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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亚诺算术公理

 w59n 2015-04-05
    哥德尔年纪轻轻就证明了一个颠覆性的定理——哥德尔不完备定理。不完备性定理有两条,比较简单的表述是这样的:1.任何相容的形式系统,只要蕴涵皮亚诺算术公理,就可以在其中构造在体系中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否证的命题(即体系是不完备的)。2.任何相容的形式系统,只要蕴涵皮亚诺算术公理,它就不能用于证明它本身的相容性。
    皮亚诺公理,也称皮亚诺公设,是数学家皮亚诺(皮阿罗)提出的关于自然数的五条公理系统。根据这五条公理可以建立起一阶算术系统,也称皮亚诺算术系统。 皮亚诺算术(PA)的公理:x(Sx≠0)。x,y((Sx=Sy→x=y)。 ,对于在 PA的语言中的任何公式 。 x(x+0=x)。x,y((x+Sy=s(x+y))。x(x·0=0)。x,y(x·Sy=xy+x)。 皮亚诺的这五条公理用非形式化的方法叙述如下: Ⅰ 1是自然数;Ⅱ 每一个确定的自然数a,都有一个确定的后继数a',a'也是自然数(数a的后继数a'就是紧接在这个数后面的数(a+1),例如,1’=2,2'=3等等);Ⅲ 如果b、c都是自然数a的后继数,那么b= c;Ⅳ 1不是任何自然数的后继数;Ⅴ任意关于自然数的命题,如果证明了它对自然数1是对的,又假定它对自然数n为真时,可以证明它对n'也真,那么,命题对所有自然数都真。(这条公理也叫归纳公设,保证了数学归纳法的正确性)若将0也视作自然数,则公理中的1要换成0。 更正式的定义如下:一个戴德金-皮亚诺结构为一满足下列条件的三元组(X,x,f):Ⅰ X是一集合,x为X中一元素,f是X 到自身的映射;Ⅱ x不在f的值域内;Ⅲ f为一单射;Ⅳ 若A为X的子集并满足: x属于 A,且若a属于A, 则f(a)亦属于A,则A=X.该公理与由皮阿罗公理引出的关于自然数集合的基本假设:1° P(自然数集)不是空集;2° P到P内存在a→a直接后继元素的一一映射;3° 后继元素映射像的集合是P的真子集;4° 若P任意子集既含有非后继元素的元素,又有含有子集中每个元素的后继元素,则此子集与P重合。这四个假设能用来论证许多平时常见又不知其来源的定理! 例如:其中第四个假设即为应用极其广泛的归纳法第一原理(数学归纳法)的理论依据.  

所有的自然数都可以从皮亚诺公理里导出,这个是可以证明的,你可以用皮亚诺公理构造出任何一个自然数,并且所有非自然数都不能仅仅从这组公理里构造出来。皮亚诺公理的正确性在于,你可根据它进行所有的十进制算术运算。

加法的定义我们定义,加法是满足以下两种规则的运算:Ⅰ ?m∈N,0+m=m;Ⅱ ?m,n∈N,n'+m =(n+m)'。有了这两条仅依赖于“后继”关系的加法定义,任意两个自然数相加的结果都能确定出来了。 加法的性质1+1=21 + 1
  = 0’ + 1 (根据自然数的公理)
  = (0 + 1)’(根据加法定义Ⅱ)
  = 1’ (根据加法定义Ⅰ)
  = 2 (根据自然数的公理) 结合律证明对任意的a,下述命题成立:?b,c,(a+b)+c=a+(b+c)。当a=0时,(0+b)+c=b+c(加法定义Ⅰ)=0+(b+c)(加法定义Ⅰ),命题成立。假设命题对a成立,则对a':任给b,c,有(a'+b)+c=(a+b)'+c=((a+b)+c)'=(a+(b+c))'=a'+(b+c),命题也成立。由公理Ⅴ,命题成立。由此即得结合律a+(b+c)=(a+b)+c。 交换律现证对任意的自然数n,下述命题为真:?自然数m,m+n=n+m。由上一段知,对n=0命题为真。假设对命题对n成立,则对n'm+n'=m+(0+n)'=m+(0'+n)=m+(1+n)=(m+1)+n=m'+n=(m+n)'=(n+m)'=n'+m,命题也对。由公理Ⅴ,即知交换律成立。 乘法的定义乘法是满足以下两种规则的运算:Ⅰ?自然数m,m · 0 = 0;Ⅱ?自然数m,n,m ·n' =m·n+m 。有了这两条仅依赖于“后继”关系的乘法定义,任意两个自然数相乘的结果都能确定出来了。 乘法性质分配律m·(n+k)=m·n+m·k。证明:当n=0时,m·(0+k)=m·k=0+m·k=m·0+m·k,因此乘法分配律对n=0成立。假设结论对n成立,下证结论对n'成立。m·(n'+k)=m·(n+k)'(加法定义)=m·(n+k)+m(乘法定义)=(m·n+m·k)+m(归纳假设)=m·n+(m·k+m)=m·n+(m+m·k)=(m·n+m)+m·k(加法结合律、交换律)=m·n'+m·k (乘法定义),因此结论对n'也成立, 由数学归纳原理知,乘法分配律成立。 结合律(m·n)·k=m·(n·k)。当k=0时,(m·n)·0=0(乘法定义)m·(n·0)=m·0=0(乘法定义)。假设结论对k成立,即(m·n)·k=m·(n·k)。下证结论对k'成立。(m·n)·k'=(m·n)·k+m·n(乘法定义)m·(n·k')=m·(n·k+n)(乘法定义)=m·(n·k)+m·n(乘法分配律)=(m·n)·k+m·n (归纳假设),因此结论对k'也成立, 由数学归纳原理知,乘法结合律成立。0·n=0当 n=0时,由乘法定义0·0=0, 结论成立。假设结论对n成立,即0·n=0。下证结论对n'成立。0·n'=0·n+0(乘法定义)=0+0 (归纳假设)=0 (加法定义)因此, 0·n'=0, 结论对n’也成立,由数学归纳原理知,结论成立。n'·m=n·m+m当m=0时,由于n'·0=0(乘法定义)又n·0+0=0+0 (乘法定义)=0 (加法定义), 因此n'·0=n·0+0,结论成立。假设结论对m成立,即n'·m=n·m+m.下证结论对m'成立。n'·m'=n'·m+n'(乘法定义)=(n·m+m)+n'(归纳假设)=(n·m+m)+(n+1)(后继运算)=(n·m+n)+(m+1)(加法运算的性质)=n·m'+m'(乘法定义和后继运算)因此结论对m'也成立, 由数学归纳原理结论成立。乘法交换律m·n=n·m。当m=0时, 0·n=0=n·0,结论成立。假设结论对m成立,即m·n=n·m.下证结论对m'成立。n·m'=n·m+n(乘法定义)=m·n+n(归纳假设)=m'·n(前文结论)因此结论对m'也成立, 由数学归纳原理乘法交换律成立。 减法和除法定义整数为自然数对(a,b);定义:如果a+d=b+c,则(a,b)=(c,d);定义整数加法为(a,b)+(c,d)=(a+c,b+d);定义(a,b)的相反数为(b,a)。将(a,0)和a等同。则可以证明自然数是整数的一部分,加法的定义是相符的。这样,在整数上,我们有相反数的概念。整数和它相反数的和是0,0和任意整数的和是其自身。在整数上,定义a-b为a+(-b)。可以验证,这样的定义与通常理解的整数加减法是一致的。进一步定义有理数为整数对[a,b],其中b非零。定义[a,b]=[c,d]如果ad=bc。定义有理数乘法为[a,b][c,d]=[ac,bd],定义[a,b]的倒数为[b,a],如果a,b非零。定义有理数加法为[a,b]+[c,d]=[ad+bc,bd],定义[a,b]的相反数为[-a,b],定义a-b为a+(-b)。将[a,1]和a等同,则可以证明整数是有理数的一部分,加法减法乘法的定义是相符的。这样,在非零有理数上,我们有倒数的概念。非零有理数和它倒数的积是1,1和任意有理数的积是其自身。在有理数上,定义a/b为a(1/b),如果b非零。可以验证,这样的定义与通常理解的有理数加减乘除法是一致的。如果大家对这方面问题感兴趣的话,可以尝试证明前文中“可以验证”的内容,也可以看看[1] 来知道具体是怎么证明的。 实数、微积分皮亚诺公理是意大利数学家皮亚诺在 1889年发表的。虽然描述这套公理体系的数学语言发生过不少变化,但这套体系本身一直延用至今。根据这个建立在公理基础之上的自然数体系,通过引入减法可以得到整数系,再引入除法得到有理数体系。随后,通过计算有理数序列的极限(由数学家康托提出)或者对有理数系进行分割(由戴德金提出)得到实数系[2] 。这一套公理化实数体系连同同时期魏尔斯特拉斯在微积分分析化过程中的贡献(例如极限定义中的ε-δ语言)一道,使得早已被人类应用两百多年的微积分学能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3] 。 代数结构总结一下,我们的有理数和实数有加减乘除四种运算。那有没有别的公理体系和代数系统呢?答案是肯定的。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先来看看什么叫代数系统。首先看看,如果只有加减法会怎么样?我们可以定义阿贝尔群为只有加减法的代数系统(G,+),这里+满足:1° 结合律,(a+b)+c=a+(b+c);2° 零元素,0+a=a+0=a;3° 相反数,每一个元素a都有相反数(-a),满足a+(-a)=(-a)+a=0;4° 交换律,a+b=b+a.在阿贝尔群上,可定义减法为a-b=a+(-b)。下面来看一个例子,定义G为两个元素的集合{奇数,偶数}。定义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奇数+奇数=偶数,奇数+偶数=奇数。将偶数视为0,偶数的相反数为偶数,奇数的相反数为奇数。则这样定义的加法和减法也符合加减法的基本运算规则。换句话说,我们得到了和整数不一样的一个阿贝尔群!与之类似的,可以定义G为n个元素的集合{n的倍数,n的倍数+1,……,n的倍数+n-1}。这样的阿贝尔群在数学上被称作Zn群。Z2群就是前文中{奇数,偶数}群,奇偶性和余数,2和其他的数字相比没有任何特殊性。顺便说一下,如果在前文中去掉公理2,而定义(n-1)的后继为0的话,就将得到Zn群。在阿贝尔群的定义中去掉交换律即可得到群的定义。那如果有加减乘三种运算呢?定义交换环为(G,+,*),其中(G,+)为阿贝尔群,(G,*)满足结合律和交换律,且有分配率:a(b+c)=ab+ac。如果去掉乘法交换律则称为环。例如(有限小数,加法,乘法)就构成了一个交换环。同时拥有加减乘除四种运算的代数结构称为域。其正式的定义是,一个交换环(G,+,*)被称为域,如果存在乘法单位元1,满足1·a=a=a·1,且除0外的所有元素a都有倒数1/a,满足(1/a)a=1=a(1/a)。定义域上的除法为a/b=a(1/b)。例如,{奇数,偶数}附加乘法运算: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奇数,之后成为交换环,奇数就是乘法单位元。这被称作二元数域。一般地,前文中所说的Zn也可类似地构成交换环,在n为素数的情况下构成域。 同构如果定义另一种系统,这个系统有零、一、二、三……等元素,那么会怎么样?表面上看0和零,1和一似乎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但是,如果看它的本质内涵的话,0和零只是本质上一样的东西用不同的语言描述罢了。在数学上,有理由认为本质上相同的东西是同一个东西。用专业术语来说,就是“同构”。严格地,定义两个结构同构,如果它们的元素一一对应,且满足相同的运算。例如1和一对应,2和二对应,1+1=2对应过去后写做一加一等于二,刚好和原有的加法定义一致。更加深奥的概念是部分同构,换句话说两者只有在只考虑某种运算的情况下是一致的。一个例子就是半整数(0,1/2,1,3/2,2,5/2,…,-1/2,-1,-3/2,-2,…)和整数。我们可以让整数中的1看做半整数中的1/2,整数中的n和半整数中的n/2对应,则只考虑加法的话,这两个阿贝尔群是同构的!可以这样通俗地理解:整数中1看做加法单位,2看做两个单位,然后让1/2成为半整数单位。然而,你也许会问(1/2)×(3/2)=3/4怎么办?这实际上表明,半整数只能成为群,而无法成为环。它只有加法一个结构,而这个结构和整数的加法结构是一样的。更一般地,{0/n,1/n,2/n,…,-1/n,-2/n}也有一个和整数相同的加法结构。2并无特殊性。在前文中半整数的1既可以看文字,与整数中1对应,又可以看内涵与整数2对应。这种既相同又不同的性质,同构和不同构,同一性和差异性蕴含着深厚的哲学思想。研究代数结构是否同构,共有多少种互不同构的代数结构,一直都是代数学的核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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