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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赶考——从童生到进士(明清科举制度)

 诸城郭氏图书馆 2015-09-14



        一路赶考——从童生到进士(明清科举制度)



                                  一路赶考——从童生到进士

   
       明清时代,官吏出身有正途、异途(又叫杂途)之分。经过科举考试录取的举人、进士谓之科甲出身,(注1)与岁贡、恩贡、拔贡、副贡、优贡,恩监、优监、荫生均为正途。若由捐纳(如例贡、例监)、荐举等途径得官的,称为异途出身。读书人多以正途出身为荣。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指出,科甲出身至进士为止。(注2)科举时代,要想成为进士(此指文进士,下同),必须通过好几个层次的考试。清代的科举制度是历代科举制度的集大成者,下面就清代由文童到文进士的一般情况、基本历程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一、童生考生员——童试

       在蒙学、社学(注3)读书及肄业后尚未取得生员(俗称秀才)身份的人,不论年龄大小,一概称为童生。童生亦名儒童、儒生、俊秀。相对武童而言,则称文童。有十几岁的少年,也有五、六十岁的老者。

       由童生变为生员,要通过童试(注4)。它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

       第一阶段为县试。县试是由县级衙门(包括散州和散厅)主持的考试。多在二月举行。

       除了“贱民”(倡优、皂隶等)以外的所有本县男性读书人都有资格报名。报名时要填写姓名、籍贯、年貌(年龄、相貌相貌包括皮肤黑黄白、脸型长圆方、身材长中短、胡须有无及长短稠稀和其他主要体貌特征,以防止顶冒代考)、三代履历。还要与共同赴考的五人签定互相作保的文书(称互结),再加上一名本县廪生(廪膳生员)自愿作担保(称为甘结),证明考生确为本县籍贯、身家清白、未居父母之丧,才可以参加考试。如果假冒籍贯、隐瞒贱民身份或居丧不报,本人及互结、甘结人都要受到处罚。

       经过四、五场考试(一日一场,每场都选拔淘汰,被选中者称为出圈或出号),合格者的名单送县儒学署备案,证明已获得府试资格。县试第一名曰县案首。

       第二阶段为府试,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的考试。府试在府城举行,时间多在四月间。每次考一府之中的三、四个县。考试情形与县考略同。府试合格者准参加院试。府试第一名称为“府案首”。

       第三阶段为院试(也叫道试)。院试是由朝廷派出的提督学政主持的考试。地点一般也是在府城。

       参加院试的每个考生要各加一名廪生作保。考试两场,一正试,一复试。正试两文一诗,复试一文一诗,并默写《圣谕广训》百余字。院试第一名为“院案首”。

       院试录取后就正式成为了生员。一般按成绩分配到府、州、县官学就学(称“入学”、“入泮”、“游庠”、“采芹”等)。

       成为生员之后,还要参加多种考试。其中由各学区学政主持的岁、科两试至关重要(参看《明清时期的生员、贡生与监生》)。一般情况下,生员在考举人前要经过科试取得报考的资格。(注5)

    二、生员考举人——乡试

       乡试以省区为单位,由皇帝临时钦派主考官、副主考官主持。生员参加乡试正式录取后即成为举人(俗称“孝廉”,往往自称“乡进士”)。中举也称“登贤书”(注6)。每一考区的第一名称作“解元”。

       乡试三年一次,于子、卯、午、酉年八月举行(故称乡试为秋闱)。初九日为第一场,十二日为第二场,十五日为第三场。每场均是先一日点名放入,后一日放出。

       乡试在各省省城举行。“试士之所曰贡院,士子席舍曰号房,拨军守之曰号军。试官入闱封钥,内外门隔以帘。在外提调、监试等曰外帘官,在内主考、同考曰内帘官。亦有内监试,司纠察,不与衡文事。以大员总摄场务,乡试曰监临。顺天以府尹,各省初以巡按御史,巡按裁,巡抚为之。”(注7)试场对士子的约束防范极严,屡有整肃场规的严谕。

       为防止交通关节,士子所交的墨卷,当场弥封,然后由专人用朱笔誊录,曰朱卷,呈考官审阅。考官批示用墨笔,同考用蓝笔。举人的试卷由学政限期送往礼部磨勘。(注8)从九卿、翰林院、詹事府、六科给事中、监察御史中挑选磨勘官,对举人试卷逐一进行审查,如发现文体不正、文不对题或有作弊行为,将被革去举人名号;其他有不合规定者,罚停会试一至三科。主考、同考等官也将视情节轻重受到不同处分。

       乡试取中名额的数量,根据各地文风高下、人口多寡、丁赋重轻而多少不一。

       在正榜举人录取后往往还录取副榜。录取对象是文理优秀但限于名额而未能录取为举人者。各省亦均有定额,由六名至二十名不等。康熙初曾一度停止副榜,后又恢复。康熙十一年(1672)规定各直省每取举人五名,即取副榜一名,成为定制。举人可以参加次年二三月举行的会试。副榜可进国子监肄业,享受贡生待遇。雍正四年(1726)曾开特例,凡两次取中副榜者,可享受举人待遇,参加会试。

    三、举人考贡士——会试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在京师举行的全国性考试(因其由礼部主办,故称为“礼闱”),在丑、辰、未、戌年(即乡试的第二年)的春季举行(故称会试为“春闱”)。清初,会试在二月举行。乾隆年间,改会试在三月,殿试在四月,遂为常例。

       会试初九日为首场,十二日为第二场,十五日为第三场。均是先一日领卷入场,后一日交卷出场,每场计三日。会试各场的内容、文字的限制等,与乡试大体相同。

       会试中式无定额,顺治三年丙戌科会试,取中四百名。以后历科中额或百余名,或二三百名不等。最多的是雍正八年(1730)庚戌科,取四百零六名。最少的是乾隆五十四年(1789)己酉科,取九十六名。录取方法亦有变化。会试按省区分配录取名额。由礼部向皇帝请示。自乾隆朝起,历代皇帝实录中均有关于各省区“会试中额”的记录。

       举人参加会试录取后即成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最初举人参加会试并无什么特别的限制。顺治十五年(戊戌,1658),因上年丁酉科顺天、江南乡试舞弊,顺治帝对两地该科举人亲加复试,罚停会试甚至除名者二十二名。此后,举人在参加会试前还得参加一场“复试”。康熙、乾隆时都曾举行过对举人的复试,但不成定制。“乾隆间,或命各省督、抚、学政于乡试榜后复试,或专复试江苏、安徽、江西、浙江、广东、山西六省丙午前三科俊秀贡监中式者”,(注9)“至嘉庆初,遂著为令。道光二十三年,定制,各省举人,一体至京复试,非经复试,不许会试。以事延误,于下三科补行。除丁忧展限外,讬故不到,以规避论,永停会试与赴部铨选。”(注10)

    四、贡士考进士——殿试

       殿试(廷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对贡士的考试,是考取进士的最后一道坎。

       举人参加会试中式后,如不参加殿试,还只是贡士,并无进士的身份、资格。有的贡士,因为某种原因延后一二科参加殿试,其成为进士的时间也就随之推后了。本书所录杨中龙、杨国璋两位就都是上一科成贡士,后一科才成为进士的。有的贡士因故一直未参加殿试,便始终与进士身份无缘。例如,“顺治九年会元广东南海县程可则、清代古文运动大家方苞,他们均已会试中式,但后来没能补应殿试,因此毕生也未能成为进士,在各种进士类书中都找不到他们的名字。”(注11)

       最初会试中式就等于中了进士,或者说贡士也就是进士。因为殿试只是对考试者分别等第而已。康熙五十一年(壬辰,1712),顺天解元查为仁以考试传递事觉而逃逸,康熙帝怀疑新进士有代倩中式者,乃亲加复试,黜退五人。此后,贡士参加殿试前便往往要先参加一场复试。雍正、乾隆年间亦有过复试,至嘉庆初着为令。复试一般于贡士发榜后数日进行。试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即日交卷。复试列一、二、三等者,准予参加殿试。名列四等的要罚停一至三科的殿试。

       殿试考时务策一道。一般询问三、四件国家大政,让应试者回答。

       考前皇帝选定若干名殿试读卷官,考试时皇帝提出策问题目。考试后由殿试读卷官将评选出的前十名的考卷进呈,由皇帝决定其名次。其他考生的名次则由殿试读卷官确定报皇帝认可。经过了殿试,贡士便成了进士。

       进士分为三甲,一甲限三名,依次为状元(也叫“殿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称“传胪”(明代时三甲第一名也可称“传胪”)。“一甲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进士授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官有差。”(注12)

       “清代举子取得进士身份后,一甲进士立即授予官职:一名状元授予翰林院修撰,二名榜眼、三名探花授予翰林院编修。其他新进士并不能直接授官,他们还必须参加一次朝考才能授予官职。新进士参加的朝考在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传胪后三日举行,地点在保和殿。朝考试题由翰林院开写前三科题目进呈,恭请钦命论、疏、诗题目各一道,于试日清晨颁发进士等,或诸题全抅,或作一、二艺,听其各展所能,其诗题只赋一律,毋许违例多作。这次朝考试卷由皇帝钦派的阅卷大臣拟定一、二、三等进呈,由皇帝再作定夺。这次朝考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新进士授官而设。主要按照殿试、朝考的等第名次等考试成绩,分别不同等级授予不同官职。一是专为简选庶吉士而设,其前列者曰入选,亦曰馆选。通常庶吉士在翰林院教习馆学习三年后,参加散馆考试,成绩优者留翰林为编修、检讨。”(注13)

       上述乡试、会试、殿试的时间,均属所谓“正科”的常规、常例。当皇帝登基或遇其所认为有特别重要的喜庆之事时,往往增开所谓“恩科”,于是往往会打破常规。例如,乾隆十六年,“恭逢圣母皇太后六旬万寿”,于是在次年“举行万寿恩科”。乾隆十七年是壬申年,本不属乡试或会试开考的年份,却在同一年内先后举行乡、会试(乡试外省于二月举行,顺天在三月举行;会试与殿试先后于八月、九月进行)。这可说是特例中的特例(大埔茶阳梅林人陈应联就是在这一年连捷成进士)。正科与恩科相撞时,正科则提前或推后一年举行,也有正科、恩科合并的。也有因为其他原因而打破乡、会试常规的,但相对较少。


 
        恩、拔、副、岁、优贡生三斤,廪生捐贡二斤半,例贡二斤,廪生两斤,增生一斤半,文武庠生一斤,监生一斤,乡宾一斤(本身有爵另给爵胙)。



    注:

    1.进士属甲科、甲榜;举人属乙科、乙榜。

    2.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三章:“凡科举中之五贡、举人、进士,皆谓之出身,而以进士为止,类于今之学位。官职有升转,而由考试得来之出身,终身带有,不可移易。”

    3.蒙学:又称村学,属民间自办学校。社学:又称公学,设于乡镇,属民办官管,即纳入官学管理体制之中。

    4.以童生的身份参加的考试,故称“童试”

    5.顺治十五年起曾一度停直省科试,至康熙十二年恢复。

    6.贤书:本指举荐贤能者的名册。后即以“登贤书”借称中举人

    7、9、10、12.见《清史稿·选举志三》

    8.磨勘:作为科举考试之专用语,指对乡、会试试卷进行复核。

    11.毛晓阳:《〈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进士籍贯刊误述论》,载《中国文化研究》2005年03期

    13.见蒋金星《清代一甲进士入选翰林院庶吉士是否需经朝考》一文(作者时为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教授)。见北京市东城区图书馆“科举辑萃”网站之“科举论文”。


    说明:本文收入《大埔进士录》作为“附录二”,题目改为“从文童到文进士的基本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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