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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梅兰芳表演体系”

 ganggang0611 2015-07-02

         自《梅兰芳》电影公映以来,社会上掀起了一波关注京剧大师梅兰芳的热潮,包括对梅兰芳的家世背景、梅兰芳的艺术道路、梅兰芳的情感生活,甚至对梅兰芳尽一生心血从事的京剧艺术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兴趣,这倒是始料不及的。以梅兰芳为切入点,吸引更多的人了解京剧、认识京剧、喜爱京剧,成为新的京剧观众群体,对于京剧的振兴,确是非常有利的。但是人们在深入研究梅兰芳的时候,因为各自关注的内容不同,角度不同,即会产生各种不同甚至是对立的见解。比如:有人对“梅兰芳表演体系”提出了质疑,认为根本不存在“梅兰芳表演体系”。那么到底有没有“梅兰芳表演体系”,笔者想谈一下个人的一孔之见。

一、               关于三大戏剧表演体系的由来

        一般认为世界上有三大戏剧表演体系:俄国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简称:斯氏体系)、德国的布莱希特体系(简称:布氏体系)和中国的梅兰芳体系。将梅兰芳与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布莱希特两位国外戏剧大师相提并论,最早是由黄佐临先生在1962年提出的。“文革”后的1981年8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黄先生题为《梅兰芳、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布莱希特戏剧观比较》的文章,之后“三大戏剧表演体系”逐渐被人们认可。一度盛行的“知识问答”活动也常常把这个题目做为戏剧知识的基本常识,被提问者也会不加思索的照这个答案回答。至于这“三大戏剧表演体系”的理论、内容、特点、差异则没有多少人可以比较准确的说出来,正所谓“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当然,做为不以戏剧研究为业的人士弄明白或不弄明白也不重要。那么现在有人对此提出质疑,我们共同做更深入的探讨是很有意义的。

二、               关于戏剧表演体系的形成

       戏剧表演体系是在长期艺术实践过程中,不断去粗取精、不断精雕细琢而形成的有法则、有规律、相对完善的艺术整体。它包括剧目、导演、演员、舞美、音乐、化妆、剧团管理、基础训练、理论教育等诸多方面。需要经过一段相当长的阶段才能逐渐形成,由一个人或一代人来完成显然是不大可能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和布莱希特体系是 被世界戏剧界公认的了,以斯氏为例,他的艺术生命比较长,达五十年之久,他一生导演了上百部戏、饰演了上百个角色,并且著书立传,为人类留下了宝贵的艺术财富。后人对他的评价中写道:“他所创立的演剧体系,继承并发展了俄罗斯和欧洲体验派的艺术传统。”可见他是在登上前人的肩膀成为巨人的。布氏的艺术生命比起斯氏要短得多,但他所倡导的“表现艺术学派”与斯氏所创立的“体验艺术学派”在表演理念上有较大的不同,所以成为当时西方戏剧的两个主要派别,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以两个人的名字命名的两个戏剧表演体系。

三、关于梅兰芳表演体系的命名

        梅兰芳生活的年代正是中国京剧艺术趋于成熟期的阶段,前辈艺术家如谭鑫培、王瑶卿等都处于艺术的黄金时期,梅兰芳在这种非常适合京剧发展的环境中,开始了自己的演艺生涯。经过自身的努力奋斗和前辈艺人的热心提携,年轻的梅兰芳崭露头角,成为同辈中的佼佼者。他最大的成就之一就是他最早把中国京剧艺术完整的展现在世界的舞台上、并获得国际的盛誉。1919年、1924年和1956年,梅兰芳三次赴日本访问演出。1929年底梅兰芳应邀赴美国访问演出。1935年和1952年梅兰芳两次到前苏联访问演出,特别是1935年访苏期间,同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和布莱希特两位世界戏剧大师亲切会见。当他们第一次看到中国京剧的时候,真的惊讶了,他们对梅兰芳的表演艺术备加推崇,认为给了他们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斯氏看过梅兰芳的表演后曾这样评价:“具有充满诗意的、样式化了的现实主义。”梅兰芳手势的示范给他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对此,俄罗斯戏剧艺术家梅耶荷德说到:“看了梅兰芳运用手的方式,俄国演员惟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他们应该把自己的手砍掉?”由此可见梅兰芳的艺术魅力已使西方戏剧艺术家叹服,中国京剧艺术的魅力也得到世界的肯定。

        梅兰芳在中国京剧领域内论艺术造诣、历史贡献、师承地位并不能说是首屈一指,但他一生的艺术活动,体现了不断革新、精益求精的精神。他勤勉好学,认真钻研古典文学、国画、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民俗学、音韵学和服饰学等多方面的祖国传统文化,并把这些知识融会到他的艺术中去。他创立了端庄、秀美的“梅派”旦角艺术,把人物的个性特征融化在美的形象之中,运用歌唱、念白、身段、舞蹈等技巧刻画人物的心里状态,细腻自然、妩媚俏丽,他的全部舞台技巧无不在平易中蕴藏着深邃的内涵,被誉为“美的化身”。具有独特风格的梅派艺术也成为中国京剧的重要组成部分。梅兰芳是一位受人尊重的爱国主义者,抗日战争爆发后,他毅然蓄须明志,拒绝为日伪演出,体现了崇高的民族气节,受到全国人民的赞扬。由于梅兰芳多次把京剧展现在世界的舞台,同时也增加了他的世界知名度,做为“世界名人”和中国京剧的杰出艺术家,出任中国京剧的形象代言人是当之无愧的。“梅兰芳”体系只是一个命名,它和斯氏体系、布氏体系一样,体系并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孕育它们的那个民族。

        四、关于梅兰芳表演体系的内容

        中国的文化历史悠久,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出现了乐舞谐戏,这该是中国戏剧的雏形吧。到13世纪元杂剧的形成,标志着中国戏曲艺术发展到了比较成熟的阶段。尽管后来因为戏曲中心南移的影响,元杂剧逐渐衰微,但它的剧目、演技以及创作经验却被后人继承下来,融汇于各地方戏曲中。京剧形成的过程中就是吸取了昆曲、徽调、汉调、高腔、秦腔等众多地方戏曲元素,逐渐提炼演变成我们熟悉的京剧。京剧艺术发展到今天应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了,围绕着舞台演戏这个中心形态,凡是与这一形态有关的一切都是这个体系包含的内容。从戏校招收新生的选材、基本功训练、传统素质教育、表演技巧传授到运用唱、念、做、打和手、眼、身、法、步来完成每一个角色。舞台上的美术设计、人物造型、化妆、音乐、舞蹈;剧团的体制管理、剧目的编创、导演;以及戏曲理论研究 等等等等。这是一个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高度美学成就的戏曲文化,这个被称为“梅兰芳表演体系”的实际上也可以称为“中国戏曲表演体系”,但一定不能称为“中国戏剧表演体系”,因为中国戏剧有它的特殊性:中国戏剧是由戏曲、话剧和歌剧三个部分组成。这个体系显然不适用其它两个艺术门类。

        五、关于戏剧表演体系的认定

        因为戏剧表演体系是经过长期的艺术实践和积累而获得众望所归的社会承认的,且不需要任何机构宣布它的诞生,这一点似乎有些和我们京剧流派的形成相似。这一套完整的制度是对与它相对应的艺术形式的规范化的约束。任何艺术形式的传承过程都是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而指导约束它的所谓“体系”也必然在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仅就戏剧而言,世界上的各个民族几乎都有自己的戏剧艺术。影响较大的如法国、英国、意大利、希腊、印度、日本等国,它们的戏剧艺术都是相当成熟的。那么它们属于哪个“体系”呢?斯氏?布氏?还是梅氏?都不是。它们只能属于自己的那个“体系”。仅仅三个戏剧表演体系不可能把如此众多的世界戏剧种类完全包括。由此可见“三大戏剧表演体系”的提法并不是很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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