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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二)

 新房客立羽 2016-02-16

(二)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的三大难点

1审计深度、广度不易把握

农业项目繁多,往往涉及到村、户,必须深入到项目点、乡、村和农户,而审计部门则受人力、时间、责任心等多种因素的限制,不可能对每个项目都一一进行审计检查,只能采取抽查方式,抽查项目时一般根据资金量大小而定,不一定能代表整个项目情况,对项目建设成果及效益情况难以准确评价。尤其是农发项目的立项、设计和决策等环节是否规范、工程质量如何等问题审计均难以到位,审计的深度、广度不易把握。如我区农发项目湖泗官堤洲水产品基地,从2008年开始申报为优势农产品基地项目2015年的自然灾害损毁项目市级土地治理项目,连续多年分期治理,许多隐蔽工程难以审计查实。

2目标不易实现

农业项目中我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均实行资金报账制,通过近几年对农发项目资金的审计和检查发现,这种管理办法虽然解决了发票的正规性和白条入账问题,但不能保证报账时所附的报账凭据内容的真实性。加上有些工程为个体户承建,而个体经济单位账目和核算不健全,很难核实到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给监督检查和管理带来困难,审计目标不易实现。在今年开展对2012年至2014年畜牧、农业部门专项资金审计中,其项目大多为财政补助资金性质,难以实行报账制管理,在核实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方面难度更大。

3审计处理难

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处理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违纪问题处理难。审计查出的问题,既涉及单位的部门利益,又涉及单位内部职工的群体利益,既有管理部门滥用职权,又有分管领导的行政干预,造成责任追究难。二是审计结果落实难。近几年查出的农业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除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之外,往往与行政事业单位弥补本单位经费不足有直接关系,我们在审计畜牧、农业部门的一些二级单位审计时发现这种情况尤为明显,因机构改革等历史原因,部分二级单位至今承担着食品安全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却无财政运行资金预算,造成审计决定落实难。三是审计信息反馈难。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结果须先征求当地政府的同意,才能上报,审计的真实情况往往不能及时向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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