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闭经 闭经是因肝肾不足,气血亏虚,阴虚血燥,血海空虚,或因痨虫侵及胞宫,或气滞血瘀,痰湿阻滞冲任等所致,以女子年逾16 周岁月经尚未初潮,或已行经非怀孕而又中断达6 个月以上为主要表现的月经病。 8.1 诊断依据 8.1.1 年龄16周岁以上,第二性征已发育,月经从未来潮者,称“原发性闭经”。 8.1.2 凡月经周期已建立,以后月经停止达6个月以上者,称“继发性闭经”。 8.1.3 除外妊娠、哺乳、绝经等生理因素所致的闭经。 8.1.4 注意因生殖器畸形和先天性疾病所致的闭经。 8.2 证候分类 8.2.1 肾气不足: 年逾16周岁,第二性征已发育,月经未至或来潮后复又闭经者,素体虚弱,腰酸腿软,头晕耳鸣,小便频数。舌淡红,少苔,脉沉细。 8.2.2 气血亏虚: 月经逐渐后延,量少,经色淡而质薄,继而停闭不行,面色不荣,头晕目眩,心悸气短,神疲乏力或食欲不振,毛发不泽或脱落。舌胖、边有齿痕,舌苔薄,脉细无力。 8.2.3 阴虚内热: 月经先多后少渐至停闭,五心烦热,颧红升火,潮热盗汗,口干舌燥。舌质红有裂纹,少苔,脉细数。 8.2.4 气滞血瘀: 月经数月不行,精神抑郁,烦躁易怒,胸胁胀满,少腹胀痛或拒按。舌紫暗,边有瘀点,舌苔薄,脉沉涩或沉弦。 8.2.5 痰湿阻滞: 月经停闭,形体肥胖,神疲嗜睡,头晕目眩,胸闷泛恶多痰,带下量多色白。舌苔白腻,脉濡或滑。 8.2.6 血寒凝滞: 经闭不行,小腹冷痛,得热痛减,四肢欠温,大便不实。舌苔白,脉沉紧。 8.3 治疗方案 8.3.1 辨证施治 8.3.1.1 肾气不足证: 益肾调经补气,方如归肾丸加减。 8.3.1.2 气血亏虚证: 补气养血调经,方如人参养荣汤加减。 8.3.1.3 阴虚内热证: 养阴清热调经,方如一阴煎加减。 8.3.1.4 气滞血瘀证: 行气化瘀调经,方如血府逐瘀汤加减。 8.3.1.5 痰湿阻滞证: 化痰利湿调经,方如苍附导痰丸合佛手散加减。 8.3.1.6 血寒凝滞证: 温经散寒调经,方如温经汤加减。 8.3.2 其他疗法 8.3.2.1 中成药: 根据病情可选用金匮肾气丸、十全大补丸、乌鸡白凤丸、四制香附丸、大补阴丸、礞石滚痰丸、大黄 虫丸等。 8.3.2.2 针灸: 取关元、中极、子宫、三阴交等穴,平补平泻手法, 月经第14日起, 连续治疗3 ~5日。 8.4 注意事项 8.4.1 对闭经者,应明确病因,需选择性作妇科检查、实验室检查,以及诊刮、B超、蝶鞍X线摄片、子宫造影等。进一步明确,是属下丘脑中枢性闭经、垂体性闭经、卵巢性闭经、子宫性闭经,还是由肾上腺、甲状腺等疾 病引起的闭经。 8.4.2 必要时作中西医综合治疗,加用性激素、克罗米酚等周期治疗或促排卵治疗。 8.4.3 闭经治疗难度较大,非短期内所能奏效,容易反复。 8.5 疗效评定 8.5.1 治愈: 月经来潮,持续3个月经周期正常行经。 8.5.2 好转: 月经恢复来潮,但月经周期未正常。 8.5.3 未愈: 月经仍未来潮。 8.6 病名注释 本病证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第14 条,第8款;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第1.3条,第9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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