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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王文林律师,转自“刑事辩护参考”公众号(微信号:xsbhck)
《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分类索引 ——刑法分则篇之一:贪污贿赂、渎职犯罪
1.由于同一案例可能涉及贪污、受贿等数个罪名,因此同一案例可能在不同罪名归类中多次出现;2.指导案例连载的时间跨度长达16年,在此期间,由于刑法、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颁布、修订和变更,案例的指导意义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尤其是本文所涉及章节的犯罪,新增了很多相关罪名,变化更为明显,请各位同仁相加比较、区分,灵活运用指导案例;3.指导案例编号与所在期刊号的对应关系请查询附后目录;4.由于原刊物案例编号存在错误且进行了修正,导致【第1019号】和【第1020号】分别在总第99集和总第100集各出现了一次。为加以区分,我将之标注为【第1019号】(总第99集)和【第1019号】(总第100集);【第1020号】(总第99集)和【第1020号】(总第100集)。【第29号】陈贵杰等贪污案——银行临时工与外部人员勾结监守自盗应如何定罪?【第30号】苟兴良等贪污、受贿案——具有两种不同特定身份的人共同实施侵吞企业财产、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第63号】肖元华贪污、挪用公款案——定额承包者占有或者支配本人上缴定额利润后营利部分是否构成贪污罪?【第79号】李平贪污、挪用公款案——对贪污、挪用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83号】陆建中被控贪污案——律师事务所主任将名为国有实为个体的律师事务所的财产据为己有不构成贪污罪【第124号】徐华、罗永德贪污案——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隐瞒资产真实情况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如何处理?【第125号】刘忠伟私分国有资产案——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与共同贪污行为如何区分?【第136号】宾四春、郭利、戴自立贪污案——如何认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成员为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第195号】左佳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受回扣款、并为少数领导私分行为的定性?【第216号】于继红贪污案——不动产能否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第236号】彭国军贪污、挪用公款案——如何认定以挪用公款手段实施的贪污犯罪?【第275号】胡启能贪污案——截留并非法占有本单位利润款的贪污行为与收受回扣的贪污行为的区分?【第292号】胡滋玮贪污案——贪污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第311号】江仲生等贪污案——贪污罪犯罪对象的理解与认定?【第312号】尚荣多等贪污案——学校违规收取的“点招费”能否视为公共财产?【第313号】杨代芳贪污、受贿案——私分国有资产与共同贪污的区分?【第334号】阎怀民、钱玉芳贪污、受贿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单位的名义向有关单位索要“赞助款”并占为己有的行为是索贿还是贪污【第355号】朱洪岩贪污案——租赁国有企业的人员盗卖国有资产的行为如何处理 【第377号】李祖清等被控贪污案——国家机关内部科室集体私分违法收入的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第383号】郭如鳌、张俊琴、赵茹贪污、挪用公款案——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分单位违规自营炒股盈利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422号】王铮贪污、挪用公款案——已办理退休手续依然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仍构成挪用公款罪主体【第446号】顾荣忠挪用公款、贪污案——由国有公司负责人口头提名、非国有公司聘任的管理人员能否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第454号】陈焕林等挪用资金、贪污案——无法区分村民委员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款项性质的如何定罪处罚【第462号】高建华等贪污案——使用公款购买房屋构成贪污的,犯罪对象是公款还是房屋【第594号】廖常伦贪污、受贿案——村民小组长在特定情形下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642号】钱银元贪污、职务侵占案——如何理解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第692号】黄明惠贪污案——利用受国家税务机关委托行使代收税款的便利侵吞税款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第695号】王志勤贪污、受贿案——余罪自首的证据要求与证据审查 【第710号】石敬伟偷税、贪污案——被羁押期间将他人串供字条交给监管人员,对进一步查证他人犯罪起了一定的协助作用,虽不认定为立功,但可酌情从轻处罚【第734号】 王妙兴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案——对国有公司改制中利用职务便利隐匿并实际控制国有资产的行为,如何认定 【第771号】李成兴贪污案——社保工作人员骗取企业为非企业人员参保并私自收取养老保险费的行为,如何定性【第786号】刘某贪污案——适用减轻处罚情节能否减至免予刑事处罚 【第805号】姚太文贪污、受贿案 ——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虽然在事后收取对方财物,但难以证实借款当时具有谋取个人利益目的的,如何定罪处罚【第871号】 黄友强贪污案——在不同证据所证内容存在矛盾的情况下,如何判断案件全案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第1016号】李培光贪污、挪用公款案——如何审查认定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编者注:考虑到关联性,其中包含3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第一百六十三条】)【第14号】翟鲁光受贿案——银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如何定罪?【第15号】刘群祥被控受贿案——索要正当合伙承包经营的分成不构成受贿罪?【第30号】苟兴良等贪污、受贿案——具有两种不同特定身份的人共同实施侵吞企业财产、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第32号】余永恒受贿案——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应如何掌握具体处刑?【第38号】张德元受贿案——对受贿犯罪分子应如何适用刑罚?【第64号】陈晓受贿案——事后收受财物能否构成受贿罪?【第113号】王海峰受贿、伪造证据案——受国有公司委派担任非国有公司诉讼代理人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能否构成受贿罪?【第195号】左佳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受回扣款、并为少数领导私分行为的定性?【第218号】姜杰受贿案——逢年过节收受下级单位“慰问金”的行为如何定性?【第257号】蒙某受贿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赞助费”不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如何定性?【第320号】杨志华企业人员受贿案——筹建中的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财物的能否以企业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第334号】阎怀民、钱玉芳贪污、受贿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单位的名义向有关单位索要“赞助款”并占为己有的行为是索贿还是贪污 【第335号】曹军受贿案——对于依照公司法规定产生的公司负责人能否认定为受国有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第340号】李葳受贿案——利用与其他单位共同开发房地产的职务便利要求合作单位为其亲属提供低价住房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第384号】胡发群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高额投资回报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 【第385号】鞠胤文挪用公款、受贿案——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行贿构成犯罪的,是择一重处还是两罪并罚【第399号】钱政德受贿案——在国家机关设立的非常设性工作机构中从事公务的非正式在编人员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第407号】方俊受贿案——国家工作人员以“劳务报酬”为名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应认定为受贿【第470号】马平、沈建萍受贿案——以房产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犯罪敷领认定问题【第562号】梁晓琦受贿案——收受无具体金额的会员卡、未出资而委托他人购买股票获利是否认定为受贿 【第584号】周小华受贿案——特定关系人在受贿案件中的认定问题 【第585号】蒋勇、唐薇受贿案——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的共同受贿行为【第594号】廖常伦贪污、受贿案——村民小组长在特定情形下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595号】张留群受贿案——村民组组长依法从事公务的认定【第607号】汪光斌受贿案——没有利用查禁犯罪职责获取的线索可以构成立功 【第608号】李万、唐自成受贿案——国有媒体的记者能否构成受贿罪的主体【第652号】黄德林滥用职权、受贿案——滥用职权同时又受贿是否实行数罪并罚【第693号】黄长斌受贿案——国有企业改制期间,国家工作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还能否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从而构成受贿罪 【第695号】王志勤贪污、受贿案——余罪自首的证据要求与证据审查 【第707号】沈同贵受贿案——阻止他人犯罪活动,他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人的阻止行为仍构成立功 【第724号】朱永林受贿案——如何认定以“合作投资房产”名义收受贿赂【第734号】 王妙兴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案——对国有公司改制中利用职务便利隐匿并实际控制国有资产的行为,如何认定 【第754号】陆某受贿案——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其情人职务上的行为收取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805号】姚太文贪污、受贿案 ——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虽然在事后收取对方财物,但难以证实借款当时具有谋取个人利益目的的,如何定罪处罚 【第806号】吕辉受贿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管员为医药销售代表“拉单”收受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第823号】渚明剑受贿案——法院如何审查受贿案件辩方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第855号】杨孝理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分别在国有独资公司委派到国有参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改制为非国家出资企业任职期间收受贿赂的行为如何定性【第884号】周龙苗等受贿案——非特定关系人凭借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挂名”取酬并将财物分与国家工作人员的是否构成共同受贿 【第885号】雷政富受贿案——以不雅视频相要挟,使他人陷入心理恐惧,向他人提出借款要求且还款期满后有能力归还而不归还的,是否属于敲诈勒索以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授意他人向第三人出借款项,还款义务最终被免除的,是否属于受贿【第937号】陈凯旋受贿案——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委派到市、县、乡、镇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的人员是否属于“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范围【第959号】宋涛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如何认定国有控股企业中一般中层管理干部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第960号】高世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村民委员会主任在村自行修建道路中收受他人贿赂的,如何定一性 【第974号】章国钧受贿案——如何认定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第975号】胡伟富受贿案——如何区分国家工作人员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房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 【第1017号】周标受贿案——案发前主动退还贿赂款的行为如何处理以及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应当制作何种文书 【第1018号】 卫建峰受贿案——如何认定公司改制后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第1019号】(总第99集)凌吉敏受贿案——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租房屋,所收取的租金与市场价格的差额是否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第1020号】 (总第99集)刘凯受贿案——因受贿案发后又主动交代用受贿款向他人行贿事实,使其他贿赂案件得以侦破的,是否构成立功【第1040号】尹某受贿案——如何审查被告人在侦查阶段不同期间所作供述的合法性 【第13号】苏豫鲁挪用公款案——二审宣告无罪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第31号】韩义昌徇私舞弊、挪用公款案——滥用职权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公款出借搞“资产解冻”活动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如何定罪?【第55号】陈超龙挪用公款案——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如何定罪?【第63号】肖元华贪污、挪用公款案——定额承包者占有或者支配本人上缴定额利润后营利部分是否构成贪污罪?【第75号】王正言挪用公款案——以使用变价款为目的挪用公物的行为是否构【第79号】李平贪污、挪用公款案——对贪污、挪用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194号】梁某挪用公款、张某挪用公款、盗窃案——如何通过客现行为判断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第195号】左佳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受回扣款、并为少数领导私分行为的定性?【第217号】万国英受贿、挪用公款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用下级单位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能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第236号】彭国军贪污、挪用公款案——如何认定以挪用公款手段实施的贪污犯罪?【第326号】歹进学挪用公款案——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企业性质与企业的实际性质不一致时如何确定企业性质 【第333号】丁钦宇挪用资金案——材民委员会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借用村集体资金或者将村集体资金借给他人使用的,能否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第356号】冯安华、张高祥挪用公款案——多次挪用公款的如何计算犯罪数额 【第383号】郭如鳌、张俊琴、赵茹贪污、挪用公款案——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分单位违规自营炒股盈利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385号】鞠胤文挪用公款、受贿案——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行贿构成犯罪的,是择一重处还是两罪并罚【第406号】刘某挪用公款案——国有公司长期聘用的管理人员是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还是受国有公司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第422号】王铮贪污、挪用公款案——已办理退休手续依然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仍构成挪用公款罪主体 【第446号】顾荣忠挪用公款、贪污案——由国有公司负责人口头提名、非国有公司聘任的管理人员能否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第502号】张威同挪用公款案——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没有谋取个人利益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第510号】马平华挪用公款案——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原国企中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如何认定【第574号】杨培珍挪用公款案——利用职务便利将关系单位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用于清偿本单位的债务,同时将本单位等额的银行转账支票出票给关系单位的行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第709号】吴江、李晓光挪用公款案——职务犯罪中自首及协助抓捕型重大立功的认定【第755号】刘某、姚某挪用公款案——如何认定职务犯罪案件中的自首及把握“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范围【第1016号】李培光贪污、挪用公款案——如何审查认定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第385号】鞠胤文挪用公款、受贿案——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行贿构成犯罪的,是择一重处还是两罪并罚【第787号】袁珏行贿案 ——配合检察机关调查他人受贿案件时,交代向他人行贿的事实,能否认定为被追诉前主动交代 【第1020号】 刘凯受贿案——因受贿案发后又主动交代用受贿款向他人行贿事实,使其他贿赂案件得以侦破的,是否构成立功【第125号】刘忠伟私分国有资产案——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与共同贪污行为如何区分? 【第293号】张金康、夏琴私分国有资产案——如何区分变相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与违反财经纪律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福利等行为的界限?【第313号】杨代芳贪污、受贿案——私分国有资产与共同贪污的区分?【第377号】李祖清等被控贪污案——国家机关内部科室集体私分违法收入的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第939号】徐国桢等私分国有资产案——在仅能由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形下,能否认定非适格主体与单位构成共犯编者注: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罪名修改为为“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取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罪名,第164号之前的相关指导案例均为变更罪名前的案例,请谨慎参考【第31号】韩义昌徇私舞弊、挪用公款案——滥用职权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公款出借搞“资产解冻”活动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第196号】陆飞荣玩忽职守案——新刑法生效之前实施的滥用职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第327号】包智安受贿、滥用职权案——滥用职权行为与损失后果之间没有必然因果关系的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第563号】张群生滥用职权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单位名义擅自出借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造成巨大损失的行为如何定罪【第652号】黄德林滥用职权、受贿案——滥用职权同时又受贿是否实行数罪并罚【第14号】翟鲁光受贿案——银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行为如何定罪?【第16号】王文强玩忽职守案——行政机关的行政罚没款能否认定为玩忽职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第46号】林世元等受贿、玩忽职守案——玩忽职守罪适用法律时效应如何理解?【第196号】陆飞荣玩忽职守案——新刑法生效之前实施的滥用职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第294号】龚晓玩忽职守案——渎职犯罪的因果关系判断?【第210号】于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辩护律师将在法院复制的案件证据材料让被告人亲属查阅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第258号】李宝安、昝旺木、李兴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利用中考命题工作的便利将考前辅导内容作为中考试题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209号】丁锡方彻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认定询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否应以未移交的犯罪嫌疑人已被生效判决确定有罪为前提? 【第809号】杜战军徇私舞弊不征税款、受贿案——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认定及损失数额的计算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第四百零六条】【第270号】高原、梁汉钊信用证诈骗,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如何理解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客观要件? 【第694号】李明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如何判断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行为与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100号】张东升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边防检查人伪造入境记录的行为如何定性?【第129号】杨有才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参与案件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借用人员是否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第186号】李刚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执行法官能否成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第357号】潘楠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帮助逃避行政处罚的行为能滞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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