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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唐代书学理论关于王羲之书法地位的变迁

 聽雨軒sjh 2016-04-06

摘 要:唐初书论崇王理论有其发生、发展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基础,在唐太宗大力倡导下,崇王论一统天下,人为的把本应该按照书法自身规律发展的书法艺术规矩到王羲之书风的狭小空间内,限制了书法艺术争鸣化、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轨道,这终究挡不住人们满足五彩精神世界的追求,书学理论必然会适时地总结这一需求,并引导书法艺术健康发展,崇王论也因其逐渐不合时宜而最终淡出历史舞台。
关键词:崇王论;尚法;抑王论
中图分类号:J2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395(2009)01-0093-03
收稿日期:2008-08-02
作者简介:武振宇(1970-),男,河南平顶山财贸学校讲师,渤海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主要从事书法创作及书法理论研究。

    我们知道任何领域的实践与理论的发展都是相辅相成的,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创新理论,同时理论对实践又具指导意义,书法领域中的创作实践与理论创新的关系也是如此。
一、唐初崇王论
    唐建都长安(今西安),属北方,但为何推崇王书(南朝),是有渊源关系的。唐承隋法,我们上溯至杨隋,朝庭甚重书法。虽然杨隋书法已不可考,但据韦述《集贤院注》“隋旧书广陵麻纸写,作萧子云体,赤轴绮带,最丽好。”说其书法出自萧子云体貌,当属南朝流风,加上院中书手多属南人,并大多经陈隋两朝,卒隋者惟智永、丁道户两人,入唐者有欧阳询、虞世南等人,况皆出二王体系,《书断》有称“八体尽能,笔力劲险,篆体尤精”。[1]并云“……真行之书,虽于大令,亦别成一体,森森然若武库矛戟,风神严于智永……其草跌宕流通,示之二王,可谓动色。”《旧唐书》本传称欧阳询“初学王羲之,后更渐变其体”,虞世南书法胎息智永,偏工真行,纯粹是一位王献之“今体”的善继人。史称:“同郡沙门智永善王羲之书,世南师也,妙得其体,由是声名籍甚。”由此说明初唐书风皆从南朝,并多宗二王。羲之书法中庸安和,不激不厉,又随心从化,恬淡潇洒,总的来说,体现出儒家中和、文雅之美。王书的这个特点被唐太宗李世民看中,所以他极力推崇王书,为其阶级统治服务。唐太宗酷爱书学,上述诸因使其更为尊王,并为《晋书》连撰四篇史论,其中《王羲之传赞》为中国书学发展史上较早且系统的一篇书法论述。《王羲之传赞》说唐前书作,钟作品看不到了,或是伪作。朝代较近的只有二王作品可睹。且云:“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狠贬一通;又说萧子云书“无丈夫气”,“王蒙、徐偃书法虽姿容韶润,却是有筋无骨,历代书家各展其长,亦各存其短,皆誉过其实。详查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2]
    一代君王与万世书圣,真乃隔世知音之绝唱,无形中,把王书推向至高的地位。《王羲之传赞》也就成了崇王、尚法的理论基础。
    《王羲之传赞》赞赏王羲之“烟霏露结”、“凤翥龙蟠”与当时文学观相一致,也于初唐久经动乱,初显安定并逐渐繁荣的社会心理及文治需要相一致。“子不及父”说符合“三纲五常”儒家统治思想。倡导王字,融合南北要求,得到士大夫阶层的广泛支持。学习王书成为一种时尚,蔚为风气,最具突出成就的是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为代表的社会书势。他们在继承王羲之书法的旗帜下,积极按照自己所处时代的社会需要和艺术标准,既直传六朝碑版之意气,又汲取江左简牍之风貌,“变古制今”,“开草隶之规模,变王之今古”,不断的充实、改造王羲之书体,终于形成外晋内唐,名晋实唐的一代书风。
    初唐,“尚法”之始,法者,法度,规矩也。“尚法”,首尚王书之法(包括宗王智永的“永字八法”、欧阳询的“结体三十六法”等理论);尚“集贤院”、“翰林院”馆阁体之法;科举诠选人才须经“身、言、书、判”,其中的“书”必须合乎规矩,使考官有度可循,公平判断。所以唐尚法也是历史的选择,这对唐代书法的发展和繁荣起了重要的作用。历代盛称的唐初四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与薛稷,皆宗王书,代表了初唐风格。这时,行草书尚守晋法,以右军为宗,没有什么新意。
二、高宗、武后朝书论——崇王风见减
    王羲之书法,自唐太宗倡导以来,经重臣如虞世南、褚遂良辈希旨扬,几乎独尊天下,但世间万物并非绝对,有人不明睿意,仍用陈言,如房玄龄、刘洎之赞太宗“笔迈钟”、“钟何阶入室”之言。到显庆三年(658年),李义府为兰陵公主作颂,也称“□□岁学书,尽钟之妙迹。”《唐朝叙书录》许圉师龙朔(661-664)年间,评高宗书有“圉师见古迹多矣,魏晋以后称二王,然逸少多力而少妍,子敬多妍而少力,今观圣迹兼绝二王,凤翥鸾回,实古今书圣也”云。此为称谀之词,足见高宗朝崇王风已减。武后朝有怀仁集王右军书铭为《圣教序》立在京师,士类景从,莫不临习追仿之,但书法理论已不见有太宗朝推重。孙虔礼《书谱序》(垂拱三年687)虽仍遵循明教,有“子不及父”之说,但其钟繇、芝、王羲之并论,且谓“总其实终,匪无乖互者”,盖亦非独尊之意。同时,李嗣真《书品后》更见修正,不特有称“子敬草书逸气过父”,一反“子不及父”之传统名言,且又以“逸少加减太过朱粉无设”,而改易太宗“尽善尽美”之评。孙过庭《书谱》对太宗崇王论修正,李嗣真《书后品》无视右军独尊,明言:“子敬草书逸气过父,如丹穴凤舞,清泉龙跃,倏忽变化,莫知所成,或蹴海移山翻簸岳。”并重推有唐书家惟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三人。
    由此推见,自有唐以来,唐太宗崇王论,孙虔礼钟繇、芝、王羲之并列论至李嗣真“子敬草书逸气过父”论,及中唐怀 一改前世九品书论为三品书论,说明艺术理论发展变化取决于艺术社会实践历史需要。
    书法是一门艺术,艺术世界总是五彩缤纷的。这是因为书法历经几千年演变传承,书体、风格多样,同时每位书家(艺术家)所作书体及风格也总是跟自己所生活的年代、生活阅历、文化修养以及性格的敛、放等诸多因素有关。同样,艺术接受者(欣赏者、批评者(书学理论家))也因上述诸因素而对书法作品产生共鸣、好恶、扬抑。所以,书法及书学理论的发展也是遵循艺术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就是书家(艺术家)的艺术创作首先体现书家(艺术家)的心性,即“道家”所主的在“忘”、“游”的艺术精神中把非理性的、直觉的纯艺术精神运用于书法创作中。房玄龄、刘洎之、李义府、许圉师、孙虔礼、李嗣真等人或信口之言,无意毁之,或衷心诚评,表白心迹,这事实上为唐代书法及书论主逐步抑王,摆脱“尚法”窠臼束缚,摒弃功用之书,指导书法艺术规律自觉发展,起到了发酵、催化作用(事实上他们也没人和唐太宗崇王论旗帜鲜明公开叫板的,抑王是历史发展应有过程)。
三、盛中唐书论——抑王论之始
    随着时代及书法艺术的发展崇王书论也因其时代渐远、不合时宜影响力渐微,代之为富有生机的、能满足和引导书法艺术朝着多样化、个性化、自然化、表现化发展的书学理论。这无疑符合《庄子》“忘”、“游”的艺术精神。
    怀瓘《书断》以神、妙、能三品论书改九品论书之陈习,且倡言“开草隶之规模,变王之今古。”《书断》所推进者,乃在于了结梁虞和迄至唐初孙虔礼二百年来有关钟、、二王四绝并称及其优劣的争论,而特以钟繇、芝、杜度、王羲之、王献之五贤替代之。其有评云:
    “……钟虽草创称能,二王乃差池称妙,若以居先则胜,钟亦有所师,固不可文质先后而求之,盖一以贯之求其和,天下之达道也。……若真书有古雅,道合神明,则元常第一,若真妍美,粉黛无施,则逸少第一,若章草古逸,极致高深,则伯度(杜度)第一,若章则筋骨,天纵草则,变化无方,则伯英第一;其间备精诸体,惟独右军,次之大令。然子敬可谓《武》尽美矣,未尽善,逸少可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然此五贤,各能尽心而际(跻)于圣……。”
    中晚唐后之抑王论实于此已见端倪,这一时期随着社会经济、文化艺术也有很大的变化和发展。在抑王书论的影响下,书法风格由初唐方整劲健趋向雄浑肥厚,彰显大唐富强、雍容高贵的气魄。此时真草更彻底的摆脱了王家书派的束缚,形成自己的新风格。加之氏晚年又撰《书议》,以“风神骨气”骨气为尚,有讽“妍美功用”之书:“……逸少则格律非高,功夫又少,虽圆丰妍美乃乏神气……是以劣与诸子……逸少草有女郎才,无丈夫气,不足贵也……”此著名抑王论。开元、天宝年间,唐玄宗尚古崇丰,李邕、蔡有邻、韩择木、顾戒奢皆奉迎上好,其书妍美功用者也。怀瓘因曲高和寡,难为世俗所容。
    窦臮、窦蒙兄弟艺术活动主要在肃宗、代宗时期。窦臮《述书赋》评有唐书家52人,每每加以赞述,特称颂盛唐书家,尤于旭、贺知章为烈。其评云:“长史则酒酣不羁,逸规神澄……”。“知章性放善谑,晚年尤纵,无复规俭……每兴酣命笔,好书大字,纸尽语亦尽。……非人工所到也”等语,大肆追捧个性扬与情感宣泄在书法创作中的重要性,从而从另一方面贬抑初唐以王羲之为师的如褚遂良、陆柬之、薛稷以及孙虔礼之辈,王书至尊地位不复存在。窦蒙《〈述书赋〉语例字格》云:“且褒切贬,还同谥法。”评旭“逸规神澄”,“逸,纵任无方曰逸”;“神,无意所到,可以识知”;贺知章“落笔精绝”,“精,功业双极曰精”。其与之视褚遂良、陆柬之、薛稷为“效颦”,和孙虔礼为“凡革、闾阎之风”者,褒贬之间一抑,谅非一时兴会,随意之所发。联想中唐崇尚闲逸的时代书风,窦氏兄弟乃受其影响,抑或亦即此时尚之首倡者也。
四、晚唐书论——尚今抑古(王书)
    晚唐至五代书论最重要的是彦远《法书要录》,除此之外,无甚宏篇,惟吕总《续书评》及书论诸诗。《法书要录》记录自东汉至唐八代数朝著名书论几百篇。彦远自称自其高祖,书迹俊异,尤能大书。云:“不因师法,而天资雄劲,曾祖少禀师训,妙合钟。祖幼学元常,自镇蒲陕,迹类子敬;及处台司,乃同逸少,先君……彦远……”。只有其祖高平公少同逸少。说明氏家族几乎不以王书为师。吕总《续书评》集评有唐书家四十人,崇者殆属雄逸、外拓,个性扬一路,皆与内?的“王书”及“尚法”书风相悖。这主要是因为,其一,崇王、尚法使书法经初唐至盛中唐以达到不可企及的高度,其二,“游于艺”是艺术发展的本源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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