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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ywellc 2015-11-17
椒江区纪委出台《“五个一”制度》督促各级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
来源:椒江区纪委    发布时间: 2015-11-09 12:41:33

近期,椒江区纪委协助区委出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个一”制度》,明要求,细分工、严纪律,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职责。

一、明要求,强化落实规定动作。《“五个一”制度》要求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在分管范围内至少专题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少主讲一次廉政教育课,至少与分管范围内的同志开展一次廉政谈话,至少开展一个廉政课题调研,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党风廉政专项汇报。并要求把落实“五个一”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列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履职情况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责、民主生活会的必述内容。

二、细分工,明确监管责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廉洁从政、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同级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五个一”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在年底次前将“五个一”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区委及区纪委,同时并反馈给相关单位党组织。

三、严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察局要每年年底前对各单位“五个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对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能落实“五个一”制度的领导干部本人,要予以诫勉谈话;对因未能落实“五个一”制度导致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出现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将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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