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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艺术与戏曲艺术

 飞云阁0811 2015-08-09
 戏曲是我国传统的戏剧形式的总称。中国书法与戏曲(尤其古典戏曲)在创作方法上也有不少相通之处。其一,二者都是在空白的帷幕上进行艺术追求与探索。中国戏曲,不需要布景,演员通过念唱做打,表现无限的空间和时间。这地点与时间,随着演员的表演而变。如京剧《三岔口》、《秋江》两戏。前者舞台上灯火通明,而演员虚拟的夜间动作,使观众如入漆黑之夜,后者中的老峭公和陈妙常所处秋江的风险和小船随波逐流的情景,都是演出者在无布景的舞台上用动作表现的。又如以鞭代马,演员手持一根马鞭,在台上转两圈,似乎已经奔驶千里。这些与在一张白纸上创作书法艺术,使点划、线条得以有纵横挥洒的广阔天地是何等的相似。一个舞台,一张白纸,就是演员与书法家借以运筹帷幌的场所。夭上地下,历史现代,喜怒哀乐,雄强悲壮,都可以一泻千里,尽情抒发。其二是程式化。古典戏曲的许多动作如甩发、抬须、投袖、台步、对打等,都有一定程式。书法中如字的结体规律,用笔的提按关系等许多要求也都是程式。正因为有了这些程式,戏曲与书法艺术的特长才能各自更好地发挥。潘伯鹰先生曾以京剧角色来比喻颜真卿和欧阳询的书法艺术特征:前者如铜锤花脸,后者似短打武生(《中国书法简论》)。极为生动,亦借以说明书法与戏曲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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