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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照后证”所遇问题及对策建议

 初心阅读室 2015-10-16

  “先照后证”是国务院推行的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的重要举措。以笔者所在地为例,自8月份国务院首批36项、省政府首批78项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项目公布实施以来,太仓市已有64户市场主体完成“先照后证”的设立登记,涉及到卫生、交通、港口、住建、质监、农林共六项后置许可,成为改革后第一批受益的企业。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先照后证”在改革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社会公众认知普遍有误。不管是企业还是普通公众对“先照后证”改革的认知普遍存在两种错误观念:一种错误观念为,办理营业执照即可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再办理后置审批已无所谓;另一种错误观念为,此项改革“换汤不换药”,效果不大。部分企业及公众认为需要的审批事项仍然要办理审批手续,并没有精减办事流程,对企业的经营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部门协同配合稍显不足。实施“先照后证”改革的涉及面广,需要市政府及交通、经信委、质监、安监、卫生、城管、住建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才能确保改革顺利实施。从现在推进情况看,由于缺乏改革推进领导小组,缺乏统一的领导协调推进,导致改革还停留在各部门自行推进上,没有形成统筹推进的良好工作态势。

  监管部门理念仍然滞后。根据国办发〔2014〕7号、苏政办发〔2014〕65号文件的精神,实施“先照后证”改革要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依法监管,并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履行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但从现在的情况看,各个部门对文件确定的监管责任划分知道不多、了解不深、理解不透。如对无证无照监管责任的划分,文件给出了非常详细的监管责任划分,但很多政府部门未转变监管理念,错误认为涉及审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为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针对存在问题,应有应对之策。

  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可通过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各地落实改革的配套方案,明确各个部门的改革推进任务,协调各个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统筹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制订改革培训计划。分批召开先照后证改革内容培训会,可邀请省权威人士向各个部门负责人及具体许可人员、监管人员讲解,及时提升其对监管责任变化等方面的认识,确保改革各项举措最终落地生根。

  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可通过缩短审批时限、精减审批流程、提升办事效率等方面提升审批效能,在最短时间内让企业办理到许可事项,让企业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明确部门监管职责。上级政府应及时出台文件,落实监管责任,对各个部门涉及变化的监管责任予以明确,将详细的监管责任菜单式分解到各个部门,确保各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行使权力,防止部门之间因责任不明确导致监管盲区。

□匡 云 王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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