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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史话”之三百:《人贵忠信笃敬》(袁采八)

 杏坛归客 2015-04-23

 袁采在《袁氏世范》中告诫子弟,对人能做到忠、信、笃、敬,就可以取得乡亲邻里的敬重。

 他说:“言忠信,行笃敬,乃贤人教人取重于乡里之术。”

 何谓“忠”、“信”、“笃”、“敬”呢?

 袁采分别做了详细的解释:

 “忠”――“盖财物交加,不损人而利己;患难之际,不妨人而利己,所谓忠也。”即在物质利害关头,不见利忘义,不为自己占便宜而损害别人的利益;在遇到危难时,不以邻为壑,不为保全自己而嫁祸于人。这就是“忠”。

 “信”――“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所谓信也。”即与人交往,要做到言而有信,答应了的事就要兑现;与人约会,要守时守信,不能失约。这就是“信”。

 “笃”――“处事近厚,处心诚实,所谓笃也。”即与人交际,要亲近厚道,实实在在,不虚情假意。这就是“笃”。

 “敬”――“礼貌卑下,言辞谦恭,所谓敬也。”即与人交际,要谦虚谨慎,尊重别人。这就是“敬”。

 袁采指出,能做到忠、信、笃、敬这四个方面,就会处处受到尊重。在这四者之中,他认为“笃”最重要,也最难做到。因为“笃”是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这是最高尚的道德修养。

 说到忠、信、笃、敬四种修养,袁采指出,要首先自己做到,做好,然后再去要求别人。绝不能“在己者未尽而以责人”。就是说,自己尚未做到做好,却用这种道德标准去要求别人,那是不行的。

 他说,当今能自觉地用忠信笃敬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的人,相当稀少;而用这种标准要求别人的人,却大有人在。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

袁采告诫子弟说,正确的态度应当是:“虽然在我者既尽,在人者亦不必深责。”就是说,即或是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也不要过多地责怪别人。责备别人过多,会引起别人的反感,这也不是宽容、豁达的人的所作所为。他的意思很明显,是要子弟以自己的行为感化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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