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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篇楚文王为占有息妫而杀息侯灭息国岂能怪罪于息妫天生丽质鲁庄公要传位子般致鸩叔牙缢

 文化龙乡 2015-03-20

               第一百三十篇  楚文王为占有息妫而杀息侯灭息国  岂能怪罪于息妫天生丽质

                            鲁庄公要传位子般致鸩叔牙缢庆父  乃是根由因子般侍妾之子

    晋献公组建下军,自己为上军统帅,大子申生为下军统帅,确实不合法度。《周礼·夏官·司马》记载:“凡军制:……军将,皆命卿。”就是说,“卿”才具有担任军统帅的资质,国君是全军最高统帅,上军与下军统帅只需卿担任。有战事时,小的战事,只需派卿执行。如果国君亲自出征,自然一切听从于国君。至于大子,在成年之前,是处于学习阶段,《左传·成公十三年》里刘康公说:“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学习知晓祭祀与制军及战争的事宜,是大子的首要任务,关系国家存亡。一般情况下,是由老谋深算的国君统率军队出征,大子留守监国。抑或大子随军,只是学习熟悉行军、布阵、争战等的有关情况。成年之后的大子,如果国君老迈,或懈怠军戎事情,大子奉国君之命统率军队出征,所有将士们,自然是必须听命于大子。

    所以,士蒍闻悉申生被任命为下军统帅,以及里克闻知申生统帅下军征伐皋落氏部族之时,都会感觉异常,向晋献公提出疑问,他们的讲述,很在道理。晋献公于是向他们作以解释,说明自己这样做,是为了使大子能够获得到实践与锻炼。里克还将此情况告诉申生,不但解除了申生当时也存在有的疑惑顾虑,连申生身边的臣子狐突、先友、梁馀子养、先丹木、羊舌大夫等,都是勉励申生努力建立功业,这些事情当是史实不假。

    史苏身为晋国大史,对晋献公伐骊戎国占卜,是“胜而不吉”,尤其晋献公不顾“龟甲占卜不吉”,将骊姬册立为“妻子”,于是和朝臣们议论,这样违背占卜作为,将会致使晋国产生不祥。并且引以妹喜与伊尹配合,致使夏王朝灭亡;妲己与胶鬲配合,致使商王朝灭亡;褒姒与虢石甫配合,致使西周王朝灭亡;等历史实例为依据而说明。这是史苏身为史官,具有丰富历史知识使然,亦是我们中华上古时期倡导的“以史为鉴”的典型范例。战国中晚期,是我国“文化知识”大发展,大兴盛的时期,“百家学术”,“百家争鸣”。正是在此历史背景下,一些学士们将史话里存在有许多国君被杀或国家被灭亡事件,多有“美丽女人”的因素缘由,产生出美丽女人是亡君、亡国“祸水”。下面例举几件:

    第一件,本文第95、第96篇里说过,息侯嫡妻息妫出嫁后回陈国省亲,在返归息国时,路过蔡国看望分别数年的胞姐蔡妫,蔡哀侯被她的极其美丽震惊热爱,苦苦向息妫乞求“性爱”被拒绝,于是强奸了她。公元前684年,楚文王受息侯请求,惩罚蔡哀侯的“不礼”,派军队打败俘虏蔡哀侯。当楚文王听蔡哀侯讲述息妫全身处处都是女人的最美艳、最标致,想亲眼见识,率领军队来到息国边境,假借宴享,邀请息侯与息妫到自己军帐。楚文王看见息妫果然是艳丽得连自己后宫里无人能够媲美,非常喜爱,即命令军士诛杀息侯,尔后指挥军队占领灭亡息国,将息妫带回楚国,称心如意“纳”为王后。公元前680年,楚文王以王后(即息妫)曾经遭到蔡哀侯的“非礼”,为借口发兵攻入蔡国,俘虏蔡哀侯带回楚国囚禁,直至公元前675年,蔡哀侯死于楚国。蔡哀侯公元前684年已经被楚文王俘虏受到惩罚,息妫因为是姐夫,不愿胞姐被连及受到伤害,从来不曾有此要求。所以笔者认为,楚文王真正目的应该是闻知息妫胞姐蔡妫,是与息妫一般地美艳,只是以此为借口,在俘掳、囚禁蔡哀侯的同时,将蔡妫俘虏带回自己后宫而占有她。据此可知,《史记·管蔡世家》记载:“哀侯十一年。……楚文王从之。虏蔡哀侯,以归。哀侯留,九岁,死于楚。”当是有误错,楚文王灭息国,纳息妫为王后之后,应该是感谢蔡哀侯,蔡哀侯被释放回蔡国。公元前680年,楚文王则是再次讨伐俘虏蔡哀侯,囚禁于楚国至公元前675年亡故。

    第二件,第98篇里说过,公元前709年春季,鲁桓公到齐国嬴邑拜会齐厘公(《史记》、《辞海·中国历史纪年表·十二诸侯(周、春秋)纪年表》,记载为厘公。《春秋》、《左传》、《春秋三传》里,都注说为齐僖公),以“嫡妻”身份与齐厘公女儿姜氏订婚。秋季,将姜氏迎娶回鲁国。需要解释说明,依照“礼法”,嫡妻是小君,以夫君鲁桓公死后的谥号,在死后的后世“史料”里称说为桓姜。《左传·桓公六年》说:“公,之未婚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说明这里说的文姜,其实不是鲁桓公嫡妻桓姜,而是齐厘公的另一位女儿,她后来嫁与某国国君或者卿,夫君死后谥号是“文”,她因为是嫡妻,获得夫君谥号被称为“文姜”。只是后世之人误认为其文姜,是为鲁桓公嫡妻桓姜,包括后面,以及《左传·桓公十八年》、《左传·庄公元年》、《左传·庄公六年》、《左传·庄公七年》,等等里面说的文姜,原本乃是桓姜,皆被错讹成为文姜。公元前698年,齐厘公亡故,大子诸兒继承国君,死后被谥为“襄”,即齐襄公。公元前694年春季,鲁桓公出访齐国,携小君桓姜同行。

    此时桓姜嫁至鲁国已有15年,是30多岁,由《左传》里记载可以知晓,桓姜是一个从小娇生惯养,任性开朗顽皮的女人,阔别多年,齐襄公看到妹妹仍然如同十几年前一样地极其艳丽,自然会是称赞不已。后来他们单独会见,正巧齐襄公嫡妻小君不久前亡故,后宫里虽然不乏妻妾美女,却没有一个令齐襄公十分称心如意。齐襄公极力赞美说得桓姜心里充满着喜悦甜蜜,又说自己后宫里找不出能与她媲美的女人,不觉忧伤惆怅。尔后说10多年前,自己就是多么喜欢她,只是兄长对于胞妹的关爱而已。那时齐襄公是大子,不可能有非分想法,如若违背礼法,大子身份必然会被废除。此时心里正充满甜美喜悦的桓姜,出于任性顽皮,于是要挑逗哥哥开开心,故意激他说:既然说我多么多么美丽,我现在就在你面前,你为什么不敢向我求性爱?原本以为哥哥不会违背礼法,不料想齐襄公一时激情冲动,突然搂抱住桓姜,向她乞求性爱。桓姜这时知道自己玩笑开得太过分,可是如果拒绝,哥哥一定会非常伤心痛苦,于是无奈地接受满足他的情欲。

    当时,不仅国君身边跟随有右史与左史,将国君所有言与行,如实记录,称为史《记》。国君妻子身边也是跟随有女史,将她们言行如实记录。所以,齐襄公与桓姜“私通”,二人随身史官必然是如实记录,并且记录的竹简编结成“策”,收藏于各自收藏室史官库房。再者,卿大夫与卿大夫妻子,随身也跟随有史职人员,这就是《左传》里记载有许多“通”事情的根由,都是真实事情被如实记录。在当时,私“通”只是属于不符合礼法,没有婚约的两厢情愿的“性爱”行为,被说为是淫乐,非是后世称之邪恶与罪过的“通奸”。后来桓姜在闲谈中,作为笑话笑料,自己将此事情告诉夫君,鲁桓公听后,批评了桓姜。桓姜又将这一情况告诉哥哥,齐襄公于是置酒宴款待鲁桓公,是以自己所为产生他们夫妻反目,向鲁桓公赔不是。宴席中鲁桓公高兴,喝醉了,齐襄公命公子彭生背负鲁桓公上乘坐的车子,彭生因为对鲁桓公批评自己姑母,还要好酒热情款待他,感到不平,乘机推搡鲁桓公的左胁部,导致鲁桓公脾脏破裂,腹腔大出血,毙命于车上。

    鲁桓公的尸体被运回鲁国,鲁国要求齐国杀公子彭生以咎责,齐襄公于是杀公子彭生。由于害怕桓姜回鲁国会遭受报复,任性的桓姜未随同鲁桓公灵柩回归鲁国。桓姜是鲁桓公六年生嫡长子同,后来又生仲庆父、叔牙、季友(他们即是“三桓”始祖)。此时大子同13岁,继承国君,就是鲁庄公。由于嫡母小君桓姜滞留在齐国未归,鲁庄公即位时,未能举行常规的典礼。尔后鲁庄公再三请母亲桓姜回鲁国,桓姜因为享受着与齐襄公性爱的欢乐,不想回归鲁国。桓姜身为小君,负有主管后宫的职守,几个亲生儿子都还幼小,需要她照顾抚育,并且祭祀先祖必须国君和小君一同进行,鲁庄公要到20岁才能够娶回嫡妻小君,这之前必须是嫡母小君桓姜陪同他一起祭祀先祖,桓姜不回归鲁国,这些工作不能够正常履行,故而鲁庄公派使者告知桓姜,如果她断绝回归鲁国,鲁庄公只能与她断绝“母子”亲情。至此,考虑4个亲生儿子幼小,庄公是国君,其他人不可能伤害自己,如果断绝与鲁庄公“母子”亲情,桓姜死后就不能获得鲁国“小君”身份的葬礼,不能在鲁国国君祖庙里桓公灵位傍边,立为小君姜氏之灵位,受到世世代代后裔供奉祭祀。出于“母爱”,桓姜回归鲁国。可是学者将此事,却是解说为鲁庄公与母亲断绝亲情,是错误,实际则是鲁庄公以此请母亲桓姜回归鲁国。(限于篇幅,详细见后面第192篇辨析说明)

    桓姜自从接受与齐襄公“私通”后,两个人都是感受到非常地幸福快乐,自然两个人也都是恋恋不能舍弃。当时存在“继承婚”,女人在丈夫死后,虽然没有自主再嫁再婚的权利,却是有获得“性爱”的权益。如第120篇里辨析说过,宋襄公遗孀襄夫人要孙儿宋昭公侍奉与自己性爱,宋昭公拒绝了她,即被称说为“非礼”,甚至还因此引发了杀身之祸。对于这种自己亲生儿子继承国君,或者继承的国君幼小,因而获得不到“继承婚”性爱的国君生母,寻取喜爱的男人与之“性爱”,即所谓“通”,在当时则是属于正当的权益。《左传·成公十六年》里记载,鲁成公母亲穆姜,看中叔孙侨如,即宣伯,要他侍奉与自己性爱,于是宣伯侍奉使穆姜感受到十分地称心如意,宣伯则向穆姜提出,想得到季文子或者孟献子(即三桓的季孙氏和孟孙氏)的职位,也就是鲁国的正卿或者卿之职务,于是穆姜公然叫鲁成公驱逐季文子和孟献子,使宣伯得以获得其职务。当时,鲁成公回答说:现在战争事情急迫,等到战争结束后,再办里您吩咐的事情。穆姜于是生气说,你要不听我的话办好此事,我就让别人取代你当国君。后来宣伯被迫逃亡到齐国,齐灵公的母亲声孟子,也是看中喜爱而要宣伯侍奉与自己性爱,宣伯于是侍奉使声孟子在性爱中感受到很是满意快乐,就叫齐灵公将齐国正卿高氏,与卿国氏之间的职位,即三卿中位列第二的卿职务,授予宣伯。穆姜和声孟子,何以如此张狂肆意?公然为自己喜爱的“通”者,讨要如此高级别的职位,说明她们这种“通”行为,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情,是属于她们正当应有的权利。进而可以说明,桓姜回归鲁国之后,会是频频去与齐襄公会见,以了却两人共同具有的情爱心愿。那时还没有产生出女人必须为死去丈夫“守寡”,即儒家的“守贞节”理念,《左传》里只记载桓姜与齐襄公后来会见了两次,其实《左传》是零星史料的辑录,不是完整性史料,他们每年会见当是不止1、2次。为了表达对于鲁国任由桓姜与自己会见“通”姦的感谢,公元前688年冬季,齐襄公将从卫国获得到的原本是为鲁国的宝物,归还鲁国。

    第三件,《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及二十七年)》记说,齐国棠公亡故时,正卿崔杼前往吊唁,看见棠公的遗孀东郭姜,虽然已经40岁有余,却是美丽非常,正好崔杼嫡妻已经亡故,东郭姜弟弟东郭偃,是崔杼的家臣,于是崔杼就向东郭偃求娶其姐姐东郭姜。东郭姜与崔杼既是同姓宗亲,卜筮的结果又是不吉利,可是崔杼对东郭姜的美丽甚是迷爱难舍,就娶了她。不想齐庄公到崔杼家里看见东郭姜,也被她的美丽震惊而深深喜爱。按照“礼法”,臣子凡是有最好的东西,都必须奉献给予君主,作为奴隶制社会,卿大夫等贵族,也是国君的臣子奴仆,国君说的话就是不可违背的“命”,臣仆必需遵从奉行,抗命不从,轻则惩罚,重是死罪。齐庄公大大赞美东郭姜之后,一时激情爆发,就当着崔杼面对东郭姜说,我真的太喜爱你了,现在就需要你侍奉与我“性爱”。东郭姜当然不敢违抗“君命”,就引领齐庄公走入自己卧室,小心翼翼地侍奉与齐庄公“性爱”。

    齐庄公从东郭姜身上感受到了无限的快乐和称心,更是喜爱她,就频频地到崔杼家,东郭姜自然每每都是遵“命”侍奉与他性爱。本来,齐庄公既然喜爱东郭姜,按照“礼法”,可以要崔杼将东郭姜奉献给自己,“纳”为自己的妻子,取入后宫专有享乐她。可是齐庄公却然是将崔杼的家,当作就是自己的家,不仅频频任意去与东郭姜“性爱”,高兴快乐之余,还肆意拿着崔杼的“冠”,赏赐给予随从,因而令崔杼极为恼怒。公元前548年五月乙亥日,崔杼精心策划,在齐庄公到来时,让东郭姜领齐庄公入内室,请他稍待,独自进入里间,与崔杼从侧门走出。齐庄公以为东郭姜与以前一样,在里间脱衣沐浴,然后与自己“性爱”,就拊着楹柱,悠然自得唱着歌而等待。崔杼即指使齐庄公的侍从贾举,阻止齐庄公随从们进入内庭,将大门关上。埋伏的甲士冲出,杀死齐庄公。

    公元前546年,已经40余岁的东郭姜,为崔杼生下儿子,取名明。爱母及子,崔杼即聘任东郭姜与前夫棠公生的已是成年的儿子棠无咎,和东郭偃,共同为自己家族“宰”的职务,即他们获得中大夫的爵位。崔杼前嫡妻生嫡长子成,和强。崔杼以成有残疾,废除他嫡长子的家族长“继承权”,册立明为大子。成于是要求将崔氏宗邑归属于自己,崔杼当时已经应允,之后东郭偃和棠无咎反对,提出宗邑应该是归属于大子明。这样致使成和强很气愤,率心腹杀死东郭偃和棠无咎。崔杼非常震怒,将此事告知庆封,庆封就以此事为借口,派军队攻打崔氏,不仅杀死成和强,东郭姜自缢,族人全部被俘虏。崔杼回家见此情景,悔恨不及,亦自缢。在当时人们的思想意识观念上,这一国君被杀,催氏被灭亡,即被认为是东郭姜很美丽,崔杼违背卜筮娶她所致的结果。

    第四件,随附《致对“人类起源;中华文明起源;三皇、十纪、五帝、虞、夏、商、周传说史话;氏族社会;酋邦社会;专制王朝”等话题感兴趣朋友们》(续十八)五十五小节里说过,公元前670年,鲁庄公从齐国迎娶回嫡妻哀姜。至公元前662年鲁庄公亡故,哀姜没有生下嫡子。鲁庄公娶孟任时,曾经与她割臂歃血盟誓,答应聘娶她为“妻子”。可是孟任家族党氏是鲁国国君臣仆,按照礼法,孟任无权被国君聘娶为妻子,只能够充当鲁庄公的“妾”,所以孟任生的儿子般,比庶子低一个等级,只有在既没有嫡子,也没有庶子情况下,才能继承国君。鲁庄公想以割臂盟誓,将孟任生的般等同“庶子”,立他继承国君,是违背“礼法”。鲁庄公将此事问询二弟庆父,庆父不赞同。鲁庄公又问询三弟叔牙,叔牙同样不赞同,对于哀姜妹妹生的“庶子”启,只有5、6岁上下,不能统治国家,则说:二哥庆父具有适合继承国君的才干,不如让他假代继承国君,启长大后再继承庆父的国君。鲁庄公又问询四弟季友,季友说:我以性命保护使般继承成为国君。鲁庄公说,先前叔牙则说庆父具有适合继承国君的才干。于是季友假借鲁庄公之命,叫鍼巫氏毒死叔牙。鲁庄公亡故后,在“守丧”时期,般住在外祖父党氏家里,庆父唆使与般有怨恨的党氏圉人荦,刺杀死般。然后,他们立哀姜媵嫁妹妹叔姜生的儿子启,继承成为国君,即鲁闵公。

    庆父改变了鲁庄公遗嘱,致使哀姜媵嫁妹妹叔姜生的启,继承成为国君,自然获得哀姜的喜欢。哀姜嫁到鲁国时,是20岁边上,此时30岁上下,正是女人最美丽动人的时期,庆父乘此机会,极力亲近讨好哀姜,博取她的芳心,乘着机会向哀姜乞求性爱,并且信誓旦旦,日后忠诚她,热爱她,听从她,使她幸福快乐。哀姜寡居而年轻,正需要获得性爱的激情和欢乐,便接受了庆父的求爱,与他“私通”。果然,庆父对于哀姜是竭尽热情,每每“性爱”都会是使得哀姜感受无比的兴奋愉悦。如是幸福和快乐一年多后,哀姜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于是将此情况告诉庆父。这本来应该是一件大好事,可是二人都高兴不起来,按照“礼法”,他们之间“私通”虽然无人能够禁止,哀姜怀孕后,也可以正正当当生下孩子,然而孩子却是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能获得嫡子或庶子的身份和权益。

    正是因于此,哀姜于是提出,闵公幼小,不能主持政务,叔牙曾经说过,庆父适合继承国君,要求改变由庆父继承国君,这样庆父就是名正言顺“烝”哀姜,生下儿子就得以成为大子而继承国君。庆父于是唆使鲁闵公老师大傅仇人卜齮,刺杀死鲁闵公。季友闻知鲁闵公被刺杀,急速保护庄公另一儿子申,到了邾国,派人向朝廷求“策立”申继承国君,获得朝廷多数贵族赞同。庆父知晓自己的罪责,就逃奔到莒国。鲁国贿赂莒国送回庆父,庆父在途中派公子鱼请求赦免自己,被拒绝,庆父被迫自缢身亡。哀姜于是以小君身份,亲自前往邾国接公子申回鲁国继承国君,遭到季友拒绝,并且季友向齐桓公申述,哀姜与庆父私通,参与庆父谋杀鲁闵公。齐桓公命哀姜丛邾国到齐国作出解释,却没有让她抵达都城说明,在途中将她毒死。依据《左传》记载“僖公请。而藏之”;“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君子以齐人,之杀哀姜也,为,已甚矣!女子从人也”。末句实际是夹注误讹成正文,说明哀姜与庆父“私通”;哀姜提出要庆父继承国君;是事实,但是哀姜没有参与谋杀鲁闵公。如果哀姜参与谋杀鲁闵公,就是“弑君”之罪,按照“礼法”,鲁僖公不可能将她尸体请回鲁国,以“小君”礼仪安葬。所以后世有人批评齐桓公,未容哀姜说明事实而杀她,是过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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