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财务、税务课程”已经推出,关注微信、即可收看,微信号:cfoclass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取得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 不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来源:12366北京呼叫中心 文章来源网络,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如果您认为我们有问题,请告知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或者经济补偿,并表示歉意!谢谢!电话:400-600-2148. ————2014年度最佳自媒体人精心打造———— 财务人俱乐部(ID:cwrclub) 免费视频课程、求职猎头、线下沙龙、电子杂志、问题答疑等。财务人俱乐部,财务人自己的家。 金融第一教室(ID:jrclass) 最好的金融实战学习微信。金融投资、投行证券、银行信托等金融实战学习干货。 创业投资最前线(ID:bigwise001) 最新鲜的创业资讯、最有料的管理干货,最经典的企业智慧。 理财大智慧(ID:licai9188) 传递投资信息,提供理财智慧,成就财富人生。 投稿、合作,微信号:qinmeis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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