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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教育的历史演变

 马默藏书 2016-01-08
作者:吴奇程
二、家庭教育的历史演变
    家庭教育作为家庭的基本职能之一,是随着家庭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的。家庭是人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发展变化,家庭的形态、结构和性质在不断发展变化,家庭教育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一) 古代社会的家庭教育
    人类家庭之发展,经历了血缘家庭、普那路耶家庭(伙婚家庭)、对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几种形式。严格意义上的家庭教育,是随着严格意义上的家庭——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的产生而产生的。古代社会的家庭教育,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 贯穿着人身依附和宗法等级关系。
    阶级不同,等级不同,家庭教育的形式、目标和内容也不同。中国夏、商、周三代的统治阶级,在太子、世子生下来后,便在宫中设“孺子室”,专事太子、世子保育、教育之用;稍后,又有官员专门负责辅佐、教谕太子、世子。其教育目的,是为了培养能够镇压奴隶的统治人才;教育内容是学习奴隶社会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秩序,区别贵贱尊卑等。而平民阶层的子女,只能在自己家里,结合日常生活、劳动向父母及其他年长者学习他们所从事的职业的知识、技能。至于奴隶,他们的一切,包括他们的子女,都属于奴隶主的;他们夜以继日地从事繁重的劳动,顾不上子女,当然谈不上什么家庭教育。在封建社会,宗法等级分明,各阶层的家教都各有其侧重点。 
    2. 以道德教育尤其是家庭伦理道德的教育为首要内容。
    中国历代封建士大夫都把齐家与治国平天下相提并论,而齐家也好,治国平天下也好,都与修身息息相关,因此,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伦理、男尊女卑、轻视劳动、轻视劳动人民等封建思想观念,成为封建社会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许多思想家、教育家强调家庭教育要从教“人伦”着手,使孩子学会做人。而做人的标准可归纳为:在家孝父母,为国要忠诚,求学要勤奋,生活要节俭,待人要诚实,等等。
    3. 注重早期教育。
    中国古代社会,特别重视胎教和早期教育。周文王之母胎教的传说流传至今,孟母三迁、断织劝学、曾子杀猪教子等故事,更是脍炙人口。对古代胎教和早期教育的经验,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指出,幼儿时期行为习惯尚未形成,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应该抓紧时机,在幼儿能认识人、知喜怒时就开始教诲,该做的就要教孩子做,不该做的事则不让他做。如果孩子养成坏习惯再给予纠正,就很困难了。“固须早教,勿失机也。”
    古代社会的家庭教育,尤其是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家庭教育,明显地打上了剥削阶级的印记,带有专制的色彩,但其中也有不少体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东西,即使在今天还是有启发、教育意义,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发扬光大。
(二)现代社会的家庭教育
    随着社会生产向现代化发展,科学、技术与生产日益一体化,教育的发展进入现代化的新时期。在这个时期,教育既反映不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要求,也反映生产现代化这一人类社会发展趋向的需要,具有某些共同的新的特征。家庭教育开始出现以下一些特点:
    1. 家庭教育与社会需求相适应。
社会人才竞争日益加剧,使人们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教育带给人们不仅仅是知识和文化素养,而且还赋予生产能力和职业竞争能力。广大家长望子成材心切,重视教育,重视家庭智力投资。但有些家长不择手段,不惜以牺牲孩子的幸福童年为代价,甚至不惜作出自我牺牲。日本有些学者经过调查,尖锐地指出:“家长很容易被大众传播的假象所迷惑。因为他们既不是考试升大学的当事人,又很少获得有关这方面的正确信息”,家庭教育已日益变态,甚至可以说几乎濒临危机状态。它同“智育第一”的现象如出一辙,应当说这是富有讽刺意味的现象。
    2.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配合。
当今社会,各种获取信息的渠道畅通,学校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压力和挑战。家庭作为儿童教育过程中的重要力量,与学校的合作受到广泛的重视;而家庭为弥补学校集体教育的不足,也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第44届国际教育大会颁布的《综合行动纲领》中倡导;“就学校和家庭之间的协作而言,应该采取措施以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中国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也多次在有关文件中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地指导家庭教育。中小学要吸收善于教育子女的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工作。”但在不合理的教育体制下或在错误的教育观念支配下,家长与学校双方也容易出现职能上的错位。正如日本研究者所指出,学校代替家庭承担照管未成年人的职能,并因此而使学校固有的教育职能的实现出现真空;而家庭或许是作为学校职能弱化的补偿,或许迫于学历社会的压力,却出现“家庭学校化”的迹象,“家庭教育放弃本来的职能而成了学校教育的承包机构,儿童因而受到挫伤,形成变态,被剥夺了多样的发展的可能性”。
    3. 家庭教育受教育科学的指导。
    长期以来,家庭教育基本上处于自发的状态。绝大多数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态度、教育方式,都是从祖辈、父辈那里因袭下来的。随着社会的进步, “科学育儿”的观念为愈来愈多的家长所接受。为满足广大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教育子女有效方法的迫切需求,政府、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都在这方面为家长们创造条件。我国由国务院下达的《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01-2010年)》,明确地把“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提高儿童家长教育知识知晓率”,作为21世纪初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提了出来。全国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家庭优生、优育、优教的基本知识;有关学术机构和学术团体开展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为改善儿童成长的家庭、社会环境提供理论支持。
    4. 家庭教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事业。
    把家庭教育作为教育事业乃至整个社会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教育改革方案之中,并从法律上给予保证,是现代家庭教育发展的一个新趋向。在美国,为了“支持并强化家庭作为孩子们的主要关爱者和道德老师的传统角色”,有些州发起了“家庭教育年”运动和组织了“家长为师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3年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要求:“全社会都要关心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的局面。家长应当对社会负责,对后代负责,讲究教育方法,培养子女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台湾于2003年正式通过《家庭教育法》,对学校实施家庭教育的方式、应扮演的角色及完成的任务作出了规定。
(三)当今家庭教育的新课题
    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传统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转型,计划经济向全面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婚姻形态、婚姻关系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既为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提供了一些有利条件,也给家庭教育带来许多负面影响。社会变迁和家庭变化,使家庭教育原来存在的矛盾更为尖锐,同时又面临层出不穷的新课题。如:
  • 家庭教育的创新问题;
  • 家庭教育资源的整合问题;
  • 家庭教育的实效性问题;
  • 家庭教育的实施指导问题;
  • 家庭教育伦理规范的建设问题;
  • 学习型家庭的构建问题;
  •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家庭教育问题;
  • 家庭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 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性教育问题;
  • 儿童青少年安全上网问题;
  • 少年期的亲子关系问题;
  • 家庭暴力对子女的影响和教育对策问题;
  • 家长教育观念更新问题;
  • 家庭与学校协同教育问题;
  • 家庭与社区协同教育问题;
  • 单亲家庭子女教育问题;
  • 城市流动儿童的管理、义务教育和行为指导问题;
  • 农村留守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等等。
    上述种种,有些属于普遍性问题,有些则是某些类型家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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