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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卷一背诵

 诗心竹梦 2016-04-07


该栏目内容出自考哥团队出品的2015年卷一背诵精华资料,每天选择1个科目的一个知识点进行推送。


【三国法】—各机构老师必背讲义汇编部分 

国际公法

(一)群岛水域:群岛基线以内,河口、海湾和港口封闭线以外的水域。                           

1、群岛基线: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构成的直线基线,划定时还应符合《海洋法公约》其他具体规则的限制。

2、群岛内水:群岛国可以在各个岛上的河口、海湾和港口处按照正常的基线规则划定一条封闭线,这条封闭线以内的水域称为群岛内水。

3、群岛水域的主要制度:

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以及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

所有国家的船舶在群岛水域享有无害通过权

群岛国可以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通道,以便外国船舶或飞机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或飞越其群岛水域及其邻接的领海。

(二)国际海峡: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国际海峡主要制度:

1、过境通行制度:所有外国船舶和飞机享有在国际海峡以迅速过境为目的、连续不停(不可抗力或遇难除外)地航行和飞越的权利;

2、如果海峡是由海峡沿岸的一个岛屿和该国大陆形成,而且该岛屿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一条穿过公海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则该海峡适用无害通过制度。

(三)南极法律制度:

1、基本原则:人类共同利益原则;和平目的原则;自由的科学考察原则。

2、南极:1961年南极条约(核心内容:冻结对南极的领土要求)

(四)外空法律制度:

1、登记制度:双重登记,同时在发射国和联合国秘书长处登记;登记国对空间物体享有所有权与管辖权。

2、营救制度:尽力营救——立即通知(发射国及联合国秘书长)——安全送回(发射国)

3、责任制度:发射国承担绝对责任(对地面或飞行中的飞机)或过错责任(对其他外空物体)。发射国包括:实际完成发射行为的国家;促使发射行为的国家;从其领土或装置完成发射行为的国家。

4、特别注意:《营救公约》和《责任公约》不调整缔约国和本国国民的法律关系。《责任公约》只解决跨国损害赔偿。


【三国法】—历年真题提炼的知识点部分

1.   当事人选择的必须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可以选择的涉外民事关系的范畴,是否与涉外民事关系有实际联系法律不予审查,当事人以此为由抗辩的法律不予支持。

2.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3.   我国在司法实践中主张,法律规避是指规避我国的强制性或禁止性的法律,而非任何法律;而且,当事人规避我国的强制性或禁止性的法律的行为无效,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同时,以适用中国法律取而代之。

4.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5.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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