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烧毁财物,房客以房东出租的房屋拉设电路不规范,索赔损失6万元。近日,连城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房客吴某要求房东李某赔偿的诉讼请求。 ①出租屋着火 租客损失6万元生意人吴某租赁了李某位于连城县莲峰镇李彭村的出租房及简易仓库。不料,去年春节期间,该出租房及简易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近90平方米。吴某在该仓库内存放的电饭煲、电磁炉、电水壶、水桶等商品,还有居住房内家具、衣物等生活用品均被烧毁,共价值6万元。 ②租客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事后,吴某诉称,李某出租给他的简易仓库属违章建筑,且李某在出租的房屋拉设电路有不规范的地方,甚至把铜线代替保险丝使用,还有李某常年有大功率电器在使用,以致电气故障发生火灾,造成其财物的巨大损失,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约6万元。 ③法院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火灾原因已由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该起火灾的责任者应为仓库房屋内电气使用者。该房系由吴某及其亲属所租用,故其对在该房内电气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扩大成灾负有责任,吴某要求李某赔偿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④租房子,不只是签个合同那么,问题来了,为了安全,您租房要过哪几关? 房东:不“带病出租” 消除出租屋的消防隐患,房东应把好第一道关。出租房屋前,仔细检查屋内线路、设备,不把存在火灾隐患的房子外租。不为提高租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私自将住宅改为工厂、商店、作坊、仓库等。不乱搭隔断,有的房东使用易燃板材把房屋分隔成多间,一旦着火很可能“火烧连营”,影响逃生。房东还应及时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以备不时之需。 租客:用电安全是关键 出租屋内起火,多数原因为租客不注意用电安全、乱堆易燃物及阻塞逃生通道。租客在居住时,应主动杜绝在屋内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用电等行为。不存放煤气罐、烟花爆竹、废纸箱等易燃易爆物品。外地租客回家过年前,要仔细检查屋内电器,清除易燃物品。除冰箱等需长期开启的电器外,其余电器、接线板等全部关闭、拆下,关闭屋内电源。 物业:展开必要检查 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小区,建议物业单位开展检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一些出租屋密集的小区,使用电动车的人相对较多,物业单位会在存车处内统一给电动车充电,应注意安全,设专人看管。日常应加强防火宣传,提高住户防火意识,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和逃生手段。 蜀黍提醒:租房子可不仅仅那么简单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