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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税务领军人才的“锐观点”

 江湖一飘168 2016-02-18
2016:税务领军人才的“锐观点”

    关键词:大数据、小数据、智慧服务、智能征管

    信息管税篇

    “网络爬虫”和“百度迁徙”的启示

    (毛云芳 税收征管现代化班 厦门市国税局)

    随着简政放权力度的加大和信息技术的提高,税收风险管理应突破目前主要运用税务系统涉税信息为主的模式,加大对非结构化数据的运用。

    以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管理为例,由于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交易信息零散,管理很难到位,但是依靠“网络爬虫”技术,在互联网信息的汪洋大海中可以实时精准查找上市公司股权交易信息,让税收征管效率呈现几何级倍增。下一步可将“网络爬虫”抓取的互联网信息,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信息、企业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等进行比对分析,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开展风险应对。

    位置服务(LBS)的大发展也开拓了风险管理的新思路。这方面突出案例是“百度迁徙”项目,“百度迁徙”对其拥有的LBS大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并采用可视化呈现方式,在业界首次实现了全程、动态、即时、直观地展现中国春节前后人口大迁徙的轨迹与特征。同样,在税收风险管理上,我们可以通过LBS大数据,分析某一类特定纳税人的行为轨迹,与涉税信息进行比对,开展风险识别和应对。

    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国地税合作

    (张轶 国际税收管理班 四川省地税局)

    要深入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关键在于运用互联网思维,秉持协作理念,减少资源无序叠加,有效整合部门优势,协同推进纳税服务、税收征管、信息平台的深度融合。

    互联网思维是用户思维,纳税服务的根本在于满足纳税人需求,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以此为导向,国地税应重点合作打造全能型网上办税厅,形成通用服务产品组合。

    互联网思维是简约思维,规范征管的关键在于简化统一。国地税部门首先应按照税收征管规范的相关要求,落实行政审批取消与下放的“减法”,明确各自职责边界,尽量避免职责混同;其次针对职责交叉领域,应按照税种管理权限分清主、次责任,既要在大企业风险管理、所得税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等方面统一执法标准,更要在税款委托代征、专项检查和整治、反避税调查等领域组建工作联系团队,发挥两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共治的叠加效应。

    用小数据获取纳税人的经营习惯

    (何文舒 国际税收管理班 深圳市国税局)

    税务机关需要在思维上、理念上破旧立新,还需要将互联网要素渗透在税务工作的方方面面。

    “尊重人性”,智慧服务。“互联网+”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尊重人性,其背景下的纳税服务也只有强调“大众参与者”这个因素,才能满足各种新经济体的需求。移动互联是手段。移动互联网不仅可以解决传统的互联网延伸度不够的问题,还可以解决税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是构建智慧服务的重要手段。

    “重塑结构”,智能征管。很多行业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会飞起来,很多新的税务问题在“互联网+”的风口上也会跳出来。互联网催生新经济形态,同时会催生新的疑难问题。加强大数据运用,建立新征管模型。要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新的征管模型。尝试小数据运用,预测纳税人的行为。可以尝试通过小数据获取纳税人的经营信息和习惯,进而预测纳税人的行为,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对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从源头减少税收风险。

    做好大数据治税的基础工作

    (李巧郎 国际税收管理班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互联网时代,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是一个紧迫而重要的课题。大数据治税,重在涉税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基础工作:

    一是明确数据收集的法律依据。通过修改税收征管法和相关法规,明确政府公共部门、雇主、银行、房产、社保等第三方机构负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涉税信息的法律义务,增强与第三方部门数据交换共享的法律刚性。二是扩大涉税数据采集范围。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单位和自然人的税务代码体系,即所有经营性活动以及个人经济活动(包括工商登记、质检、海关、银行、房产、保险、养老金等)必须以该代码为前提,最大限度实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扩大涉税数据获取范围。三是提高涉税数据质量。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采取标准化和结构化信息登记,避免数据口径不一、良莠不齐;完善社会征信体系,确保第三方数据真实可靠。

    打造绿色服务 凸显开放融合

    (孙雯 数字人事和行政管理班 上海市税务局)

    运用“互联网+”的思维与技术,就是要打破原有的税收工作模式,重构工作流程和管理方法,推动管理变革和效率提升。

    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统筹规划基础平台建设,促进各地区应用软件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开发建设,确保资源配置优化。打造绿色服务。运用“互联网+”技术,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绿色服务,以便捷、高效、透明、经济的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凸显开放融合。以开放的态度去探索形成基于纳税人自我管理、自发遵从、自行申报的开放管理模式。以“跳出税收看税收”的眼界探索跨界融合,包容、接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借鉴各行各业“互联网+”创新成果,实现与其他领域的合作共赢。

    谋发展要认清痛点

    (曹爽 数字人事和行政管理班 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推动税务信息化建设要认清痛点。一是标准化不足。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推广的系统就有数十个,再加上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自行开发使用的系统,就更加无法统计。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有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业务标准,但实践中应用不足、系统间数据交换存在问题。二是数据利用不足。税务机关掌握着税收数据,这是国家经济数据中最直接也相对真实准确的,但长期以来数据应用更多是简单统计分析,数据的深度发掘和利用不足,没有在数据金矿中找到至关重要的决策依据。三是融合交互不足。目前税务机关和其他部门间的数据交换还相对单一,局限于具体的业务场景,而今后跨部门沟通协作、便民服务将会是大趋势,既需要开放的态度,也需要开放的系统。

    要解决目前的痛点,首先要借鉴领先行业的经验,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对现有流程进行优化。其次要加强顶层设计,落实数据标准和业务标准,建立开放的应用系统生态环境。最后要引入互联网思维,以服务、易用、便捷的理念去开发系统,满足纳税人的个性化需求,连接各行业部门,发挥大数据优势。

    “互联网+”为税收风险分析注入活水

    (邓巍巍 税收征管现代化班 安徽省国税局)

    数据是互联网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互联网+”引起的涉税数据大规模聚集与流动,为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税收风险管理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活水和生命力。

    传统的税收风险分析以建立风险预警指标、行业(产品)评估模型等为基础,定期开展风险扫描,识别纳税人风险。“互联网+”模式下,要借力于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线上纳税人申报错误自动识别程序,提升税收风险的在线分析、实时分析和智能化识别能力。当纳税人办理网上申报时,该程序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申报错误或申报不实,提示纳税人可能发生的异常经营行为或提交的异常申报数据,据此税务机关能第一时间发现纳税人涉税风险,实施精确的风险应对,避免以往在申报期过后才发现错误,导致征纳成本的增加。

    适应涉税信息逐步向国家税务总局、省局集中的趋势,要提升税收风险分析的层级。税收风险分析应以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两级为主,建立适应大数据发展需要的专门的风险监控机构,形成全国、全省风险管理决策指挥中枢,集中数据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分析风险信息,统一开展风险分析,统筹部署风险应对任务。

    下好共享信息这招“先手棋”

    (李浩梅 税收征管现代化班 深圳市国税局)

    面对同一纳税群体,如果信息共享问题不解决,国地税合作就是纸上谈兵。因此,下好信息共享这招“先手棋”,套用围棋界术语,应从“大势”“布局”“手筋”三方面着手。

    借“大势”。这个“势”就是“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

    谋“布局”。这个布局就是《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合作工作规范是实现信息共享的“施工图”,国家税务总局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站位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国地税业务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两部门间的业务、信息、人员的交流融合,有效整合两个部门的资源,取长板,补短板,真正把这个“局”谋好。

    抓“手筋”。“手筋”是围棋术语,是指棋手处理关键部分时所使用的手段和技巧。推动国地税信息共享的“手筋”就是金税三期。在金税三期建设中,要把国地税合作事项纳入其中,通过规范全国税收数据采集的方式、口径和标准,实现“一次采集,系统共享”的征管数据应用大集中模式,塑造信息共享的技术平台,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信息不通不畅问题。

    抢占“互联网+税务”大数据入口

    (马之超 税收征管现代化班 哈尔滨市国税局)

    当前推进“互联网+税务”,要坚持“互联网+”的核心理念——跨界融合,积极参与甚至超前介入互联网融合标准规范制定,抢占税务大数据入口。

    积极跨入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国家“互联网+行动”提出了“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并提供相关信用、认证、接口等公共服务。税务机关既可以通过该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共享纳税信用信息,开展税收风险预警,也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认证有关企业信息,为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因此,税务机关应以金融业“营改增”为突破口,与金融企业及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建设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

    积极跨入电子商务平台。税务机关要通过嵌入式纳税服务嫁接到电子商务平台,为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融合提供公共服务支撑。同时可以实时获取涉税数据,及时发现税收风险点。

    积极跨入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当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正在搭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而且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行业整体处于聚合和变革时期,税务机关应以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改革为切入点,参与物流信息交换开放标准建设,接驳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

    借鉴英国电子税务局建设的经验

    (于泳 税收征管现代化班 四川省地税局)

    2014年11月,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更新发布2014年数字化战略报告。该报告的部分内容对我国电子税务局的建设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平台。从长远战略规划来看,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税收数据中心,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全覆盖的基于共同基础架构的统一平台。纳税人无论何时、何地均可通过多通道(互联网或移动终端等)使用一个账户登录完成所有可操作涉税事项。

    扩大电子税务局使用对象范围。除现有网上服务厅自然人、单位纳税人两种身份外,设置涉税中介登录窗口,赋予不同于纳税人的授权登录账号,允许经税务机关认证并经纳税人授权的涉税中介人员以授权号登录并进行税务申报、咨询、办税等事项操作,并通过操作人身份验证和痕迹化流程加强管理。

    允许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网上办税服务厅查询本人涉税数据及信息、集成第三方与其关联的数据和信息、关联与其授权第三方及家属账户,提供更加人性化服务。

    拓展服务内容。通过多通道提供特定时段内的在线实时咨询服务,推行并完善预填制数据和信息,开发用户关系管理(CRM)系统(记录和管理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的互动情况),使管理和服务更加个性化和有针对性。

    聚焦核心业务 拓展外部合作

    (王宝杰 税收征管现代化班 北京市国税局)

    随着纳税人网上办税数据的不断积累,税务机关可与大数据公司合作,分析纳税人办税轨迹、办税事项成功率和准确率等,为税务机关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改进办税指引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同时,可以与互联网搜索引擎公司合作,对税收法规查询数据进行分析,加强和改进税收政策解读。另外,根据历史查询数据掌握特定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偏好,进行量身定制式的政策推送服务。

    从税收风险识别和管控的角度讲,显性风险预警和隐性风险预测是两个核心目标。显性税收风险的识别通过税务机关自身的数据基本可以实现,比如申报数据、发票数据和财务数据,通过对个体历史同期比较、与同行业比较等,可以进行预警。重点是深入发掘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的发票数据价值,可以通过签署保密协议,委托大数据公司对发票全口径要素电子数据进行分析,针对特定纳税人(规模、行业、区域等),找出交易的关联性,有利于防范企业利用国内不同区域税收优惠差异避税。隐性税收风险的预测是比较复杂的,需要大量外部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而且需要一些专业理论支撑。税务机关可与一些科研机构或者专业中介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施“项目化管理、团队式运作”。

    对数据共享给予足够的重视

    (王少山 税收征管现代化班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共享数据是国地税合作发展的基础动力,没有数据支撑的国地税合作仅仅停留在联合政策宣传等层面,无法在广度和深度方面向前发展,因此,在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要对数据信息共享给予足够的重视与利用。

    一直以来,国地税之间由于征管软件不同、数据标准不一、数据格式不同等因素的制约,涉税数据没有实现及时、全面的交换利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地税合作。目前,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下,各地国地税正在有计划上线应用金税三期征管系统,统一征管软件,为国地税数据共享利用创造了前提条件。

    一是各省建立数据集中中心,通过“政务网络”将政府部门共享数据集中存储、分析和利用,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分析本省经济运行指标,适时调整政策,及时预防和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全国税收数据集中。目前税收数据集中在省局,数据库操作权限在省局,国家税务总局定时或定期抽取数据。随着网络云和数据库技术的发展,应将数据直接集中到国家税务总局后再复制分发到各省局,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着力打造线上线下两大服务平台

    (吴莉梅 税收征管现代化班 厦门市地税局)

    “以纳税人为中心,服务与执法平衡的税收治理模式”是国家治理模式的应有之义。结合“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畅想纳税服务建设现代化,应着力打造线上线下两大服务平台。

    建设两个平台。一是打造线上服务平台。整合现有12366服务热线和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线上办税入口唯一化,业务全国通办通查,咨询、举报、投诉全国统一化。二是打造线下服务平台,实行多样化管理。以加入地区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缩减整合办税服务厅,逐步推进涉税业务全省通办、区域协同乃至全国通办。

    集中三支队伍。一是线上服务队伍,设置一个全国中心、几个大区中心。简单问题由全国中心解答,复杂的地区性的问题转由大区中心解答。二是税收政策支持队伍,线上咨询设置前台答疑队伍和后台知识专家队伍,逐渐使后台知识专家队伍代替现有的市、县级税收政策部门,实行统一的对内、对外政策支持。三是信息技术队伍,以现有南北两大数据中心为基础,整合市、县级信息技术力量,推进信息技术中心大区化、人员通用化,各信息中心可相互控制、支持和备份,强化技术集成和安全管理。

    构建科学的纳税服务评价体系

    (何荔春 税收征管现代化班 福建省国税局)

    当前,我国纳税服务评价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实践中存在指标碎片化、系统性不足,指标简单化、科学性不足,闭环改造弱、完善性不足,评价重满意度、均衡性不足的问题。

    笔者认为,构建现代纳税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导向性。坚持税务系统战略目标和发展导向,以税收遵从和纳税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价,充分体现“让纳税人办税更经济、让税务部门办事效率更高、让纳税人负担更公平”的经济、效率和公平的价值取向,以及在大数据时代纳税服务的优质与便捷。二是科学性。采用的定量、定性方法和建立的模型,要能抓住评价对象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本质问题。三是系统性。指标间存在的横向及纵向关系,要能反映不同侧面和不同层面的关系。四是实用性。指标数据采集方法简单,容易获得而且数据可靠,评价方法与操作能够规范化、标准化。

    在建立现代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应着力创新税收服务工作,以“遵从与满意”双核驱动,兼顾“共性与个性”,实现“互联网+”服务智能化,通过依法与诚信提升税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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