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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脑——人类“黑箱”之谜。。。。。。(一)

 龙泉清溪 2015-08-31

大脑——人类“黑箱”之谜。。。。。。(一)

 (2008-01-10 13: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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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最近,天天忙活着翻译老师布置的翻译资料。看到一篇有意思的文章,综合多种学科,从各方面详尽的介绍了人的大脑。更引起我好奇的是,作者的凌云壮志般的豪气。要竞选科学院院长。对诺贝尔不屑一顾!!呵呵呵……摘选来,朋友们共享……先声明,作者:唐付民。
 
论意识的来源与作用

    近年来“脑科学难突破”,“脑科学是人类科学的最后堡垒”的呼声几乎传遍全球。为什么“脑科学难突破”?我认为是未突破“意识”!如果将人脑比作电脑一样有信息传输(感知)、加工(认知)和贮存(记忆)的功能,那人脑则比(现有的)电脑多一项功能,它便是“意识”!由于在人脑中“意识”贯穿着整个认知过程,或它与感知(信息传输)、认知(信息加工)、记忆(信息贮存)交织(交混)在“一体”,我们若未将它“分离”出来,突破人脑的认知机理就不可能!本文提出,意识分“显意识”和“潜意识”,它们有着各自的形成机制。并且提出,在“意识机制”中起“轴心”作用的是“神经胶质”,而非“神经元”。——作者不是神经科学的专业学者,在神经生理知识上难免肤浅、错误。为此,本文热诚欢迎所有关注意识科学的专家、学者批评和指教!
 意识与人类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为人类离不开它。也就是说,意识伴随人类(人)的生灭与发展(增长),没有意识的人(人类)不仅不会成为当今世界的主宰,成为能够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智慧生物,甚至还不如普遍(低级)的动物那样生活与发展,因为没有意识的人就是“植物人”。作为研究和认知对象(事物),意识还是最近的,因为它是研究(认知)者研究(认知)“自己”。
 ……(请读前面的文章:论意识的来源与作用)

 

                       灵感与梦的生理机制


                               
    自二十世纪初奥地利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绐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明确提出“潜意识”的概念以来,科学界对“潜意识”的生理机理一直不敢忽视。在“显意识”(清醒现象或可调控行为)机理有了一定“明目”的情况下(初步认定为网状脑干与上行激动系统的产物),近年来科学界探索“潜意识”形成机理的热情很高。如有称发现了决定“灵感”的器官(组织),有称找到了决定“梦”的器官(组织)。还有一些在加大投入,如有力图采用“磁共振成像”技术探索。毫无疑问这种探索热情是可称道的,但我认为这些探索方法存在极大的盲目性!或者说在“显意识”与“潜意识”的基本关系上存在严重的观念误区!
 何为“误区”,何为“盲目性”?误区是以“定位论”为标准,将“显意识”与“潜意识”从观念上就将二者截然分割,(人为地)认为二者是由不同的生理器官(定位组织)决定的。因此,欲从生理器官(定位组织)角度去寻找这个“器官”。所谓“盲目性”则是不对已有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和改进。我们知道,用“器官定位”的方法研究精神、意识和认知活动,已明显地暴露出它的缺陷与不足。无论是决定“显(清醒、苏醒)意识”的“网状脑干或上行激动系统”,还是“左脑主抽象思维,右脑主形象思维,或海马与记忆”都只是一些“模糊结论”!无法让人们作进一步的验证和得到细胞(元素)级的解释。请问无论是“上行激动系统”,“左脑皮质”,“右脑皮质”,“海马”等独立器官它们相互间的细胞(元素)构筑有什么区别?是什么决定它们各自的“功能独立”?
 由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出版的《现代神经生物学》导论中就明确指出,脑(智能)机能的研究从18—19世纪的“机能定位论”后,又经历了“线性反射论”,即“提出了突触、反射与反射弧、神经元学说。”而今已进入了“(泛脑)网络论”时期。“网络论承认并包容了‘定位论’和‘反射论’中正确的部分,……网络论认为,机能定位可以是一定的,相对间隔的结构;可以是动态的联系;也可以是分子结构序列的体现。例如,目前又证明,大脑皮质右侧在空间形象识别、音乐、美术欣赏及情感活动中占优势。大脑半球左侧在语言、逻辑分析及计算能力等方面占优势,这说明脑内不同部位确有一定的机能定位。但是,心理学实验表明,将胼胝体切断,阻断左、右半球联系的裂脑人,无论用右手(左半球),还是用左手(右半球),均不能正确拼合医生指示的积木构型。这说明尽管左、右半球有分工,但又必须合作,才能正确执行上述机能,因此机能定位又是相对间隔的。其次,机能定位是动态联系的体现,如语言能力要涉及许多大脑皮质区,既有Broca语言区和Wernicke语言区,又要联系身体运动区,联系听区,联系视区,联系角回等。”[1]
 “梦”和“灵感”,我想都应属于“潜意识”活动。有些实验科学家仍试图用传统的“定位式”方法去确定(寻找)它们各自的“产地”。结果如何,这里暂不作评论,我这里只从理论角度去解读包括梦和灵感的“潜意识”机制形成的基本生理原理。它不是“定位式”的,甚至还是“逆定位式”的!
    “潜意识”与“显意识”严格地说都是意识,既然都是意识,那就不可能严格分割。在前面“论意识的来源与作用”的文章中,已明确提出无论是“潜意识”还是“显意识”都与“意识功能体”——“神经胶质细胞集体”有关。也就是说人类的“意识器官”主要是皮质中的神经胶质起“轴心”作用。当一定数量的神经胶质细胞“同步”进入兴奋状态时,人(动物)便出现“意识”,进入清醒、苏醒或感知觉状态。但神经胶质是不可能自主进入“同步”兴奋状态的,它们需要“外给能量”的激活。网状脑干和上行弥散丘脑是为它们提供能量的“器官”。网状脑干好比是为它们提供能量的“发电机”,而上行弥散丘脑则好似电源“输送装置和变压器”。它们为皮质中神经胶质(意识功能体)输入的能量是大面积的,且频率与波幅相对恒定,因而激活“显意识”。由下级内外感受器(感觉器官)经特异上行丘脑传入(输入)的能量,可传达“信息”形成“感觉”。由于经特异神经传入(输入)的也是“能量”(动作电位或电磁波),它也是(也能)起激活皮质神经胶质细胞的作用。由于特异神经输入的能量通常只能激活小范围的神经胶质,且频率与波幅又不恒定。因此,当人(动物)在正常的“显意识(清醒)”情况时,它只起传达“信息”的作用,但当人们休眠或注意力(意识)放松的情况下,它却能激活“意识”并传达“信息”。而它所激活的“意识”就是人们所说的“潜意识”。
 如果人(动物)在休眠时,体内或体外的强烈刺激,如声响,击打或梦中“凶境”都会使表达“信息”的能量相互“碰撞”,从而产生“高电压”,并迅及激活“脑干网状”或“上行激活系统”,使人(动物)进入“显意识(清醒、苏醒)状态。
 我们知道,“潜意识”活动中表现最突出的主要有“梦”和“灵感”。无论是“梦”还是“灵感”迄今为止都无人从生理机制角度(原理)给出理论解说。“灵感”通常是指在“清醒”状态下“随机”产生的“惊现认识”。它不为意识决定,也不为“逻辑推导”。我认为“灵感”的产生原理纯粹是“逻辑学的问题”(障碍)!我在论述“思维学的基本内涵”中明确提出,逻辑学中的“推理”(思维形式)不是人脑(人类)思维(认知)的“基本形式”,基本形式是“联系”!也就是说任何“推理(思维)形式”都是由“联系”组合而成,“推理”不是人脑(人类)思维活动固有的“基本单元(构件)”,是可以“分解”的。如“归纳推理”,分别由“甲是M”、“乙是M”、“丙是M”等“联系”(结合)而成;“演绎推理”也是由“大前提”、“小前提”与“结论”结合(“联系”)而构成。——任何“推理”都是可以分解为多项“联系单元”的!
 当我们将各种“推理”思维形式明确(还原)为由“联系”组合而成的时候,“灵感”及“创造”(主观联系)思维的形成原理便自然“浮现”!这就是说,逻辑推理是由“联系思维”组合而成,则“联系”为人脑(人类)思维(认知)的“基本单元”,便可顺利地理解“灵感”和“创造”思维的形成(产生)机制(原理)。
 “创造思维”依靠“主观联系”能完成(实现)。如将“猪头”主观地“联系”(移植)到“人身”上,产生出“猪八戒”;科学创新中的“仿生学”也是建立在主观“联系”(移植)的原理之上的;逻辑学中的“类比”也是建立在“主观联系”原理上的;等等。它们都不是也不能经“推理”实现,只能是“主观(或随意)联系”的产物!当然,“主观(或随意)联系”虽能实现“创造”,但它难免出错,——它是“创造思维”自然带来“附产品”,因此,须要接受(结合)捡验(包括理论和实践的捡验)或证明。逻辑推理在经验范围内对思维(认知)结论能有效地捡验和证明其真伪,但在经验之外,只能依靠实践(实验)。“实践是捡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便是肯定任何“推理”是不可捡验和证明所有思维(认知)结论的!
 “逻辑推理”具有一定的认知作用,——因为它是由“联系”组合而成的。它的主要作用是针对“主观联系”产生的“创造性认知(思维)”结论进行捡验和证明,但在经验之外是无法的。如史蒂芬·霍金提出的“黑洞运行原理”,爱因斯坦提出的“相对论原理”任何推理都无法最终证明和捡验它们的真伪,只能依靠“实践(试验)”。——因为它们在经验(实验)范围之外。在经验或可视(可接触)之内“推理(因果联系)”是有利于人们(人类)对事物的认识和反映的。
 “联系”是人类思维(认知)的基本形式不仅能很好地解释困惑科学界的“灵感”、“梦”、“想象”等精神(认知)活动,也能解释逻辑学提出的各种“推理形式”,同时还能顺利地解决逻辑学中至今尚未收入(反应)的“创造思维、灵感思维、系统思维和辩证思维”等。更可喜的是它还让我们轻易地在生理物质上明确各种精神、认知、思维活动的物质根源。因为“各种各样的联系”都能在神经网络(突触连接)上找到“对映点(对应机制)”!——它是精神源于物质(物理)的真正(最终)证据!
 我们的思维器官(大脑皮质)是由神经元间以突触形式相互连接来构成的,如果某个特定神经元代表着一特定的信息(单位),当它在向“意识功能体”(大脑皮质神经胶质)传达信息(释放能量)时,它通过“轴-树突触”与它相连的其它神经元便会被随继激活。试想,当两个代表着不同信息的神经元相继兴奋时,它们所释放的“信息”(能量)在“意识器官”中自然易被理解(意识)为“关联物”。如果这相继在“意识器官”中展现的信息客观上是有关联的,或与思想者(或人类)是有意处的(如艺术等),则会被“注意”(关注),并将会被确定(判定)。自然,“信息神经元”间的“联系”(连系)要分“随机(自然)联系”和“主观(有意识)联系”。不然,我们便无法理解(解释)“灵感和推理”的差别。
 “灵感”的产生除要“放松”意识调控机制,还需“捕捉”机制。由于“灵感”不为意识主动所求得,是神经元间“随机”的自发连通(形成),出现时会“很快消失”,因此,及时捕捉和认定(判定)很重要。我们知道,通常能做出快速捕捉和认定的多为“求索此关系(信息)”者。所以,现实中人们会说“灵感亲睐有准备者!”
 总之,本文认为“灵感”的产生(形成)机制,是在无意识调控下信息神经元“自发(自动)”向“意识功能体”提供了相关联的信息而形成(出现)的。绝不是“特定器官”的产物!如果有学者试图要寻找灵感的“产地”,我建议最好先寻找(证明)“推理”的生理(脑)机制,不然,可能永远找不到“灵感”!
 “梦”是“潜意识”思维活动的显箸内容(形式),也是实验科学十分关注的。如果说前面讲述的“潜意识”形成(产生)的基本机制,是“信息神经元或组织”自发向处于无(显)意识(休眠)情况下的“意识功能体”输入含有“信息”的能量而激活(形成)的,那么,“梦”自然还牵涉到另一机制,这便是“形象(成象)”机制。
 “定位论”实验似乎已有了“经典定论”:左脑主抽象思维,右脑主形象思维。但本文将对它提出“异说”。本文认为,所谓“形象思维”必须首先明确“成象”。如果将左脑皮质与右脑皮质的细胞和组织进行比较,应该说是无什么明显区别的。也就是说无论是左脑或右脑都不存在“成象”的条件。因此,本文认定“形象(有形感觉)思维”的“成象器官”是下级的“感觉器官”——眼球!
 感觉器官参与“形象(想象)思维”活动的“成象机制”根据是:一、心理现象。任何“形象(想象)思维”活动都只能存在(出现)于未接收“外在信息或外界刺激”的条件下。无论是作家、发明家、思想家在进行“想象”时,都是无法同时接收(观看)外界事物的,——不信你试试!因此,不少重大、复杂的思想(艺术、科学)成果多出现(产生)于“床睡(沉静)”状态中。二、实验结果。生理学实验早已明确梦通常出现在“快速眼球转动”时期:
 “根据睡眠过程中脑电图的表现及其它生理功能的特点不同,可把睡眠分为两种不同的时相状态。
  1. 慢波睡眠  这一睡眠状态的特点:脑电图呈同步化慢波的时期。故称为慢波睡眠或同步睡眠。……
 2. 异相睡眠  是指在慢波睡眠之后,此时的睡眠特点是脑电波与激醒时类似。……而眼球肌却例外,出现快波的眼球转动(50~60次/分)。所以又称‘快眼动睡眠’;部分躯体可出现抽动,……血压、心率、呼吸和植物性神经系统的活动呈明显的不规则的短时性变化,因此可伴有血压的明显上升或下降、心率增加、呼吸加快而不规则,这可能是某些疾病在夜间发作的部分原因。
 ……在去同步睡眠期间,如果将睡眠者唤醒,则80%左右的人会述说他在做梦,在慢波睡眠期间被唤醒诉说正在做梦者占少数。看来,做梦常发生在异相睡眠之时。在此期间,脑电波呈去同步化快波,反映大脑皮层处在紧张活动状态,这可能就是梦所以产生的原因。”[2]
 梦多出现于“快速脑电活动”和“快速眼动”时期,无疑可证明眼球(感觉器官)参与了梦的“成像”机制。在“快眼动睡眠”时期,还常伴有“部分躯体可出现抽动,……血压、心率、呼吸和植物神经系统的活动呈明显的不规则的短时性变化,……”这说明除外感觉器官(眼球等)参与了梦(或“潜意识”)活动,内脏中的血压、心率、呼吸及植物神经系统的活动也可能参与(或影响)梦的“成因(内容)”,因为它们在有“梦”的过程中出现(活动)。
 弗洛伊德可谓是心理学中研究“梦”的专家。在他的经典箸作《精神分析引论》“梦”编中,有无数事例介绍梦能被外界剌激影响:“实验心理学曾证明睡眠时受到的剌激可以在梦里表现。在这些方面曾有过许多实验,尤以我们所说过的伏尔德的实验首屈一指。我们也可以偶然以自已的观察证实他们所得的结果。我想把一些较早的实验同你们谈一谈。莫里曾对他自已作过这种实验。他在入梦时,使自已嗅着科隆香水,于是他梦见他到了开罗,在法林娜店内,接着是一些荒唐的冒险活动。又有某一个人将他的颈轻轻一捻,他便梦到在颈上敷药,还梦见儿时替他诊病的一个医生。又有一个人滴一点水在他的额上,他立即梦见在意大利,正在饮奥维托的白洒,流汗很多。
 有一组所谓剌激梦也许更可以用来说明那些因实验而产生的梦的特点。下面三个梦是一个敏锐的观察者希尔布朗特的记载,都是对于闹钟的反应:
 ‘这是一个春天的早晨,我正在散步,穿过几处绿色渐浓的田野,一直走到邻村,看见大队村民穿得干干净净,手持赞美诗向教堂走去。这当然是礼拜日,正将举行晨祷。我也决心参加,但因热得发昏,就在教堂的空地上纳凉。我正在读坟墓上的碑志,忽听见那击钟者入阁楼,阁楼很高,我那时看见楼内有一口小小的钟,钟响就是开始祈祷的信号。钟有一会儿未动,后来才开始摆动,钟声明亮而尖锐,我乃从睡眠中醒来。却原来是闹钟的声音。’
 另一个意象的组合如下:‘这是一个睛朗的冬天,路上积雪很深。我已约定乘车探险,但是必须等很久,才有人告诉雪车放在门外。于是我准备上车,先将皮毡打开,将暖脚包取来,然后坐在车内。但是马正等着发车的信号,又略有耽搁。随后乃将钟索拉起,小钟动摇得很厉害,开始发出一种熟悉的乐音,因为声音太高了,惊醒了我清梦。原来是闹钟的尖锐的声音。’
 现在可举第三个例:‘我看见一个厨房的女仆手捧几打高摞起来的盘子,往餐室走去。我看她那捧着的金字塔般的瓷盘似乎有失平衡的危险。我警告她说:当心!你的瓷盘会全部摔在地上。她的答复自然是;她们已习惯于这样拿盘子;同时,我却在她的后面跟着,大为焦虑。我是这样想的——接着是进门时撞着了门槛,瓷器落地摔成碎片。但是——我立即知道那不断的声音并不是由于盘子碎了,却原来是有规律的钏声——醒时才知道这个钟声只是来自闹钟。”[3]
 与上面相类似的实验现在依然有人在做。最近中国中央电视台第十套节目的“百家讲坛”播放了北京大学生理心理学教授沈政的讲演。他也讲到,他们曾做个多次与弗洛伊德讲述的类似试验。他讲到他们曾对处于“快速眼动睡眠时期”的人“喷水”,并随后将其唤醒,被试者多有在梦中被“雨淋”的“经历(过程)”。——相同的科学实验,持续佰多年人类依然在做。我想,无非有两种原因:一是对被实验对象的特性(结论)始终不明或无法解释;二是为教学的需要。显然,“喷水”实验不是主要为后者的需要。
 很明显,无论是主动的“外物剌激(人为实验)”还是被动的“闹钟影响”,都可证明“感觉器官(感受器)”参与了“梦境”活动,并在“梦境”中起“成象”的作用。因为梦是需要“成象(形象)”条件的,除此,我们无法在人体的其它任何器官上找到具备“成象”条件的生物器官!毫无疑问,所谓“右脑主形象思维”的“经典理论”是有问题的!也许它具备一定的实验证据(包括生理和心理的),但它无论从生理组织(大脑细胞)内部,还是从上述介绍的相关现象(包括实验),都无法解释,也不相吻合!
 我认为造成“左脑主抽象思维、右脑主形象思维”观念的产生,或结论的得出的真正原因,并非源于实验,而源于哲学、逻辑学和心理学的“误导”。由于逻辑学(仅限现行逻辑学)以“概念、判断、推理”为自已的核心内容(形式),并形成相对牢固的“自我完善体系”。使人们(人脑)的其它认知思维形式,如“形象、创造、灵感等”无法靠近(相通),因而造成人们不得以产生出与它形成相互独立的“思维形式体系”。但由于客观上这些思维形式又是与它交织在一起的,因此,这“另一体系”始终无法明确(建立)。也就是说对“形象、直觉或想象”思维活动的具体构成与原理始终是“谜”!生理认知科学的发展,科学家自然试图从生理物质角度(原理)上找答案。但却预先“先入为主”的将人类思维的认知形式明确为两类,其中一类便是“自成体系且牢不可破”的“概念、判断和推理”;而另一类则是以绝不可进入“逻辑”的“形象”为代表的所有“杂烩”。谁都知道概念有推理和判断作伴(加工)方能实现认知活动,但形象与谁作伴,即形象是怎样进行(实现)“加工”的没人予以说清。这就是说,那些认定“右脑主形象思维”的学者同样说不清什么是“形象思维”。
 我认为,所谓“形象思维”从生理角度讲,主要涉及两项机制:一是“成象”,二是“加工”。大脑解剖及相关实验都无法证明它具备“成象”条件,无论是左半球还是右半球。如果“加工”是“联系”那在皮质中就极易找到“对应物”——神经连系或神经网络。当然,“定位学家”是不会轻易“宽恕”我的,我必须要回答大脑两半球的“差异”是任何人否认不了的!我们知道,实验科学的实际结论主要是“语言代表区”在个体或群体上存在差异。即多数人的“语言代表区”在左半球,有少数人则在右半球,但也有“双侧的”。对于半球“差异”的研究通常是和“利手”结合在一起进行的。“语言优势侧与利手的关系来自几方面的研究。大量资料来自失语症的资料,有些则以Wa-da试验为基础。Bryden(1988)总结较大三组病例的利手与语言倾向的关系(表43-2)。结果表明,三组右利手者95%以上的语言倾向在左半球,且无双侧语言代表区。左利手者三组差别较大。Carter等的左利、语言代表区在双侧半球者达66%,而Segalowitzand和Bryden报道61%左利者语言代表区在左半球。虽差别较大,但都认为相当数左利手者的语言代表区在双侧半球。
 ……
 可以认为我们的脑是由在智能、推理、词语和分析思维上占优势的左脑和在知觉、情感、非语词和直观知觉上占优势的右脑组成。但近代研究强调,正常脑有广泛的交通联接,因而不可能像曾认为的两半球明确地各具有特殊功能。实际证明一侧半球在某一特殊作业上的能力在胼胝体切断后恶化。因而尽管孤立半球的能力有惊人的不同,但在不同作业中,无论词或非词,两半球是互相联结、互相补充、协同活动的。两半球存在差异,也存在相似,在心理机能上是互相补充的专门化。”[4]
 很明显在现有的生理科学上对“左脑主抽象思维,右脑主形象思维”,是不能定论的!是模糊的!只能证明左右半球在认知功能上存在差异,但这种差异不应是“形象”与“抽象”的差异或分工。这种差异和分工是不能各自独立的,是须要配合(合作)的!为什么须要配合,如何实现配合(合作)“定位论”是绝对回答不了的,也是没有回答的。
 左右半球如何在认知功能上实现配合不是本文应回答的主题,(请参阅“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物质机理,逻辑思维与创造思维的物质机理”)。本文只提出形象思维的“成象”机制不在大脑皮质,而在“感觉器官(感受器)”。至于“加工机制”主要还是在大脑内(意识器官上)。这就是说,“联系”作为人脑(人类)实现各种认知活动的“加工形式或机制”,不仅能实现对抽象的“概念”进行加工,也能将各个具体的“形象(具象)”联系起来,实现加工(认识和创造)。
 “概念”与“语言”不应是相同(同一)的!概念是无形的,而语言则是包含了“无形的概念”和“有形的语声或字型”的。这就是说,语言在皮质中将被分解为两种“状态”,一是在具体的“有形感觉皮质区”出现兴奋,二是在“无形感觉(联络)皮质区”——即通常所说的“语言理解皮质区”也出现(形成)兴奋。其实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语言(理解)区被“损坏”,若外界以语言(语声或字型)剌激,被试者虽不能理解涵意,但他的“具体(有形)感觉区”也会正常工作(兴奋)。——有正常的感觉功能,这也都是不能被实验否定的!前面引自《现代神经生物学》中导论中讲到的“裂脑人实验”的文字中已存在“证据”!如果有谁还不明白,那不妨去认真读读神经生理和神经解剖学。
 我认为,与语言有关的大脑皮质功能区至少有三个:“语言”感觉区(通常意义的“感觉区”),语言理解区和语言运动区。三个皮质区中任何一个缺失或病损,都将造成“语言思维”的缺损或消失。语言感觉区负责接受具体的言语(语声)、文字(字型)输入;语言理解区负责“语义(概念)”的“体现(展示)”;语言运动区则负责语言(语义或概念)的输出(表达)。而与形象思维有关的大脑皮质区也至少有两个:一是“形象(具体信息)”输入(感觉)区,二是“形象(具体信息)”输出(复现)区。前者是通常意义的“感觉区”,负责“体现(展示)”感受器传入的信息(兴奋),后者则输出下行“指令(信息)”,它与运动皮质区一样传出“指令”(能量或元素),但这“指令”不是产生运动,而是激发(调配)体内的“内分泌”器官、组织或功能细胞,使这些器官、组织或功能细胞向“感觉器官”输送能量(或元素),这些能量(或元素)到达相应的“感觉器官”后,自然引起“感觉器官”的兴奋。随及感受器(感受神经细胞)便将“感觉器官”上的兴奋(信息)特性传向大脑——感觉皮质区。从而产生有形的“体内自制(或复现)感觉”。
 如果说语言思维需经:感觉器官→(语声或字型)感觉皮质区→语言理解皮质区→语言运动皮质区→运动器官,而完善语言的接收、理解和表达。那么,形象(想象)则需经:有形感觉复现(复制)皮质区→(相应的)感觉器官-感受器→(有形)感觉皮质区,来完成有形感觉的“体内自造(复现或想象)”。很明显,语言思维活动是由感觉到运动,而形象(想象)思维活动则是由“贮存感觉”到(反回)“再现感觉”。事实上就人类来说,语言理解与语言运动对形象(想象)思维来讲,是离不开的,因为人类必须要借助“语言表达(运动)”来说明他们对“形象(想象)”的“感觉”。它自身的表达(运动)功能是很局限的。这就是说形象(想象)思维活动与概念(语言)思维活动是需要合作的,孤立的脑半球或脑区是不能独立完成任何“较高级”认知活动的。无论是抽象(语言或概念)思维还是形象(想象)思维,在具体的思维(认知)过程中都需多个脑分区的合作,因此,这些具体的脑分区有的会存在(出现)于不同脑半球。但这种脑半球的差异(或分工)多为抽象思维或形象思维“内部”,而非抽象与形象之间!
 本文主要探讨“潜意识”中灵感与梦的成因,前者与抽象(逻辑)思维中“推理”相关,后者则与形象思维中“成象想”相连。对于抽象思维(逻辑学)中的“概念”不是本文讨论的主题,因此,关于“概念(和观念)”的物质(生理)机理请参阅“认知生理”的其它文章。不过,形象思维的“成象”机理在大脑(皮质)中被明确为“不成立”,是能否最终在生理物质(大脑皮质)中确定抽象(无形)的“概念”的“对应物”的前题!
 除“成象”与“加工(联系)”机制外,梦的内容也是需要探明的,因为无数“梦学家”的理论大多是以解释梦的内容为主题的,尤其是那些唯心学者(神学家)。如果我们将“显意识”状态下的信息活动比作国家(或人类)在白天“整体”的有序活动(在“中央或管理机关”的统一规范下的活动),那么,在“潜意识”状态下的信息活动便好似深夜的一些“局部”活动。——如某“夜间工厂”、“治安工作”或“娱乐生活”,等等。这就是说,“潜意识”活动的出现是“局部信息(组织或细胞)”的“自组织”活动。由于信息是由神经网络来构建(反映和存储)的,因此,“局部”活动的信息相互间有时会存在“相关性”。这与某个“夜间工厂”的活动(工作)一样,在其“工厂范围内”是有序的(相关联的)。但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的原因(影响)都有可能让有序的活动改变。内部如“电路故障”或“人员受伤”;外部如“贼人侵入”或“电站拉闸”等,这些都会让有序工作出现混乱或改变。梦与这种“局部的夜间活动”一样,也会具有一定的“有序性”(经验性),如在梦中出现熟悉的人物、场景或故事等;梦同“夜间工厂”一样,也会因内外因素的影响而改变它的“有序活动”。前面介绍的“闹钟影响”和“喷水剌激”都属外因“改变”;内因如“精神剌激”、“身躯疾痪”等都有可能影响梦的内容。梦的惊醒,也会受内因或外因的影响。外因如“呼唤”,内因如“恶梦”。“呼唤”好似“外国侵略”,而“恶梦”则类似“强烈地震”,他们都能激醒“中央(或管理机关)”——进入“显意识”(清醒、苏醒)状态!
 除“内因和外因”能影响梦的内容外,梦的内容还与“固定性和随机性”有关。即除一些“固定”的经验(记忆或熟悉)内容外,有一些“随机性”机制参与形成(组合)的内容也会影响梦的内容。这就是说,有些带“神秘性”的梦境内容是与神经系统的“随机性机制”影响所致。即它形成的内容具有“创造性和神秘性”。
 本文在讲述梦的成因时谈到了形象思维的“成象”原理(机理),但有关形象思维的其它机理未谈,读者会感到“不过瘾”。关于形象思维活动能否在具体的生理物质上找到“位置”,还须探明形象的“单位信息量”及“加工过程”。但要探讨形象的生物(生理)“单位信息量”与“加工过程”又必须将它与无形的“概念”的生物(生理)“单位信息量”与其“加工过程”结合在一起讨论。这就是说,本人解读的任何一项人脑(人类)思维活动的认知机制都是建立在同一个“有机系统中”的。这个“系统”不仅包括心理思维的各种基本形式,也包括生理思维的各种基本机制。即无论是“梦”还是“灵感”都不能孤立的去理解(寻找),必须将它放到包括心理和生理的各种(基本)形式和机制的“总系统”去理解、设计和验证。否则不可能得出理想的结果!——自然,要很好地理解本文的内容,也应将本书(或“认知生理学”)的相关文稿结合在一起读。除前面的“论意识的来源与作用”外,还请读者耐心读读“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物质机理”及“逻辑思维与创造思维的物质机理”等文章。
 本人论述的所有认知、智能、意识和精神活动形式(机制),力求相关实验科学的验证。这与那些唯心(神灵)论者所声称的精神、意识活动是绝对无法验证的“阴(暗)物质”的产物的观点,是存在根本区别的。我注意,到在一些“认知心理学家”的观念中也存在意识(精神)活动是不应绝对的“物质(物理)化”的。这些都是妨碍脑科学的发展的!
 脑科学的“定位式”研究已明显地暴露出缺陷(局限),生理生物学家虽已提出了“(泛脑)网络论”以试图弥补,但仅从“生理角度”是不够的。“(泛脑)网络论”还只是“概念”,无法与各种具体的心理思维(认知)形式“对映”。问题是具体的心理思维(认知)形式在“心理理论”上还是“分散”(不统一)的。它还分别体现(分散)在哲学、逻辑学和心理学等学科中。哲学对它的反映是概括、归纳式的,很不具体。逻辑学又只反应“抽象的”(概念、判断和推理),绝不反应(研究)形象(想象)、创造、灵感和记忆等,也不研究它所反应的(概念、判断、推理)思维形式是如何在生理物质上找到“对象”,明显地是“残缺”的。心理学力图打破这种局面,即欲将各种(所有)思维(认知)形式结合在同一个“有机系统”中,又要将各种思维(认知)形式在生理物质上找到“根据”,但迄今为止任何一门心理学都未能实现。这是因为任何一门心理学都无法突破“逻辑学”的“坚固堡垒”,无法将形象(想象)、灵感、创造、记忆等思维(认知)形式,与逻辑学中的概念、判断、推理实现“有机结合”。更无法将这些具体形式结合到生理物质上。由于在“心理理论”上各种思维(认知)形式没有建立在同一“有机系统”中,是“分散”的,因此,实验生理学只能按“分散(定位)”的方式去“验证(寻找)”。为此,我认为脑科学研究能否得到推进,主要(首先)不在于是否采用什么实验方法,而在于能否提出一套完善的“认知系统理论”!
 有了一套“认知系统理论”,针对人脑的解剖、剌激反射、脑电探测等就不再是“盲目的”和“不知所云”。而是有目的,有方向的“有的放失”。这个“理论”不仅能对已有实验结论作出明确解释,还能有效地指导各种实验的顺利进行。这个“理论”犹如化学周期表一样不仅可指导各种化学实验的进行,也能对各种化学实验结论作出合理解释。


 主要参考文献:

 [1]、万选才、杨天祝、徐承涛主编:《现代神经生物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出版 1999年 导论 5-6页。[4]  515-518页
 [2]、陆纯惠 主编:《生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1985年 75-76页
[3]、(奥)弗洛伊德 箸,高觉敷 译:《精神分析引论》商务印书馆出版 1997年 64-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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