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寺】(sì) “寺”,会意字,从土,从寸。 “土”为土地、土壤,表示处所、场所;“寸”小篆为分寸、尺寸,此处寓含法度、权限之意。“土”“寸”为“寺”,可解为遵守法度或依照权限行事之所,即古代的官署。《说文·寸部》:“寺,廷也。有法度者也。”本义指朝廷施行法度的地方。“寺”从土,从寸,又可理解为:面积有限的处所;是戒规森严之所;是万丈红尘中独有的清静寸土;以一寸真诚之心入此寸土;寸土内之人与入此寸土之人皆要守相应之规。因此“寺”又是修行之所,是寺院、寺庙,有寺规、寺律。 土具有宽厚、忠诚、奉献的品德。“土”在“寸”上,表示具有土德的寸心,即宽厚之心、忠诚之心、奉献之心。在“有法度”的朝廷里,官员要具备这些德行服务朝廷和百姓。在寺庙里清修的人们,也是为了获得这种土德之心。“土”的古字形与“士”同,“士”与“土”相通。“寺”可解为从士,从寸。“士”是对人的美称。“寺”中之士为守律、自律、循规蹈矩,有德有行之贤士;是悟透寸心、度人向善、修行有素的高僧。故以“寺”代修行之所。 “寺”的金文上从“止(之)”,表示落脚之地;下从“又(手)”,表示以手待侍。整体表示站在那里听侯使唤操持杂务之意。篆文将“手”改为“寸”,仍取此意。隶变后楷书写作“寺”。若将“止”视为停,“寺”则为止于法度之意,说明了官署官员要秉公执法;修行之人要守寺内之规。 在古代,“寺”字和“持”字相通,“寺”是“持”的本字。“寺”是掌管某某事务的官署,本身就有掌握、把持的意思。所以主持一个佛寺的和尚或主持一个道观的道士叫做“住持”,就是住在寺院里,一“手”掌握此“寺”的人。由于人主持操办某项事务需要付出实际行动,所以后来人们在“寺”的左面加上了一个表示动作的“手”字作为形旁,构成“持”字。现代汉语中,“寺”不再表示掌握、操持的意思了。 “寺”最初的意义为官署。《一切经音义》解释为:“寺,治也,官舍也。”《广韵》:“寺者,司也。官之所止有九寺。” 自汉代开始,官员按等级分为三公九卿,三公所在之地为“府”,九卿所在之所就是“寺”了。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唐宋以后,各代虽有所改动,具体的职权范围也有所变化,但基本的官制形式沿袭下来。如隋唐时有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等。寺作为中央行政机关,分掌具体行政事务,如祭祀、礼仪、军事、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等。所以官止于九寺,司九卿之职,行九卿之礼,各归其属,不可逾矩,中规中矩,有法有度。“寺卿”是九寺大卿的简称;“寺丞” 指官署中的佐吏。 佛教传入中国后,因被统治者作为巩固统治的有利工具,所以一开始就与政治联系在一起。因此其庙宇场所也以“寺”称之。如“白马寺”是中国的第一个佛寺,于东汉时期由朝廷官方建置,专门负责有关佛教传播的事宜。 如接待外来传教的高僧,供其翻译佛经、讲说佛法、传授弟子之用。由此,“寺”就有了庙宇的意思。除了佛教之外,世界上的其他宗教也有专门供教徒礼拜讲经的场所。由此,“寺”引申为某些宗教供礼拜、讲经的处所,如礼拜寺、清真寺、摩尼寺都是伊斯兰教礼拜讲经的地方。 “寺”是“持”的本字;“寺”是“寺”的异体字。寺,金文(之,止,不动)(“又”的变形,表示持握),表示主持、维护、控制。有的金文将“又”写成“寸”。繁体金文加“口”(邑),表示辅佐中央朝廷主持和维护地方管理的官员在都城聚集的地方。有的繁体金文加“邑”(都邑),表示“寺”是设在都城供官员暂住的大型建筑。秦代前后称都城接待地方官员的地方为“寺”;汉代开始亦将接待西来高僧的地方称为“寺”。篆文承续简体金文的字形。造字本义:名词,设在都城、供主政地方的大官要员暂住的大型建筑。隶书误将篆文字形中的“止”写成“土”,将篆文字形中的“寸”写成。当“寺”的“主持、维护”的本义消失后,篆文加“手”另造“持”代替。当“寺”的建筑本义消失后,篆文则再加“门”(借代建筑)另造“寺”代替,强调“寺”与建筑物的关系。古籍多以“寺”代替“寺”。 附一 文言版《説文解字》: 寺,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之聲。 附二 白话版《说文解字》: 寺,官府、朝廷,即拥有执法权的地方。字形采用“寸”作边旁,采用“之”作声旁。 “寺”的字义引申我评引申线索: 网友总评: 0分 寺、庙、观(guàn) 在上古,这三个字意义有很大差别。"寺"是官署,"庙"是祖庙,"观"是台榭,两汉以后,它们的意义有了演变:"庙"指供奉神的一般庙宇,"寺"是供奉佛的佛教建筑,"观"是供奉仙的道教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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