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不过表里,气血不过虚实。
良工先治其实,后治其虚。 粗工或治实,或治虚。 谬工则实实、虚虚。 惟庸工能补其虚,不敢治其实。 举世不省其误,此余所以着三法也。 夫病非人身素有之物,或自外入,或自内生,皆邪气也。 邪气中人,去之,可也;揽而留之可乎?留之轻则久而自尽;甚则久而不已;更甚则暴死矣。 若不去邪而先以补剂,是盗未出门而先修室宇,真气未胜而邪已横骛矣。 惟脉脱、下虚、无邪、无积之人,始可议补尔。 他病惟先用三法,攻去邪气,而元气自复也。 《素问》一书,言辛甘发散、淡渗泄为阳,酸、苦、咸涌泄为阴。发散归于汗,涌归于吐,泄归于下。渗为解表同于汗;泄为利小便同于下,殊不言补。 所谓补者,辛补肺,咸补肾,甘补脾,酸补肝,苦补心,更相君臣佐使,皆以发腠理、致津液、通气血而已,非今人所用温燥邪僻之补也。盖草木皆以治病,病去则五谷、果、菜、肉皆补物也,犹当辨其五脏所宜,毋使偏倾可也。若以药为补,虽甘草、苦参,久服必有偏胜增气而夭之虑,况大毒有毒乎?是故三法犹刑罚也;粱肉犹德教也。治乱用刑,治治用德,理也。 余用三法,常兼众法,有按,有跷,有有导,有减增,有续止。医者不得余法而反诬之,哀哉!如引涎漉涎、取嚏追泪,凡上行者,皆吐法也。熏蒸、渫洗、熨烙、针刺、砭射、导引、按摩,凡解表者,皆汗法也。催生、下乳、磨积、逐水、破经、泄气,凡下行者,皆下法也。 天之六气,风、寒、暑、湿、燥、火,发病多在上;地之六气,雾、露、雨、雪、水、泥,发病多在乎下;人之六味,酸、苦、甘、辛、咸、淡,发病多在乎中。发病者三,出病者亦三。风寒之邪,结搏于皮肤之间,滞于经络之内,留而不去,或发痛注麻痹、肿痒拘挛,皆可汗而出之。痰饮宿食在胸膈为诸病,皆可涌而出之。寒湿固冷火热客下焦发为诸病,皆可泄而出之。吐中有汗,下中有补。《经》云:知其要者,一言而终,是之谓也。 吐法 凡病在胸膈中脘以上者,皆宜吐之。 考之本草: 吐药之苦寒者,瓜蒂、栀子、茶末、豆豉、黄连、苦参、大黄、黄芩。 辛苦而寒者,常山、藜芦、郁金; 甘而寒者,桐油。 甘而温者,牛肉。(小思邈注:倒仓法) 甘苦而寒者,地黄、人参芦。 苦而温者,青木香、桔梗芦、远志、浓朴。 辛苦而温者,薄荷、芫花、菘萝; 辛而温者,萝卜子、谷精草、葱根须、杜衡、皂荚; 辛而寒者,胆矾、石绿、石青。 辛而温者,蝎梢、乌梅、乌头、附子尖、轻粉。 酸而寒者,晋矾、绿矾、齑汁。 酸而平者,铜绿。甘酸而平者,赤小豆。 酸而温者,饭浆。 咸而寒者,青盐、沧盐、白米饮。 甘而寒者,牙硝。 辛而热者,砒石。 诸药惟常山、胆矾、瓜蒂有小毒。藜芦、芫花、乌、附、砒石有大毒;他皆吐药之无毒者。 凡用吐法: 宜少服;不涌渐加之,仍以鸡羽撩之; 不出,以齑投之; 不吐再投,且投且探,无不吐者。 吐至瞑眩,慎勿惊疑,但饮冰水新水立解。 强者可一吐而安;弱者作三次吐之。
吐之次日,有顿快者;有转甚者,引之未尽也,俟数日再吐之。 吐后不禁物,惟忌饱食酸咸硬物干物、油肥之物。 吐后心火既降,阴道必强,大禁房室悲忧,病患既不自责,必归罪于吐法也。 不可吐者有八: 性刚暴好怒喜淫者;病势已危老弱气衰者;自吐不止者;阳败血虚者;吐血、咯血、衄血、嗽血、崩血、溺血者;病患粗知医书不辨邪正者;病患无正性反复不定者;左右多嘈杂之言者,皆不可吐。吐则转生他病,反起谤端;虽恳切求之,不可强从也。 汗法 风寒暑湿之邪,入于皮肤之间而未深,欲速去之,莫如发汗,所以开玄府而逐邪气也。然有数法:有温热发汗,寒凉发汗,熏渍发汗,导引发汗,皆所以开玄府而逐邪气也。 以本草校之: 荆芥、薄荷、白芷、陈皮、半夏、细辛、苍术、天麻、生姜、葱白,皆辛而温者也。 蜀椒、胡椒、茱萸、大蒜,皆辛而热者也。 青皮、防己、秦艽,其辛而平者乎。麻黄、人参、大枣,其甘而温者乎。 葛根、赤茯苓,其甘而平者乎。 桑白皮,其甘而寒者乎。 防风、当归,其甘辛而温者乎。 官桂、桂枝,其甘辛而大热者乎。 浓朴、桔梗,其苦而温者乎。 黄芩、知母、枳实、苦参、地骨皮、柴胡、前胡,其苦而寒者乎。 羌活、独活,其苦辛而微温者乎。 升麻,其苦甘且平者乎。 芍药,其酸而微寒者乎。 浮萍,其辛酸而寒者乎。 凡此皆发散之属也。善择者,当热而热,当寒而寒;不善择者反此,则病有变也。发汗中病则止,不必尽剂。 凡破伤风、小儿惊风、飧泄不止、酒病、火病,皆宜汗之,所谓火郁则发。 下法 积聚陈于中,留结寒热于内,必用下之。
陈去而肠胃洁,症瘕尽而营卫通,下之者所以补之也。
庸工妄投,当寒反热,当热反寒,故谓下为害也。 考以本草: 下之寒者,戎盐之咸,犀角之酸咸,沧盐、泽泻之甘咸,枳实之苦酸,腻粉之辛,泽漆之苦辛,杏仁之苦甘。 下之微寒者,猪胆之苦。 下之大寒者,牙硝之甘,大黄、牵牛、瓜蒂、苦瓠、牛胆、蓝汁、羊蹄根苗之苦,大戟、甘遂之苦甘,朴硝、芒硝之苦咸。 下之热者,巴豆之辛。下之凉者,猪羊血之咸。 下之平者,郁李仁之酸,桃花之苦,皆下药也。 惟巴豆性热,非寒积不可轻用;妄下则使人津液涸竭,留毒不去,胸热口燥,转生他病也。 其不可下者凡四: 洞泄寒中者,表里俱虚者,厥而唇青手足冷者,小儿病后慢惊者,误下必致杀人。 其余大积大聚、大痞大秘、大燥大坚,非下不可,但须寒热积气用之,中病则止,不必尽剂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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