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 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冀政(2014)88号 一、落实审批事项改革要求 (二)、----。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栏后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字样,--- 二、明确监管责任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经营事项涉及审批的,由审批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并依法--------。 (六)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跟进监管。 2014年8月28日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国发〔201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二)基本原则。 职责法定。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厘清各部门市场监管职责,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厘清市场监管职责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六)明确市场监管责任。 法律法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严格依法执行。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或规定不明确的,工商部门、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有专门执法力量的,由其牵头负责查处;没有专门执法力量或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骨干作用,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法提请工商部门牵头共同予以查处。工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这一原则并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市场监管部门及监管职责,作出具体规定,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无缝衔接。积极支持已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件的地方继续探索。 2015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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