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走出滥情的泥淖,走向理性的清明 ——2015年高考作文命题综评

 心上耕田 2015-12-01
  
命题的人本关怀与写作的内省追求
  高考作文30多年,从生硬的政治响应,到抽象的道德说教与玄虚的哲理阐释,再逐步聚焦于具体的人文思考,命题的价值取向呈现出三个明显的历史段落,而其走向越来越清晰:人本关怀和思维考量的权重越来越大。
  传统写作是政治话语或道德话语的天下,修齐治平,诚意正心,或为君王献策,或代圣人立言,个人的话语空间极为有限。在此传统的熏染之下,我国的高考命题基本上是道德说教与哲理玄思的一统天下,市面上流行的优秀作文,大多是些聪明讨巧的应制之作,颇有《菜根谭》《呻吟语》《增广贤文》的遗风。归根到底,不过是孔孟、老庄、佛禅的现代版。
请看2005年的湖北省高考作文题:
  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
  以上是王国维《人间词话》中的一则文字,论述了诗人观察和表现宇宙人生的态度和方法。其实,这则文字所含的思想,对我们为文、处事、做人以及观赏自然、认识社会,都有启发。
  对于生死、穷达、出入、进退、得失,绝大多数考生都是一肚子的隔膜。他们能做的,只能是空谈。教学意义上的写作活动,若不能切入学生的人生思考与现实的生命体验,至少它的育人价值是值得怀疑的。
  可喜的是,近几年来情况正在转变——抽象、玄虚的命题明显减少了。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苗头。比如2009年江西卷的“兽首拍卖”。
  这不是我欣赏的题目,但其独到的用心却让人欣喜。蔡铭超究竟是“恶意破坏规则”,还是一雪国耻的“民族英雄”?能够讨论这个问题,本身就反映了社会的开明。将考生带入如此尖锐的观念冲突中,就是要引导他们用开放的眼光与理性的态度,来思考爱国主义与民族义愤的现代内涵。这样的写作,仅靠宏大的爱国高论和非理性的爱国逻辑,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如果说曾经的江西卷尚是“一枝独秀”,那么,2015年的高考作文命题则在整体上呈现出关注具体问题、关注现实人生的势头。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分量最重的全国卷带了一个好头。
  不妨比较一下2012年的北京卷与2015年的全国卷。
  老计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恪尽职守,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劳模典范,在浮躁喧嚣的今天,也是货真价实的英雄。对老计,我们充满了感激与敬重;但将老计作为一个写作话题,留给考生的表达空间就非常有限了。除了讴歌和赞颂,他们还能说什么呢?假如有考生说,我敬重老计的劳动与付出,但我不想走老计的路,这会不会被看作不恭和亵渎呢?十八九岁的孩子,有多少人能真正理解老计的价值?有几个人能与老计产生精神上的共鸣?万一一面歌功颂德,一面不以为然,这命题岂不是为考生设置了一个心理与道德的陷阱?
  2015年的全国课标甲卷,立意则如春风拂面:
 当代风采人物评选活动已产生最后三名候选人:大李,笃学敏思,矢志创新,为破解生命科学之谜作出重大贡献,率领团队一举跻身国际学术最前沿。老王,爱岗敬业,练就一手绝活,变普通技术为完美艺术,走出一条从职高生到焊接大师的“大国工匠”之路。小刘,酷爱摄影,跋山涉水捕捉世间美景,他的博客赢得网友一片赞叹:“你带我们品味大千世界”“你帮我们留住美丽乡愁”。
  这三人中,你认为谁更具风采?请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作文,体现你的思考、权衡与选择。
  这三个人职业不同,成就各异,人生取向也不相同,但都是响当当的“风采人物”。有人质疑,既然都是“风采人物”,还有什么值得“思考、权衡和选择”的呢?显然,质疑者忽视了个体的认知差异和选择权利。每一个成功者、每一个高尚者都值得敬仰,但我们不一定愿意认同和效仿,就像上文中的老计。这就是人的复杂性、个体的多样性和社会的多元性。承认每个个体的价值和权利,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文精神。命题特别强调“思考、权衡和选择”,鲜明地体现了命题者高远的用意与良苦的用心——“思考、权衡和选择”的过程,就是一次与风采人物对话的过程,也因此而成为一次自我审视和省察的过程。
  与此异曲同工,但略显幼稚的,是北京卷大作文①,要求以“假如我与心中的英雄生活一天”为题,写一篇记叙文。为了避免生硬的说教和空洞的议论,命题从内容与文体上作了限定:虚拟与英雄人物生活一天。只有对“英雄”的行迹有充分的了解,对英雄的精神有一定的理解,才能写出这一天的“生活”,写出英雄的精气神。命题特别强调“他们也不乏儿女情长,有普通人一样的对美好生活的眷恋”,这就要求你写的是一个具体的、活生生的人,而非某种精神与道义上的抽象符号。表面看,写的是英雄,写的是英雄的某些品格或精神;但因作者与英雄构成了一种虚拟的对话关系,实际上写的是作者自己。对英雄的理解,折射的是作者对自我的理解与期许,在写作上必然导向考生的内省和自视。
  这让我想到2008年美国芝加哥大学的入学作文试题:
  想象你是某两个著名人物的后代,谁是你的父母呢?他们将什么样的素质传给了你?
  这个命题希望将历史、人物、知识等因素聚合在一起。为什么要选择这两个人而不是那两个人做父母呢?显然,考查的是写作者自身的价值观,以及对自我价值观的解释。
  谈的是别人的事,说的却是自己的心,这就是我所理解的人本关怀。在我看来,那些用群体的价值替代个体的意义,将个体的声音淹没在群体大合唱中的所谓人本关怀,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以人为本。人,只有具体的人,一个一个活生生的人,才是人文关怀的终极对象。当代人文主义的核心,就是弘扬个体的独立与自主,个体的自由与尊严,个体的劳动与创造,这就是人文精神的时代内涵。
  抽象的道德说教和哲理宏论,其实已经先在地架空了主体的思维,挤占了主体的思维空间,抹杀了主体精神的意义。相反,命题的人本关怀,恰恰就在于激活学生的情思,让他们能够自由表达,充分表达,个性表达。考试是被动的,但写作却可能因命题的人本关怀而变得主动。
  无论是日常写作,还是高考写作,写作的主体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学生。他们不是写作机器,不是任人摆布的应试者,他们有自己的情怀,自己的个性,自己与众不同的背景。命题若不能触动他们的个体意识,使得他们的文化积累和思想积淀有重组与表现的可能,让他们在被动的测试中寻觅到主动表达的机会,那么,这个命题在本质上还停留在科举考试的“入彀”水准上。不妨作一个比较。2014年的上海卷是一个关于“自由”的命题:
  你可以选择穿越沙漠的道路和方式,所以你是自由的;你必须穿越这片沙漠,所以你又是不自由的。
  巧合的是,同年的法国高考作文题也与“自由”有关:
  拥有选择权是否就意味着自由?
  上海阅卷组负责人周宏在比较了上海与法国的命题后,这样表达他的看法:“上海卷从材料和写作要求中体现的是‘我要你思辨’,而法国卷是‘我要思辨’;上海题的限制太多,而法国是尽量开放;上海卷的导向很明确,但法国卷却隐去导向。”
  这话说到了根子上。事实上,日常我们把学生当作学习机器,高考时我们把他们当作考试机器,我们呼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但绝大多数时候,学生根本得不到“本”的地位。
  遗憾的是,这样的蛮横在2015年的命题中还能依稀看到。比如湖北卷的作文材料:
  泉水在地下蓄积。一旦有机会,它便骄傲地涌出地面,成为众人瞩目的喷泉,继而汇成溪流,奔向远方。但人们对地下的泉水鲜有关注,其实,正是因为有地下那些默默不语的泉水的不断聚集,才有地上那一股股清泉的不停喷涌。
  这个命题意在阐释量变与质变、积累与飞跃、厚积与薄发的关系。遗憾的是,命题刻意用了一个“但”字,一个“其实”,一个“才”字,抑扬褒贬,尽在其中。结果,将一条肆意奔腾的大河变成了一条狭隘逼仄的小溪,回到了2012年北京卷的老路上——它呼应的不过是“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之类的庸俗哲学,以及“大丈夫能屈能伸”之类的不乏市侩气息的圆滑世故的人生技巧。当然,做个默默无闻的“庸众”,似乎也在命意之中。
  命题脱离社会现实,远离学生实际,不仅立意陈旧,而且命意单调,剥夺了个体反思与省察的可能。
命题的理性化倾向和写作的思辨性考量
  思辨、批判性思维、公共说理……这是近几年命题与写作中的热词,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公共空间正在形成。在过去,因为公共空间与公共生活的缺失,人们常混淆私人领域和公共空间的界限,容易将私人生活的习惯与规则扩展到公共领域,造成了很多错位与乖谬。在高考命题中,比较刺眼的,就是将个体情感公共化,将私人化的情感纳入公共考试的范畴,以冰冷的标准来蹂躏个体的情感。
“抒情”几乎是安徽卷的标识。2007年,他们“提篮春光看妈妈”;2008年,他们“带着感动出发”。无论是“感动”,还是“一篮春光”,都满足了这个时代的“滥情”需要。但不要忘了,情感是私人的、隐秘的,个体间的差异无异于天壤,而且,情感也很难说有好坏、贵贱、是非之别。一旦纳入公共考查的高考,且按相对单一的标准评判分数,问题就来了。以“母爱”为例,人皆有其母,但未必人人都体会过“母爱”。对于孤儿、弃儿这样的群体,这个题目是否太残酷了?倘若某个“弃儿”写“提篮春光看妈妈”,他究竟该怎样着笔呢?他若真实地表达了对“母爱”的另类理解,会否被考官们判为感情不健康呢?进一步追问:考官你又凭什么判断人家的情感是否健康?
  至少,这样的题目对他来说是不公平的。
  为文的最高境界当然是声情并茂,最让人别扭的,就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为文而造情。情感是珍贵的东西,但也是危险的东西,它容易伪装与包装,容易煽动与鼓动,容易沉溺和蛊惑。在人类历史上,不乏个人或者整个民族被邪恶的感情所鼓动而陷入迷狂和疯癫的记录。伪装的、缺乏道德和理性基础的情感,往往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情感贵在一个“真”字,但恰恰在这个“真”字上,我们常常无从判断,无法判断。批阅学生作文,很多老师不太吝惜“感情真挚”这样的评语,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为我们所缺的,就是那双洞穿真伪的“慧眼”。同样,命题若要在感情上做文章,必须慎之又慎。否则,逼迫学生“伪抒情”,“抒伪情”,甚至为文而造假,命题的道德风险就大了。1998年高考作文题为“战胜脆弱”,竟然出现了“一篇‘战胜脆弱’作文,考生们写‘死’了30万人”的奇观。当我们埋怨考生撒谎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该反躬自问,是不是我们的命题出了问题?
  退一步讲,即便考生表达的感情是“真”的,也未必一定是健康、理性、合乎道德、合乎公共利益、应该推崇和奖励的。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有许多自私自利的爱,尤其是父母之爱,有的甚至是相当自私、盲目和狭隘的。教育,就是要引导学生认识这种本能感情的局限,将狭隘的爱转化为大爱与博爱。
  不是说情感不重要,而是说情感不适合纳入公共考试,不适合设置标准答案,不适合作一刀切的阉割。能够通过考试检测的,主要还是一些公共知识与公共逻辑。
  2015年的高考作文命题有两个与亲情相关。一个是全国课标乙卷女儿举报父亲,另一个是重庆卷残疾母亲的乘车遭遇。这两个题目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似乎否定和差评居多。但在我看来,这是两个可圈可点的命题,直到今天,我依然一如既往地肯定它们。我不得不说,它们让我眼前一亮。
  命题设置的冲突是尖锐的,它的价值恰恰在于将私人化的情感置于公共的社会空间,但又超越了私人情感的局限,引导考生审视“私情”与“公理”的矛盾。父为子隐,子为父隐,“隐”有着天然的合理性,它发乎人性,合乎人情。但同时,“隐”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建设又有着天然的破坏性。尽管传统中国鼓吹“以孝治天下”,鼓吹“父子相隐”,依然消弭不了“隐”在伦理与法律上的尖锐矛盾。《史记》就记载有这样的故事:石奢父亲杀人犯法,石奢陷入了忠孝不能两全、情法不能兼顾的境地。他先放走父亲以尽孝心,再拔剑自刎来表白忠心,用性命实践了“父子相隐”的德行。足见冲突之尖锐,结果之酷烈。
  或许意识到了“隐”的复杂性,命题者在措辞时几乎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小心翼翼,战战兢兢,避免将问题简单化,避免伦理上和法律上的误导。首先,事情发生在“高速路”上,这是公共空间,遵循的应该是国家法律和公共规则;其次,小陈是在父亲“屡劝不改”“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举报的,而且是通过“微博私信”举报的,保护了父亲的名誉和脸面。换句话说,小陈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借助公共权力的干预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了公共安全和利益。
  小陈的行为有悖于传统意义上的孝道,但也与我们厌恶的忤逆与叛卖不同。有人说小陈是“大义灭亲”,其实谈不上“灭”,只是一场“兵谏”而已。这样的行为有人质疑,有人赞叹,并不奇怪。事实上,无论是赞叹还是质疑,都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行为本身有其复杂性,很难用道德高调或者法律准则“一言以蔽之”。作家梁晓声评论说,“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没有争论的价值,而出题人意在引导争议性,明显是脑子进水。”对于梁晓声先生的断言,我不能认同。恰恰相反,不是命题人要“引导争议性”,故意挑起争端,而是这个问题在今天的中国依然存在着巨大的“争议性”。只要看看网友们对小陈的评点和随后发生的人肉事件,就不难理解这个问题的复杂性,这不是一句“脑子进水”就可以盖棺论定的。高考命题敢于直面这样的社会焦点,这是需要勇气和智慧的。
  重庆卷的命题在措辞上同样字斟句酌。表面看是乘客们缺乏人情味,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一开始小男孩请求司机“等一等他妈妈”,大家并无怨言;过了一分钟,其母还未上车,大家才开始抱怨;而当乘客们发现这位母亲“腿有残疾”后,又“都沉默了”。可见,乘客们也有爱心,有同情心,有自责与自省之心。残疾人应该得到尊重和优待,乘客们也尽到了道义上的责任。在这个问题上,大家都没错,但都觉得别扭。我们可以责怪乘客们太性急,一分钟也耐不住。但谁能说这一分钟对他们来说就不是宝贵的呢?根源在于,个体的特殊需求与公众的一般利益之间,在这里产生了冲突。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这里,粗暴的道德审判并无意义。可贵的是,命题人显然并不指望考生作出简单的结论,居高临下地指责人们的自私、无情与冷漠。这里没有什么简单的对错,需要的只是互相理解与宽容,互相帮助和支持,需要的是公共政策与公共事业的改进。命题人看重的,就是这样一个思考与反省的过程。
  这两则材料的设置,稍有不慎,就会引导考生造势煽情,在情感的宣泄中丢弃自我的思考与理性的判断。但命题者通过精心的语词暗示,将写作指向了对“情”与“理”的冷静思考,且预设是开放的、多元的。中国是个人情社会,中国人重情,在乎人际与人伦关系;但在现代社会,在公共领域,我们更需要的是理性与法治,是公共逻辑。这样的认识,只有在冲突与思辨中才能逐渐形成。
  理性化的命题必然导向思辨性的写作。这样的写作,不仅在乎结论,在乎观点,更在乎得出结论的依据和过程,在乎那个思路展开的线路,在乎思路展开的逻辑。上述两个命题,是聚焦于具体问题的思辨;这样的思辨,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思辨;这样的思辨,才是真正的思辨。
  除了这两个题目,上海卷、浙江卷、四川卷和福建卷都以“思辨”为考查的内核。不过,它们聚焦的不是具体的社会现象和现实问题,它们关注的,是抽象概念与范畴的思辨。
  人的心中总有一些坚硬的东西,也有一些柔软的东西。如何对待它们,将关系到能否造就和谐的自我。
  这是上海卷作文题材料。显然,这是个隐喻性的命题。立意的关键,就是赋予“软”和“硬”以明晰的内涵。这一组对举的矛盾概念,给了考生很大的想象空间,比如理性与感性、道德与情感、原则性与灵活性,都可以纳入思考的范畴。其实,“软”与“硬”的辩证关系倒无多大新意,但因为隐喻的理解具有极大的自由度,写作的空间就大了。单独看,算是个不错的命题。
  近些年,上海卷在思辨性写作的探索上,表现出强烈的自觉性与延续性,逐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命题思路。比如2014年关于“自由”的命题,再往前追溯,2013年的“重要的事”与“更重要的事”的关系,2011年的“一切都会过去”与“一切都不会过去”的关系,都可归入此类。这类命题将对立的事物并列,引导考生分析其矛盾与统一的辩证关系。但因为命题回避现实的具体问题,而纠结于抽象的概念,写作很容易演化为哲学原理的演绎,结果将“思辨”搞成了不问青红皂白的一分为二,陷入了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折中论和调和论,大大地淡化和弱化了命题的思想内涵,多数作文都成了“不硬不行,太硬了也不行”“不软不行,太软了也不行”“人是自由的,但不是绝对自由的”的公式与教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周宏先生呼吁上海写作命题应该来一个“拐点”,以改变这种“伪思辨”的写作模式。
  相比之下,浙江卷、四川卷和福建卷虽然在内容上略显老套,但在“思辨”的设计上,却表现出了更多的匠心与用意。上海卷思辨的对象,是同一范畴内的两个事物;浙江卷与四川卷则将思辨扩展到不同范畴之间的矛盾与关联。浙江卷将“人品”与“文品”联系在一起,前者属于道德范畴,后者属于美学范畴,其间的相通与悖逆显而易见。四川卷要求辨析“老实”和“聪明”。“老实”属于道德评价,道德追求的是“善”;“聪明”属于能力评价,能力追求的是功效。“善”的未必有用,有用的未必“善”;合乎道德的未必有功效,有功效的未必合乎道德。不同范畴之间的关联是复杂的,彼此之间不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分寸和尺度问题,也不是一个量变与质变的转化问题,更不是可以折中和调和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那种在粪坑里都能嗅到芬芳的伪辩证法。
  在“思辨”的追求上,福建卷走得更远。2015年的福建卷命题由三句话构成: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
  ●有时,走错路也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如果没有走错了路,就不会发现新的路。
  ●世上没有走不通的路,只有不敢走的人。
  三句话构成渐次深入的递进关系,后一句间接而含蓄地解释前一句,分别阐明了路的属性、错路的价值以及人对路的决定性作用。这个命题超越了上海卷简单的二元对立,也不同于浙江卷和四川卷的两个范畴之间的思辨,将彼此相关但维度、层次不同的问题组合在一起,为思辨提供了横向拓展与纵向深入的可能,难怪得到了孙绍振先生的激赏。不过,从写作角度看,此题难度不可小觑,能够深度思辨的人,估计不会太多。
  总的来说,与具体问题的探讨相比,抽象概念的思辨容易公式化、概念化和空疏化,对此命题者应该慎重。
  
命题的合理预设与写作的理性期待
  从2015年的高考作文命题看,尊重学生写作的主体地位,注重对思辨能力的考查,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具体的设题上,依然存在诸多瑕疵或纰漏。
  什么样的预设最能激发学生的表达?有人认为限制条件越少,预设因素越简单,学生的思想就越开放,表达就越自由,写作质量就越高。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命题的预设与学生的表达之间,并不是一种线性对应的简单关系。有一段时间“话题作文”颇为流行,一个考虑就是要减少预设和限制,给表达以最大的空间。比如上海卷就出现了以“杂”“忙”为话题的作文,除了话题本身,别无限制,几乎是赤裸裸的。但写作情况并不理想,题目太宽泛,考生反而无所适从,难以发挥,更不必说套题作文和抄袭作文大行其道了。其实,道理也并不难理解。限制固然会束缚人的思想和手脚,但换个角度看,在特定时空和背景下,预设和限制却能提供思考的坐标与参考,甚至框架和线索,考生的思考反而因此而变得清晰、尖锐和深入,可谓:以管窥天,见之则明;以锥插地,入之则深。合理的、恰当的预设与限制,使考生将目力与思想聚焦于特定的内容,或能写出新的广度与深度。
可见,预设本身无碍于自由的表达,关键是预设要合理。有人欣赏法国作文,说它没有预设,这个说法既不合乎常识,也不合乎事实。既然考试,怎么会没有预设?考试不可能是一场毫无来由的头脑风暴。
  过于宽泛的预设,看起来写作自由了,表达“多元”了,实则文章之间的可比性少了,考试的可靠性就降低了。2015年的江苏卷就有这个弊端:
  智慧是一种经验,一种能力,一种境界……
  如同大自然一样,智慧也有其自身的景象。
  对于绝大多数考生,谈智慧显然超越了他们的人生经验和社会体验。从概念本身看,智慧包容了知识、经验、思想、直觉、灵感、情感、德行等因素,但又超越了这些因素;从特定角度看,智慧与生命等同。题目将智慧说成是“一种经验”,“一种能力”,对智慧已经构成了简单化和矮化。这不是为难考生吗?估计不少考生也只能将“经验”当作智慧,将“能力”当作智慧了。从目前传出来的作文看,似乎也印证了这个看法。
  同样,题目的预设过于封闭与单一,学生的写作掣肘僵化,也难有发挥。广东卷的命题一直令人瞩目,但2015年的命题,在华丽的外衣之下,却包藏了一颗过于“体贴”和“温柔”的心,不仅题旨给考生呈现了,连写作的思路与架构都给准备齐全,算是满汉全席,只等考生下嘴了。题目罗列了现代人面对自然的两种纠结:身处自然可享受诗情画意,但未必能够把握大自然的奥妙;生活在科技世界,可探究自然秘密,却失去了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心境。题目方方面面都顾及了,转折句的使用,“未必”“似乎”等词语的使用,无不显示了命题者的周到。在后现代的语境下,思考自然、科技与人类处境的关系,是个很好的题材,但如此先入为主的设题,使得考生的写作空间实在有限。
  有些命题太暧昧与模糊,如安徽卷,语言不够简练,夹杂了不少冗余信息,分散了考生的注意力,且意旨含混,模糊不清,让人莫名其妙,至今我都不敢说自己把握了它的意旨。从安徽卷近年来的命题看,追求新奇的冲动常常主导了作文的命题思路。作为国家考试,且涉及那么多人的利益,命题保持常态和相对稳定,或许才是最合理的选择。
  预设的偏差,在写作中会成倍地放大。仅就议论文写作看,现在“四不像”的议论文很流行,像饱受诟病的所谓“文化作文”,不过是堆砌历史,炫弄掌故,名人开会,名言荟萃,粗看很美,细看不堪。必须说,这样的文风与高考命题有着内在的关联。命题大而空,空而玄,或者僵而执,执而死,势必逼迫或诱导考生走上凌空蹈虚的伪思辨与伪议论。议论文是说理的文体,它的核心就在于一个“理”字,说理才是“硬”道理,其写作规律和风格趣味,无不与此相关。命题既要“合目的性”,合乎高考选拔的需要,还要“合规律性”,符合议论文写作的规律。在议论文题目的预设上,明确、具体是最基本的要求,最忌玄虚空洞。借用鲁迅先生的话说:“一条小溪,明澈见底,即使浅吧,但是却浅得澄清。倘是烂泥塘,谁知道它到底是深是浅呢?也许还是浅点好。”
  议论文是以客观事实和公共逻辑为建构要素的理性化文体,单就写作看,议论文几乎是唯一可教、可学、可考、可理性分级的文体。诗歌、散文等以情感、想象、虚构、灵感等为建构要素的文体,一旦纳入考试性写作,要么牺牲写作,要么牺牲考试,结果都是两败俱伤。我个人觉得,这些怡情养性的文体,还是不考为宜。
  作文教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培养作家诗人,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培养公民的语文素养。无论在私人领域,还是在公共空间,议论文都是最有实用价值的文体。从人的发展看,中学是人的价值观、理性思维和思辨能力形成的关键时期,专注议论文教学,可培养学生的公共表达与公共说理能力,这与教育培养现代公民的目标一致,也与国际的通行做法一致。
遗憾的是,我们常常忘记了这一点,写作教育似乎是冲着培养写作精英去的,结果诗人被扼杀了,“凡人”们的写作兴趣与热情也被葬送了。
  有鉴于此,我个人建议,高考写作应以议论文为主。
  对考场写作的期待,我们也应抱以理性的眼光。很多人以非教育、非考试、非语文、非写作的眼光审视高考作文,误会和误导很多。比如指责高考作文千人一面,对此我们也该“辩证”一下:考生们的文化土壤、教育背景和成长经历大致相似,怎能奢望他们在考场上写出那么多惊听回视的个性之作?又不是选拔状元,只不过是一场升学考试而已,而考查的,也主要是一些公共的、基础的价值理念和表达能力。

  作为选拔性的国家考试,无论是写作的内容与形式,还是检测的手段与标准,都应该保持相对的稳定。在考试上频繁尝鲜,未必有益于写作教学的改进。只有保持相对稳定,教学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才能有序渐进,积累改良,最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作文考试体系。现在,各地命题看起来百花齐放,其实差别很大,差距很大,良莠不齐,整体风貌尚不清晰,还不能像法国高考那样,作文命题的价值取向和命题风格,总能让人耳目一新,过目不忘。

(本文来源:《语文教学通讯·高中刊》2015年第9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