人警醒,三可以让百姓舒心,何以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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