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企业“营改增”,合同签订需注意些什么?

 高空云雀 2016-04-05

 

201651日,所有行业将全面改征增值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一个不同之处就在于增值税需要抵扣购买环节缴纳的进项增值税额,而进项税的抵扣是以取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依据的,对于原来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如果不能妥善应对,不仅企业税负会显著增加,且不当取得增值税发票有可能使得企业遭受税务机关的处罚风险。而合同作为企业税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有效控制企业税务风险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合同签订时,尽量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而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

其次,注意企业名称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企业名称的不准确以及纳税人识别号的错误,都有可能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通过认证,进而导致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合同签订时,应需要准确记载合同相对方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用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原有的营业税体系下,虽然也有发票开具的规范性要求,但相对而言,增值税体系下对开具发票将更为严格。

再次,合同需要分开标明价格和税金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税分离。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其收入或者费用都是不同的,对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签订合同时,必须将合同的价格和税金分别标示。

最后,合同中需要增加发票条款以及关于发票的违约责任条款。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提供发票的类型(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提供发票的时间(先开发票后付款或先付款然后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发票),明确提供发票所适用的税率(避免供货方或服务方故意提供低税率的发票导致购买方税负增加),明确不提供发票、不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约定时供货方或服务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明确约定因发票的原因遭受税务机关调查,供货方或服务方有协助配合企业做好调查、解释、说明工作的义务。

合同管理是企业税务规划管理的重要一环,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征收对企业的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处理不当,将导致企业缴纳一些冤枉税,增加企业的税负,或导致企业遭受税务机关的处罚。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此次营改增新政,合理把控税务风险,有条件的企业建议聘请专业税务律师进行相关指导。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