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崩漏 崩漏是因肾虚、脾虚、血热、血瘀等导致冲任损伤,不能约制经血所致,以经血非时而下,量多如注者为“崩”,量少淋漓不净者为“漏”, 两者常交替出现为主要表现的月经病。相当于“功能性子宫出血病”。 11.1 诊断依据 11.1.1 经血无周期可循。 11.1.2 经量暴下如注,或漏下不止,或两者交替出现。 11.1.3 须与胎漏、异位妊娠、产后出血、赤带以及癥瘕、外伤引起的阴道出血相鉴别。 11.2 证候分类 11.2.1 血热: 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深红或紫红,质黏稠,夹有少量血块。面赤头晕,烦躁易怒,口干喜饮,便秘尿赤。舌质红,舌苔黄,脉弦数或滑数。 11.2.2 气虚: 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淡质稀。神疲懒言,面色萎黄,动则气促,头晕心悸,纳呆便溏。舌淡胖或边有齿痕,舌苔薄润,脉芤或细无力。 11.2.3 肾阳虚: 经血量多,或淋漓不净,色淡质稀。精神不振,面色晦暗,肢冷畏寒,腰膝酸软,小便清长。舌暗,舌苔薄润,脉沉细无力,尺部尤弱。 11.2.4 肾阴虚: 经血时少时多,色鲜红。头晕耳鸣,五心烦热,夜寐不安。舌质红或有裂纹,少苔或无苔,脉细数。 11.2.5 血瘀: 经漏淋漓不绝,或骤然暴下,或停闭日久又突然下血色暗或黑, 夹有瘀块,小腹疼痛,块下痛减。舌紫暗或边有瘀斑,脉沉涩或弦紧。 11.3 治疗方案 11.3.1 辨证施治 11.3.1.1 血热证: 清热凉血,止血调经,方如清热固经汤加减。 11.3.1.2 气虚证: 补气摄血,养血调经,方如固本止崩汤加减。 11.3.1.3 肾阳虚证: 温肾固冲,止血调经,方如右归丸加减。 11.3.1.4 肾阴虚证: 滋肾养阴,止血调经,方如左归丸合二至丸加减。 11.3.1.5 血瘀证: 活血化瘀,止血调经,方如红花桃仁煎合失笑散加减。 11.3.2 其他疗法 11.3.2.1 中成药: 根据病情可选用固经丸、云南白药、二至丸等。 11.3.2.2 针灸: 取断红穴(第2,3掌骨间,掌指关节下1寸),先针后灸,留针20分钟。 11.3.2.3 诊断性刮宫术: 用于出血不止或要求明确诊断者。 11.4 注意事项 11.4.1 并发症处理: 失血亡阳虚脱者即用参附注射液或参麦注射液等,必要时输血补充血容量。积极采取有效止血措施,尽快止血,补充适量铁剂。 11.4.2 出血期间必要时应卧床休息,不宜涉水淋雨,避免过度劳倦,严禁房事与坐浴。注意外阴卫生。饮食易消化,富含营养与铁质,忌辛辣生冷食物。 11.4.3 及时记录出血的期、量、色、质及症情变化。暴崩不止者及时观察血脱亡阳之先兆或证候,以利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定期作血常规检查并除外因凝血因子障碍所引起的出血。 11.4.4 出血多、时间长者可酌情使用止血剂或小剂量宫缩剂。病情重者,视情况酌情使用性激素治疗,但应严格掌握适应证与禁忌证。 11.5 疗效评定 11.5.1 治愈: 经量、经期、周期恢复正常,能维持3个月经周期以上。或更年期妇女血止绝经者。 11.5.2 好转: 经量、经期、周期虽恢复正常, 但不能维持 3 个月经周期。或经量减少, 或经期缩短。 11.5.3 未愈: 阴道出血无变化。 11.6 病名注释 本病证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第14 条,第9款;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第1.3条,第10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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