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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女性犯罪的原因与防范措施

 金玉满堂书馆 2015-04-26

浅析女性犯罪的原因与防范措施                                                                                                  
【摘要】:女性犯罪现已成为当今社会中的一种普遍现象,目前,我国女性犯罪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具有特殊的社会危 害性。犯罪原因多样化,可分为心理原因、社会环境原因、 家庭原因、文化程度以及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由于女性 犯罪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对女性犯罪的研究成为一种趋势和 客观要求。本文从女性犯罪的现状、犯罪特点、犯罪原因进 行了简单分析并初步探讨了对女性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关键词】:女性犯罪;犯罪现状;犯罪特点;犯罪原因; 预防和控制                                       
   目 录 一、 女性犯罪的现状                                                                                                  
 (一)女性犯罪的数量呈现上升趋势。 (二)女性犯罪的年龄呈现低龄化。                                   (三)女性罪犯的文化呈现低水平。 (四)女性犯罪的领域呈现扩大化。                                          二、 女性犯罪的特征                                                                                                        
(一)犯罪起因具有被动性。                   (二)犯罪行为具有依赖性。                                                  (三)犯罪手段具有欺骗性、隐蔽性。  (四)犯罪主体具有恶逆变性。                                               三、 女性犯罪的原因                                                                                                         
  (一)女性犯罪的心理原因 (二)女性犯罪的社会原因 (三)女性犯罪的家庭原因                              四、女性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一)从自身入手,是防控女性犯罪的关键 (二)从社会入手,是防控女性犯罪的根本                   (三)从家庭入手,是防控女性犯罪的重点 女性,历来被视为弱势群体。但近年女性犯罪案件不断 增多,并在性质上从非暴力犯罪为主渐渐出现如故意杀人等 暴力性犯罪。为何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会毅然走上犯罪道 路?研究并解决该问题有助于探索女性犯罪的预防措施,这 对国家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作用。                                                                                
一、女性犯罪的基本情况 (一)女性犯罪的数量呈现上升趋势。                                            
 据新疆近三年女性 犯罪刑事案件调查数据显示,2009 年至 2011 年全疆共受理 各类刑事案件 7833 件,犯罪人数 11975 人,其中涉及女性 犯罪案件505 件,犯罪人数560 人。2009 年女性犯罪案件占 受理案件的5.23%,2010 年占6.4%,2011 年占7.5%(详见 图1),每年的增长速度超过1 个百分点,充分说明女性犯罪 比例增长比较快。                                                         (二)女性犯罪的年龄呈现低龄化。从调研统计数字可以 看出,2009 年女性犯罪高峰期为 25-35 岁,犯罪人数为 65 人,占犯罪总人数的41.2%,而2010 年,女性犯罪高峰期虽 未改变,但是18-25 岁年龄段的人数比例有所上升,到2011 年女性犯罪高峰期变为 18-25 岁,且犯罪比例持续增长, 这说明,女性犯罪的高峰年龄在提前,呈现低龄化趋势。                      (三)女性罪犯的文化呈现低水平。就全疆的女性罪犯而 言, 2009 年至2011 年女性罪犯中有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多 达 83.4%,拥有大、中专程度的占 12.4%,本科及以上学历 的仅占 4.2%(详见图 3),可见,女性罪犯的文化程度普遍 偏低,呈现出女性犯罪与受教育程度呈反比例关系。 (四)女性犯罪的领域呈现扩大化。从犯罪类型分布看, 女性参与的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诈骗、故意伤害、盗窃、拐 卖妇女、引诱、容留、介绍卖淫、传播性病、包庇、掩饰、 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从2009 年至2011 年全疆受理的女性 犯罪案件看,女性犯罪呈现“二高”趋势。一是女性故意伤害 案件比较高,占女性犯罪总数的 20.5%,因处理不好家庭纠 纷与邻里关系,与其家人、邻居发生口角与争执,并大打出 手而导致犯罪。二是侵财型犯罪比例高,仅盗窃这类案件已 占女性犯罪总数的 37.5%。近年来,女性犯罪还涉足一些新 的犯罪领域,如故意传播性病罪、组织引诱他人卖淫、纵火 等等,女性犯罪的领域和危害正在逐步扩大。 
二、女性犯罪的特点分析     女性犯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犯罪类型,虽与男性犯罪并无本 质的不同,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犯罪起因具有被动性。现代生活中虽然男女平等 观念得到提倡,但封建意识、男权主义仍然在现实社会中存 在。家庭暴力屡见不鲜,不少妇女不堪忍受虐待,没有正确 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最终铤而走险,发生犯罪。 (二)犯罪行为具有依赖性。女性因其生理特点因素, 体力不如男性,属于弱势群体。女性犯罪人多是帮助男性犯 罪人踩点、望风或提供犯罪工具等,其犯罪行为具有从属性、 依赖性,多见于共同犯罪和团伙犯罪中。 (三)犯罪手段具有欺骗性、隐蔽性。女性作为犯罪的 实施者,由于性别的差异,在犯罪实施中较少使用暴力,多 采用投毒、盗窃、诈骗、拐卖人口等非暴力手段。另外女性 身体柔弱,性情温和,一般会被视为受保护的对象,一般人 对女性的戒备心理低于男性,这就使得很多女性犯罪人利用 姿色、花言巧语和自身的“弱者”身份来麻痹受害对象。 (四)犯罪主体具有恶逆变性。女性犯罪大多具有恶逆 变倾向,即先是受害人,后转为加害人。特别是性犯罪的受 害女性,她们往往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由于女性自身感情脆 弱,自卑心理以及社会上不良环境和文化思潮的影响和冲 击,使得这些女性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与犯罪分 子作斗争。她们有的自暴自弃,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有的 则是自己复仇,疯狂报复男性,致使犯罪率不断上升。
 三、女性犯罪的原因分析    女性犯罪是多元因素造成的,但离不开这样一个时代背 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当代女性不再像过去那样深 居简出,整天围着锅台转,她们与社会接触越来越多,对社 会角色的参与越来越广泛。无形中,女性与社会的矛盾,与 人的冲突也随之增多。通过调查,总结女性犯罪的原因主要 来自心理、社会、家庭三个方面。
 (一)女性犯罪的心理原因 1、认识局限心理。女性对事物的认知与男性存在很大差 异,思维特点偏重于形象性、具体性。女性的社会认识系统 薄弱,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较差,加上社会经验不丰富, 是非判断能力较差,不能从事物的相互联系中多角度地认识 事物,看问题往往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局限性。例如女性较 容易上当受骗,女性比男性更容易被拐卖等。而女性犯罪人 则常常表现为认识范围狭窄,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依附 上道德品行不端的人,误入贼船,进而毁掉前途甚至一生。
 2、激情冲动心理。女性情感丰富但情绪的稳定性较差, 在情感和意志特征上,表现为高级神经兴奋程度较强,抑制 较弱,因而情感丰富、细腻,富于内心体验和敏感性,行为 举止容易受心境的影响。倘若多种性质的情绪体验交错刺 激,则易被情绪所左右,引起内心的强烈冲突和矛盾。同时, 又表现出情感的复杂多变,波动幅度大,所以女性比男性更 容易吵架,更容易因情绪激动而冲动犯罪。 
3、爱慕虚荣心理。爱慕虚荣,相互攀比一向是女性突出 的心理特征。女性犯罪人常有“追求财物”、“虚荣”、“自我炫 耀”等动机,当自己不能用合理的方式来解决对物质的欲望 时,一些女性往往就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现实生活中 个别的成功事例,无疑极大地刺激了人们的这种欲望。女性 的性别优势也为女性犯罪人在这方面的成功提供了条件。罪 犯周某,与丈夫本来经营一正规美容美发店,因见邻近的同 行借美容美发之名,行组织容留妇女卖淫之实,获取不义之 财,于是仿而效之,最后被以容留妇女卖淫罪判处刑罚。
 4、仇恨报复心理。从女性犯罪的形成来看,大多数女性 都经历了一个从受害者到加害者的过程。一些女性在其受害 过程中,或受害之后,逐渐产生了怨恨不满的情绪,这种怨 恨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转化为一种强烈的报复泄恨心理。 在这种强烈的报复泄恨心理支配下,一些女性实施了暴力犯 罪,一些女性则走上了流氓、卖淫的违法犯罪道路。 
5、自暴自弃心理。女性犯罪人由于在家庭或社会生活中 遭受创伤或挫折,进而颓废,以至产生消极厌世情绪,并促 发犯罪。挫折情绪犯罪人多数是原来就有不良情绪倾向,敏 感脆弱和控制力差的人。行为人受的挫折感越强烈,心胸越 狭隘,其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与强度就越大。
 (二)女性犯罪的社会原因
1、“留守”的出现,埋下了犯罪隐患。现代化、城市化进 程使得中国人口流动达到了人类有史以来的空前规模。人口 流动所引起的“留守族”现象也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 问题。这些人主要是体弱的老人、小孩和妇女。这样一来, 在农村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留守群体,进而产生一系列社会 问题,这便为留守女性犯罪埋下了隐患。一是留守子女由于 缺乏关爱容易造成偏差行为。大多数外出务工者将子女留在 老家,这些留守子女严重缺乏父母亲的关爱,孩子的感情无 以寄托,他们容易出现性格孤僻、习惯不好、学习不佳,甚 至道德有问题等不良现象。久而久之,孩子的行为易于偏激, 违法犯罪现象难以避免。二是留守妇女因为缺乏情爱容易导 致越轨行为。留守人群中,已婚妇女的比例远远高于男性。 这些妇女一边默默地操持家务、抚养孩子、赡养公婆、劳作 田间,一边还要承受着来自情爱缺乏的感情折磨。在经受不 住心灵孤寂和情爱缺失的情况下,有的妇女便开始寻求发泄 的途径来满足自己,比如去卖淫,还有的妇女为了摆脱精神 上的无聊,去实施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2、网络的兴起,扩大了犯罪途径。网络这种交际方式的 出现,由于它与其他传统方式相比具有虚拟性、开放性、迷 人性等特点,迅速被当代人所喜欢,并广泛利用。网络是一 把双刃剑,它一方面为人们各种生活形态提供了充分的施展 空间,另一方面它又产生了消极的负面影响。现在,越来越 多的女性青少年喜欢网上聊天交友,然而,这种虚拟网络在 满足人们交往欲望的同时,也让很多女性陷入不良交往,甚 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网络给诈骗犯罪提供了方便。由 于网络具有虚拟性、隐蔽性,人际交往不需要面对面,有些 人便利用这一点大行欺骗活动,有些女性以女色为诱饵,利 用网络诱骗异性钱财,实施诈骗活动。  
3、就业的压力,增加了犯罪动机。女性参与社会工作的 范围及在社会工作中的地位仍然较低,就业过程中在性别、 容貌、婚姻状况、职业、待遇等方面受到歧视。有些企业在 减员时也多是先裁女工,下岗女工的再就业机会大大低于男 性,因此有相当一部分女性在就业问题上比男性面临更大的 压力,生存立足艰难。就业的压力使很多女性就认为找到好 工作主要靠外貌,忽视自身能力的提高。因此,一些女性在 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又无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就容易产生 自卑感,以致不顾法律、道德和尊严,采取非法手段牟利。
 4、法律意识的淡薄,提高了犯罪频率。多数女性犯罪人 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法律知识贫乏,不会运用法律手段来保 护自己和家人,而是采用“以毒攻毒”、“以牙还牙”的手段走 向犯罪道路。通过调查了解,大部分女性犯罪人没有或没有 系统地接受过比较完整的正规教育,处于文盲和半文盲状态 的占相当大的比例。她们不知法、不懂法,形成在法律知识 上的盲区和认识上的错误。有的法律意识淡薄,或置法律于 不顾,当她们的权益遭到不法侵害时,不是寻求法律的保护, 而是采取愚昧、野蛮报复的手段进行反抗,进而做出害人又 害己的事情,这是导致女性暴力犯罪频发的重要原因。
 (三)女性犯罪的家庭原因 1、家庭环境。家庭暴力是女性犯罪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究其根源:一是有些女性没有经济来源,在家庭中没有地位, 经常遭受丈夫的打骂。二是其丈夫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以为 丈夫是凌驾于女性之上的,可以随便打骂妻子。当这种侵害 积累到一定程度,忍无可忍时,便采取伤害或杀人的方式进 行“反抗”。据调研,有 23.6%的女性曾向娘家及亲朋好友或 有关机构求助过,但被求助者有 15.6%采取不管或者劝其不 要声张的态度。这种不被扼制的家庭暴力,终因施暴者有恃 无恐而变本加历,使受虐女性在积愤难消的情况下,走向疯 狂报复的极端。
 2、婚姻危机。婚姻和感情危机很容易使女性铤而走险, 产生消极思想。在婚姻和感情方面,女性往往因处于弱势地 位,难以改变自身处境而采取极端手段。罪犯乔某因其丈夫 王某与他人姘居,因叫王某回家,而遭到王某拒绝和打骂, 乔某用刀将王某扎伤,造成王某失血性休克死亡。还有一种 情况是由于感情不和,一些女性长期生活在封闭状态,无处 宣泄感情形成自闭性格、人格扭曲,产生犯罪欲望。
 3、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这已成为犯罪学界的共识。正确的家庭观念和道德价值取 向,可以正确引导教育青少年成长,使其朝着正确的人生方 向前行。家庭关系不当使家庭成员在心理和行为上受到压 抑,经常处于恐怖和紧张的情绪中,对家庭和社会存在着强 烈的不满,极易做出极端的举动,这一点在女性犯罪者身上 体现得最为明显。女性青少年由于失去了家庭的护佑,被害 的可能性增加,受不良侵害的机会也大大增加,致使目前女 性青少年的犯罪率大幅度上升。
 四、预防和控制女性犯罪的对策                                                                                                      预防和控制女性犯罪,是实施综合治理的社会系统工程。 要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种手段,从女性自身、 社会、家庭三方面入手,通过“三个注重”多管齐下,形成整 体优势,发挥综合效应,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工作 机制,拓展方法路径,探索符合女性特点的社会管理之路。 对女性的思想、行为进行预测、防范、引导、规范和制约, 从而达到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推动社会发展的目 的。
 (一)注重从自身入手,是防控女性犯罪的关键 一些女性走上犯罪的道路固然有外界条件的影响和诱 惑,但根本原因,在于犯罪者法制意识淡薄,自身缺乏辨别 力和控制力,完全凭感情用事,甚至明知为法律所不容,却 仍然为了一己私利,纵容自己,结果损人又害己。因此,提 升、优化女性素质是预防犯罪的关键。 1、加强“四自”教育,奠定女性素质基础。通过对女性犯 罪调查的分析,女性犯罪大多是由于女性不自尊、自爱、自 立、自强,从而滑向犯罪的深渊。各级妇女组织要积极协调 相关部门,依托现有的妇女培训基地、各级党干校、大专院 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女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教 育,着力培养女性自尊、自强、自立、自信的现代文明观念, 并自觉抵制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的影响,努力学习,摆脱依 赖心理,自食其力,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女性犯罪。 2、加强文化修养,提升女性知识水平。加强女性文化知 识教育,提高女性知识水平是防治女性犯罪的最基本的对 策。针对女性犯罪人文化知识结构偏低,文盲、半文盲较多 的实际情况,开展文化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广大农村妇女, 要坚持扫盲工作,减少和根除文盲,不断改善女性的知识结 构,提高自身修养,真正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
 (二)注重从社会入手,是防控女性犯罪的根本 当前女性犯罪大量增加,根源在于社会不和谐发展在女性 社会成员身上的畸形反应。因此,社会和谐是防控女性犯罪 之根本。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针对当前女性犯罪的特点,制定 符合女性的心理、生理特点的法制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地做 好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女性法律教育进社区、进单位、进家 庭、上网络等方式,使女性得到普遍教育。进一步发挥司法 机关和城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将女性犯罪典型案例制作成纪 录片,以纪实的形式生动有效地教育女性。同时,依托社区、 婚姻家庭学校等载体,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教育女性知法、 守法,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并懂得依靠法律来处理各种矛 盾、纠纷,运用法律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努力防止、遏制 和减少女性犯罪。 
2、转变思想观念。从目前看,重男轻女思想在人们头脑 中仍然根深蒂固,这一点在广大农村尤其严重。所以,各级 党委、政府和妇联组织应大力做好女性维权工作,消除重男 轻女的思想,尊重妇女,防止轻视、歧视女性现象的发生。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彻底改变歧视女性的不良社会观念,使 女性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实上与男性享有同等的受教育 权利和社会、政治地位,使广大女性真正生活在平等自由的 社会环境中。 
3、净化社会环境。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大“扫黄打非” 工作力度,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杜绝不 健康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流入社会,毒害女性, 尤其是女性青少年。同时,针对当前的婚外恋等不良社会现 象,整个社会应形成明确而坚决的抵制反对态度,通过媒体 宣传等方式,从道德上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谴责,形成健康 的社会风气。
 4、加强社会援助。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在解决女性问 题上发挥重要作用。联合民政、公安等部门设立更多的女性 救助中心、心理咨询中心、临时庇护所、家庭暴力医疗鉴定 中心等机构,依托各级妇联家庭服务中心,切实帮助那些处 于困境中的妇女。建立救助机制,成立妇女儿童救助基金会, 对贫困妇女儿童及时救助,使她们得到社会关爱。在各级妇 联组织中,实行妇女信访代理制度,无偿为信访妇女解决各 种矛盾和纠纷。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要积极引导受害者拿起 法律武器解决问题,避免悲剧发生。
 5、组织女性参加社会文化活动。各级群团组织、社会工 委等部门,应以社区为阵地,鼓励女性多参加社会活动,多 参加文体活动,多接触社会,使女性对社会活动产生兴趣, 从而丰富女性的社会文化生活,使其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利 用各种传播媒体和宣传工具,多渠道组织活动,搭建交流平 台,宣传健康文化,为女性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对 女性的行为起到教育、鼓舞、指导的作用,增强其自觉抵制 社会不良风气的意识和能力。
 6、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当前许多女性由于缺少专业技能, 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的变化,失去了工作,造成生存上的困 难,已经成为女性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不断强化培训针对 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重点对城市下岗女性、农村外来务工 女性、女大学生进行家政服务、手工编织制作、种植业、养 殖业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就业和生存能 力,提高广大女性参与市场经济建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扩 大就业,从而降低女性犯罪率。 
7、拓宽女性就业的渠道。在调研中了解到,女性犯罪人 中无业人员及农民占有相当的比例,就业出现问题,一些女 性就会采用违法犯罪途径获取生存条件。给女性创造更多的 就业机会,增加她们的劳动收入,开创女性就业新局面,减 少女性因为贫困而导致的违法犯罪。 
8、坚持打防结合,预防再次犯罪。打击犯罪是对犯人最 大程度的震慑。严打违法犯罪应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要加强 对女性犯罪的打击,以警醒其他女性,这本身就是对大多数 女性合法权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要对侵害 妇女权益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同 时,单纯的打击犯罪并不是减少犯罪最有效的方法,各级司 法机关在处理女性违法犯罪案件时,要贯彻教育、感化、挽 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区别对待的原则,积 极预防犯罪。
 (三)注重从家庭入手, 是防控女性犯罪的重点 家庭是人们生活的避风港和栖息地,逐步完善家庭功能, 妥善处理好家庭、婚姻关系,保护女性权益,是预防女性犯 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 1、打击家庭暴力。女性犯罪中家庭暴力犯罪占较大比例。 家庭暴力是由于传统意识中女性家庭地位较低而引起的,大 男子主义的思想早应该被社会淘汰。因此对于家庭暴力要加 大打击力度,制定遏制家庭暴力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施 暴者责任,对触犯法律的要坚决绳之以法。建立健全解决处 理家庭暴力的有关机构,为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伤情 鉴定、生活帮助、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提起诉讼等系列服 务,提高女性自我保护的意识。 
2、改变婚姻观念改变家庭婚姻观念是治理好家庭的重 要一环。随着“周末夫妻”、“丁克家庭”、“同居试婚”、“AA 制家庭”、“协议夫妻”、“留守家庭”等等的出现,反映到女性 婚姻家庭观念上,三种观念逐渐上扬:一是把家庭看淡;二是 及时行乐;三是偏重物质因素。导致夫妻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减少,她们不得不通过其他手段来获得心灵的安慰,有的是 通过吸毒,有的则是产生婚外情,这些不正当的精神排解方 式往往导致犯罪发生。广泛宣传婚姻法律制度,引导人们形 成正确的婚姻价值观,自觉规范婚姻行为。
 3、及时调解纠纷。稳定和睦的婚姻关系,是家庭和社会 关系稳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要正确分析当前婚姻家庭状 况,针对个别家庭存在的婚外恋、包二奶等不良的社会现象, 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和基层组织的调解作用,及时进行调 解和干预,给予当事人适当的道德惩处,努力防止不良社会 现象的蔓延,最大限度地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家庭 纠纷引发刑事犯罪案件。
 4、加强子女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给子女学习生活创 造了良好的家庭环境,从而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效果。父 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 和教育义务。子女很多行为和性格的形成都源于家庭的影 响,父母教育方式对女性青少年的成长极为重要,应当为女 性青少年提供正常、稳定的生活环境,与家庭中男性青少年 享有同等的待遇,在家庭中拥有平等的话语权和家庭事务的 参与权等,营造积极向上的和谐家庭氛围。
 对女性犯罪者要进行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从心理和思想层面进行改造。对于刑满释放的女性犯罪者, 在生活工作等方面给予适当关心。切实预防再次犯罪的发 生。女性犯罪不断发展的趋势已经成为社会稳定的一大危 险。真正能够解决这一问题还需政府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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