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传习录》译解:无私欲之心即是天理

 shuzechi 2016-03-10

《传习录》译解:无私欲之心即是天理

【原文】

 

爱曰:“如事父之孝,事君之忠,交友之信,治民之仁,其间有许多理在,恐亦不可不察。”

 

先生叹曰:“此说之蔽久矣,岂一语所能悟。今姑就所问者言之。且如事父,不成去父上求个孝的理;事君,不成去君上求个忠的理;交友、治民,不成去友上、民上求个信与仁的理。都只在此心。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只在此心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

 

【译文】

 

徐爱说:“就象侍父的孝、事君的忠、交友的信、治理百姓的仁爱,其间有许多道理存在,恐怕也不能不去考察。”

 

先生感叹地说:“世人被这种现点蒙蔽很久了,不是一两句话就能使人们清醒的。现仅就你的问题来谈一谈。比如侍父,不是从父亲那里求得孝的道理;事君,不是人君主那里求得忠的道理;交友、治理百姓,不是从朋友和百姓那里求得信和仁的道理。孝、忠、信、仁在各自心中。心即理。没有被私欲迷惑的心,就是天理,不用到心外强加一点一滴。用这颗最热的心,表现在侍父上就是孝,表现在事君上就是忠,表现在交友和治理百姓上就是信和仁。只在自己心中下功夫去私欲、存天理就行了。”

 

〔评析〕

 

这里并非专议忠、孝,而是以忠、孝为例阐明“心即是理”的道理。仅仅是为了尽忠孝之义务而侍亲、事君,不过外在的于事事物物上“格物”;唯有那种出自内心的忠孝才是自然的,心性本有的,才是真实的,难能可贵的,俗话“天理良心”即在此也。

@人间香海推荐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