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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TPP内容摘要的解读

 昵称22998329 2015-11-02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告知)


对TPP内容摘要的解读

文/苏庆义

苏庆义: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联系方式:mathe_sqy@163.com


说明:本期推送的四篇文章都是关于TPP的。这四篇文章看似有些过时,实际上都是在TPP刚达成时就写出来的。因为各种原因,尚没有正式发表。在此推出,以飨读者。


由于采取闭门谈判的方式,美国、日本、加拿大等12国达成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一直没有公布完整的协定内容。目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网站只公布了TPP协定的内容摘要,摘要显示TPP包括三十章的内容。英文的内容摘要公布后,国内有媒体和社会团体将其翻译成中文,以便更多国内民众了解。10月13日,商务部国际司也发布了TPP内容摘要的中文版,被视为TPP内容摘要的官方翻译。笔者拟根据商务部国际司的翻译版本对TPP内容摘要做一个简要的解读。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发布的内容摘要虽然有助于理解TPP条款,但是参考价值依然有限。TPP内容摘要主要是告诉我们包含哪些大体内容,以及对这些内容的简要描述。其中的许多细节无法获取,从而既不能深入地了解TPP所谓的“高标准”具体高在何处,也不能真实地评估TPP对中国的影响。比如,第二章“货物贸易”指出部分产品将拥有较长的降税期,但是并未说明哪些产品以及降税的时间进度,因此很难理清楚对中国外贸造成的影响。同样,第三章的“纺织品和服装”并没有说明哪些敏感产品拥有较长的过渡期,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没有列明“短缺清单”,因此我们不知道允许使用非缔约方供应的特定纱线和纤维织物作为原材料的范围,从而无法评估对中国纺织和服装出口的影响。而第四章“原产地规则”详细内容的缺失使我们很难了解对中国出口造成的转移效应。其他许多章节内容也是如此,因此,不应对内容摘要进行过分解读。


其次,可以将三十章的内容划分为四大类:世界贸易组织(WTO)多边框架内已有的内容、现有各类协定已经存在的内容、不需过多关注的内容、出现的新内容等。WTO多边框架已有的内容是指WTO已经涉及的内容,包括第二章“货物贸易”、第三章“纺织品和服装”、第四章“原产地规则”、第五章“海关管理与贸易便利化”、第六章“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第七章“技术性贸易壁垒”、第八章“贸易救济”、第十八章“知识产权”、第二十八章“争端解决”等,这些内容也是绝大部分区域贸易协定谈判的内容。现有各类协定已经存在的内容又可以细分为三类:诸边协定涉及的内容、双边投资协定(BIT)的内容、一些区域贸易协定涉及的内容等。诸边协定包括服务贸易协定(TiSA)、政府采购协定(GPA)、信息技术协定(ITA)等,在WTO框架内进行谈判,但是坚持自愿的原则,随时可以吸纳新成员。TPP协定涉及到的诸边协定是TiSA和GPA,相应的章节是第十章“跨境服务贸易”、第十一章“金融服务”、第十三章“电信”、第十五章“政府采购”。双边投资协定涉及的内容是第九章“投资”。现有一些区域贸易协定已经涉及的内容包括第第十四章“电子商务”、第十六章“竞争政策”、第十九章“劳工”、第二十章“环境”等。有些TPP内容不需要过多关注是因为这些内容要么是协定通常存在的章节,要么是与所有国家的发展都契合的内容,又抑或是一般不会对非协定方产生负面影响的内容,包括第一章“初始条款和总定义”、第十二章“商务人员临时入境”、第二十一章“合作和能力建设”、第二十二章“竞争力和商务便利化”、第二十三章“发展”、第二十五章“监管一致性”、第二十六章“透明度和反腐败”、第二十七章“管理和机制条款”、第二十九章“例外”、第三十章“最终条款”。出现的新内容是指TPP协定中出现的、而现有协定没有的章节,包括第十七章“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第二十四章“中小企业”等。


WTO多边框架内已有的内容中,可以区分为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原产地规则、知识产权、其他等。关税壁垒是指降低货物的进口关税,包括工业品和农产品,会对区域内贸易增长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并对区域外国家贸易造成负面影响。TPP协定降关税的程度和广度都是以往的贸易协定无法比拟的,但是具体的关税减让表尚不得知。非关税壁垒则是指一些贸易便利化措施,也是WTO巴厘一揽子协定中达成的重要内容,其中的海关管理与贸易便利化也符合中国单方面正在推进的改革。“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推进也会促进贸易增长,并涉及到规则的制定。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争端解决则是上述贸易自由化措施的配套内容,只不过具体内容和现存协定有所不同。关于知识产权,实际上WTO已经存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只不过TPP设定了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分歧较大的内容,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更有利于发达国家,这一项内容的达成取决于各方的博弈。目前中国达成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对上述内容均有涉及,只是深度的不同。


TPP协定中的服务贸易、服务业、政府采购等内容也同时包含在TiSA和GPA中,这是未来贸易协定的趋势。传统的贸易自由化主要聚焦于货物贸易,未来随着服务贸易的发展,服务贸易自由化成为趋势。而政府采购实质上也是一种贸易壁垒,涉及到对国内外产品的区别对待,从而政府采购内容有助于促进国际贸易。这两项内容越来越多包含进区域贸易协定,也是目前正在谈判的诸边协定TiSA和GPA的内容。虽然面临许多挑战,但加入这些诸边协定谈判符合中国自身的利益。目前中国已经申请加入TiSA和GPA,但是尚没有被接纳。其中的服务贸易条款则已涵盖在中国已签订的一些区域贸易协定中。TPP协定中的投资条款是未来BIT谈判中的重要内容,旨在保护和促进国际投资。其中绝大部分内容都和中国正在与美国进行的BIT谈判重合,因此中国在投资条款方面不需要有太多担心。区域贸易协定涉及的内容中,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环境是大多数区域贸易协定都已经涉及的内容,但是由于是比较新兴的内容,涉及到规则的制定,TPP协定对这些内容的重视有利于其在未来推广到WTO框架时拥有话语权。这些内容也包含在中国近年来签订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如《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对这三项都有独立的章节。对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挑战性的是劳工条款,这一条款更有利于发达国家。中国目前签订的高标准自贸协定尚没有包含这一相关内容。


不需要对有些内容过多关注,因为这些内容整体而言符合各国的利益,不仅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与投资,还有利于各国自身的发展。如涉及到“合作与能力建设”、“发展”、“透明度和反腐败”等条款,有利于各国加强合作,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增长,同时也对发达国家有利。这些条款相对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当然,这些内容也符合中国自身的利益,TPP达成这些条款对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挑战相对较小。


真正比较新的内容是“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以及“中小企业”,这两个章节相辅相成。国有企业的条款直接将贸易协定内容延伸至国内制度与改革。虽然TPP协定承认各缔约方均有国有企业,但很显然,国有企业越多、越重要、越不规范的国家受到的约束更强。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更加重要和突出,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挑战性更大。而社会主义国家中,中国又是最突出的,因此这一条款对中国的挑战性很大。这一条款的存在导致容易将美国推进TPP谈判误解为是对中国进行围堵和针对中国。短期内,这一条款不会成为未来大多数贸易协定的内容;但是长期而言,很难预测是否会成为大多数区域贸易协定的内容乃至上升到WTO的多边层面。但中国不仅应将其视为挑战,更应视为机遇,作为倒逼自身国企改革的机会。对于符合中国自身改革利益的内容,应该高度重视,一方面有利于自身改革,另一方面也为这一条款成为未来贸易协定的趋势做准备。“中小企业”相关内容是奥巴马力推的内容,主要是为美国利益着想。初步统计,除相关标题外,TPP内容摘要中出现“中小企业”字眼的次数超过15次。由此可见TPP协定对中小企业的重视。对于这一条款,中国应持开放态度。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有利于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也是中国目前改革试图达到的目标之一,所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条款的存在虽然暂时有利于拥有强大中小企业的发达国家,但是,也会为中国未来的国际竞争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综上所述,TPP协定中的内容大多数已经存在现有贸易协定中,只不过具体内容有所差别。对贸易协定外的国家而言,造成直接负面影响(贸易转移效应)的是其中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削减。许多内容也与各国自身的发展利益相符合,在发展水平各异的国家间也容易达成共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具有挑战性的条款是知识产权、服务贸易、政府采购、投资、国有企业、中小企业等。对于中国而言,大多数内容已经包含进已经签订的协定中,有的还存在于已经申请加入的诸边协定。真正对中国具有挑战性的内容是国有企业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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