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者:刘湘源 赵绵松 整理:李欣艺 修订:刘湘源
难治性抗磷脂抗体综合征致复发性流产的治疗进展 讲者:刘湘源 明确诊断为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的患者经正规治疗后仍存在>=1次流产者在除外诱发复发性流产的其他因素后,可考虑诊断为难治性抗磷脂抗体综合征。对于抗磷脂抗体综合征患者妊娠期间治疗将从以下几方面讲解:
(一)抗磷脂抗体综合征患者妊娠期间一线治疗方案: 血栓情况 | 妊娠时 | 分娩时 | 哺乳和哺乳后 | 有血栓 | 小剂量阿司匹林+治疗量低分子肝素 | 提前1周停用阿司匹林,提前24h停用低分子肝素,产后6-8小时恢复肝素 | 华法林或治疗量低分子肝素终身 | 无血栓,但有反复流产史或死胎、早发子痫前期致早产史 | 小剂量阿司匹林+预防量低分子肝素 | 提前1周停用阿司匹林,提前12h停低分子肝素,产后6-8h恢复肝素 | 华法林或预防量低分子肝素至产后6-12周 |
(二)诱发复发性流产因素(REASON): R:染色体异常,包括夫妻染色体异常及胚胎染色体异常。 E:母体内分泌失调,如甲状腺功能异常,多囊卵巢综合征,高泌乳综合征、黄体功能不全,糖尿病等。 A:母体生殖道解剖异常,如子宫畸形,子宫肌瘤,Asherman综合征。 S:母体生殖道感染,包括细菌性、病毒性、非典型病原体。 O:免疫功能异常,包括自身免疫性疾病(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狼疮),同种免疫(滋养细胞膜HLA-G表达异常,NK细胞亚群失平衡等)。 N:遗传性血栓倾向,如先天性蛋白C、S缺乏,亚甲基四氢叶酸还原酶病变等。
(三)难治性复发性流产抗凝、抗血小板治疗注意事项 (1)抗凝抗血小板治疗尽早,可常从备孕第6天开始,不建议超声证实怀孕后才开始加用。 (2)肝素用量不建议一成不变。应随孕称延长和体重增加而增加用量。 (3)妊娠期低分子肝素选择:低分子肝素抗Xa活性大于抗凝血酶II,故其抗凝强,出血风险小,一般不引起血小板减低。肝素种类繁多,其作用及效果不完全相同,其疗效取决于分子量、半衰期、抗X因子活性。一般达肝素(法安明)效果更好,更安全。孕期首选低分子肝素,如有低分子肝素过敏者可予磺达肝葵钠或普通肝素替代,因华法林致畸作用禁用此药,也不建议服用非VK依赖性口服抗凝剂。哺乳期建议选用低分子量肝素、普通肝素或华法林。
(四)难治性抗磷脂抗体综合征产科患者其它治疗药物 (1)羥氯喹:羥氯喹是除阿司匹林和肝素钠之外的重要治疗,有多次流产史的抗磷脂抗体综合征患者,应给予羥氯喹,受孕前开始加用低分子肝素+小剂量阿司匹林直至产后6周。 (2)激素:中大剂量激素有引起早产风险,一般使用小剂量激素。(3)丙种球蛋白:单用丙种球蛋白疗效差,而丙球+强的松+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疗效较好,活产率增高,出生体重增高,产科总并发症降低。此类药物适用于激素、肝素、阿司匹林不敏感患者。 (4)TNF-α抑制剂:可能有效。有使用阿达木单抗和依那西普有效个案。对于该药适应症如下:(a)子宫内膜CD57细胞数量增加;(b)NK细胞活性高但使用丙球无效,(c)淋巴细胞主动免疫及丙球治疗失败者,(d)Th1/Th2比例升高者,(e)有子宫内膜异位症病史者。 (5)维生素D:抗磷脂抗体患者的维生素D水平通常减低,维生素D可以抑制内皮细胞表达组织因子,有抗血栓作用。 (6)辅酶Q10:该药可减低血粘度,抑制线粒体裂解,防止线粒体功能异常,可抑制氧化应激以及降低促炎症细胞因子产生,临床试验验证孕妇和哺乳期可使用此药。 (7)免疫吸附和血浆置换:此治疗方法对于孕妇安全有效,且能有效降抗磷脂抗体量,避免血栓及预防aPL干扰滋养层植入和胎盘形成。但此治疗目前尚无大样本研究。
狼疮患者心血管风险因素 讲者:赵绵松 狼疮是多脏器受累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心血管受累引起的死亡占SLE死亡的50%。心血管事件包括:(1)缺血性心脏病(2)缺血性脑血管疾病(3)缺血性外周血管疾病。
狼疮患者心血管危险因素包括如下几方面:(1)基因,如单核苷酸基因突变,TNF-α受体2基因显示与高血压相关联。(2)吸烟:此为心血管事件的独立危险因素。(3)传统心血管危险因素,如老龄化、男性、高血压、肥胖、血脂异常、尿酸异常等。(4)抗体:如磷脂抗体出现会增加心血管事件风险。(5)其他抗体如抗SSA、SSB、抗rRNP抗体、抗Sm抗体、抗着丝点抗体等。(6)药物,如激素,因其可致糖脂代谢紊乱、高血压、肥胖等变化,从而增加心血管事件风险。(7)其他:增加心血管事件的药物还包括环孢素A(高血压副作用)、甲氨蝶呤(长期服用后可使动脉内膜增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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