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英国一位名叫休·罗达的伯爵,准备将名下一座位于英格兰湖区国家公园内的山峰,以175万英镑(约合人民币1848万元)出售。罗达2006年从父亲手里继承了这座山,但为了在18个月内还清900万英镑遗产税,他现在又不得不把它卖掉。 虽然内陆遗产税还没开征,但天价数字足以让富豪们咋舌。是时候提前安排了。虽然目前国内遗产税征收标准和起点还不明确,但要想早些规划一下自己子女未来的继承问题,有哪些较好的避税方案推荐?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同的资产比如房产、股权、金融资产等在传承过户时的成本最优的方案是什么? 一般来说,国际上较通用的规避遗产税的工具主要有四种:保险、信托、资产转移和慈善。但它们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由于我国法律与他国不尽相同,即使开征遗产税,你也应选择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方法合理避税。 最成熟完善的避税方案是大额人寿保单,优势在于有效、可靠且操作简单。从法律角度来看,通过购买保险来规避遗产税是合法、可行的。其有三个显著的特点:减少应税财产,高度的变现能力,保险金可不用于抵偿被保险人的债务。 只要购买的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赔付条件的,按道理都可被认为有规避遗产税的功能。但对于在生前就到期给付的赔偿金,若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该赔偿金就会被当做是被保险人的遗产;若二者非同一人,该赔偿金可能被当做是被保险人对受益人的赠与,在有赠与税的地区会对其征收赠与税(比如中国台湾)。 家族信托方式在海外成熟市场应用较广,不过暂时来看受国内法律空白限制,其在遗产税避税、资产隔离及免除债务追索等方面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在我国,信托对规避遗产税影响最大的问题,莫过于信托登记制度的未确立。 信托登记制度缺失造成的结果就是我国目前主要以资金信托为主,而财产信托业务无法有效展开。所以一旦开征遗产税,在当前法律条件下,设立信托规避税收的方法将受到非常大的限制:房屋、股票、保单等财产在转移到信托的过程中若不能确定所有权,对委托人来说将是很大风险。 针对不同类资产的建议是:不动产及“传家宝”可采取遗嘱继承方式(指明由谁继承,做好公证,指定遗嘱执行人);现金、存款的传承最好通过保险产品组合实现;有价证券、银行理财产品等财富通过生前赠与过户最好;海外财产最好是设立境外信托;企业财富的传承,则可通过完整的企业继任计划实现。 需要注意,传承过程中,房产过户可依现行正常手续办理,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几种不同情形。 股权过户可通过生前交易过户,即交易性变更(又称交易过户),是指由于记名证券的交易,使股权从出让人转移到受让人从而完成股权过户。你也可以规划身故后非交易过户,受让人需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缴纳规定标准的印花税。 本人,梁锦成持有香港特许财务策划师,美国寿险管理师,美国金融风险管理师,国际注册分析师,香港专业会计师等专业资格,拥有30年财务金融行业经验,负责香港内陆个人及企业客户一切有关财务策划等专业咨询业务。信守承诺,客户为上,严守秘密,服务为先!请手机或加微信联系18668013066。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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